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贴号:89】张XIANSHENG关于禁止城阳区有关小学开办“外教班”、收取“外教费”行为的建议 刘区长:目前,城阳区实验二小、实验小学、流亭小学等若干学校,均以“改革创新”的名义,开办了所谓的“外教班”、收取“外教费”。开办“外教班”,有违上级关于纠正教育乱收费、乱办班的有关规定。对此,区政府应该明确予以禁止。理由如下:一、“外教费”收费高,增加了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每周仅上两节课,每学期收450元,是目前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的大头。对经济条件不太好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个不小的负担。二、开办“外教班”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凡是开办“外教班”的学校,均要请外籍老师教课,上外教课时,同时还要请一名中国老师(主要是班主任或英语老师)来维持课堂纪律。一节课要两个老师来讲课,简直是个大笑话!外教课的教学目标非常不明确,主要是外教老师跟孩子玩游戏,占用两名教师,教不了多少实质内容,更谈不上什么实际教学效益。三、家长普遍不赞成开办“外教班”。学校名义上说“自愿”报班。学生家长交“外教费”被迫无奈,主要是怕学校拿孩子出气,让孩子受委曲。从内心讲,没有一个学生家长赞成学校开办“外教班”。在小学本身已有“英语”课的情况,再开什么“外教课”不是什么教学“改革创新”,而是浪费教育资源,劳民伤财,哗众取宠。四、开办“外教班”,财务不公开,容易滋生腐败。没有看到哪个学校公开过“外教费”收支情况,请了多少外教老师、收入支出是怎样的,完全是个糊涂账,只有学校校长知道。综上所述,我们强烈要求区政府、区教育部门对全区已开办“外教班”、收取“外教费”行为给予纠正,并妥善处理好此事。 主办单位:区教体局 办理情况: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阳教育的关注。从城阳区设立“外教班”的实践情况看,对提高小学生的英语应用和口语表达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青岛市将在市内四区所有小学普及外籍教师。 城阳区2003年开始参照市内四区部分小学的做法设立“外教班”。目前只在两所实验小学、三所有条件的街道小学推广。其中,区实验小学、实验二小、流亭小学分别与青岛市少年宫小海燕业余培训学校、青岛晶晶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私立青岛城阳牛津外语培训学校合作,都是具有合法办学手续的培训学校。开设的“外教班”课程实际,就是在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举办的英语特色兴趣班,每周安排两节外教课。培训学校负责派遣外教及外教助教,并对外教及助教进行管理,外教及助教拥有相应的任教资格,履行相应的教学职责。按照规定,“外教班”每学期收取450元/学生(青岛市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60元),专项用于支付聘请外教及助教费用。各小学都安排专人对外教及助教进行严格把关,并对其进行跟踪听课,保证外教班的教学质量。 由于不是所有的学生都能够适应“外教班”,各小学招生时严格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决定是否参加“外教班”,然后按照学生的选择编成外教班和普通班。编班后,学生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随时调出外教班进入普通班,同时退还其相应费用。区教体局一直很关注“外教班”的学习情况,也要求各学校必须保证普通班的数量,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下一步,区教体局将对全区的“外教班”教学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督查,进一步规范“外教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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