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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仲裁办主任袁光辉网谈实录 投票

来源: 2012-08-09 16:22:20

    青岛新闻网8月9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袁光辉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题与广大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谈参与人数4175人次,网民在线有效提问42个,袁光辉主任现场回复网民问题29个,剩余问题,青岛仲裁办将在网谈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二次答复,更多详情请登录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做相关查询。

青岛仲裁办主任袁光辉(一排左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魏超 摄)

青岛仲裁办主任袁光辉(一排左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魏超 摄)

    以下为本场网谈实录:

    开场语:

    袁光辉 尊敬的主持人、尊敬的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有机会来到青岛新闻网,通过“民生在线”这个栏目,跟大家交流青岛仲裁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青岛仲裁办,对大家表示感谢,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及网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市仲裁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感谢青岛市政府纠风办、监察局和青岛新闻网为我们提供了“民生在线”这样一个与广大市民交流的平台。欢迎广大网友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将认真解答各位网友提出的问题。

    留言板 你好,我的房屋出租,房客违反合同约定,我按照合同要收回房屋。房客坚持说不走。请问,如何处理???

    袁光辉

    这位网友您好,您与房客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依法订立后,任何一方均应自觉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房客违反合同约定,如果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您可以依法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即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合同解除后,如果对方坚持不退房,您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若无仲裁条款,则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留言板 1仲裁人员的基本素质,庭审到五点一刻所有庭审人员极为不耐烦了,说是再晚会误了班车。

    2你委首席仲裁员吴杰直接告知当事人换律师吧,在庭审过程中直接袒护被告一方。

    3在我们没有按照吴杰首席仲裁员要求更换律师后裁决出现了一面倒的现象叫我们老百姓怎么想?难道仲裁委就是服务于给单位承当保护伞的吗?真的是阳光仲裁吗?

    4我们的仲裁书下达后有关业内人士看后发表感言仲裁委太黑了?

    请问领导能否给一个实在的答复 期盼吧

    袁光辉 您好!首先我要说明的是,我们青岛仲裁委员会聘任的在册的465名仲裁员当中,没有叫“吴杰”的仲裁员。青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是严格按照我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从国内外办事公道的专家、学者当中聘任的,均属兼职。“公平、公正、亲和、高效”是我们的一贯追求。为了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对我们的仲裁员、办案秘书来讲,下班拖点、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情。因为仲裁的特点之一是“不公开审理”,因此我们青岛仲裁委员会的服务品牌是“亲和仲裁”而非“阳光仲裁”。为了及时了解仲裁当事人对我们的意见建议,我们建立了当事人意见反馈制度,即案件结案时,向双方当事人发送《当事人意见反馈表》,当事人填写好意见建议并对仲裁员、秘书做出评价后,邮寄回我委,邮资由我委总付。我建议您核实一下,您反映的案件是否是青岛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如果您有需投诉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青岛仲裁委员会投诉电话85788826,也可以向我们当面反映,我们青岛仲裁委员会的办公地址是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B座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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