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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线下二答网友问题

来源: 作者: 2016-11-28 16:38:30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11月29日讯 11月17日下午,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王咸宁客民生在线,围绕“物业管理和住房保障专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26275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247个,王咸宁副局长现场答复112个问题。网谈结束后,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对于网谈现场没有回答完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具体问题汇总如下:

    贴号:472

    网友:wap留言板

    标题:你好,我是薛家岛安子片区怡情海岸小区居民,我们多次向12345市长热线反应一号楼破坏绿化圈占绿地,私自搭建违章建筑,并且来发如雪薛家岛相关职能部门也多次来到现场,就是没有执行。此事引起居民相当不满意,政府执行力太弱。所以再次反应,希望尽快落实解决。我们安子片区很多小区的围栏也不规范,需要政府部门督促开发商尽快整改,以后建议验房不能忽略配套,谢谢。

    问题:你好,我是薛家岛安子片区怡情海岸小区居民,我们多次向12345市长热线反应一号楼破坏绿化圈占绿地,私自搭建违章建筑,并且来发如雪薛家岛相关职能部门也多次来到现场,就是没有执行。此事引起居民相当不满意,政府执行力太弱。所以再次反应,希望尽快落实解决。我们安子片区很多小区的围栏也不规范,需要政府部门督促开发商尽快整改,以后建议验房不能忽略配套,谢谢。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调查落实,具体办理情况如下:一是关于怡情海岸小区违章建筑问题。目前怡情海岸小区由青岛恩德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物业公司前期已多次对4户居民的乱搭乱建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但业主未听劝阻仍然进行施工,同时物业公司也将该问题以电话和书面的形式报至黄岛区城管执法局,黄岛区城管部门已将问题立案,将按程序对该小区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二是安子片区所有小区的围栏问题。经了解,您反映的“安子片区所有小区的围栏”等问题,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单位的问题,不在物业管理职责范围,黄岛区物业办已将该问题转至黄岛区社会治理中心,现已转至黄岛区城建部门进行处理。黄岛区城建局联系电话为0532-86166010,您可向此单位进行问询。

    贴号:470

    网友:wap留言板

    标题:青岛土地确权没完成吧?

    问题:青岛土地确权没完成吧?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自2012年开始,我市启动了新一轮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成果,先后通过了省级检查验收和国家级的抽查;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发证成果将于近期迎接省级验收。

    贴号:469

    网友:wm053714

    标题:开发商把路挖断逼迫主去买车位,小区车位只卖不租,私自出售公共车位

    问题:局长您好:

黄岛区银领国际小区开发商把消防通道两头挖断致使小区车位不能停车,另把原来小区业主正常租赁的车位用电焊全部焊死,导致好多业主没法停车,以此来逼迫业主去买机械车位,大部分机械车位只是充数二层根本无法停车,不知当时是怎样验收通过,小区车位只卖不租是否合规?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开发建设单位,不属于物业管理职责范围,我们已将此问题通知黄岛区物业办予以转办,现已转至黄岛区城建部门进行处理,您可以向其进行问询(电话:86166010)。

    贴号:467

    网友:wap留言板

    标题:局长大人,青岛开发区石雀滩片区小开发商林立,那么好的地段,能拿出冠冕堂皇的土地审批手续吗?

    问题:局长大人,青岛开发区石雀滩片区小开发商林立,那么好的地段,能拿出冠冕堂皇的土地审批手续吗?

    嘉宾答复:网友你好,经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实,青岛西海岸新区石雀滩片区内已建设地块的土地审批手续齐全。感谢你对国土部门工作的关注!具体情况可拨打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电话(86989074)咨询。

    贴号:462

    网友:留言板

    标题:蓝山湾二期房产证问题

    问题:您好:

位于文昌路41号的蓝山湾二期项目,1,9,10从2014年交房,到现在无法办理房产证,现在无法办理落户手续,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请问问题出在哪里?相关部门还能不能监督办理了,我们想知道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办理。请领导给解答一下。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蓝山湾二期因存在超容积率建设问题,跃龙升公司正在申请补缴土地出让金手续,暂不具备办证条件。待建设单位办理首次登记后,购房人可与建设单位共同办理转移登记。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447

    网友:留言板

    标题:查处康太源尚誉物业

    问题:王局长你好!李沧区君峰路189号康太源尚誉小区从交房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半了,小区全封闭,但是小区内现在却有超市,羊肉馆,饭店等多种业态!这还不算,小区内还有电梯,外墙,栅栏等广告收入,仅小区2015年交付时,就有各种装修,家具,纱窗等各种公司的广告,贴满小区,在每个单元门进入以后的墙上,也有各种家居卖场的广告!这些公司有的是墙面广告,有的还设摊在小区内,直到现在,小区物业都没有公式这些不菲的收入,现小区已经交房一年半了,我们大部分业主已经入住,依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请王局长尽快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查处!谢谢!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经了解,康太源▪尚誉小区由住宅区和商业区两部分组成,小区内无商业网点,所有的商铺都在小区外围。关于公共收益问题,我们已通知李沧区物业办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公布账目,您也可以向李沧区物业办进行咨询(电话:87639622)。此外,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我们已通知李沧区物业办积极协同小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指导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同时也请小区业主积极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共同促进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贴号:397

    网友:留言板

    标题:李哥庄联谊生态湖周边土地性质

    问题:李哥庄联谊生态湖周边土地性质,随着临空经济区的建设未来有何变化和规划?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联谊生态湖位于李哥庄镇东北,面积300余亩。其南侧全部为村镇建设用地约500亩;东侧为基本农田,属机场安置区范围,前段时间,市临空办已上报基本农田调整计划,拟将该区域近800亩基本农田全部调为建设用地;北侧为居民小区,另有100余亩基本农田;西侧临湖有200亩建设用地,其余为基本农田。

    贴号:385

    网友:wap留言板

    标题:请问局长小区车位只售不租问题如何解决?市南区中诚嘉汇小区,在购房时,明确说车位可租可买。从10月开始销售车位,价位太高无法购买,车位也剩余很多,现在开发商说车位只卖不租。请问开发商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我们业主可以租车位么?

    问题:请问局长小区车位只售不租问题如何解决?市南区中诚嘉汇小区,在购房时,明确说车位可租可买。从10月开始销售车位,价位太高无法购买,车位也剩余很多,现在开发商说车位只卖不租。请问开发商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我们业主可以租车位么?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经了解,该小区尚未办理入住手续,建设单位现正在组织销售车位,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将车库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其每次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我们已通知市南区物业办要求物业公司积极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租赁,并首先满足小区业主需求,杜绝车位闲置现象。同时,也请您向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反映开发建设单位问题,并由其予以协调解决。

    贴号:378

    网友:wap留言板

    标题:局长好,现在小区都有物业,业主缴纳物业费,但有问题找物业,物业总是讲不归他们管,请问小区物业具体管什么有个依据吗?

    问题:局长好,现在小区都有物业,业主缴纳物业费,但有问题找物业,物业总是讲不归他们管,请问小区物业具体管什么有个依据吗?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小区的物业服务费的交纳标准和物业企业的服务标准都是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的,如您小区物业公司存在只收费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可以向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反映(电话:85067858)。

    贴号:376

    网友:wap留言板

    标题:请问局长小区车位只售不租问题如何解决?

    问题:请问局长小区车位只售不租问题如何解决?

    嘉宾答复:网友你好,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包括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内的车位)的归属,由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或者相关业主共有。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产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可以附赠、出售或者出租给业主。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销售。因此建议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向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进行咨询。

    贴号:366

    网友:留言板

    标题:人才公寓项目

    问题:领导您好:我职业资格是高级技师,居住面积等都符合申请人才公寓的条件,请问一下领导,人才公寓的项目什么时间推出,去年的时候已经开始筛选材料了,请问一下领导今年预计什么时候开始,都有哪些楼盘。谢谢领导对我市人才工作的重视!

    嘉宾答复: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市人才公寓销售实行预销售公告制度。人才公寓项目具备销售条件时,相关部门将在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销售公告,对拟销售项目的位置、房源数量、价格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请届时予以关注。目前,我市在建人才公寓项目中暂无具备销售条件的项目。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推进人才公寓项目建设,抓紧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推动项目尽快实现分配入住。相关房源信息可向所在区(市)人才公寓建设部门咨询。

    贴号:364

    网友:留言板

    标题:强烈要求政府插手开发区唐岛海岸烂尾楼问题

    问题:开发区唐岛海岸烂尾楼六年已经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大局,前段时间业主到区政府强烈维权发生严重的警民冲突,快过年了,很多业主在贷款、租房款压力下是否发生惊天动地的行为?是否惊动中央,强烈请求政府介于唐岛海岸的烂尾问题。

    嘉宾答复:网友你好,经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黄岛区房地产烂尾楼工程正在由黄岛区城建局牵头处置,建议网友向黄岛区城建局相关部门咨询。

    贴号:359

    网友:留言板

    标题:和达中心城车位问题

    问题:市北区和达中心城小区的车位仍有不少闲置,该小区车位目前只售不租,且车位价格很高,这种行为极不合理又不合法,希望政府解决业主停车难问题,我们希望租用车位,谢谢。

    嘉宾答复:网友你好,经了解,和达中心城小区实行人车分流,地上现无停车服务。目前,小区主要为地下停车,地下车位已通过合同约定的形式确定权属归建设单位。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包括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内的车位)的归属,由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或者相关业主共有。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产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可以附赠、出售或者出租给业主。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销售。因此建议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向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进行咨询。

    贴号:339

    网友:留言板

    标题:开发区安子片区 三园拿地 不建设成垃圾场了

    问题:开发区 三园地产 拿了安子中心区域的地 迟迟不建 都超期了 各种理由推辞 现在都成垃圾场了 也没有管的啊

    嘉宾答复:网友你好,经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调查核实,安子片区内空闲土地大致为以下几宗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青岛金茂胜途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长江东路南侧安子区内,面积43.65亩。因项目用地红线内有市政绿化和地下通信管线(含移动、联通管线)未迁移,属政府原因导致没有开工。目前市政的苗木迁移于去年6月份完成,移动和联通的通信管线已迁移完成,目前尚有军事管线未能迁移。规划、建设等开工手续第一轮规划审批已经结束,现正在进行施工图审批。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已下达限期开工通知书,要求该单位抓紧时间协调管线移除并办理施工手续开工建设。

    二、三圆建设(青岛)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份共取得的6宗土地,经核查,目前尚未开工的原因是地铁出口及地铁走线发生变化,导致三圆用地规划调整,目前规划已审核,预计年底开工。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已下达限期开工通知书,要求该单位抓紧时间办理施工手续并进行开工建设

    三、薛家岛缤纷港项目停工和薛家岛金沙滩烂尾楼紫檀山,黄岛区房地产烂尾楼工程正在由黄岛区城建局牵头处置,建议网友向黄岛区城建局相关部门咨询。

    贴号:337

    网友:留言板

    标题:即墨兰村镇王东村主任乱占土地

    问题:王局长,

您好,即墨南泉王东村毛某某利用职务将村里土地包给自己老婆,而且违规建厂,相关部门依法下达处罚,但是却迟迟不能执法,这只是农村土地问题的一点小缩影,已经处理快两年了,请您了解相关情况,依法处理!

    嘉宾答复:网友你好,反映的地块位于王演庄东村村东、三城路以南,2013年7月16日,经即墨市人民政府(即政地字[2013]216号)文件批准,同意王万红(毛庆杰的妻子)在该宗土地上建设王东粮蔬专业合作社蔬菜种植基地,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面积41.91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40.66亩,附属设施用地1.25亩。

    现王万红在批准的用地范围内建有房屋六间,面积119平方米(合0.18亩),钢构板房一处,面积236平方米(合0.35亩),厂房一处,面积864平方米(合1.3亩)。

    其中六间房屋及一处钢构板房属附属设施用地,未改变土地批准用途,厂房一处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即墨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7月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国土罚字[2015]200号),处罚内容如下:(一)责令王万红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归还村集体;(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86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三)对非法占用的864平方米集体土地,处以每平方米人民币15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玖佰陆拾元整(¥12960元整)。因当事人逾期未履行处罚决定书内容,即墨市国土资源局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贴号:332

    网友:留言板

    标题:物业其实就是一个政府与市民中间的怪物。

    问题:有很多矛盾都是有了物业后造成地,难道就不能政府牵头招服务人员!!!居民把服务费直接交给有关人员,撇开物业这个盈利的怪物吗?

    嘉宾答复:网友你好,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治管理,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及相关秩序的活动。建议小区业主根据法规规定,经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采取广大业主认可方式为小区提供服务。

    贴号:331

    网友:留言板

    标题:开发商违规加价销售,全国都在严查此事。请领导关注内容,盼回复!

    问题:王局长您好! 我十一期间在湖山美地看好一套房子,商定房价总金额为200万,定金交上后,按约定7天内交了预付款,签合同的时候售楼处说这套房子只能签188万,其中12万不在合同内,让我单独支付,这很不合理,我对此事表示质疑,这是不是开发商违规加价销售,更可恶的是售楼处还让我交1万元团购费,说是我的房子卖的便宜,享受的是团购价,需要交团购费;针对这些问题,我也打电话咨询过相关的政府部门,回复让我更绝望:叫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一个小老百姓,打工赚点钱本就不容易了,哪有时间和精力去再找衙门!我不知道这事到底哪个部门能管,请求回复!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商品房网签合同的价款及支付问题系买卖双方之间的民事问题,存在争议的,应通过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326

    网友:留言板

    标题:物业不作为

    问题:尊敬的领导,李沧区惠水路626号惠水和苑的物业严重不作为,惠水和苑本来就是个保障房小区,都是保障房,物业所有事情都往外推,小区打扫不及时,供暖问题让自己找开发商,东西坏了让自己找自己找维修人,只知道收钱,小区内私改乱建问题严重,物业也不阻止,搞得楼都砸成蜂窝煤了,有事就让自己出去举报,他们根本不管,一楼窗改门,破坏外墙保温的,也很多,物业就说自己没有执法权,不管,希望咱部门对保障房整合管理下吧,谢谢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我们已通知李沧区物业办加大对惠水和苑小区的巡查力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督促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您也可以向李沧区物业办进行问询(电话:87639622).

    贴号:325

    网友:留言板

    标题:房产证

    问题:青西新区去年确权后换发的新房产证,为会出现何宗地面积和房产证的使永面积不一样,宗地面积可是实际测量的准确面积,原来老的房产证区域规划后就没换,这样老百姓符合规划的拆旧翻新是不是新房产证应该是新的宗地面积。

    嘉宾答复:网友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应该反映的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面积问题。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上宗地面积根据实际测量获得,其使用权面积是原登记面积。

    根据2013年集体建设用地集中确权登记规定,对以上两者面积不一致的,经调查未进行扩建,界址点未发生变化的,经村委会出具证明界址点未发生变化公示无异议后按以下原则处理:

    房屋属1987年前建设的,原登记面积大于实测面积的,以实测面积为准登记发证;原登记面积小于实测面积且没有进行翻建、扩建(界址点未发生变化)的,按照实测面积登记;登记发证后未经批准进行扩建,且扩建后面积大于原登记面积的,按照原登记面积发证;原登记面积小于审批标准面积170平方米的,按照170平方米登记,扩建后使用面积不足170平方米的按照现状实测面积登记。

    本次登记面积大于审批标准面积(170平方米)的,应在证书和土地审批表“备注栏”中注明“本宗地超出规定审批面积**平方米。”

    房屋属1987年后建设的,原登记面积大于实测面积的,以实测面积为准登记发证;原登记面积小于实测面积且在误差范围内的,按照实测面积登记;大于误差范围的,按照原登记面积登记。面积误差按照国土资源部新的地籍规程测算。

    贴号:324

    网友:留言板

    标题:中海银海1号的业主委员会什么时间成立?

    问题:中海银海1号交付好几年了,业委会至今没有成立。业主们期望早日成立,到底挡在哪个地方?有没有政府不作为的问题?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经了解,目前市南区金门路街道办事处正在对小区业主大会相关工作进行指导推进,同时建议小区业主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尽快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贴号:302

    网友:wap留言板

    标题:强烈要求政府敦促开发区瑞源物业尊重业主权利

    问题:强烈要求政府敦促开发区瑞源物业尊重业主权利。

黄岛开发区凤梧金沙,瑞源物业严重不作为。1、不顾业主反对,将原来在地下的建筑垃圾站搬移到地上;2、不管业主投诉,私自将社区公共网球场上锁。3、保安形同虚设,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偷盗事件不断发生。瑞源物业是街道办指派。4、自来水连续三四个月发黄,物业公司至今不解决……

    嘉宾答复:网友您好,经了解,关于将原来在地下的建筑垃圾站搬移到地上问题,现已由瑞源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公示垃圾站迁止意见,待公示一周后将原地下建筑垃圾站迁至地上。对于相关物业管理问题我们已通知黄岛区物业办立即进行督查整改,您也可以向黄岛区物业办进行问询(电话:86988589)。

    贴号:299

    网友:留言板

    标题:房价不正常

    问题:青岛开发区江山丽城房地产商乱涨价,一个月涨了4000,带动周边房产商跟着疯涨,让开发区的老百姓更买不起房了,备案的价格和卖的价格相差悬殊,请国土资源局明察,开发区的房价涨的实在是太高了,香江学府涨到了均价13000,这正常吗?不是说青岛是良心政府,房价不高吗?真实的是太高了,为何迟迟不出调控政策?早日调控,让老百姓姓买的起房吧

    嘉宾答复:网友你好,经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两家房地产对接了解,未发现你反映的情况,具体情况可拨打黄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8688778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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