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号: 10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城管执法需人性化、形式主义没有意义! 问题: 局长同志 您好! 你们每年清理烧烤,周而复始、年复一年,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结果如何?全民可见! 为什么就不可以远离居民区或与居民区保持一定的距离,选出特定的区域,对烧烤经营者集中统一管理。我想收到的效果是意想不到的!登州路啤酒街就不扰民吗?为什么可以存在?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烧烤虽然有大量的消费需求,但同时也存在扰民、污染环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影响交通等诸多问题,对烧烤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我们一直在共同探讨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您所说的划定烧烤区工作已经在各区开展,今年5月份,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的原则,各区均选择适宜路段或场所,设置了烧烤规范区,引导消费,并在《青岛早报》、《半岛都市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公示,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同时接受市民监督。欢迎您继续关注城市管理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贴号: 9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香溪庭院私搭乱建 问题: 王局你好!城阳香溪庭院私搭乱建成风,物业管不了。好好的一个小区给糟蹋了。希望你们给管管,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香溪庭院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内,根据城阳区城府清违工作责任分工及属地管理原则,该小区由夏庄街道办事处管理。该小区内乱搭乱建情况当事人近年来多次举报,我局协调夏庄街道办事处多次组织了拆除,下步我们将根据举报人反映情况进一步协调夏庄街道办事处对小区内乱搭乱建进行综合环境整治。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城阳区局正进一步协调夏庄街道办事处对该小区内乱搭乱建进行综合环境整治。 贴号: 9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兴安路11号3号楼顶阳光房拆不掉谁来管? 问题: 兴安路11号3号楼顶阳光房拆不掉谁来管? 嘉宾答复: 网民您好,城管辖区中队多次到现场进行勘察,由于当事人家中一直无人,且该楼无公共通道通往违章建筑搭建处,执法人员一直无法进入现场勘验,多次在住户门上张贴《询问调查通知书》,但该业户至今未到中队接受询问调查。此处房屋因土地产权问题,住户至今未办理房产证,在此情况下城管部门难于履行法定程序,不具备强制拆除的条件。城管中队会继续派执法人员不定期登门联系当事人。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本周市北区局城管执法人员两次登门长时间寻找当事人,当事人家中一直无人。又多方查找当事人联系方式无果。市北区局正继续查找当事人,同时将积极研究妥善解决办法。 贴号: 9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非法破墙开门应查处 问题: 辽阳西路258号恒苑小区1号楼网店房,在1号楼的东侧墙面上私自开门营业,破坏楼体承重墙的结构,破坏墙外绿地,请城管查处并予以恢复。谢谢! 嘉宾答复: 网民您好,城管辖区中队到现场勘查未发现您反映的情况,您可以直接拨打城管合肥路中队办公电话:85985562,向执法人员详细说明情况和具体位置,城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市北区局执法人员多次到恒苑小区查找投诉反映的网点房,至今未发现网友反映的情况。 贴号: 9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城管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问题: 城管,作为城市的管理者,拿着纳税人的血汗钱,却不去尽心尽责的为老百姓服务,这样的执法部门还有何用?人行道非法停车逼得行人走车行道,你们管了吗?居民楼道满墙的小广告和电线杆及其公共部位公共设施上的非法小广告,你们管了吗?小区乱搭乱建乱开门,私自圈占绿地种菜,你们管了吗?(即便是管了也是在电视上作秀露脸而已)非法市场你们管了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几年都解决不了,局长“民生在线”答复的问题都和放屁一样,等等等等。既然你们什么都不管,什么都管不了,那么请问局长:城管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还好意思拿老百姓的血汗钱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城市管理的很多问题,如您所说的乱贴乱画、占路经营、人行道乱停车、私搭乱建、圈占绿地等都存在反复性、随意性、流动性等特点。且很多问题有其存在的客观原因(如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及停车场配备的不足,人行道乱停车短期内无法得到有效治理)。为保证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执法人员经常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一直在不断的积累、学习、研究、探索新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很多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正逐步得到有效控制或解决。如针对乱贴乱画采取的服务外包法,针对人行道乱停车采取的疏堵结合措施,针对私搭乱建出台的《关于加强违法建筑查处工作的意见》,针对占路经营出台的《城市便民摊点群设置管理意见》,以及为提高工作效能建立的网格化执法责任制,为提高提高城市管理的社会化水平建立的社区城管工作站等等,这些办法的运用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 我们秉承“科学执法、为民执法、和谐城管”的工作理念,将更加用心做好城管执法各项工作,力争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人民的满意度。也希望您更多的关注我们的工作,谢谢! 贴号: 9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港澳新城小区违法圈地 问题: 港澳新城小区去年城管曾经对小区环境进行整治,拆除了圈地围栏和楼顶违章房,小区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可是,今年圈地现象有重新抬头,一楼住户又在大肆圈地,福寿乐老年公寓和阳光老年公寓在其南面占用公共地方盖了大约60平方米的违章房。阳光老年公寓在其门前公共绿地安装许多挡车柱,供其自己使用.请领导前来查看一下,还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谢谢!! 嘉宾答复: 网民您好,城管辖区中队已对老年公寓违章搭建房屋下达相关文书,将依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处理。关于阳光老年公寓私设挡车柱问题,据老年公寓反映,由于一些车主经常将车辆停放在老年公寓门口,堵住了进出通道,为避免老人发生意外时,耽误宝贵的救诊时间,故老年公寓在此设置了挡车柱。城管中队正在与老年公寓协调解决该问题,也希望车主与老年公寓之间相互理解体谅,文明停车。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违章建筑已按法定程序下达文书,正继续按法定程序落实。 贴号: 9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辽源路担保会所对面,几个餐馆天天晚上在人行道上占路经营, 问题: 辽源路担保会所对面,几个餐馆天天晚上在人行道上占路经营,时间很久了,什么时候把人行道还给行人? 嘉宾答复: 网民您好,近期,城管中队已多次联合辖区辽源路街道办事处、公安、交警等部门对此处进行清理整治。下一步,城管中队将继续加强对此处的管理。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市北区局执法中队已会同辽源路街道办事处对此处进行了清理整治。 贴号: 8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不应该在市区建墓地 问题: 尊敬的王局长: 您好。我是一名青岛市民。为了我市的市容,我又两条建议: 1。福宁园地处青岛市区,周边有很多居民,在那里建墓地十分不合理。 2。既然为了土地改造,国家已经出台规定夹岭沟那片墓地必须迁出去,可是现在夹岭沟村却已经规定如果户口不在本村的人交20000元钱就可以继续在夹岭沟买一个新的墓地,难道夹岭沟村可以随意违反规定吗? 希望尽快得到领导的答复。 谢谢 嘉宾答复: 网民您好,经了解,该处为夹岭山改造一期工程。由于公墓建设、审批不属城管执法范围,建议您向民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咨询。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根据《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第十八条之规定,公墓建设、审批不属城管执法范围。 贴号: 8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邢台路25号一楼居民在东阳台外搭建违章建筑 问题: 邢台路25号一楼居民在东阳台外搭建违章建筑,严重影响楼上居民安全,影响小区环境,望拆除。此问题以多次反映但是城管不予解决,每次都说正在做工作。 此违建在多年的创城和楼院整治中都没能够拆除,邻居们都说这户居民的亲戚在街道办事处当领导所以才没拆,希望局长能够秉公执法不寻私情。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在邢台路小区内,李沧城管执法局将联系街道办事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牵头处置,城管执法中队予以积极配合。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李沧区局已积极协调辖区街道办事处,正在研究制定妥善解决办法。 贴号: 7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开发区庐山路92号家佳源西门环城楼摆摊设点严重影响小区生活 问题: 你好: 我反映一个持久都没能解决的问题,希望这次能给我们解决下。 青岛开发区庐山路92号环城商务楼楼下摆摊的特别多,占用的是人行道,停车场,严重时人,车都没法行走,只能绕行。在此摆摊的大部分是东北人,经常对小区过路行人恶语相向。每天由于没法走都有冲突发生,小区居民苦不堪言。多次反映问题,长江街道办事处说要尽快处理,最近的一次,是下小区做了一次调查,对这些摆摊的怎么办?然后就没有下文了。城管说不归他们管,可是他们又天天开车守在那儿管理。 多次反映的问题,希望能够解决,还小区居民正常的生活。 唐A小区居民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首先对您因摊贩占路扰乱生活深表歉意。游商浮贩占路经营扰民问题是在城市发展中不可回避、必须重视的现实问题,近年来,我区坚持疏堵结合原则,一方面加大投入,在薛家岛、黄岛、辛安等街道建成了多个室内农贸市场,引导了千余名摊贩入室经营,另一方面,加强执法力量,先后取缔了二十余处违法摊点群,规范了部分早夜市市场,工作总体有一定的效果。但应当看到,受经济形势下滑以及国家扶持农村果蔬直通入城销售等因素影响,我区摊贩数量增幅加大,我区建成区范围内经济发达区域也成了摊贩销售的首先地点,而建成区对室内市场的规划建设明显不足,客观上造成了供需矛盾,对此,我市已经开始深入调研,待论证成熟,我区将按照全市工作部署,积极稳妥地开展占路摊点设置规划工作,争取从根源上解决这一现象。 对于您反映的环城商务楼周边摊贩占路问题,目前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执法监督已经下移到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我们将及时责成长江路街道介入处理。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由其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查处,我们会随时关注该问题的处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