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20日讯(记者宋波鸿)日前,为深入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范消费领域市场秩序,提振消费信心,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市南区将部分重点经营者消费投诉举报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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