青岛新闻网3月14日讯 2月28日下午,青岛市李沧区区委常委、副区长张元升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迎世园 惠民生 建设活力宜居幸福现代化新李沧”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30206人次,网民在线有效提问1142个,张元升副区长现场回答网民提问138个。网谈结束后,李沧区政府尽快组织各部门对于网谈现场没有回答完的问题进行了二次答复。具体问题汇总如下:
贴号: 1309
网友: fucan
标题: 百通馨苑和春和景明中间的路什么时间修
问题: 百通馨苑和春和景明中间的路破破烂烂的,什么时间能够修啊?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所咨询的百通馨苑和春和景明中间的道路为下王埠片区规划五号线。该条道路南起金水路,北至规划六号线,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灯及景观等附属工程。目前正与公交集团协调363路公交调流工作,力争3月份开工建设,计划于今年10月完工,正式投入使用。感谢您对李沧东部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贴号: 130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升平二小区安全问题
问题: 您好,升平二小区 有没有社区整顿、安装防盗门计划?今年升平二小区有没有社区整顿规划,防盗门老化破旧,有安全隐患,请问有没有安装计划?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按照规定,现阶段区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1998年前建成的小区进行单元防盗门安装。升平路二小区是1998年以后建成的,有简易的楼道防盗门和物业管理,所以不在安装范围。考虑到该小区属于开放式社区,又靠近批发市场,存在治安方面隐患,如果居民安装存在困难,可以在全区年度安装计划内进行调剂。居民可以到社区居委会申请,由社区居委会上报街道综治办,作出计划安排,单元居民每户出资50元,组织防盗门安装。
贴号: 130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沧安路向西什么时候可以到海边?沧口滨海公园 浴场什么时候开始建设?
问题: 沧安路向西什么时候可以到海边?沧口滨海公园 浴场什么时候开始建设?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目前,由于新建铁路线及胶州湾高速影响,沧安路暂无向西打通到胶州湾计划。由于滨海公园项目涉及铁路、环湾大道、填海造地等事宜,目前正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力争滨海公园项目早日落地。
贴号: 130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白炭黑
问题: 白炭黑,天天冒着黑烟的白炭黑,天煞的白炭黑:2012年里就风闻兴国路泡花碱厂和罗地亚炭黑厂要搬迁,时至今日仍无搬迁行动。这两厂周围是大片的住宅小区,与周边环境极不协调,且工厂生产废气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请政府启动搬迁计划。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青岛泡花碱厂已列入市搬迁计划,正在进行规划指标论证,区政府将积极配合市搬迁办加快推进两家企业搬迁。
贴号: 130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村民待遇问题
问题: 张区长你好。我想反映一下我的个人问题。我是毕家上流村民,根据山东省公安厅、民政厅、农业厅、人事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印发文件的明确规定,我可以将户口落回原籍落户并享受村民权利。但村里拒绝接收我的户口,并不给予我相应的村民待遇,直至我签订了不享受村民待遇的承诺后才将户口迁至社区,但社区一切福利待遇不能享受。之前村里也有像我这种情况的毕业生已将户口落至村里并享受了待遇,我多次找村里,村里说之前村里已发过通知像我这种情况可以将户口迁回,但没人通知到我。现在村里说已经截止迁回,如迁回也不能享受待遇。请张区长帮忙协调解决?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经了解,毕家上流社区于2010年2月完成改制。改制前,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经社区两委研究,决定自2009年10月31日起,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的,须与社区签订不享受村民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土地补偿金、居民福利等)承诺书后方可落户,以方便照顾赡养父母。
贴号: 130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罗地亚白炭黑(青岛)有限公司以及李沧区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未来规划的问题
问题: 李沧区兴国二路8号罗地亚白炭黑(青岛)有限公司以及李沧区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对居民健康造成严重影响,更不利于环湾保护、拥湾发展的大战略理念,可否有搬迁的计划。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随着交通商务区建设的逐步推进,区域内企业有序、正分批次地实施搬迁。目前,区域内已有国棉八厂、黄海橡胶等17家大中型企业完成搬迁,11家企业正在搬迁。对于罗地亚白炭黑(青岛)有限公司,区政府正积极配合市搬迁办开展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将其列入市搬迁计划启动搬迁。
贴号: 130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村民待遇问题
问题: 张区长你好。我想反映一下我的个人问题。我是毕家上流村民,根据山东省公安厅、民政厅、农业厅、人事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印发文件的明确规定,我可以将户口落回原籍落户并享受村民权利。但村里拒绝接收我的户口,并不给予我相应的村民待遇,直至我签订了不享受村民待遇的承诺后才将户口迁至社区,但社区一切福利待遇不能享受。之前村里也有像我这种情况的毕业生已将户口落至村里并享受了待遇,我多次找村里,村里说之前村里已发过通知像我这种情况可以将户口迁回,但没人通知到我。现在村里说已经截止迁回,如迁回也不能享受待遇。请张区长帮忙协调解决?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经了解,毕家上流社区于2010年2月完成改制。改制前,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经社区两委研究,决定自2009年10月31日起,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的,须与社区签订不享受村民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土地补偿金、居民福利等)承诺书后方可落户,以方便照顾赡养父母。
贴号: 130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村民待遇问题
问题: 张区长你好。我想反映一下我的个人问题。我是毕家上流村民,根据山东省公安厅、民政厅、农业厅、人事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印发文件的明确规定,我可以将户口落回原籍落户并享受村民权利。但村里拒绝接收我的户口,并不给予我相应的村民待遇,直至我签订了不享受村民待遇的承诺后才将户口迁至社区,但社区一切福利待遇不能享受。之前村里也有像我这种情况的毕业生已将户口落至村里并享受了待遇,我多次找村里,村里说之前村里已发过通知像我这种情况可以将户口迁回,但没人通知到我。现在村里说已经截止迁回,如迁回也不能享受待遇。请张区长帮忙协调解决?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经了解,毕家上流社区于2010年2月完成改制。改制前,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经社区两委研究,决定自2009年10月31日起,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的,须与社区签订不享受村民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土地补偿金、居民福利等)承诺书后方可落户,以方便照顾赡养父母。
上一篇: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专题网谈
下一篇: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免政策专题网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