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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队长赵中国网谈实录 满意度

来源: 2012-08-23 16:23:23

    游云飞龙 请问劲松三路右拐银川西路时在银川西路红绿灯旁的杆子上立着一块很小的警示牌!造成绿灯放行银川西路东向西方向车辆时和未看到警示牌的劲松三路车辆同侧拥挤,很容易发生危险,请问大队长是否对类似交警设置交通警示牌的做法有所考虑呢?

    赵中国 这位网友,您好。

    银川西路劲松三路路口信号灯为多相位箭头信号灯,当银川西路方向的车辆直行时,劲松三路右转弯信号灯为红灯,禁止车辆右转弯,所以该路口车辆行驶不会发生冲突和同侧拥堵。至于交通标志牌的设置,是为了进一步提示驾驶员,行驶至此要看信号灯的信号通行。下线后,我们将对该标志牌字体进行调整,以满足广大驾驶员的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留言板 建议交警部门把团岛早市门前的人行横道线和停止线画清楚点。近一年来,大多数司机在北向南等红灯时越过停止线压在人行横道上。也不知摄像头管用不,还是司机不怕罚。

    赵中国

    网民朋友,您好!

    团岛早市门前位于贵州路四川路路口,施划标线时为防止停车等候的车辆挡住早市的大门,交警部门将停车线后移,确保进出市场的人员、车辆的通行。对于您提出的标线不清的问题,我们将立即安排施工人员重新施划,确保标线清晰。谢谢您的建议。

    留言板 从网上查到有关车牌架的要求:车牌架边缘与车牌字母的边缘要大于5mm。目前车上的号牌架是那种简单的不锈钢支架,不是卡通样式的,架子边缘离字母的距离,没有5mm,但是有一定的距离,一点也没有挡住字母。

    请问

    1.这样的号牌架在审车时是否需要提前摘掉?

    2.现在大多数车主不上号牌架或按装露出号牌白框的支架,请问审车时是否要求将号牌的白色边框露出?

    谢谢!

    赵中国 网民朋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号牌安装要保证号牌无任何变形和遮盖,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大于5mm。如果安装的号牌支架符合以上规定,可以不用卸下。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

    留言板 你好赵队长:

    大货车问题一直以来是交警不能直面的问题。我们青岛市内特别是李沧区,大货车无论什么时候都可以横冲直撞,尤其是金水路、夏庄路、虎山路及黑龙江路一带,给市民的人身安全及城市交通造成了严重影响。但你们没有到南方城市看看,就连一个县城都不允许大货车驶进市区,你们常说城市建设需要。但我问你们难道整个中国就青岛搞城市建设?上次看到河南说大货车可以办理年票在路上行驶,其实这个大家都知道,青岛肯定也有。但是希望你们真正把城市交通和市民的生命安全摆在首要位置。

    赵中国 网友朋友您好!欢迎参与我们的在线互动交流。大货车在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的确也因为利益驱动存在“多拉快跑”的现象,大货车交通违法时有发生,比较常见的有超载、争道抢行、闯红灯、号牌不清等,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群,市长张新起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龙华同志也多次作出指示并召集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7月24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全市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会议,会议要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紧密配合、严厉查处大货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会后,交警支队不等不靠,开展了多项工作:一是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开展整治摸排工作,截止目前共摸排重型货车23167辆、中型货车19571辆;排查重型货车驾驶人41563人、中型货车驾驶人31297人,建立一车一档31169份、一人一档42896份,监销报废车辆1762辆,清理未审验车辆8286辆。二是会同交通部门加强源头管理,8月9日,支队同市交通运输委就整治工作推进和有关具体各自承担的整治工作任务进行研究,探讨了下一步如何推进专项整治的进展以及联合行动、统一执法等问题,共同商讨了公安、交通建立黑名单制度、营运驾驶人退出制度以及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等重点问题。三是多措并举提高查处效率,支队积极调整查车模式,每日安排一个大队对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安排特勤大队会同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崂山大队分别对环湾路和滨海大道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同时抽调专门力量成立了行动队,实行机动巡查、跨区作战,随队携带便携式地磅,当场称重,提高查处效率。四是不断完善查车机制,坚持警便结合,通过便衣跟踪“报信车”、使用暗语、分头堵截、实时调整警力部署、全程视频跟踪等方法,有效避免了大货车“打游击”,“闯关”等违法行为。五是加强媒体宣传报道,在青岛早报、青岛晚报、半岛都市报等媒体开辟专栏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主动邀请记者随警采访,通过微博新媒体及时发布交警部门查处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的行动举措。六是严查严处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货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的通知》,严查大型货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一个月来,全市共查处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12411起,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罚,其中超载运输3214起、闯红灯2142起、故意污损和遮挡号牌2537起、无牌无证619起,暂扣机动车4215辆,行政拘留22人。建立大货车交通违法长效治理机制,下发了《全市大型货车交通违法长效治理工作方案》,将大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进行长效治理。在巩固上述成熟经验做法的同时,重点建立了以下几项制度:一是制定了《重中型货车通行证办理及其管理规定》,科学规定大型货车行驶时间和路线,不允许大货车在高峰时段和交通主干道通行,不断强化对大货车运输通行证的管理,对1个月内有2次以上交通违法的大型货车,收回该车通行证;对1个月内累计有3次以上大型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运输企业,收回该企业全部通行证,责令停止运输,进行内部整顿,经验收合格后在予颁发通行证。二是严格依法处罚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规定标准实施无幅度裁量,坚决禁止民警随意变更违法行为或降低处罚标准,纪委、督察、法制部门不定期对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案卷进行随机抽查。三是进一步强化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积极会同城管执法、建设、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提高大货车交通违法成本,并按照市建筑垃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实行评分考核,并由相关部门纳入特许经营许可资格审查范畴。今年以来,我市交警部门已经查出大货车交通违法83425起、依法行政拘留大货车交通违法驾驶人137人。目前,大货车“多拉快跑”现象在全国范围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难点问题,受工程工期、运费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得大货车交通违法屡禁不止。大货车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多个部门,只有各部门积极履职,形成合力,才能建立起严格管理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下一步,我们将巩固成熟经验做法,继续对大货车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为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再次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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