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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长杨鹏鸣三答网友 满意度调查

来源: 2010-03-25 16:54:03

    帖号107、224:海尔路(山东头村)附近臭水沟问题。

    答:该化粪池为山东头社区居民生活污水收集点,因山东头社区尚未改造,排水管网不完善,为保证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现阶段只能将社区污水统一收集后接入海尔路市政污水管网。

    考虑到暂时不能取消该处化粪池,为改善周边环境,区市政部门将采取措施,在化粪池顶部加盖以减少异味,修整周边道板并铺撒黄沙,尽可能保证居民正常通行。

    下一步,为彻底消除该处环境污染问题,结合周边管网情况,计划对该化粪池重新选址。目前,选址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待化粪池迁移后,区市政公用局将完善该处人行道及周边绿化,彻底改变现状环境。

    帖号118:能否将孙家下庄南山与朱家洼打通一条路。以前,孙家下庄南山与朱家洼之前有一条山路,拖拉机可以开过去,小时候经常走,能否将这条路打通?这将极大的提高山北片几个村的土地价格,减少地区差,对政府、对社区、对居民都是一件好事。

    答:谢谢这位网民对崂山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根据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结合孙家下庄、朱家洼片区改造,统筹考虑建议意见,认真研究论证。

    帖号122:我们都是崂山集体户,为什么分的这么细,沙子口与中韩的集体户什么时候能够相互迁移?

    答:您好!崂山区户口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崂山区户口(沙子口街道、北宅街道、王哥庄街道辖区居民户口),一部分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户口(指中韩街道办事处辖区居民户口)。有关户籍管理政策系由市政府研究确定,根据青岛市现在执行的户口政策(青政发[2007]13号)文件规定,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即中韩街道)合称为市内四区,落户在中韩街道条件与落户在崂山区其他街道条件不同,需落户市内四区及崂山区中韩街道的户口需要符合市政府规定相关落户的条件。具体情况可咨询公安户政部门(市公安局户政处:66573512、崂山公安分局户政科:55580058)。

    帖号139:301、304、104路能否延时,能否加车?每天都是车辆少,等时长,收车早,愁煞人。

    答:301、304、104路车由于线路长,夜间收车较早。对此,我区已多次与市公交集团协调沟通,由于我区缺乏公交停车场,公交车辆在我区无法留宿,夜间延时存在困难。目前,我区正在加快推进公交停车场建设,在公交停车场建成后,将调整部分公交车辆在我区留宿,使公交车辆能够延长运营时间,居民出行将更加便利。

    帖号140、388、2121:请问崂山路拓宽具体时间,路段,是否双边都拓宽。

    答:崂山路(滨海公路至西姜加油站)改造工程已经列入区政府2010年前期工作计划,2010年将完成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2011年开工建设。是否双边都拓宽需待具体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确定。

    帖号155、1793:深圳路(汽车东站与同安路之间路段)两侧的居民比较多,但深圳路此路段却没有一处红绿灯,行人过往深圳路很不方便,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希望领导予以考虑在此路段增设红绿灯和公交车停靠站点,方便居民出行

    答:您好!对于您所提设立红绿灯的建议,公安交警部门立即组织进行了现场勘察。经勘察,深圳路同安路至辽阳东路之间路段共有二处路口,分别是深圳路文岭路路口和深圳路尚东小区路口。深圳路文岭路路口距北侧辽阳东路路口约180米;深圳路尚东小区路口距南侧同安路路口约180米。深圳路文岭路路口与深圳路尚东小区路口相距约100米。深圳路文岭路路口和深圳路尚东小区路口已按市政道路标准施划了相应道路交通道线,设置了相应路口交通标志,深圳路同安路路口、深圳路辽阳东路路口已设置交通信号灯。

    由于深圳路同安路至辽阳东路之间路口相距太近,如增设信号灯,将造成深圳路车辆通行能力降低,甚至造成车辆拥堵。两处支路道路交通流量未达到必须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国家相关标准。因此,两处路口暂不宜设置信号灯。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结合网友的意见继续关注深圳路同安路至辽阳东路路段交通状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设交通设施,以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谢谢!

    帖号160:想请问一下崂山区是否有招聘社会工作者的打算,来充实社区力量?

    答: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2009年,我区共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49人,分配至各街道社区从事社区服务工作,优化了社区工作者队伍。今年,我区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继续实施“三支一扶”社区工作者计划。

    帖号162、167、170、800、2089、2109:滨海大道南端原直升机场东面山头是规划中的山头公园,近日不知何人在此毁林、乱挖,乱建违章建筑。损毁了成片的果树,平整了大约有300平方米的空地,正在搭建违章建筑。请区长督促有关部门查处,还青山和绿树于民,共建美好、和谐崂山。

    答:关于网民反映滨海大道南端原直升机场东面山头毁林问题,区农林局联合中韩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经调查,该地块属王家村社区集体耕地,现经营者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所承包地内的果树伐除,违反了《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涉嫌毁坏林木。区农林局森林公安公局已于3月15日立案侦查,查实后将依法从快处理。关于反映搭建违章建筑问题,经区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查看,未发现违法建设情况;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加大对该处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违法建设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规予以查处。

    帖号:163,青岛志愿者 在崂山区域的乞讨儿童问题

    我是岛城的一名志愿者 我想问一下 在咱们李沧区的十字路口中穿梭的乞讨妇女以及儿童 做为咱们崂山区政府是怎么个看法 能不能派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一下 看着挺危险的 替他们捏把汗都 谢谢

    答: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解救、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事关权利保护和社会稳定,涉及多个部门。区公安、民政、城管执法等部门将面对新形势,立足于用足、用好现有法律,依法履行职责,在充分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城市管理、社会治安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一是积极履行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护送职责;二是对未满16周岁、有智力障碍和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依法实行保护性救助,分别送至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站、精神病院及有关医疗机构进行救助和治疗;三是依法查处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乞讨为掩护从事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四是注意发现治安乱点,防止形成“乞丐村”等社会问题。

    帖号175、1473:瑞纳花园供热何时才能正常?

    答:据了解,在供热过程中居民反映该小区供热问题不达标等情况较多,对此,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门研究和现场查勘,主要是室内供热设施安装存在缺陷、部分居民存在私改供热设施以及东亿公司供热流量等问题导致了部分居民供热温度不达标。针对该情况,已责成相关部门和供热企业对小区设施安装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部门用户家中供热设施进行了置换,同时,要求企业加大了热水流量,供热效果得到了一定改善。为使该小区供热效果正常,2010年,已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将该小区列入改造计划,对小区换热机组的设备、电器及小区管网进行改造,确保冬季居民家中温度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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