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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线下二答网友问题

来源: 作者: 2016-11-28 16:38:30 字号: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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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wap留言板

    标题:王局长你好,想咨询一下:青岛李沧区世园大道的(上流家园B区)有备案登记吗?

    问题:王局长你好,想咨询一下:青岛李沧区世园大道的(上流家园B区)有备案登记吗? 土地是什么性质的? 有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何时办理房产证?可以过户交易吗?交易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还有金水路金水源小区 也是同样的问题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上流家园B区未办理首次登记手续。应该项目用地应为安置用地,属于划拨类,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贴号:178

    网友:留言板

    标题:市北区阳光山色小区物业公司不作为

    问题:市北区合肥路696号阳光山色小区物业公司只会追讨物业费之外,生生地把一个美丽的小区管理成鸡鸭成群,圈占绿地,毁绿种菜的小区,而且此类现象愈演愈烈,物业熟视无睹。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我们已通知市北区物业办要求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完善各项服务,对于小区内圈占绿地毁绿及养鸡养鸭等行为,按照《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有关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劝阻,并书面上报执法部门,协助配合做好执法清理等工作。

    贴号:173

    网友:留言板

    标题:黄岛区顺康路书香泮城b区小区朝南的门长期锁着,请问物业做法是否违反规定,能否帮我们过问下?

    问题:黄岛区顺康路书香泮城b区小区朝南的门长期锁着,请问物业做法是否违反规定,能否帮我们过问下?

小区消防通道大门究竟能否上锁, 根据《消防法》规定,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也是一条生命通道,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和封闭。否则,一旦发生火情,将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小区物业擅自将消防通道上锁封闭的行为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我们已通知黄岛区物业办及时对小区物业服务问题进行督查整改,您可以向黄岛区物业办(电话:86988589)进行问询。

    贴号:172

    网友:留言板

    标题:领导你好,我看到网上说国家楼市新一轮调控,增加的四个城市里有青岛,是真的吗?青岛要进行楼市调控了吗?青岛最近房价正常吗?

    问题:领导你好,我看到网上说国家楼市新一轮调控,增加的四个城市里有青岛、石家庄、长沙、南昌,是真的吗?青岛要进行楼市调控了吗?青岛最近房价正常吗?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关于青岛市房地产调控及房价情况,请关注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国家统计局官网发布的数据。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171

    网友:留言板

    标题:请问前期青岛楼市大检查曝光的两家企业是谁?怎么检查了也不报出来,国土局咋不强硬些?

    问题:请问前期青岛楼市大检查曝光的两家企业是谁?怎么检查了也不报出来,国土局咋不强硬些?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执法检查系由市城乡建设委牵头,有关情况请关注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的相关报道信息。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169

    网友:留言板

    标题:丹山配套资源问题

    问题:目前城阳丹山附近楼宇林立,但是却没有好的教育,医疗资源跟进,请问未来这方面是否有规划。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关于丹山配套资源及规划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贴号:167

    网友:wap留言板

    标题:请问红岛拆迁的房子是小产权还是大产权?

    问题:请问红岛拆迁的房子是小产权还是大产权?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红岛拆迁的房子在办理完成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并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以申请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属于所谓的“大产权”。

    贴号:165

    网友:留言板

    标题:龙湖滟澜海岸南面和东面的空地

    问题:龙湖滟澜海岸南面、青连铁路北面的住宅用地什么时候出让?龙湖东侧的空地什么时候出让?另外龙湖西侧的城市绿地设计方案是什么?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龙湖滟澜海岸南面、青连铁路北面地块正办理土地出让前期手续,待城阳区政府批准后出让;龙湖东侧空地近期未有出让计划;龙湖西侧的城市绿地设计方案建议咨询规划部门。

    贴号:162

    网友:留言板

    标题:泰山路99号回迁房部分可否对外销售

    问题:请问泰山路99号的回迁房部分可否对外销售,现在售楼处正在高宣传,不知产权是否有问题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泰山路99号尚未向我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整个项目暂不具备销售条件。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159

    网友:留言板

    标题:COCO蜜城经济适用房存在的问题

    问题:今年7月1日COCO蜜城交房发现我们经济适用房8号楼被划在整个封闭小区的外面,成为小区外独立的一座楼,没有绿化,没有公共设施,整栋楼为全开放式的,但我们的物业费却是和在封闭小区内的商品房一样的2.5元/平,我们多次上访,投诉,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最终都没有解决。现在连开发商答应的绿化现在也只是垒了几个花池子,连根草现在都没有见到。就在这样的情况下,物业还多次催交物业费。我想请问王局长,就我们8号楼的这种情况,2.5元/平的物业费合理吗?我们不是不想交,我们只是想要2.5元/平物业费应该有的最基本的服务。

    嘉宾答复:网友你好,经了解,针对该小区8号楼规划问题,李沧区城管执法局向开发商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但是开发商以种种借口和方法,大面积开挖路面又停止施工,以此拒不执行整改通知书内整改要求,现已经严重超期整改通知书内规定时间。目前小区内路面被开发商长期严重破坏,且停止施工。

    关于小区物业费问题,小区物业费的标准确定是由招投标产生的,若要对物业费进行调整,需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调整物业费的收费标准。

    贴号:157

    网友:留言板

    标题:“远洋万和四季小区”开发商存在欺诈,并威胁业主人身安全

    问题:局长同志好:广大业主(包括我本人)购买“远洋万和四季”小区(开发商: 青岛远洋华欧置业有限公司)。当时所宣传的高端房最后变成了刚需房。所谓的公共区域精装=刷大白,严重欺诈广大业主。部分业主去维权时,被开发商严重威胁(开发商宣称:政府和房管局有人,有本事就去告。并威胁业主,下班后小心点)。开发商气焰如此嚣张,还有没有天理。广大业主,大部分都是工薪阶层,辛辛苦苦挣钱买房。到头来,却收到这样的信息。实在是对于黄岛及整个社会风气赶到心寒。望政府给人民做主。如下为广大业主反馈问题的连接(跪求解决)。http://wanhesijiyy0532.fang.com/bbs/2411788787~-1/182860739_182860739.htm#0-sqq-1-39649-9737f6f9e09dfaf5d3fd14d775bfee85

    嘉宾答复:网友你好,经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根据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分工,你反映的虚假宣传问题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建议网友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贴号:154

    网友:留言板

    标题:崂山区温哥华房产证十一年办理不了

    问题:王局长:

崂山区温哥华收房十一年了,无法办理房产证,行政起诉崂山区国土局,要求办理房产证,一审二审均以胜诉,但崂山国土局违法乱纪,无视国家法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这种情况市国土局能予以重视和处理吗?连法院判决都熟视无睹的违法乱纪行为。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该项目已于2012年8月完成初始登记。部分购房者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环宇公司与联建单位存在账务纠纷,不配合在转移登记申请书上盖章,导致个人办证资料不齐全无法申请办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购房者可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付款凭证(全额付款发票或收据)、购房合同等资料与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如开发商不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根据《房屋登记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持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相关办证资料可单方申请办理房产证。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感谢您的留言。

    贴号:152

    网友:留言板

    标题:房产证

    问题:请问局长:黄岛区新确权的房产证,房产证上宗地面积是140,使用面积是103,备注栏里原房产证面积是103,宗地面积是140,。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原房产证是房龄80多年的老房子,因影响周围住户出行,12年按农村的规划翻新面积是140,村里一直没换房产证,整排房屋六家,面积都一样,这样拆迁的话,政府按宗地面积安置吗?因为现在实际居住面积就是宗地面积。谢谢!

    嘉宾答复: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拆迁按宗地面积还是按现在实际居住面积进行安置事宜,涉及黄岛区拆迁安置政策,不属我局职责,建议向黄岛区城建部门(城市化办公室)咨询。

    贴号:151

    网友:留言板

    标题:我是温哥华居民,收房十一年来,房产证一直无法办理

    问题:尊敬的王局长,我是温哥华居民,收房十一年来,房产证一直无法办理,2014年11月起行政起诉崂山区国土资源管理局,要求办证,一审二审均已胜诉,但崂山区国土资源管理局认为行政败诉丢了面子,以种种理由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导致百姓办理房产证一直遥遥无期,这种无视国家法律的违法违纪行为,请王局长予以重视和查处,还百姓以公平和正义。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该项目已于2012年8月完成初始登记。部分购房者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环宇公司与联建单位存在账务纠纷,不配合在转移登记申请书上盖章,导致个人办证资料不齐全无法申请办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购房者可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付款凭证(全额付款发票或收据)、购房合同等资料与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如开发商不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根据《房屋登记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持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相关办证资料可单方申请办理房产证。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感谢您的留言。

    贴号:149

    网友:留言板

    标题:投诉青岛远洋万和四季虚假宣传,蒙骗业主

    问题:您好,我是远洋万和四季的一名业主,去年11月份在远洋万和四季出购买住宅,当时销售宣称万和四季为远洋高端品质住宅项目,公共区域精装修,比且一再强调万和四季就是要打造高端,品质,大品牌等带有诱惑性词语,然而实际情况为:所建住房品质低下,公共区域只刷大白墙,严重不符当时宣传的高端精装,并且经常更换职业顾问,让业主无处询问,到售楼处维权投诉,对方又宣称万和四季为中低端住宅,明显存在欺诈行为,请领导能帮助业主调查此事!

    嘉宾答复:网友你好,经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根据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分工,你反映的虚假宣传问题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建议网友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贴号:148

    网友:留言板

    标题:【平台违建】有变更来房产证,合理吗?

    问题:龙口路25号2号楼501户原房主(房已卖)~后房主将房屋(有房

产证)变更到当初只是~起租证(有派出所证明)的平台违建上~

合二为一成为合法的违建,而且12年~反映,14年~变更。

青岛市规划局副局长滕军红【 16年8月25日】做客网谈直播室

【16年9月7日】回复如下;

具体内容:

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情况属于未经规划审

批擅自建设的问题,按照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应向城管执法部门反映处理。

我局将把此问题转交城管执法部门,请您也向该部门反映。

另;虽然规划部门说平台违建没有规划审批证明~属自行建设的

问题~但是~它有变更过来的房产证【纯属房产部门】正因为有证

城管介入不了,希望房管部门给与明确答复。

强调一点;此平台违建--堵

塞消防通道、改道并堵塞正常的卫生间通气孔

一系列的危害有图为证!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经复查登记档案,龙口路25号2号楼501户房屋登记无误,顶层平台部分未办理登记。有关在顶层平台违章搭建问题,您应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处理。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146

    网友:留言板

    标题:物业费车位费问题

    问题:局长您好,请问地下室的车位有产权吗?能卖吗?如果能卖,有具体的使用期限吗?物业有权收费吗?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包括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内的车位)的归属,由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或者相关业主共有。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产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可以附赠、出售或者出租给业主。此外,根据《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划配套停车场(库),其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和各类非住宅物业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于您反映的停车收费问题,如有异议可以向物价部门进行问询(电话12358)。

    贴号:145

    网友:留言板

    标题:掖县路11号丁房产证问题

    问题:掖县路11号丁楼,忽悠多少年了,到底啥时候办房产证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经检索登记信息,未查到掖县路11号丁房屋有关登记信息。建议权利人持有关登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登记部门咨询,咨询电话82660001。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144

    网友:wap留言板

    标题:长沙小区的君安物业不作为,整天像大爷似的,不为业主服务,只知道收钱。请将此类没有任何物业管理经验,走后门进来的物业赶出青岛市场!

    问题:长沙小区的君安物业不作为,整天像大爷似的,不为业主服务,只知道收钱。请将此类没有任何物业管理经验,走后门进来的物业赶出青岛市场!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我们已通知市北区物业办及时加强对小区物业服务的督导巡查工作,并要求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整改完善环境卫生保洁、秩序维护、设施设备养护等各项服务。同时,建议小区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对物业公司的去留进行表决,真正选聘广大业主认可的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实行物业服务。

    贴号:143

    网友:wap留言板

    标题:我是黄岛区的远洋万和四季业主,当时买房时因为是期房所以是看了远洋的线上宣传,说小区是高端小区,公共区域精装修后来去购买的。

    问题:我是黄岛区的远洋万和四季业主,当时买房时因为是期房所以是看了远洋的线上宣传,说小区是高端小区,公共区域精装修后来去购买的。现在小区已经施工到公共区域了,结果发现根本不是精装修,而且当时宣传是高端小区,现在远洋又改口说是中低端小区了。这不是欺骗我们业主吗?如果不是高端小区为什么不在宣传和卖房时告知我们业主,现在我们业主找远洋方面要求按照宣传给出整改和答复,结果也是不予受理。800多户业主维权无门。局长能不能给我们这些老百姓个公道?我们要求不高,就是按照当时他们宣传的给我装就好。希望局长能帮助我们这些辛辛苦苦用一辈子血汗钱才买上房的老百姓一个公道。

    嘉宾答复:网友你好,经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根据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分工,你反映的虚假宣传问题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建议网友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贴号:142

    网友:wap留言板

    标题:现在商品房都是两证合一的不动产权证,请问崂山区弄海园小区为什么不动产证上还是写的(土地证另行办理)工作人员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请问王局长

    问题:现在商品房都是两证合一的不动产权证,请问崂山区弄海园小区为什么不动产证上还是写的(土地证另行办理)工作人员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请问王局长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从2007年1月1日起,崂山区已实行“两证合一”制度,对已办理房产证的住房,《土地证》已不再办理,请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换取“两证合一”的(不动产权证)。感谢您的留言。

    贴号:139

    网友:留言板

    标题:领导,您好,黄岛区双珠路(原珠海路)北,珠山路西,地闲置多年了,请问这里是要开发住宅小区吗,长期闲置是不是该收回土地?

    问题:领导,您好,黄岛区双珠路(原珠海路)北,珠山路西,地闲置多年了,请问这里是要开发住宅小区吗,长期闲置是不是该收回土地?

    嘉宾答复: 网友你好,经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调查核实,该宗土地经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面积35558平方米(约53.34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按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为2008年9月5日前,竣工时间为2009年12月5日。因为土地产权问题与原用地单位青岛爱迪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产生纠纷,进场施工受到阻扰,开工后完成部分基坑支护工程后,又因消防等原因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今年在黄岛区发改局办理了投资计划变更,申请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期间开工。目前规划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出规划请照图,预计2017年1月底前办理完规划施工手续并恢复施工。

    贴号:137

    网友:留言板

    标题:请问这用地可以用来建加油站吗

    问题:领导,您好,黄岛区双珠路(原珠海路)南,孟家滩靠河处现在施工,在建加油站,请问这里土地手续合法吗?斜对面就是黄岛区第二实验小学,黄岛“11.22”事故后,老百姓安全民生问题,第二问题,学校周围用地可以用来建加油站吗?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位于黄岛区双珠路(原珠海路)南孟家滩靠河处一处在建加油站土地审批手续问题。经核实,该宗地位于原胶南市珠海路南、孟家滩村东,现状正在建设。该宗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用(2013)第G020603号),用途为商业。对该宗地,黄岛区发改部门出具了《关于青岛金易达石化有限公司第一加油站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南开青黄发改投资〔2013〕9号)、规划部门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0223201301048号)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00201517018号),批准用于第一加油站建设项目。对该项目,市公安消防支队黄岛区大队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青黄公消审字〔2015〕第0007号)、黄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出具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黄岛区供热办公室出具了《供热配套费核定表》、黄岛区城市建设局出具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70284201504290101)感谢您对国土房管工作的关注!具体情况可拨打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电话(86989074)咨询。

    贴号:136

    网友:留言板

    标题:开发区远洋万和四季 无良开发商 欺诈百姓

    问题:前期预售的时候 彩页 广告虚假宣传 购买后 发现配套差 单元大厅刮大白墙 打电话询问 被告属于低端小区 只是刚需房 只配这种装修 ....当初房价比周边楼盘每平贵1000 却不如周边其他小区的标准 高端房变低端刚需房 而且各大网站上均注明 公共部分 精装修

我们业主也正是看了宣传才买的

问一下房管局的领导 地面铺不打30的小地砖 墙面刮大白 就算精装修了么?请政府职能部门还百姓一个公道.

    嘉宾答复:网友你好,经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根据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分工,你反映的虚假宣传问题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建议网友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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