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在线 > 落实解决 > 正文

市卫生计生委线下落实解决网友问题 满意度

来源: 2014-08-08 11:23:46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8月8日讯 7月15日下午,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杜维平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坚持计生基本国策,做好‘单独两孩’工作”主题和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5712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212个,杜维平副主任现场答复127个。网谈结束后,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于网谈现场没有回答完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并进行了线下落实办理,对留下联系电话或邮件地址的网友逐一回访反馈,对没有留下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的问题也逐一落实。现将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网友:王

    电话:138****9467

    邮件:164****938@

    问题:领导你好。我是1999年在国营企业青岛建筑机械厂失业的。2003年在私营企业青岛北方钢管有限公司工作.2006年企业给投的保险。一直到2010年在青岛北方钢管有限公司退休。退休时。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所在的退休单位不给,一直没有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像我们这些私营企业退休的职工。年轻的时候相应了国家的号召,到退休却享受不了国家的优惠政策,麻烦领导关心一下我们这些职工的心声,迫切想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才能拿到我们应该得到的补贴。(因为失业人员到了退休年龄,政府给补贴从街道都拿到了补贴。像我们从私营企业退休的都那不到补贴)谢谢。

    嘉宾答复:尊敬的网友您好。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由所在单位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标准是青岛市上一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0%。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都应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企业没有执行,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如果企业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支付的,可以要求企业与职工签订分期支付协议,分期支付一次性养老补助。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7月24、25日,我委与王女士本人进行了两次电话沟通,向王女士解答了解决此问题的法律途径,王女士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感谢和满意。

    二、网友:王先生

    电话:186****5719

    邮件:403****74@qq.com

    问题:尊敬的计生委领导你好!有个问题困扰我很久,特此反应一下:我的户口在青岛市黄岛区,二胎女儿属计划外生育,已在德州老家缴纳社会抚养费户口和妻子在德州。因工作需要计划将妻子及女儿户口按夫妻投靠迁至青岛,前期咨询相关部门答复是需要补缴德州和青岛的社会抚养费差价,查阅相关计生文件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属地征收,禁止重复缴费!对此很不理解,希望领导给予落实答复。谢谢!

    嘉宾答复:您好。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不够详细,请您拨打我们的12356电话具体咨询。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将需要补征差额的有关政策情况对网友进行了讲解。网友表示政策不公平,对政策本身不满意,对答复态度满意。

    三、网友:纪女士

    电话:133****0862

    问题:有的地方像这种情况是可以生的 女方初婚初育又是独生子女就可以

    嘉宾答复: 您好。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如果你和丈夫已经审批生育了一个孩子,即使你是独生子女也不可以再生育了。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两次拨打133****0862,均显示为空号。

    四、网友:朱女士

    电话:139****8808

    问题:退休拿不到独生子女费。独生子女是国策,是国家补贴。企业改制或私企不付。请问怎么办?

    嘉宾答复:尊敬的网友您好。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由所在单位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标准是青岛市上一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0%。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都应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如果企业没有执行,您可以请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如果企业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支付的,可以要求企业与职工签订分期支付协议,分期支付一次性养老补助。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7月24、25日,我委与朱女士进行了两次电话沟通,向朱女士详细解释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的具体政策,及其解决此问题的具体办法,朱女士对我们的答复表示理解、感动和满意。

    五、网友:赵

    电话:135****3163

    问题:杜主任您好:6月10日我母亲(80岁)去市里医院做第二次眼底激光治疗,负责做治疗的张医生态度和做法生冷硬,表现在以下三点:第一,点了一次眼药后等了一个多小时,要做激光治疗时,说不够,又点了第二次,期间病人家属几次询问,其均不耐烦,不理不答。第二,老人进治疗室做治疗时,因老人矮小,凳子较高,做不上去,张医生既不协助,又不允许家属进去帮忙,老人坐不稳,其态度很不耐烦;第三,在做第二次激光治疗大约实施二分钟后,即告知,因患有白内障,不能继续治疗了,需要先做白内障手术。这一点有疑问,一个具有较高水准的专业医生,患者患有白内障影响激光治疗,理应在做第一次治疗时即告知我们,有什么理由让一个80岁的老人点了两次眼药等待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在做第二次激光治疗仅仅二分钟后,才告诉我们不能继续做了,这个程序和做法合理不?经历这次治疗后老人很伤心,没想到会遇上这样的事情。以上请杜主任帮助核查,谢谢。

    嘉宾答复: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注。首先对您母亲就医遇到的问题表示歉意。疾病的诊断、治疗都有相应的规范要求,如果医生违反有关诊疗规范对患者造成不良后果,医院和医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您反映的问题比较专业,请您方便时给我们委医政医管处反映处理,医政医管处联系电话:85912532。感谢您的参与。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委工作人员于2014年7月23日上午9:15和24日上午11:50分别电话联系了该网友弟弟(其弟弟电话由该网友提供),对其和老人在医院就诊过程中的问题表示诚恳的歉意,同时表示已责成医院尽快调查情况并与该网友联系协商,我委也将继续关注双方沟通结果。

    网友对答复表示满意。

    六、网友:王先生

    电话:150****1268

    邮件:150****1268@163.com

    问题:对医院的医疗结果不满意,如何处理?

    嘉宾答复: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注。如果您对医院的治疗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将您的问题反映给医院,医院会给您进行相应的沟通与处理,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您不想与医院直接协商或对医院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向医院所在地的卫生局(卫生计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或者,您也可以直接到医院所在地的法院对医院进行起诉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谢谢您的参与。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委工作人员于2014年7月23日上午10:20电话联系该网友,向其说明了国家规定的医疗投诉纠纷处理办法和程序,同时责成医院调查了解情况。23日下午3:30我委工作人员再次电话联系该网友,得知医院和网友已商定好近期网友将携带相关病历材料到医院进一步协商。

    八、网友:丰女士

    电话:186****1814

    邮件:jingj****279126@126.com

    问题:我们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但是新组合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却被告知不能批二胎,我们认为严重的侵害了独生子女的生育权,不能因为我们再婚了独生子女的身份也被否认了,希望领导关注一下我们这些特殊群里!

    嘉宾答复:您说的情况我们理解。在执行上级规定的生育政策的同时,我们将收集、整理网友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通过电话将有关政策情况对网友进行了讲解。网友表示满意。

    九、网友:谭先生

    电话:157****5151

    邮件:tqw****@126.com

    问题:请问领导:市北区 怀孕3月二胎证可否特事特办?

    嘉宾答复:您好。您如果符合二孩生育条件,请及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提交申请材料。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下线后我们认真研究核实了这位网友的问题,2014年7月23日14:55及时与这位网友的对象进行了电话联系沟通,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其问题已经解决,同时对我们的工作表示理解,对我们的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十、网友:顾先生

    电话:186****2981

    问题:我哥哥因为有先天性心脏病,情况特殊,我们村批准我家生了二胎,我也是男孩,后来我哥哥因病去世了,我爸妈也享受了独生子女政策优惠,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属于单独吗?可以生二胎吗?谢谢

    嘉宾答复:您好。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如果你哥哥没有后代,你可以视为独生子女。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电话与网友沟通,网友表示满意。

    十一、网友:杨

    电话:139696****71975

    邮件:qdq****@163.com

    问题:丈夫属于独生子,妻子是农村户口,于单独二孩政策前生育二孩,孩子户口随母亲落户于济南农村。这种情况现在也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是否合理?应该如何操作。目前一孩户口随父落户青岛。

    嘉宾答复:您好。2013年11月12日之前出生的单独两孩均属于违法生育。按照目前省统一要求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将有关政策情况对杨先生进行了讲解。杨先生表示满意。

    十二、网友:张女士

    电话:134****4392

    问题:您好:我对象是青岛本地户口,我是外地大学毕业后落户回原籍农村的户口,我们计划生育管理关系在青岛,头胎女孩,二胎出生后落户女方的农村,需要交社会抚养费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提供的信息不完整,请拨打12356进行电话咨询。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7月29日15:57电话无人接听。

    十三、网友:周先生

    电话:155****3135

    问题:请问领导青岛市对于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和老年乡村医生的退出有没有新政策?何时出台?

    嘉宾答复: 您好,目前,青岛市级还没有出台涉及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老年乡医退出的新政策,但部分区市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市卫生计生委联合相关部门正在对乡村医生队伍情况进行全面调研,讨论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同时也积极向上级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谢谢!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我们通过电话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并就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网民表示理解,并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十四、网友:邢先生

    电话:150****7753

    邮件:xin****q@126.com

    问题:杜主任,您好!我是一名省属驻青事业单位的男职工,晚婚晚育,头胎护理假单位只给五个工作日,且这五个工作日的护理假,单位竟然按事假方式扣我的工资。请问一下,杜主任,我该去哪里维权?

    嘉宾答复:尊敬的网友您好,女方晚育,依据省《条例》三十条,增加产假六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包括男方是再婚,女方为初婚初育的)。如您妻子是晚育,单位只给您五个工作日,且这五个工作日的护理假,单位按事假方式扣您的工资是不对的,您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线下落实解决情况:7月24、25日,我委对邢先生进行了两次电话回访,向邢先生解释了男职工陪产假的具体政策,建议其到劳动部门反映和解决此问题,邢先生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

    十五、网友:范先生

    电话:137****6105

    邮件:qdfang****eng@sina.com

    问题:我媳妇是99年中专毕业上学的时候户口迁出毕业后转回原籍结婚后户口转到我们家结婚一直在胶州农村居住,第一胎是个女孩想申请批二胎,村里说我们是非农户口不合条件,可是青岛市已经不分农村和非农户口了,今年又去还是不给批。问一下像我这样的条件是不可以吗?

    嘉宾答复: 根据规定,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如果你爱人、女儿均属于农村居民,可以申请办理。

    线下答复情况:通过电话将有关政策情况对网友进行了讲解。网友表示满意。

-
-

相关阅读网谈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