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6月13日讯 今天下午,特别邀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做客直播室,围绕“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提升便民惠民水平”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网民参与人数25009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83个,王春芳主任现场答复40个问题。现场未答复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线下进行二次答复。敬请网民关注!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一排左一)与网民交流
以下为本场网谈实录:
开场语: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再次来到“民生在线”栏目,和广大网友进行交流,在此首先感谢大家多年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同时也感谢新闻网长期提供这个互动平台,让我们可以更直接的和各位网友进行交谈,更全面的听取大家的意见。下面,我将围绕“加大放管服工作力度,提升便民惠民水平”这一主题,和网民朋友沟通交流,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在线问答:
网友:7月1日起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是真吗?
王春芳:网友,您好!此消息属于误传。相关媒体已删除有关信息并向我中心道歉。
kt88cl7CHd5zpAPI:建行以外的银行啥时候能自助提去公积金,谢谢
王春芳:网友,您好!在与建行合作的基础上,我中心目前已与交行、农行、工行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有合作意向的中行、招行银行、中信银行也已处于内部程序开发进程中。我中心需要根据合作银行程序研发、对接、测试情况,适时推出合作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网厅还贷提取业务,请您耐心等待。
网友:请问公积金基数缴费基数的组成部分?
王春芳:网友,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工资总额,可参照统计部门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网友:我使用公积金2次,但在4年前就已经全部还清,请问还能使用公积金进行买房吗?有什么要求?
王春芳:网友,您好!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以中心系统内记载的贷款次数为准。申贷职工家庭之前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两年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停止受理。若您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不能再次申请。
网友:请问父亲大病手术,可以提取儿子原单位的公积金吗?有无时间限制?需要什么手续?
请问父亲大病手术,可以提取儿子原单位的公积金吗?有无时间限制?需要什么手续?
王春芳:网友,您好!根据规定,只要相关病种符合要求,父亲大病手术后,儿子可以申请提取医疗费用结算单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患者实际支付医疗费用结算单列明的自负部分。职工需将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病案室章、医务处章或门诊办公室章的住院病案(未住院的需提供包含各种诊断报告的病历证明)原件及加盖医院收费业务章的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关系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
网友:公积金中金断了一个月,对接下来的贷款有影响吗
公积金中金断了一个月,对接下来的贷款有影响吗
王春芳:网友,您好!目前,我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标准是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需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如您在近12个月中断缴存,不符合我市申贷条件。
网友:请问王书记,青岛银行商贷自助提取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实现?
王春芳: 网友,您好!目前我中心正在积极与青岛银行联系沟通,争取尽早将青岛银行纳入合作范围,为贷款职工提供更多方便。
网友:离职后关于公积金取出程序的咨询
我从原单位辞职后公积金封存,我对象是在职,正常缴纳公积金,我们一起商贷(平安银行)购买了新建商品房,现在还没有缴纳契税,正常还贷已超过半年,请问我们的公积金如何取出?需要先缴纳契税么?我对象正常缴纳的公积金每年能取一次么?怎么操作,谢谢!
王春芳:网友,您好!根据规定,购买自住住房还贷期间您和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目前您和配偶可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加盖银行章的还款明细、结婚证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如无其他情形,您爱人每年可以提取2次公积金用于还贷。详情可登录我中心网站(www.qdgjj.com)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网友:单位集资建房装修能否提取公积金?
王春芳:网友,您好!根据规定目前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网友:招商银行房贷什么时候可以网上自助提取公积金。
王春芳:网友,您好!目前招商银行正处于程序开发阶段,待符合正式上线条件后,将及时通过中心网站发布通知,请予以关注。
网友:王主任您好,我儿子用建行商贷买房,我是共同还款人,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谢谢!
王春芳:网友,您好!根据规定,如果您既是借款人又是产权人,您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款,单纯属于共同还款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网友:主任r:好!我去年(2016)退休。但我的公积金一直提不出来。原因是:我的工资未下来,单位不给办理。(因我是联通公司员工在济南社保局发退休工资)但公积金在青岛提取。问:我如何提取我的公积金。
王春芳:网友,您好!根据现有规定,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且本人持有有效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本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心任意管理处开通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即可自行提取住房公积金。如还有其他不明事项可拨打我中心客服热线12329咨询。
网友:如何办理公积金自提手续?谢谢!
王春芳:网友,您好!目前我中心与建行实现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数据共享,使用建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本市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使用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由于您反映信息不是很清楚,您可以直接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进行咨询。
网友:二套房公积金首付问题
现在名下有一套全款住房,想用公积金买房,首付是多少?老公账户里有十万元公积金,可以用来做首付吗?夫妻两人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呢?谢谢!
王春芳: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仍执行贷款次数的规定,以申贷职工家庭为单位认定,以中心系统内记载的贷款次数为准。若您之前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按首次贷款政策执行。购买新建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购买二手房的,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非购买经济适用房不能作为首付提取。贷款额度根据申贷职工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次数、公积金缴存情况、账户余额、购房情况、还贷能力等进行核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缴存条件,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分别为新建住房60万元、二手房35万元;二次申贷的,新建住房50万元、二手房30万元。借款申请人单方申贷的,可贷额度最高为上述额度的60%。
wxwap_7098:孩子交首付后可不可以提取父母公积金?
王春芳: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孩子买房交首付,如果父母非所购住房产权人,不可以提取父母公积金。
网友:现在在北京,将来到青岛工作公积金如何转移
现在在北京工作了七八年了,想去青岛工作,公积金如何转移,先在青岛创建公积金账户,然后再到北京申请转移么,需要两头跑么
王春芳:网友,您好!将来您被青岛单位正式录用,所在单位为您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实际发生缴存后,您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您单位缴存公积金业务所属管理处申请将您在北京缴存青岛市,无需再两个城市往返奔波。该业务详细办理流程可登陆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qdgjj.com/)“办事指南--转移业务”模块进行查询了解。
网友:房产在儿子名下,还放贷父母的公积金却不能用。
王春芳: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余额。如果房产在儿子名下,父母非产权人的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春芳(左一)与网民交流
网友:莱西市公积金自行提取范围,什么时间扩展到其他银行?
你好,请问一下我在青岛银行办的商业贷款,请问什么时间才能不限次数自行提取?
王春芳:网友,您好!目前我中心正在积极与青岛银行联系沟通,争取尽早将青岛银行纳入合作范围,为贷款职工提供更多方便。
网友:请问王主任,我是农业银行的商贷,什么时侯能在网上营业厅自己提公积金?
王春芳:网友,您好!我中心与农业银行的合作,目前已进入内部试运行阶段,待相关流程调试完毕后,将于近期正式对外受理业务,请您耐心等待。具体上线时间届时会及时在我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qdgjj.com/)进行发布,请予以关注。
网友:请问公积金贷款只能提取契税前的余额吗?
王春芳: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共有房屋产权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网友:商贷自助提取什么时候能扩大到平安银行?
王春芳:网友,您好!目前我中心正在积极与平安银行联系沟通,争取尽早将平安银行纳入合作范围,为贷款职工提供更多方便。
网友:每年提取公积金次数?
夫妻双方共同还房贷,单位每年统一提取两次,是这一套房子每年只能提取两次公积金还贷,还是指夫妻双方在各自单位可以每年提取两次呢?
王春芳:网友,您好!夫妻双方共同还房贷期间,无其他提取情形的前提下,夫妻双方每年可分别申请提取两次。
网友:公积金网上自助提取所需资料
商贷买了新房,如何在网上自助提取公积金,提交哪些必须的资料?
王春芳:网友,您好!目前我中心与建行已实现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数据共享,使用建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本市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使用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在申请办理时,第一(主)借款人应与符合提取条件的共同提取人(第一(主)借款人的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同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一(主)借款人两份)、房屋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一管理处申请开通网厅商贷提取业务。共同提取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同时到场的,应分别持相关材料办理。若本人无法现场办理的,代办人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网友:交通银行什么时候能自助提取公积金?
都6月份了,上次看新闻说在开发程序,不知到什么地步了?交通银行什么时候能自助提取公积金?
王春芳:网友,您好!我中心与交通银行的合作,目前已进入内部试运行阶段,待相关流程调试完毕后,将于近期正式对外受理业务,请您耐心等待。具体上线时间届时会及时在我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qdgjj.com/)进行发布,请予以关注。
网友:很多公司没有公积金,但是没人管,应该你们给查
王春芳: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目前,我中心通过定期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数据进行比对,对应建未建的单位,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催建催缴,依法督促单位及时办理缴存。在此,也欢迎您对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监督,若发现单位存在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请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电话12329或通过中心门户网站进行投诉举报,我中心将依法查处。
网友:商贷自助提取什么时候扩大到招商银行
王春芳:网友,您好!目前招商银行正处于程序开发阶段,待符合正式上线条件后,将及时通过中心网站发布通知,请予以关注。
网友:建议提高公积金的可贷额度。目前房价比前几年涨了很多,目前的额度根本不够支持房款,导致老百姓不得不申请组合贷,太麻烦还贵。
王春芳:网友,您好!公积金贷款资金全部来源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管理上首先要保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其次是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我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调整也必须根据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整体要求,结合公积金资金使用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情况您可通过我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予以关注。
网友:单位不交公积金有无强制措施
王主任好,请问单位不给缴纳公积金,中心是否可以强制单位缴纳
王春芳:网友,您好!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网友:邮储银行什么时候能每月提取公积金?
王春芳:网友,您好!目前我中心正在积极与邮储银行联系沟通,争取尽早将邮储银行纳入合作范围,为贷款职工提供更多方便。
网友:关于公积金提前还款问题
领导您好!我是即墨的,17年五月份开始第一个月公积金住房还款,因我公积金账户有五万多余额,故直接从公积金账户划拨4万用于还贷款本息,剩余将近两万加上每个月缴存的用于每月扣款。我想问的是公积金住房贷款一共可以提前部分还款多少次?有时间和次数限制吗?另外要是以后账户余额不够扣的可以直接向联名卡打款就可以吗?谢谢!
王春芳: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没有时间和次数限制,但每次本金还款额度须为一万元的整数倍,您可通过受理贷款管理处柜台办理或开通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自助办理。此外,您可通过我中心网上营业厅、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查询公积金划付及还款账户扣款情况,如还款账户余额不足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确保每月正常扣款,避免产生逾期,影响个人信用。
网友: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受限购限贷的影响吗?
青岛市户口,公积金还完满两年,购买第三套住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王春芳: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仍执行贷款次数的规定,以申贷职工家庭为单位认定,以公积金系统内记载的贷款次数为准,职工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两年,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停止受理。如果您(及配偶)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两年,符合我市购房申贷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积金二次贷款。
网友:如果今年提取过公积金,就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了吗?
领导,公积金贷款,必须保证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不低于15个月的额度存款才可以公积金贷款吗?如果今年提取过公积金,就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了吗?请详细回答,谢谢。
王春芳: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的申贷缴存条件为:借款申请人建立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同时,我市公积金贷款实行可贷额度与申贷职工(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挂钩的制度,首次公积金贷款,按照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二次公积金贷款,按照10倍计算。同时,对缴存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因此,如果您今年提取过公积金,虽然不会影响到您的申贷资格,但可能会影响您的可贷额度。对此,友情提醒广大职工,若您打算申办公积金贷款,请注意保留充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避免申贷时因提取公积金导致个人账户缴存余额降低而影响您的可贷额度。
网友:哪些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
哪些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
王春芳:您好!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重病、大病”仅限: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网友:王主任,您好!儿子要结婚想把公积金提出来装修房子,大修房子提取的条件,需要提供鉴定报告,还要装修发票等手续,可提供这些资料又增加一些支出,孩子在国外学习多年,已花光我们的积蓄,能否帮助把公积金提出来。
王春芳: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目前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
网友:公积金管理处受理公积金问题申诉后多长时间能有处理结果
你好,请问我的公积金以前公司少投钱了,到公积金管理处申诉一般公积金管理处受理后多长时间能有处理结果?
王春芳:网友,您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职工投诉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将予以立案查处。案件办理时间一般在二十个工作日左右,案件情况较复杂的,办理时间将延长十个工作日,单位仍未为职工办理房公积金补缴手续的,我中心将依法于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六个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维护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网友:装修提取公积金的流程是怎么办的?
比如房子想重新装修下,想把公积金余额提取出来,可以把全部余额进行提取吗,流程是怎么办的?
王春芳:网友,您好!根据规定,装修行为不属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所以不能办理提取。
网友:王主任,现在使用公积金第二次贷款话,是还完第一次贷款满两年么?
王主任,是不是公积金就是两次使用机会,这个跟商贷并不冲突,比如说我公积金了一套房,商贷了两套,然后我还完公积金两年后,还可以使用公积金,如果额度不够,还可以组合,我这个理解正确吗?
王春芳:网友,您好!您的理解是正确的。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仍执行贷款次数的规定,以申贷职工家庭为单位认定,以公积金系统内记载的贷款次数为准,职工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满两年。如果您需要办理组合贷款,还需符合银行贷款认定条件。
网友:王主任:想问下,现在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必须要一次性全额还完吗?可不可以提前部分还贷啊?
如果可以提前部分还的话,有啥规定?需要怎么办理呢?
王春芳:网友,您好!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包括提前一次性结清和提前部分还款。提前部分还款每次本金还款额度为一万元的整数倍,还款后实行贷款期限不变、减少月供的方式。提前还款业务可通过柜台或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通过柜台办理的,借款人可持身份证到申请贷款的管理处办理;网上营业厅办理的,需开通网厅个人专业版。
网友:失业人员可以办理公积金吗
王春芳: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办理要件为:失业登记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满2年的失业证明原件。如果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仍由原单位管理的,需将上述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于原单位,由原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属于我中心管理的个人账户,本人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向我中心提出申请。由于您反映的问题不是很清楚,您可直接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进行咨询。
wxwap_无敌小马哥634: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王春芳: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仍执行贷款次数的规定,以申贷职工家庭为单位认定,以公积金系统内记载的贷款次数为准。可贷额度根据申贷职工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次数、公积金缴存情况以及购房情况等进行核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缴存条件,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分别为新建住房60万元、二手房35万元;二次申贷的,新建住房50万元、二手房30万元。借款申请人单方申贷的,可贷额度最高为上述额度的60%。
结束语:
时间过得真快,今天的活动就要结束了,通过和各位网友的交流,我感到收获很大。由于时间关系还有一些问题未来得及回答,我们将在下线后及时给予答复。对于大家提出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梳理,纳入到下一步的工作当中。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我市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热线12329进行咨询,也可以关注我们的官方网站和“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了解各项政策。最后,再次感谢广大网民朋友的热情参与,希望今后大家给予我们的工作更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