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贴号:28】恐怖的喇叭声给没土地种的能民涨工资 农民以地为主,农民现在无地可种。当时种大棚一年还能收入2万来块钱,现在城阳区周围的土地进行招商引资,给政府创造丰厚的税收,村官赚的锅满盆淌。而这些无地的百姓怎么办?老人每月开哪百八十的就个哈水钱。强烈要求对丢失土地的加薪,与公务员挂钩。 主办单位:区劳动保障局 办理情况: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民生保障政策。一是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地方性新农保试点。城阳区自2003年9月在全省开始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参保资金,构筑起了低保障、广覆盖、可持续的保障体系,深受广大农村居民欢迎。当年实现参保20.6万人,参保率达76%;其中女55周岁、男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保51847人,参保率占老年人的86%以上。截止,2009年底参加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前,我区累计参保人数达25.1万人,适龄人员参保率达98%;有7.48万人领取了养老金,月领取标准190-252元不等。 二是参加全国新型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2009年12月,我区被国家例入全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区,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多年来的实施地方性新农保的实际情况,我区及时调整政策,当月对地方性农保制度和国家新农保制度进行了衔接,将中央拨付的国家基础养老金补贴27.5元/月全部发放到60岁以上的老年人手中,加上我区补贴的基础养老金125元/月,我区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的基础养老金已达到152.5元/月,高于全国规定标准55元/月。 三是将城镇无保险人员纳入养老范畴。2009年8月,我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城阳区城镇无社会保险人员参加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将1994年区划前转非老年居民纳入我区新农保政策体系,该政策规定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交,此类居民与农村居民一样享受区和街道两级财政补贴。近期,我区又出台了《城阳区城镇无保险人员参加青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将1994年7月1日区划以后获得城阳区户籍的城镇居民纳入的到养老保险范围,至此,我区城乡居民全部纳入了养老保险体系,实现了“广覆盖”向“全覆盖”转变。 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就业工作。2009年5月,我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服务与管理,积极开展就业援助,特别是做好失地农民就业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务”就业援助活动。在社区中积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等活动,推动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完善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工作联动机制,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密切协作,促进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工作的有机结合。同时,对于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的,经技能鉴定合格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对于农村劳动力参加专项能力培训的,按每人不超过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 20.【贴号:44】angel9313关于2009年40-55技能培训问题 刘区长,您好!城阳区2009年有一项40-55人员技能免费培训的活动,09年春节过后,由社区居委会组织了统一报名,报名后一直没有参加培训的通知.后来到社区居委会咨询过,几天后有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来电询问过报名的相关情况.但是培训事宜一直没有任何通知.同样由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失业人员免费技能培训,在市内四区报名后就可以参加学习,通过考试后就能拿到技能培训证书,为什么在城阳区参加这类的免费培训就这么困难???如果有什么原因不能按时举办培训,是否也应该告知社区报名的居民原因呢???如果就这样悄无声息,没有任何结果,以后就没有必要办这样的活动了,这样对区政府的工作效能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主办单位:区劳动保障局 办理情况:根据市统一规定,凡是参加技能培训的人员,都可以享受一定的政府补贴。目前城阳区的就业培训包括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城镇失业人员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是指愿意向二、三产业转移的富余农村劳动力和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的区内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参加的培训,培训分见效快,就业率高的“订单式”培训和专业职业技能培训两种,政府补贴标准为500元和200元。城镇失业人员培训主要分为以下三类:(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参加一次由失业保险基金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不超过1500元。(2)进行了失业登记、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城镇失业人员,失业期间有求职要求且未享受过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可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不超过800元。(3)对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2005年12月31日前年满45周岁,自2011年1月1日起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享受城镇居民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失业人员及协保人员,在享受过一次由失业保险基金或下岗职工保障费(不包括促进就业资金)补贴的培训后,有求职要求但仍未实现就业的,可再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不超过800元。上述两类培训根据市统一安排和居民的培训需求,在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由各街道具体实施。 对于这位网民提出的“统一报名后,一直未收到参加培训的通知”问题,2009年各街道对社区居民进行了一次培训信息采集,属培训前的摸底调查,但从当时采集的情况分析,部分居民报名的专业超出了市“一卡通”规定的技能培训范围,故无法组织开班备案。下一步,我们将在居民提出技能培训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我区就业工作机制,使更多老百姓在技能培训中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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