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8月26日讯 7月20日,网友胡广周在本网“网友爆料”发帖《孩子上学》,反映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无法入学。
胡广周说:我孩子今年在杭州路报名上小学。我是打工在厂里住有厂里的证明,我们在这里十多年了,可是老师去看时候就说我们不是,就不给分了,现在我们孩子咋上学啊,请帮助我们民工。
发帖后,本网记者与市北区教体局取得联系。据悉,根据2014年的招生政策,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新生报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市北区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含用人单位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验印的《青岛市单位招用外来劳动者和本市非城镇户口劳动者花名册》及社保卡)或工商营业执照。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北公安部门核发的 “青岛市市北区居住证”。
(3)父母一方有在市北区一年以上的正式租房合同(房屋交易中心验印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拥有市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
(4)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学年龄(提供: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本)。
为了确保家长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市北区教育局以入户调查情况为准。(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