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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刘琪华二答网友 满意度

来源: 2011-05-18 15:33:51

    贴号: 2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南京路与辽阳西路天天堵车问题

    问题: 南京路与辽阳西路,天天堵车,哈尔滨路与南京路的伊春路三车道两边停了两排车,影响交通,请领导解决!堵车问题,请把南京路的辽阳路车站,移到辽阳西路以南,这样可以解决此路段的堵车问题,请领导研究解决,谢谢!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南京路、辽阳西路路口因为地铁站点的施工,辖区交警大队会同施工单位和公交集团等单位对路口做了局部的交通调流,设置了交通标志、护栏。为方便驾驶人出行,辖区交警大队制作发放了1200余张温馨提示卡片;同时加派警力设置岗位,积极疏导交通,希望广大驾驶人按照路口交通标志的指示安全行车,并听从现场交警的指挥,保障路口交通顺畅。对于伊春路乱停车现象,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管理力度,对严重妨碍交通的车辆予以拖移,确保道路畅通。

    贴号: 2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绍兴路禁止停车为什么每天还有大量的车辆停在马路两侧,是否交警失职?

    问题: 绍兴路(延吉路到南京路段)由于配合南京路施工,改为南向北的单行线,同时规定马路两侧不准停车。每天下班时间开车路过看到马路两侧停了大量的车辆,严重影响车辆通行,更令人可笑的是在绍兴路就有市北交警辽源路中队在此,难道警察同志与周围停的车辆认识或达成了默契,或该路段可以停车(禁停标志非常醒目),请问局长大人难道交警真没有看到?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由于配合南京路地铁施工,2月8日始,绍兴路单侧泊位取消,施划公交专用车道,将南京路的公交车调流改线由绍兴路行驶。期间,为方便驾驶人出行,公安交警部门治理乱停车问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教育阶段。从2月初至4月28日,制作了温馨提示卡片(内容大致为提醒驾驶人绍兴路单侧泊位取消,请勿停放在马路两侧),发放至停在绍兴路两侧的车辆,前后共发放1200余张。第二阶段,处罚阶段。自4月29日开始,对绍兴路两侧乱停车辆进行了集中整治并予以处罚。经查,网友所提交警市北大队辽源路中队门前的乱停车辆,绝大部分是到中队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的车辆。今后,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基础上,派专人对办事群众停放车辆进行引导,对严重妨碍交通的车辆予以拖移,确保绍兴路交通畅通。

    贴号: 2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车该停在哪

    问题: 孩子在民政局幼儿园上学,接送孩子时,车应该停在哪一块,才能不被贴罚单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民政局幼儿园东南方向50米即是南海支路停车场,可以停放小型汽车50余辆。接送孩子的车辆需要临时在幼儿园门口停车的,要保证即停即走且驾驶员不能离开车辆。为保证道路交通畅通,对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车辆或拒绝驶离的车辆,执勤交警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给予处罚。

    贴号: 1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撤销青岛单行线

    问题: 随着青岛多条快速路的开通,因为司机害怕走单行线,全走快速路,快速路严重堵车,而部分单行线非常空闲,并且成了停车场,只能单车通行,甚至不能通行,已经失去设置单行线的目的,并且需增加警力查闯单行线的。

    强烈建议撤销青岛单行线,或者大量减少青岛单行线。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多年的实践证明,单向交通在我市的实施是成功的,给交通环境带来了良好改观。近年来,由于道路改造、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以及机动车数量的增长等客观因素影响,个别道路的交通组织方案确实出现了不适应交通流实际状况的现象。对此,我们将根据实际,着眼大局,以人为本,适时、科学地进行交通组织的优化调整,保障城市道路交通的畅通。

    贴号: 1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请问一下支队长为什么黑龙江路全段尤其是李沧段和城阳段没有道路标志线?

    问题: 支队长您好,我想问一下,这个问题很久了,记得去年的一天田杰支队长在交通台回答市民问时讲我们下一步将在城市道路实施划线但是至今也没有施划标志线不知为什么请你解释一下?期待中。。。。。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市内四区交通标线已全部进行了重新施划。个别路段存在的标线不清可能与道路施工有关。下一步,我们将会组织施工单位对不清晰的道路交通标志进行补划。

    贴号: 1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每次年审车辆太黑暗

    问题: 十几年了,审车时碰到的人和事都很黑,逼得我骂娘,为什么一直没有改变,交警的形象给警察抹了黑。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车辆年度审验,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检测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明确规定监督管理主体是质量技术监督局,目前,青岛的机动车检测企业均属于企业性质,与公安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到公安机关领取检验合格标志,打印行驶证。出于方便群众的考虑,公安机关派驻交通民警到机动车检测企业现场为群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在方便群众的同时,造成群众误解,以为机动车检测企业隶属于公安机关。

    机动车检测企业监督管理主体是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电话为83095555,物价收费举报电话为12358。如果民警有违纪行为, 您可以拨打举报电话122进行反映。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贴号: 1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建议添加完善十字路口指路牌

    问题: 尊敬的支队长,我是一开车新手,开车后发现在青岛跑路最大的问题是每到一个十字路口,想知道左、右拐都是是哪条路,多数情况下都找不到路牌,应该说除了个别几条城市主干道外,大多数道路在路口处都没有指路标志牌,这和青岛旅游城市的形象不符,我经常去北京,北京的道路距离到路口几百米就会连续出现几个指路牌了,即使外地人,找个地方都很好找,可青岛没去过的地方,拿着地图找路都困难,希望市里将这些路牌完善,谢谢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路牌问题不属于公安交警部门管辖,建议您向市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贴号: 14

    网友: byebyee

    标题: 请问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就这么困难吗?

    问题: 我去过很多地方,包括国外。

    很多大城市都有交通拥堵的现象。

    但是人家的公交系统很发达,公交有公交专用车道,在国外,不管道路如何拥堵,乱七八糟的其他车辆绝不会到公交专用车道上行驶。

    青岛的公交专用车道只有香港路和福州路等几条道路有,但被私家车占用车道以及乱停乱靠的现场特别严重。

    希望能够在青岛6车道及以上马路上均设置公交专用车道,杜绝一切车辆在公交专用车道上行驶、停靠。增加青岛市的公交通行能力。这样势必能增加公交的通行效率,市民也会越来越多地考虑乘坐公交出行的,毕竟这样能比开私家车堵在路上快。到时青岛交通拥堵的问题也就没这么严重了,不是吗?领导们??

    希望有关部门能考虑此问题。长长脑子吧!!!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随着车辆的不断增长,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不断增大。为缓解日益增长的交通压力,我市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的同时,为保障公交优先,在市区多条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置了公交专用道(如南京路、重庆路、香港路等),另外在市区多条单行道开辟了公交车道(如威海路、台东一路、辽宁路等)。对于占用公交车道的现象公安交警部门在加强专项整治的同时,也通过媒体对广大驾驶员进行了宣传和教育。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将结合道路状况与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进行调研。

    贴号: 1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审车

    问题: 关于网上流传的一把神奇的螺丝刀就能包审车通过的故事,您能给个建议吗?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车辆年度审验,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检测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明确规定监督管理主体是质量技术监督局,目前,青岛的机动车检测企业均属于企业性质,与公安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通过安全技术检验,到公安机关领取检验合格标志,打印行驶证。出于方便群众的考虑,公安机关派驻交通民警到机动车检测企业现场为群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在方便群众的同时,造成群众误解,以为机动车检测企业隶属于公安机关。

    如果您对机动车检测企业的检测有疑问,您可以拨打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电话83095555,如果机动车检测企业巧立名目乱收费, 您可以拨打物价收费举报电话12358,通过上述两个电话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贴号: 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在福州北路樱花小镇按电子眼

    问题: 福州北路樱花小镇这边没有电子眼,过往车辆经常有闯红灯的,经常出事,麻烦你们考虑下,按个电子眼吧,可以吓唬下那些不自觉的司机们。

    嘉宾答复: 网民朋友,你好。您提到的这个地点也是我们重点关注的,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对此处进行了实地调研,同时,已在“市区闯红灯电子警察项目”中规划建设,技术方案已报上级机关审批,待审批通过,资金到位后将予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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