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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来源: 作者: 2017-01-10 14:50:57 字号:A- A+

灵山卫公共法律服务站

青岛市市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行政工作室办公窗口

    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基本形成

    2016年9月,青岛市两办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青办发〔2016〕37号)及《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指导标准》。青岛市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今年,全市两级财政已拨付专项资金过千万元,有效推动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室四级实体平台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室2639个,覆盖面超过80%,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年内建成率达90%,公共法律服务的便利性、效能性明显改善,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基本形成。“12348”呼叫中心系统,完善覆盖市、区(市)、街道(镇)三级的人民调解指挥分流平台,打造融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舆情分析、法律援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专线”。今年该热线已接听群众电话咨询4.1万人次,“12348”调解指挥分流平台流转纠纷事项10977件,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构筑全媒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网上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受理、聘请律师指引等综合服务,在全省首创网上公证预约、咨询和部分办理平台,全国率先开通“法治青岛”手机客户端,并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不断提高服务的综合性和精准度,法律援助手机报年播报量超过20万条,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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