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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线下落实解决网民问题 满意度

来源: 2013-05-14 16:31:54字号:TT

    青岛新闻网5月8日讯 4月25日下午,青岛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刚做客民生在线直播室,围绕“创新统计平台建设 构建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2609人次,网民在线有效提问35个,李刚局长现场回答网民提问33个。下线后,青岛市统计局组织人员就办理情况向网友进行了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和回访。现将青岛市统计局线下回访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网友:付亮

    问题: 您好!一.我与2011年10月25日,帮周学斌用我的一套商品房房产证,在孙量宾处作了20万元的担保!并且在公证处作了公证,但未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 二.赵某帮周学斌在孙量宾处作了20万元的担保! 三.宋某帮周学斌在孙量宾处作了20万元的担保! 四.解某帮周学斌在孙量宾处作了10万元的担保! 总计:70万元整, 利息:0.08元!返还时间:2012年1月25日! 因周学斌到2012年1月25日没有还上70万的本钱,便于孙量宾商谈后:一直偿还利息(5.6万元/月)!偿还了总共大约6个月的利息钱。(有银行打款凭证)!+ 2013年2月6日偿还30万元的银行承兑! 孙量宾便于2012年10月中旬左右,在没有任何通知我的前提下,就把我的房产证给过户到他老婆的名下!我是到即墨市民大厅二楼房管局办事才知道:经房管局工作人员电脑一查询,发现我的房产证存档里,不但有我的名字,还有孙量宾老婆(解彩虹)的名字! 现在孙量宾给我打电话说:“如果想要回房产证就得拿22万现金!要不然便在1-2天的时间把我的房子卖给别人,并让我搬出房子!” 试问:我作为担保人,我承认我有责任。但是我的房子就这样任由孙量宾随便过户给别人吗?并且借款人周学斌一直都没有想抵赖的想法! : 何为公正???!!! 跪求高人指点! 谢谢!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14日,我局工作人员与付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向网友说明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责范畴,建议联系司法和房产部门,这位网友对答复无异议,并对答复工作表示满意。

    网友:刘法德

    问题:青岛市教育投入是否达到法律和国务院政府部门规定的占到我市财政总收入的4%以上了?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5月14日,我局工作人员与刘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我局工作人员说明教育投入属于其他部门统计,建议咨询财政、教育部门,刘先生表示理解,并对答复工作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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