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行“认房认贷”的差别化贷款政策,实行二手房与新建住房相同的最高60万贷款额度标准,将公积金贷款还款调整为直接冲减账户余额的“冲还贷”模式,满足群众刚性、改善性住房需求。联合住建部门深入开展房企拒贷限贷专项治理行动,打好加强销售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惩戒力度的“组合拳”,确保公积金低息红利落地。全省率先出台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政策,与住建部门建立改造项目信息共享机制,简化共性材料、提高受理效率,主动上门将办理地点搬到群众家门口,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2020年,共发放公积金贷款122.6亿元,为职工提取公积金196.1亿元,同比增长56.2%和9.8%,支持职工实现住有宜居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