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孟宪民 电话:01380****953 1、网民提问:市区设广播电视台的依据是什么?有存在的必要吗? 2、嘉宾在线答复:网友你好,青岛市地区内5个县级市设立了广播电视台,3个区设有广播电视中心,分别是崂山区、黄岛经济开发区和城阳区。根据《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37号) 第五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原则上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或经批准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设立,其中教育电视台可以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县级市、区设立广播电视台,能够及时传达本级党委政府的声音,围绕当地的中心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宣传鼓动,及时报道当地新闻时事,弘扬当地本土文化,丰富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3、落实解决情况:根据网友提供的电话,我们与其进行了沟通,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本人对答复表示满意。 网友:王刚 电话:888****56 邮件:wanggang@163.com 1、网民提问:尊敬的领导,青岛的历史文化研究仿佛政府部门并不是很重视甚至是敌视,一个直接的例子:青岛晚报上的青岛钩沉专栏被取消,这是广大读者都非常喜爱的一个栏目,取消的莫名其妙。是否因为青岛的历史文化研究妨碍了地产商拆除改建老建筑,挡了一部分人的财路?例如望火楼、馆陶路砍树等等事件,让人感觉与晚报相关栏目的取消有某种关联。请问一下是否以及什么时候可以恢复这个报纸上的栏目?谢谢。 2、嘉宾在线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法规的要求,我局主要负责实施对报纸、期刊以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出版单位的年检、增刊等行政管理工作。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报纸出版单位自主决定其具体经营行为。 3、落实解决情况:我们按照网友提供的电话与其联系,本人说没有发过邮件,因此,我们将嘉宾答复发到了网友提供的邮箱,并将网民提问转给报社,供他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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