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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政局局长曹勇线下二答网友问题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 2016-11-07 09:48:17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11月7日讯 10月27日下午,青岛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曹勇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24025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78个,曹勇局长现场答复39个问题。网谈结束后,青岛市民政局对于网谈现场没有回答完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具体问题汇总如下:

    贴号: 14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革命伤残军人至今过节无慰问和过节费

    问题: 现在上海及杭州等城市都有过节为伤残军人进行慰问和发放过节费,体现了当地政府对伤残军人的贡献和付出,青岛至今没有为伤残军人进行过节慰问和发放过节费,应该出台政策在八一建军节和国庆节等节日为伤残军人慰问和发放过节费,让这个群体体现青岛政府和党的温暖,望采纳。

    嘉宾答复: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按照《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要求,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给予抚恤优待对象精神抚慰。目前,国家、省、青岛市都没有统一的走访慰问政策。对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是由各区市民政部门和镇(街道)组织实施。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就这一问题进行调研,争取统一全市走访慰问的形式和标准。再次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4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民政婚姻登记部门的信息应该与税务部门、住房保障部门共享,便于市民查询、社会监督。

    问题: 在目前大数据、云计算的趋势下,民政婚姻登记部门的信息应该与税务部门、住房保障部门共享,便于市民查询、社会监督。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婚姻登记工作的关心、关注。您的留言已收悉。正如您所说,在当前大数据、云计算的趋势下,民政婚姻登记部门的信息应该与税务部门、住房保障部门共享。目前,数据共享信息库已建成,正在与有关部门研究对接方法,对接渠道畅通后,可以实现共享。因婚姻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不能向社会公布和提供社会查询。希望您理解!同时也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4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福利彩票资金用于健身场所的建设时,一定要安装滑梯和秋千

    问题: 局长好。建议福利彩票资金用于健身场所的建设时,一定要安装滑梯和秋千这些儿童、青年人喜欢的器材,满足市民需求。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规定,社区健身器材不再属于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范围,现由市体育局负责规划、建设。您可以将相关建议向市体育局反映。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3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一直宣传青岛的路名很有特色,那万年泉路、金液泉路、银液泉路,这些路名是什么寓意?和青岛传统的路名文化有关系吗?

    问题: 一直宣传青岛的路名很有特色,那万年泉路、金液泉路、银液泉路,这些路名是什么寓意?和青岛传统的路名文化有关系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地名工作的关心、关注。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万年泉路等道路位于李沧区李村区域,这些路名的传承是历史存在。李村在区划调整前是崂山县(后改为区,辖区为现在崂山、城阳及李沧区的一部分)政府所在地,命名原来一直使用辖区内村庄、名胜等名称命名。李村在区划调整到李沧区后,城区道路体系已经基本完成,这一命名原则也仍然继续沿用。您提到的三条路,也是根据这一原则命名的。特此告知。再次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贴号: 12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请曹局长关注

    问题: 敬请曹局长能够关注这样一些孩子,已经事实收养,但因没有领养证,成不了爱他们的父母的法律上的父子母子关系,上不了幼儿园,上不了学,帮帮他们吧。让他们早日办到领养证,开开心心的过个2017年的新年,这是最大的新年愿望。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收养工作的关心、关注。留言已收悉。根据《收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发现或捡拾弃婴后,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由公安部门查找孩子的亲生父母,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由公安部门送青岛市儿童福利院。不得将弃婴转送他人或私自收养。目前,上级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待政策出台后,我市抓紧贯彻落实。谢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贴号: 12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税务部门、住房保障部门无法方便的查询婚姻状况

    问题: 由于民政婚姻登记部门信息不共享,致使税务部门、住房保障部门无法方便的查询购房家庭以及申报住房保障家庭的婚姻状况,致使政府购房契税收流失严重,部分家庭虚报婚姻状况骗取政府保障。民政部门取消单身证明,初衷是便民,但现在信息不与有关部门共享,实际是纵容欺骗、纵容造假现象的发生。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婚姻登记工作的关心、关注。留言已收悉。正如您所说,在当前大数据、云计算的趋势下,民政婚姻登记部门的信息应该与税务部门、住房保障部门共享。目前,数据共享信息库已建成,正在与有关部门研究对接方法,对接渠道畅通后,可以实现共享。再次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1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的路名也就以前的市内4区有特色,黄岛也行。

    问题: 青岛的路名也就以前的市内4区有特色,黄岛也行。但新区和其他区市却没有延续这一规则,难道它们不属于青岛市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地名工作的关心、关注。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青岛路名一直以来延续着4区使用的行政区划名称,黄岛(开发区)使用江河山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崂山区中心城区使用岭,城阳区使用嘉言组词(如使用城和阳组词)方式,同时也会使用当地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命名。胶南撤市与黄岛区合并后,采词方向主要使用当地人文或地理实体名称命名,部分地区使用嘉言组词。四市具有独立的命名权限,其命名由当地政府主导,下步我们会加强业务指导,形成各具特色的命名体系。再次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1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请曹局长能够答复

    问题: 请问曹局长,在胶南事实收养的小孩去哪里办领养证?现在可以办了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收养工作的关心、关注。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收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发现或捡拾弃婴后,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由公安部门查找孩子的亲生父母,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由公安部门送青岛市儿童福利院。不得将弃婴转送他人或私自收养。目前,上级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待政策出台后,我市抓紧贯彻落实。再次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1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军人的军龄应有补贴

    问题: 转业到地方的军人,没有军龄补贴,教师有教龄补贴,军人为什么没有军龄补贴。

希望民政部门给予呼吁!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反映的问题,非常切合转业到地方工作的退役人员的心愿。因为军龄(即指军人在部队服役的年龄)是计发军龄薪金和军龄工资的主要依据,也是反映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的一种生活待遇的基本标准。但随着军人的退役也就意味着军龄的截止。至于转业到地方后是否与工龄衔接以及工资结构构成等问题,建议向人社部门咨询了解。再次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贴号: 112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曹局长,您好。我是一名优抚对象的家属。我想问一下,抚恤补助应该由哪一级民政部门发放?为什么即墨的抚恤补助都由镇或街道代发?

    问题: 曹局长,您好。我是一名优抚对象的家属。我想问一下,抚恤补助应该由哪一级民政部门发放?为什么即墨的抚恤补助都由镇或街道代发?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就您所提的问题回复如下:我市从2013年起,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全部由区市民政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社会化发放,即墨更是早于其他区市实行了社会化发放,不存在街道乡镇发放的问题。但其他(抚恤补助以外)资金是否存在街道乡镇发放的情况,还请详细咨询资金发放部门。再次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11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高新区的路名没有延续青岛市区的命名规则,非常可惜。

    问题: 高新区的路名没有延续青岛市区的命名规则,非常可惜。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地名工作的关心、关注。您的留言已收悉。高新区地处城阳,一直沿用嘉言组词及当地人文、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命名。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10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独生子女补贴

    问题: 曹局长,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女,今年村里统计独生子女家庭,按照政策我父母到时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补贴,但因为80年代,我父母结婚较早,说是当时结婚年龄不符合计划生育要求,以此不予办理,但我父母手里有当时民政局给办的合法的结婚证件。望曹局长给予答复,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关于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执行和落实的职能部门是卫生计生部门。建议您向卫生计生部门咨询或反映。谢谢!

    贴号: 10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宜川路57号东方龙域小区南侧坟头何时搬迁?

    问题: 书记你好,

请问宜川路的坟头子何时搬迁?就因为坟头子宜川路就通不了!李沧虎山街道办的同志们说难度大今年推明年,明年推后年,循环往复!一个本该世园会开幕之前就该通的宜川路现在一点进展没有,民生大事请书记重视。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李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李沧区关于加快坟墓迁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李沧政办发〔2011〕5号)规定,全区大规模坟墓迁移工作已于2013年底结束。因旧村改造,商业、建设开发,特殊用地等项目需要迁移坟墓的,资金由项目单位负责落实,迁移由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具体实施,区民政局负责业务指导。目前,虎山街道办事处正在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对接。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9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李沧区毛公地双峰山墓地问题

    问题: 想咨询李沧区米罗湾小区南面双峰山墓地已经建的差不多了,咨询领导这是政府批准的吗?在市区建这样的墓地符合规定吗?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毛公地社区于2010年启动旧村改造,2013年底回迁,居民生活环境发生质的改变。近几年,因陆续有人去世,围子岭南山出现了乱圈山头、乱占山林地修墓的情况。坟地建设规模逐年增大,而且越建越高,有人甚至私自建到山头上。越来越多的居民向社区提出集中管理的要求,社区根据群众意见,在现有散坟基础上,集中一片区域统一建设公益性墓地,集中管理,同时倡导文明祭奠。二、散坟对山林防火构成严重威胁,由于土葬的风俗习惯影响,群众上坟、烧纸、烧香、摆放贡品等行为多次引发山林起火,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群众要求看护好山林,修建防火通道。为从根本上杜绝火源,社区争取到区政府防火通道修建项目,防火通道建成后,将极大降低山林防火的风险。即使有险情也能够通过防火通道第一时间应急,降低损失和影响。三、散坟集中区域常年处于失管状态,乱搭乱建,群众私自养鸡养牛,环境脏乱差,造成水源上游污染。群众意见很大,要求社区对环境集中整治,打造成山头公园。目前,山上水库加固和违章建筑处置工作已陆续展开。四、山林环境综合整治的需要。散坟集中区域前几年因上坟多次发生火灾,损坏了大批树木。为提升周边环境品质,区政府和社区已将该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列入议事日程,加大对该区域的植被恢复和绿化提升。整治完毕后,该区域将成为山清水秀的地方。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9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宜川路57号东方龙域小区南侧坟头何时搬迁?

    问题: 局长你好,

请问宜川路57号东方龙域小区南侧山体坟头何时搬迁?宜川路就因为坟头没有搬迁导致宜川路成了断头路,小区几千业主没有一条安全的大路可以通行,宜川路不通会导致巨峰路和黑龙江中路的拥堵,现在的金水路和巨峰路上下班都堵成河,如果宜川路通开之后会大大减轻交通拥堵的压力!这是和民生息息相关的大事,望局长重视,尽快制定搬迁时间表和进度表,让我们有一条安全的道路可以回家。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的留言已收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您反映的这个问题由李沧区政府具体负责,现将协调回复意见反馈如下:根据李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李沧区关于加快坟墓迁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李沧政办发〔2011〕5号)规定,全区大规模坟墓迁移工作已于2013年底结束。因旧村改造,商业、建设开发,特殊用地等项目需要迁移坟墓的,资金由项目单位负责落实,迁移由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具体实施,区民政局负责业务指导。目前,虎山街道办事处正在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对接。再次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85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请问局长,现青岛市有没有关于伤残军人提前退休的相关政策?

    问题: 请问局长,现青岛市有没有关于伤残军人提前退休的相关政策?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市退休政策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定,关于残疾军人的退休政策,建议您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谢谢!

    贴号: 7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解放前参军老战士的待遇问题

    问题: 解放前参军的老战士年龄大多数85周岁以上,仅有的没有补助约1200元,与市民平均退休金相比相差甚大!由于年迈有病治疗、生活及雇人服侍,这点补助远远不够!请给这些还活着的屈指可数的解放前参军的老战士增加更多的补助。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优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我市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金平均每人每月1450元,这个标准在全省是最高的,高于省标准每月500元左右。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继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更好地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参与!

    贴号: 7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区山头公园坟头历史遗留问题

    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现在已经成为市区的山头上还散落着原村民(已转为市民了)的坟头,请问局长:能不能统一规划,安置一下?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殡葬工作的关心、关注。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市区散落坟头的清理,已列入各区市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划,现正由各区市民政部门落实。谢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贴号: 7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焦化制气有限责任公司搬迁问题

    问题: 曹书记你好,我是市北区欢乐滨海城的业主,在这里我想咨询一下青岛焦化制气有限责任公司什么时候搬迁,以及大沙路立交桥什么时候动工,现在政府对欢乐滨海城的项目是什么样的规划呢?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民政工作职能,您反映的问题均不属于民政业务范畴,具体情况您可以向市北区政府咨询。谢谢!

    贴号: 6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大山殡仪馆该迁走了

    问题: 局长好。今天开车上班在重庆路与萍乡路交叉路口(大山殡仪馆附近)等红绿灯,前挡风玻璃上飘飘洒洒落了些东西,对象说“下雪了”,我说“不对,这天不该啊”,定睛细看,灰末啊---骨灰吗???总之,是烟囱燃烧后的物质。不管怎么说,大山附近居民很多,殡仪馆实在不该放在这里了。之前,也看到殡仪馆迁不动的消息。我想,这事可能很难,再难也得办啊,而且是民政局该办的事就应该有时间表,不应一拖再拖,请局长给个明确时间!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留言已收悉。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殡仪馆是社会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涉及城市公共设施总体规划布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其建设方案(搬迁或就地改造)需多轮勘查、多次论证,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慎重决策。现在尚无搬迁计划。目前,我们使用的火化设备是高档封闭环保炉,而且炉内都配有消烟除尘设备,骨灰不可能漂散出去。不知你说的现象是哪天的事情,如果是“农历十一”前后是寒衣节,市民在馆内为先人焚烧纸,可能会有焚烧后的纸灰漂落出去。今后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文明祭扫、鲜花祭扫。感谢您的参与和理解!

    贴号: 6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九峰陵和文昌阁怀念堂

    问题: 请问文昌路附近的九峰陵和文昌阁怀念堂有没有搬迁的计划?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殡葬工作的关心、关注。九峰陵公墓是经省民政厅批准建立的经营性公墓,现无搬迁计划。文昌阁怀念堂属李沧区民政局管辖。李沧辖区《李沧区文昌阁怀念堂(公墓)》基本情况如下:一、李沧区文昌阁公墓和怀念堂于1993年由原崂山区人民政府、原崂山区民政局批准建设使用。1997年李沧区民政局(1997)24号文件将文昌阁怀念堂改为李沧区民政局文昌阁怀念堂(殡葬服务中心),由李沧区民政局指导,自行管理。二、文昌阁公墓现有墓穴2868个,属封闭式管理,基本杜绝了火灾隐患。三、该公墓属市场化运作,如果迁移,其成本会很高,很难实施。四、该公墓和怀念堂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现已成为李沧区解决骨灰乱葬乱埋现象,制止乱占山林耕地问题的重要殡葬场所。根据以上情况,文昌阁怀念堂不宜迁移。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6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即墨划区

    问题: 有传闻说11月份将公布即墨划区的消息,请证实。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区划工作的关心、关注。留言已收悉。现对您的问题回复如下: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法律依据一是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1985年1月15日发布施行),二是山东省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的精神制定的《山东省行政区划管理办法》(1988年5月30日发布施行,以下简称办法)。

    行政区划调整的基本原则:《办法》第二条规定:“行政区划应保持稳定,确须变更的,应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批权限:《办法》第三条规定:“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隶属关系的变更,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县、市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以及涉及海岸线、海岛、边疆要地、重要资源地区和特殊情况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经省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行政区划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国家权力再分配的基本框架和国家地方制度的重要基础。我们会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做好我市区划工作。再次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贴号: 65

    网友: 微笑的鱼儿_2008

    标题: 盲校招聘人员有学历造假问题

    问题: 民政局所属盲校在招聘人员时,对学历检查不严,有学历造假人员进入或正在准备进入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所反映的盲校管理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建议您向教育局咨询或反映。谢谢!

    贴号: 60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请问曹局,李沧区宜川路南段道路只差几百米至今不能打通,主要是因为涉及到原下王埠村的迁坟工作,请问市里究竟有没有计划?拖了几年了市里必须干预了?

我们东方龙域小区居民出行非常痛苦,依靠着临时的涵洞,步行遥远,没有公交车,有车的也天天堵在巨峰路路口。

    问题: 请问曹局,李沧区宜川路南段道路只差几百米至今不能打通,主要是因为涉及到原下王埠村的迁坟工作,请问市里究竟有没有计划?拖了几年了市里必须干预了?

我们东方龙域小区居民出行非常痛苦,依靠着临时的涵洞,步行遥远,没有公交车,有车的也天天堵在巨峰路路口。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李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李沧区关于加快坟墓迁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李沧政办发〔2011〕5号)规定,全区大规模坟墓迁移工作已于2013年底结束。因旧村改造,商业、建设开发,特殊用地等项目需要迁移坟墓的,资金由项目单位负责落实,迁移由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具体实施,区民政局负责业务指导。目前,虎山街道办事处正在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对接。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5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领取独生子女补贴

    问题: 曹局长,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女,今年村里统计独生子女家庭,按照政策我父母到时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补贴,但因为80年代,我父母结婚较早,说是当时结婚年龄不符合计划生育要求,以此不予办理,但我父母手里有当时民政局给办的合法的结婚证件。望曹局长给予答复,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关于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执行和落实的职能部门是卫生计生部门。建议您向卫生计生部门咨询或反映。谢谢!

    贴号: 5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领取独生子女补贴

    问题: 曹局长,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女,今年村里统计独生子女家庭,按照政策我父母到时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补贴,但因为80年代,我父母结婚较早,说是当时结婚年龄不符合计划生育要求,以此不予办理,但我父母手里有当时民政局给办的合法的结婚证件。望曹局长给予答复,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关于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执行和落实的职能部门是卫生计生部门。建议您向卫生计生部门咨询或反映。谢谢!

    贴号: 5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宜川路迁坟

    问题: 宜川路东方龙域小区因为南边山上的坟没有迁,导致宜川路几年没有打通,请问民政局有什么计划没有?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地名工作的关心、关注。留言已收悉。根据李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李沧区关于加快坟墓迁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李沧政办发〔2011〕5号)文件规定,全区大规模坟墓迁移工作已于2013年底结束。因旧村改造,商业、建设开发,特殊用地等项目需要迁移坟墓的,资金由项目单位负责落实,迁移由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具体实施,区民政局负责业务指导。目前,虎山街道办事处正在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对接。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5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直系亲属供养问题

    问题: 退休职工去世后,直系亲属的供养工资是否应该适当的提高了,现在不管什么每年都在涨,就是直系亲属供养工资几年没涨。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建议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谢谢!

    贴号: 4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人行道上狗屎太多了

    问题: 人行道上狗屎太多了,有法子管管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建议您向城管部门咨询或反映。谢谢!

    贴号: 4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城阳青特城购房空置物业费

    问题: 青岛城阳青特城购房,空置,物业费是不是不该收全额吧,还有二次供水费,市内都不收了,青特城怎么还收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所反映的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建议您向房管部门咨询。谢谢!

    贴号: 4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2016年涨的退休工资补发时间?

    问题: 我们是无军籍退休职工转市北区民政局的,从2016年1月份到10月份涨的退休工资到现在还没有补发,什么时间能补发给我们?希望政府机关有关工作人员抓紧办理。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我市刚刚接到省民政厅通知,且省民政厅已与省人社厅进行了沟通协调,此项工作已开始进行部署,下步将全面落实。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3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光棍节婚姻登记

    问题: 再有半个月的时间,就是一年一度的11月11号光棍节了,光棍节有可能是婚姻登记的高峰,请问民政部门应对这样的高峰,准备采取什么措施。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婚姻工作的关心、关注。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多元化发展,形形色色的“纪念”活动也应运而生,形如“2 ?14”“11 ?11”等日期也成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的高峰日。根据多年实践,各区市婚姻登记机关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预案,会通过增加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等方式,满足当事人登记需求。但是,受制于登记处场地、人员限制,在高峰日登记的当事人等待时间会比日常登记时间要长。再次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3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地铁婚礼

    问题: 近几年,有很多城市举办了地铁婚礼,青岛已经于去年年底开通了地铁3号线北段,而今年年底,地铁3号线即将全部开通。民政部门能否与地铁运营部门协商,每年举办公益性地铁集体婚礼。为岛城年轻的新郎新娘留下美好回忆。随着地铁线路不断增加,以后的地铁集体婚礼可以在多条线路同时举行,在其他线路设置集体婚礼分会场。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婚姻工作的关心、关注。留言已收悉。现对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自2009年开始,青岛市民政局针对当前婚礼大操大办、攀比之风盛行,家庭、社会负担日益加重的现象,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宣传和倡导文明婚俗的形式和载体--“婚礼式颁证服务”, 旨在弘扬“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婚俗新风。所谓“婚礼式颁证”,即“颁证婚礼”,就是婚姻登记机关应婚姻当事人的需求,在办理结婚登记的同时,在婚姻登记颁证大厅,在庄严的国徽和国旗面前,由婚姻登记员主持,免费为当事人举办的,由双方家长和亲朋共同见证的简洁婚礼仪式,并颁发《结婚证书》。另外,集体婚礼也是倡导新婚俗的重要形式,我们积极支持市婚庆协会等社会组织,组织举办各种形式在集体婚礼,随着地铁的开通,利用地铁这一载体举办集体婚礼,预计也会成为当下婚庆活动的新选择。再次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贴号: 30

    网友: 茗苑荟芳菲

    标题: 军队离退休第六休养中心老干部居住楼单元对讲门严重损坏

    问题: 位于市北区佳木斯路60号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中心院内,一共六座楼,大多数单元对讲门年久破损,有些对讲门甚至一使劲都能推到,根本起不到防盗安全的作用,里面住的都是在军队在海军辛苦工作一辈子的七八十岁的老人啊!如此没有保障的安全措施,让我们做子女的如何放心,这不是我们经常回家里看望能解决的问题,这是属于民政部门需要投入解决的问题,不是吗?!我们之前多次找相关部门反映,但都石沉大海,要不就是那个休养中心的所谓领导直接给我们打电话,得意洋洋地告诉我们他们没钱没经费,请问我们的联系方式如何会到他们手中?他们给我们打电话是在威胁吗?最终该干休所300多户老人的安全谁来解决?!非要我们一级一级的往海军去反映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位于佳木斯路居民楼对讲门维修问题,因该楼的产权属性为军产房,具体由北海舰队营房管理部门负责。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房屋的维修由房屋产权部门负责实施。相关情况我们已向房屋产权所属单位进行了反映。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2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农民进城落户的问题

    问题: 青岛行政区划范围的农村居民在县市区购买商品房后,户口迁移后仍旧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的各项权益——这项政策在青岛具体的实施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新市民户籍管理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建议您向公安户籍部门咨询。谢谢!

    贴号: 24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你好局长,双拥路,高新区叫聚贤桥路,城阳区叫双拥路我觉得应该统称为聚贤桥路2城阳区上马街道育英路(岙东中路以东)能否改为育阳路,还有育英路延线没有路牌,双拥路(上马生态园)虽然有路牌但是沉旧,高新家园(河东路与双拥路路口根本没有路牌)谢谢

    问题: 你好局长,双拥路,高新区叫聚贤桥路,城阳区叫双拥路我觉得应该统称为聚贤桥路2城阳区上马街道育英路(岙东中路以东)能否改为育阳路,还有育英路延线没有路牌,双拥路(上马生态园)虽然有路牌但是沉旧,高新家园(河东路与双拥路路口根本没有路牌)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地名工作的关心、关注。留言已收悉。现对您提问题回复如下:您在留言中提及的双拥路、育英路,是当地习惯性称谓,并未经过市政府命名。城阳区已将这两条道路提报市政府命名。聚贤桥路与“双拥路”是贯通的一条道路,一般会采用延长的方式,“育英路”作为当地多年习惯性称谓,一般会予以保留。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2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何时可以办理领养证

    问题: 尊敬的曹局长您好:我们一年前捡拾一弃婴,报案后代养至今,去年12月份中央出台无户口人员落户规定,事实収养的需要到民政部门申请领养证办理落户,(本人无子女,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山东民政厅9月1号发布了收养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 以下儿童可以指定收养申请人。

    (二)本办法实施前捡拾的符合收养条件的非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或儿童,已与捡拾人共同生活12个月以上,捡拾人无子女且提出收养申请的,收养登记机关可以指定其为收养申请人。

    共同生活期间从捡拾报案证明出具之日或捡拾人与公安或民政部门签订代养协议之日起计算。

    敬请曹局长能在百忙之中落实以上情况青岛何时可以办理领养证,以方便孩子落户,这样孩子可以有幼儿园可以上,期盼早日可以办理。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收养工作的关心、关注。问题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收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发现或捡拾弃婴后,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由公安部门查找孩子的亲生父母,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由公安部门送青岛市儿童福利院。不得将弃婴转送他人或私自收养。目前,上级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待相关政策出台后,我市将抓紧落实。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21

    网友: 江淮寒山

    标题: 胶东国人际机场建设、临空经济区建设的拆迁与待拆迁居民的户口所在地如何落实?

    问题: 胶东国际机场建设、临空经济区建设的拆迁与待拆迁居民的户口所在地如何解决落实?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所反映机场建设相关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议您向胶州市政府咨询。谢谢!

    贴号: 1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琴岛通公交卡都十几个城市通用了但是还不能nfc充值落后了

    问题: 琴岛通公交卡都十几个城市通用了但是还不能nfc充值落后了,互联网 上落后其他城市几百年的级别。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反映的琴岛通公交卡发放等相关事宜不属于民政业务,建议您向市交通部门咨询。谢谢!

    贴号: 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殡仪馆搬不了

    问题: 前些年就听说殡仪馆要搬迁,因为拟迁入地坚决反对,只能作罢。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无论是当地政府还是老百姓谁也不会同意殡仪馆迁入。实事求是的说,殡仪馆搬迁是不可能的。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殡仪馆是社会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涉及城市公共设施总体规划布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其建设方案(搬迁或就地改造)需多轮勘查、多次论证,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慎重决策。目前,青岛市殡仪馆设备运营、机构建设等情况运转正常,现尚无搬迁计划。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市殡仪馆设立民众开放日

    问题: 近几年,国内有很多城市的殡仪馆都在清明节期间开设了民众开放日,建议青岛市殡仪馆从明年开始,每年清明节期间都开设民众开放日。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市殡仪馆一直设有开放日,近几年每年都在清明节前后通过媒体进行开放日宣传,向广大市民开放,但参与人数较少,今年的开放日无一人参加。因为市殡仪馆全年无休息日,市民可以随时到殡仪馆了解有关情况,也可以直接拨打热线服务电话84884444进行咨询。再次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2014年2月份我看到了河北一名母亲阻挠孩子谈对象结婚

    问题: 2014年2月底我透过网路看到了河北省有一位二十出头的90后男青年,年前因为父母管教过于严格,阻挠他恋爱结婚,与父母吵架后先后去了北京,沈阳,大连一个月后,到了威海荣成,在当地的一间宾馆服用安眠药自杀,险些搭上性命,对于这样的事情领导怎么看,现在好多年轻人不想结婚,父母都催婚逼婚,而那位小伙子的父母倒好,想谈对象结婚父母却阻挠反对,如果自己想要早点结婚遇到像河北那位母亲那样阻挠,以年龄小为由,等三四十岁再结婚。该怎么办,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或者请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调解。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婚姻工作的关心、关注。留言已收悉。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受到法律保护,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双方自愿结婚,都可携带相关证件,申请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竭诚为当事人服务,不会受任何人的影响。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海撒

    问题: 请问今年的秋季骨灰海撒将于什么时候进行,从青岛市自从2010年实行免费海撒之后,海撒逝者当中有多少名系生前未婚单身,有多少丧属系失独家庭。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从今年10月份开始,骨灰撒海由原来的每年春秋两次举行,改革为不分批次的常态化形式。目前在市殡仪馆设立了办公室,随时办理相关业务,市民或丧属如有相关需求,请拨打电话84961555进行咨询。海撒逝者当中有多少名系生前未婚单身,有多少丧属系失独家庭不在登记范围,无法统计。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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