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6月29日讯 6月14日下午,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赵明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为率先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主题与广大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下线后,市法制办责成相关处室、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了线下落实办理。现将青岛市法制办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网友137****886 我们是城阳区夏庄街道罗圈涧居民,向派出所反映过几十次社区王绪琪在2011年1月22日,光天化日之下,纠集数十人,驾驶挖掘机强行毁坏我们合法承包地及果树,当时我们已报警夏庄街道派出所到现场,在违法人、作案挖掘机、毁坏树木、毁地现场、毁地时间、都取了证。直到现在一年半了,夏庄派出所只有回复意见不处理案件。经过向政府多次反映在2012年3月9日夏庄街派出所,约谈我们说尽快给我们办理,之后我们多次打电话询问,派出所就以尽快和整理案件为借口,敷衍搪塞。一年半了夏庄派出所在违法人,作案挖掘机,毁坏耕地和果树事实清楚,此地也是我们合法的承包地。夏庄派出所为何拖延不处理。至今此地还荒芜。夏庄派出所是不是行政不作为,证据确凿。请问夏庄派出所是不是渎职。 主任在线答复:您好!您留言板中反映的问题若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可以申请地方人民政府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涉及违法毁坏承包地上的林木和种苗,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公安派出所有义务进行处理。您对派出所处理的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由行政复议机关或司法机关对其进行监督。如果认为行政机关不作为,也可以就不作为问题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落实解决情况:6月28日下午14时30分,电话联系网友,其子李先生接听电话。工作人员对网友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做了解释答复,李先生表示感谢,对我们联系落实情况表示满意。
网民132****7792 2011年1月22日光天化日下本村主任王绪琪带领十余人驾驶挖掘机强行毁坏我们的合法的承包土地和树木以及青岛桃花源育才庄园耕地38.84亩,挖断果树几百棵以及其它能作物等违法行为。当时我们报警夏庄派出所出警,到现场取证,照相。现在此事件已过一年半了,我们被害人这一年多找过多次夏庄派出所,要求夏庄派出给处理此案,但夏庄派出所给我们多种答案,多种理由,推诿搪塞,敷衍了事,让我们等。夏庄派出所3月所为应付《区领导》,约我们被害人去照相,已整理案件深入调查为借口敷衍我们,到现在又过3个月了,请问夏庄派出所你们在为谁执法,是什么行为。5月30日夏庄街道党工委主任做客青岛生活广播城阳民生连万解民生,解民忧,我们当时和杨主任通话,杨主任说现在正在落实处理,正在对接,我们非常高兴有杨主任为我们做主了,但为什么夏庄派出所为何还拖延不办,使杨主任为民解忧,关注民生的好事成为空话,成为泡影。我们合法的承包地被强行毁坏,请问夏庄派出所,王绪琪实施的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故意毁坏财物罪》2《破坏生产经营罪》《违反土地管理法》3《盗砍林木罪》应与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伍仟以上,二: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市领导:夏庄派出所这是什么行为,为什么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为我们受害人做主,却在为违法乱纪人员寻找出路。市领导:王绪琪作为党员村长应当以党的基本路线指导方针和村组织法带领我们致富,然而他却给我们生活带来困难和无助。受害人要求:1、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依法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复耕费、两年的土地收益损失以及其他实际损失]3、修好我们去征地的路。望领导为我们受害人做主。 主任在线答复:您好!您留言板中反映的问题若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可以申请地方人民政府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涉及违法毁坏承包地上的林木和种苗,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公安派出所有义务进行处理。您对派出所处理的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由行政复议机关或司法机关对其进行监督。如果认为行政机关不作为,也可以就不作为问题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落实解决情况:6月28日下午14时45分,电话联系网友张先生。工作人员对网友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做了解释答复,张先生表示感谢。关于满意程度,张先生表示将根据下一步进展情况表达意见。 网民提问:137****7886 王绪琪已经侵犯了我们合法财产刑法有明文规定,我们与村没有任何纠纷。 主任在线答复:您好!触犯刑法,应当由司法机关按照刑事案件立案查处。刑事案件的处理,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处理有意见,应当向其上级机关反映,也可以向政法委或同级人大反映。 落实解决情况:6月28日下午14时30分,电话联系网友,其子接听电话。工作人员对网友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做了解释答复,李某表示感谢,对我们联系落实情况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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