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副局长金海国网谈实录:
留言板 针对小区违章建筑,如果城建执法确定了该违章属于违章建筑后,到最后拆除都有哪些流程?比如给当事人下达拆除通知书和最后下达的强制拆除决定书 这一流程和时间根据的条款是什么?我想知道 谢谢您!
金海国 网友您好!对于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其中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对于需要拆除的违法建设,具体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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