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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线下落实解决网友问题 投票

来源: 2012-09-29 14:27:33

    贴号: 15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人民的生存权大于一切——我们要生存

    问题: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在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街头小贩都是社会底层人员谋生的主要手段,他们也往往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利益最容易被侵犯的对象。

    街头小贩以合理的价格、在便利的地点向城市人口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商品,几乎每个人都从小贩那里买过东西,然而,小贩为城市发展出了力,但自身却被城市边缘化,这是很讽刺的。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街头小贩,我们的物价将会再涨多少!难道要我们被迫去那些洋超市,花高价买东西,却又投诉无门吗?

    法谚有云:立良法于天下者,则天下治。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们的公民更幸福还是要使他们更困苦?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是一个国富民穷的国家!大部分民众还没有达到我们喊了二三十年的小康标准(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来访的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提出,中国现代化所要达到的是“小康社会”目标。小康的标准和我国现阶段小康水平(总体小康) 1991年国家统计与计划、财政、卫生、教育等12个部门的研究人员组成了课题组,按照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小康社会的内涵确定了16个基本检测和临测值。这十六个指标把小康的基本标准设定为:(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500元(按1980年的价格和汇率计算,2500元相当于900美元);(2)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400元;(3)农民人均纯收入1200元;(4)城镇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5)农村钢木结构住房人均使用面积15平方米;(6)人均蛋白质摄入量75克;(7)城市每人拥有铺路面积8平方米;(8)农村通公路行政村比重85%;(9)恩格尔系数50%;(10)成人识字率85%;(11)人均预期寿命70岁;(12)婴儿死亡率3.1%;(13)教育娱乐支出比重11%;(14)电视机普及率100%;(15)森林覆盖率15%;(16)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基[1]本合格县比重100%。)

    如果想要达到你们(政府)所要求的市容市貌,恐怕要先请我们伟大的计生部门先把我们国家的人口“灭”掉一半再说,而且是要把最底层的人“灭”掉,只留下小康标准线以上的人群!

    如果非得要市容市貌而不顾底层人民的生存权,那么请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整个台东当代商城一圈有多少违章建筑?你们管过没有?步行街上搭起大棚的婚纱影楼及商家促销你们不会看不到吧?交了钱就可以在步行街上搭上大棚,摆上设备,就成了合法合规了,就不影响市容市貌了?公平何在?为利执法,选择性执法,这不是给你们乱加的罪名吧???

    再说城管执法的程序,就说我个人见过的和我遭遇到的城管执法,可以说没有一次是合法合规按程序执法的,只有两个字能形容城管执法——强盗!!!!!城管执法引起的群众聚集已经屡见不鲜!城管的“临时工”也辞退了不少!城管的暴力执法却还在不断上演!

    老百姓是你们的衣食父母,你们的执法权力是人民赋予你们的,你们违法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人民可以收回赋予你们的权力!!!!!!!!!!!

    强烈要求:禁止政府基于各种行政决策,剥夺街头小贩诚实经营的权利。

    如果能有更好的选择,相信谁也不愿意去做这样卑微贫贱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街头小贩。

    再次强烈要求:禁止政府基于各种行政决策,剥夺街头小贩诚实经营的权利。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和关心!诚如您所说非法业主、游商浮贩非法经营扰民,影响了大多数市民的生活,同时也破坏了市容环境,影响了城市形象,对城管执法部门的整治工作有些人为一己私利横加阻挠、抗拒执法、造成不良影响。但我们的工作不会削弱,只会加强。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占路经营整治纳入全市大干300天市容环境整治,我局也采取了很多创新性举措,进一步完善制度、分类整治、疏堵结合、集中清理,今年的海滩烧烤整治、栈桥、火车站周边占路经营整治等工作效果显著,受到市民普遍赞誉。相信有政府的坚强的领导、执法部门的科学整治和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我们的城市管理工作会越来越好。再次感谢您,同时也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城市管理工作!谢谢。

    贴号: 149

    网友: zixun2012

    标题: 夹岭沟小区脏乱,违法搭建,城管不管

    问题: 1、夹岭沟小区脏乱,道路没有硬化,下雨天坑坑洼洼,难走。

    2、乱搭乱建建筑无人管。

    3、花池被一楼居民当成菜园子,居委会也不管。

    4、小区门口夜间摆烧烤摊,污染环境,无人管。

    5、小区未进行封闭,小偷横行,也无人管。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2010年合肥路街道办事处已经开始对该小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拆除部分违章建筑并对小区内道路进行硬化。2011年办事处进一步对该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整治工作中城管辖区中队多次联合办事处对小区内菜地进行清理绿化。

    关于夜间烧烤问题,城管辖区中队已多次没收其烧烤用具,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下一步,将加大巡查管理力度,重点对其进行管理。

    小区内道路硬化、环境卫生、日常管理问题不属城管执法范围,城管中队已向辖区居委会进行了反映。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经市北区局再次了解,目前合肥路街道办事处正在积极筹措整治资金,资金一到位,立即进行全面整治。

    贴号: 14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台东一路威海路夜间占路经营

    问题: 台东一路至威海路周边夜间全是非法摊点占路经营为什么没人管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台东一路至威海路周边一直是城管中队管理的重点区域,每天执法人员都进行巡查管理,也经常采取暂扣物品、处罚等管理方式。但该处位于台东商圈内,紧靠台东三路步行街,人流量大,消费能力强,不断吸引游商浮贩大量涌入,加之周边多处夜市在开市后有大量业户聚集,许多无证经营者也混入其中,导致占路经营现象屡禁不止。针对此情况,台东街道办事处已于2012年9月4日协调辖区公安、交警、城管以及部分企业召开座谈会,将由台东街道办事处牵头多部门配合开展集中整治,重点对台东一路与威海路周边进行不定时、不定点的清理。谢谢。

    小区内道路硬化、环境卫生、日常管理问题不属城管执法范围,城管中队已向辖区居委会进行了反映。

    落实解决情况:台东街道办事处已牵头多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台东商圈人流量大,市北区局正加强巡查管理。

    贴号: 141

    网友: 背尘合觉

    标题: 希望各区市城管执法局大力支持无偿献血工作

    问题: 王局长:您好!我是一名血站的工作人员,首先感谢城管执法局对无偿献血工作的支持。自2011年11月4日,贵局下发《关于协助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文件后,各区市城管局对无偿献血工作的支持力度明显高于往年,积极配合血站对采血车的停放、宣传桌椅摆放等事宜提供便利,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是,个别区市城管执法局在执法的过程中,还把血站的工作当成小商小贩来对待,给我们的采血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比如:我们在台东献血屋前摆放的为献血者填表、宣传准备的桌椅,执法人员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就将其拉走,至今没有下落。我们在采血车或是献血屋前为献血者摆放的宣传牌等必要便利措施,至今执法工人员还不支持,把我们救死扶伤的爱心行为当做商贩对待,不利于青岛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在贵局下发的《关于协助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各区市执法局要在不影响市容环境、不影响城市交通的基础上积极为献血车的停放提供便利。对无偿献血宣传牌、移动式桌椅等采血的必要设施应协助采血人员在采血点周边规范放置。”

    大家也知道,我市连续7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每2年一次),今年6月份,李群书记和王鲁明秘书长亲自带头献血,9月初,市政府又下发文件,设立全国首个公务员献血日,每年1、2、7、8月第一周的周二作为青岛市市级机关公务员无偿献血日,这样,公务员将成为大学生、工人和医疗工作者之后,成为我市第4支“献血主力军”。这些事情说明:无偿献血活动是一项救死扶伤的城市公益活动,是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弘扬奉献精神,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有力举措。

    所以,我们诚恳的希望贵局能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执法工作人员,望大家更加地支持无偿献血工作,别把我们当敌人,要把我们当成你们最亲密的朋友。如果我们在献血发动、宣传工作中,存在影响贵局执法的问题,还望贵局执法人员现场为我们提出意见,我们马上配合整改,别再出现以上事情的发生。祝愿我市的无偿献血工作在贵局的大力支持下,为献血者献血提供更便利的条件,让更多的人便于献血,来挽救更多病人的生命!!!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我们将督促各区市城管执法局认真落实《关于协助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同时请贵单位配合城市管理工作,选择合适地点停放采血车等占路设施。请继续关注和监督我们的工作,谢谢!

    贴号: 140

    网友: 金湖岛主

    标题: 拆违计划三年不见动静

    问题: 举报市南区宁夏路127号甲2号楼104户非法圈占小区公共绿地已经三年了,八大湖中队每年都答复把这个问题列入当年拆违计划,期间,市城管局也答复拆违。请问,三年了,为什么还不见行动?而且这户人家在小区公然说城管的栾队长是他的关系,举报再多也没用。请局长答复这事。我们会给你们的每一次答复留下记录的。十八大在即,我们会把材料准备好,送到北京的有关部门,让中央领导看看青岛城管三年的拆违计划是如何落实的。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市南执法局八大湖中队现场调查,该处104户居民现常住两名老人。2007年到该处居住时将楼前荒地进行整理绿化,2008年该户被盗后加设铁艺栅栏用于夜间防盗。现该处已成为小区公共花园,栅栏门白天不锁供邻居出入、休闲。经了解居委会及周边部分居民认为该处的绿化及保护绿地的栅栏不影响美观、不影响他人应予以支持。针对该问题人大代表曾现场视察,认为栅栏美观、绿化到位,可予保留。请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市南执法局八大湖中队经走访周边居民及辖区居委会,均认为此问题已解决。

    贴号: 13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崂山区青大一路(青大后门)

    问题: 崂山区青大一路通往亚麦山城的那个丁字路口,几乎都是违章建筑,到处都是占道经营的小商贩,学生们就占着马路买东西,很多年了,就是没人管,报纸也报道了很多次,崂山城管就是个摆设,每次来装装样子呆上半天,然后就走人。有意思没意思,不想管或不能管就别来装样子。

    要想管,就从拆违章房开始,你们不管,我就去12345举报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青大一路往亚麦山城路段系青大一路早市,该早市形成较早,因周围缺乏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购物设施,该早市的存在方便了周围居民的生活需求,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部分居民的生计问题。一直以来,崂山区执法局安排辖区中队对该早市加大规范和管理的力度,并定点维护早市的秩序。另外通过民意调查了解,绝大多数居民建议保留,以解决其日常生活的方便。

     关于您反映的违章建筑问题,经核实,该路段多数房屋权属市房管局,均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或九十年代,现有大麦岛社区代管,下一步将结合项目改造予以集中拆除。谢谢。

    落实解决情况:崂山区执法局辖区中队已对青大一路早市实行常态化整治,并长效管理,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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