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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防办线下落实解决网友问题 满意度

来源: 2014-06-24 14:51:42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6月24日讯 6月10日下午,青岛市人防办副主任赵承桥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狠抓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推进规范化管理使用”主题和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6124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71个,赵承桥副主任现场回答49个。网谈结束后,青岛市人防办组织人员进行了线下落实办理,对留下联系电话或邮件地址的网友逐一回访反馈,对没有留下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的问题也逐一落实。现将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1、网友:李

    电话:185****9021

    问题:赵主任:您好,我是黄岛月亮湾小区1号楼业主,1号楼的地下停车位是否属于人防工程?使用权是否允许买卖?具体政策咨询打哪个电话? 谢谢

    嘉宾在线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昨天收到您的留言,我们组织查阅了相关资料并派人进行了现场核对。经查,月亮湾小区1号楼地下停车场属于非人防工程。关于人防工程使用权问题,请参阅我回答第一个网友问题的相关内容,也可以随时拨打我们的电话82938100和82938041具体咨询。谢谢!

    线下落实情况:我办于6月19日下午主动与网友进行了电话沟通交流,向其说明了月亮湾地下室属非人防工程,并向其详细介绍了人防相关政策,留下了具体联系方式。网友表示满意。

    2、网友:DAVID

    电话:131****5519

    邮件:0001@qi****onews.com

    问题:赵主任:您好,我是胶州市胶州湾财富中心财富公寓小区业主,开发商近期就要出售车位(据说价格10万左右),如果不买,以后就无法停车了。我想咨询一下作为业主,如何区分地下车位是属于人防部分还是非人防部分?具体到我们小区就是9-12号楼这4栋高层的地下车位的性质属于下列哪一种? 1, 人防部分,产权属于国家所有,根据有偿使用、用管结合的原则,谁投资谁收益,开发商只能租不能售; 2, 非人防部分,已含在公摊面积里,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处理这部分面积,开发商再卖属于违规二次销售; 3, 非人防部分,开发商规划时预留的,未含在公摊面积里,这类车位(准确的说应是车库),有产权登记,可办房产证,开发商有权自行销售;(以上3条属个人理解,如有误,请指正),总不能单凭开发商说啥就是啥。业主作为弱势的一方(相对于开发商),如果去规划部门查阅原始规划图纸,实际可造作性很难(规划部门可能会拿出一大堆理由推辞)。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新建住宅小区的突出的共性问题,很多开发商或物业在暴利驱使下对产权性质不明的车位实施“只售不租”或以“转让使用权”或“一次性租赁”等变相形式违规“二次出售”,以霸王条款蒙蔽业主。目前有无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约束此类行为?如果发生此类纠纷,政府主管具体部门是哪个?咨询/投诉电话(胶州市)是多少?

    嘉宾在线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支持!地下车位中的人防部分,即通常所说的防空地下室,其出入口设有人防防护门或封堵梁安装门框等防护设备,近年新建成的防空地下室出入口、内部设置了人防标牌。防护门一般体积较大,为深灰色钢板结构、或者为灰白色钢框混凝土结构;封堵梁安装门框一般为深灰色钢结构,而非人防地下室不具备上述特征。关于人防部分的产权、销售等问题,请参考我为第1位和第12位网友留言的答复。另经胶州市人防办了解,您所反映的胶州湾财富公寓小区9-12号楼地下车位区域属于非人防部分,其产权登记、房产证等问题,建议咨询房产管理部门。谢谢!

    线下落实情况:我办于6月19日下午主动与网友进行了电话沟通交流,向其说明了胶州市财富公寓地下车位属非人防工程,并向其详细介绍了人防相关政策,留下了具体联系方式。网友表示满意。

    4、网友:李

    电话:151****3613

    邮件:lig****rrylee@aliyun.com

    问题:您好! 我在山东省 青岛市 李沧区 中海国际社区 5号地块 17号楼 一单元 102 (1楼)给年迈的父母购买了90平方期房。 2014年8月30日前交房。 4月1日去看房子,该房屋客厅前5.80米处有个地下停车场步梯出入口。 投诉后拆除顶棚并封闭了出入口,但是现留下的混凝土建筑部分就像一块儿方形墓地 (长*宽*高 =5.80m*3.08m*0.73m )。 年迈的父母说该混凝土 建筑部分(方形墓地)就是将给来老两口准备的。 父母伤心至极! 中海地产交涉后, 中海地产称: 只要“青岛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 把该地下停车场步梯出入口的设计改动,就可以以彻底拆除混凝土建筑部分。 说实话, 老百姓辛辛苦苦,省吃俭用,用工资买套80多万的房子实在不容易。 好不容易买套房,客厅前5.80米处地下停车场步梯出入口留下的混凝土建筑部分就像一块儿方形墓地。实在是不甘心。 退房也遭到无情拒绝。 讲理无门呀! 恳请 “青岛市人防办”与“青岛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协调下把中海国际社区 5号地块 17号楼 一单元 102户客厅前5.80米处地下停车场步梯出入口留下的混凝土建筑部分设计稍微修改一下, 以便中海地产彻底拆除混凝土建筑部分。 2014年4月8日 在“青岛政务网” 青岛市规划局咨询过,4月11日青岛市规划局 来电话及短信称“ 经核查,我局审批图纸无该地下车库步梯出入口,该出入口设置 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青岛政务网 ”。 跪谢!!!

    嘉宾在线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心!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办立即联系工程设计单位“青岛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到现场进行了勘察,此楼梯出入口是该楼地下防空地下室出入口,仅供战时使用,平时封闭不使用,这样设计是为了保证在临战转换的情况下能够迅速启用人防工程。人防设计规范规定,此类出入口设计须高出室外地坪30厘米,因该工程地面还未完成施工,从现场看高于现施工地面70厘米左右,建设单位按施工图完成施工后,该出入口实际高出地面应为30厘米。为了美化出入口,设计单位在设计时已建议开发单位结合整个小区的景观设计完成施工。下一步我们将督导设计院与建设开发单位进行联系,落实该楼梯出入口景观设计施工要求。同时对这个口部给您生活带来不便表示抱歉。今后我们将向设计单位提出要求,积极研究探索出入口设计新思路,力争与地面景观相结合。 谢谢!

    线下落实情况:我办于6月20日下午主动与网友进行了电话联系,就其所反映的防空地下室出入口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并留下了具体联系方式。网友表示满意。

    5、网友:王

    邮件:cy****@163.com

    问题:赵主任您好! 海伦路的地下人防工程已修了3年左右,请问什么时间能够竣工呢?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还不能完工?工程占用了大量的道路资源,使得原本就不宽敞的小区道路更加紧张,居民出行太难了。可是,目前工地上几乎没有施工人员。

    嘉宾在线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海伦广场工程分地上和地下两个项目,地下是市人防办投资建设的海伦广场人防工程,地上是市北区政府建设的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和居民休闲广场。据了解,目前市北区政府正在按程序继续组织地上项目建设。地下人防停车场项目已经完工,停车设施已经配备到位,管理单位也已经通过招标确定,但是因地面工程未完工,为保证车辆、人员出入安全,尚未投入使用。上周我办与市北区政府和有关单位进行了沟通,决定在不影响地面施工的情况下,在工地内临时另设车辆进出通道,先期将停车场投入使用,以解决周边居民停车难的问题。谢谢!

    线下落实情况:我办于6月20日上午将答复意见通过邮件反馈给网友,6月23日上午网友回复邮件对此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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