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新闻网8月20日讯 昨日下午,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举办住房保障专题网谈。特别邀请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共7家单位围绕我市目前住房保障等问题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据悉,青岛原则上将不再审批新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
主持人:近期我市出台了保障性住房的并轨政策,请王局长介绍一下新政策出台后,我市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有哪些调整?今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点方向和目标是什么?怎样保证这个目标顺利实现?
嘉宾:今年7月份,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该文件的发布实施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合理调整我市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将现行各类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统一申请、并轨运行,在我市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新审批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除已进入供地程序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
同时,我市新一轮的住房保障发展规划——《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4-2016年)》作为该文件的附件一并出台。规划期内,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市区规划为住宅的建设用地将优先配建公共租赁住房,2014-2016年,我市计划建筹保障性住房不少于3500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0000套,约占86%。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顺利推进,规划期内我市将继续加大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投入,市财政将直接投入保障资金约17.1亿元,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筹补贴资金约16.2亿元,货币补贴保障资金约0.9亿元。同时,我市将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由现行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5%提高至20%,是国家、省政府规定比例的两倍。另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余额、中央下达至我市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也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民生在线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