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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政局局长曹勇线下二答网友问题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 2016-11-07 09:48:17 字号:A- A+

    贴号: 4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人行道上狗屎太多了

    问题: 人行道上狗屎太多了,有法子管管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建议您向城管部门咨询或反映。谢谢!

    贴号: 4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城阳青特城购房空置物业费

    问题: 青岛城阳青特城购房,空置,物业费是不是不该收全额吧,还有二次供水费,市内都不收了,青特城怎么还收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所反映的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建议您向房管部门咨询。谢谢!

    贴号: 4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2016年涨的退休工资补发时间?

    问题: 我们是无军籍退休职工转市北区民政局的,从2016年1月份到10月份涨的退休工资到现在还没有补发,什么时间能补发给我们?希望政府机关有关工作人员抓紧办理。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我市刚刚接到省民政厅通知,且省民政厅已与省人社厅进行了沟通协调,此项工作已开始进行部署,下步将全面落实。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3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光棍节婚姻登记

    问题: 再有半个月的时间,就是一年一度的11月11号光棍节了,光棍节有可能是婚姻登记的高峰,请问民政部门应对这样的高峰,准备采取什么措施。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婚姻工作的关心、关注。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多元化发展,形形色色的“纪念”活动也应运而生,形如“2 ?14”“11 ?11”等日期也成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的高峰日。根据多年实践,各区市婚姻登记机关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预案,会通过增加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等方式,满足当事人登记需求。但是,受制于登记处场地、人员限制,在高峰日登记的当事人等待时间会比日常登记时间要长。再次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3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地铁婚礼

    问题: 近几年,有很多城市举办了地铁婚礼,青岛已经于去年年底开通了地铁3号线北段,而今年年底,地铁3号线即将全部开通。民政部门能否与地铁运营部门协商,每年举办公益性地铁集体婚礼。为岛城年轻的新郎新娘留下美好回忆。随着地铁线路不断增加,以后的地铁集体婚礼可以在多条线路同时举行,在其他线路设置集体婚礼分会场。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婚姻工作的关心、关注。留言已收悉。现对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自2009年开始,青岛市民政局针对当前婚礼大操大办、攀比之风盛行,家庭、社会负担日益加重的现象,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宣传和倡导文明婚俗的形式和载体--“婚礼式颁证服务”, 旨在弘扬“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婚俗新风。所谓“婚礼式颁证”,即“颁证婚礼”,就是婚姻登记机关应婚姻当事人的需求,在办理结婚登记的同时,在婚姻登记颁证大厅,在庄严的国徽和国旗面前,由婚姻登记员主持,免费为当事人举办的,由双方家长和亲朋共同见证的简洁婚礼仪式,并颁发《结婚证书》。另外,集体婚礼也是倡导新婚俗的重要形式,我们积极支持市婚庆协会等社会组织,组织举办各种形式在集体婚礼,随着地铁的开通,利用地铁这一载体举办集体婚礼,预计也会成为当下婚庆活动的新选择。再次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贴号: 30

    网友: 茗苑荟芳菲

    标题: 军队离退休第六休养中心老干部居住楼单元对讲门严重损坏

    问题: 位于市北区佳木斯路60号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中心院内,一共六座楼,大多数单元对讲门年久破损,有些对讲门甚至一使劲都能推到,根本起不到防盗安全的作用,里面住的都是在军队在海军辛苦工作一辈子的七八十岁的老人啊!如此没有保障的安全措施,让我们做子女的如何放心,这不是我们经常回家里看望能解决的问题,这是属于民政部门需要投入解决的问题,不是吗?!我们之前多次找相关部门反映,但都石沉大海,要不就是那个休养中心的所谓领导直接给我们打电话,得意洋洋地告诉我们他们没钱没经费,请问我们的联系方式如何会到他们手中?他们给我们打电话是在威胁吗?最终该干休所300多户老人的安全谁来解决?!非要我们一级一级的往海军去反映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位于佳木斯路居民楼对讲门维修问题,因该楼的产权属性为军产房,具体由北海舰队营房管理部门负责。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房屋的维修由房屋产权部门负责实施。相关情况我们已向房屋产权所属单位进行了反映。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2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农民进城落户的问题

    问题: 青岛行政区划范围的农村居民在县市区购买商品房后,户口迁移后仍旧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的各项权益——这项政策在青岛具体的实施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新市民户籍管理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建议您向公安户籍部门咨询。谢谢!

    贴号: 24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你好局长,双拥路,高新区叫聚贤桥路,城阳区叫双拥路我觉得应该统称为聚贤桥路2城阳区上马街道育英路(岙东中路以东)能否改为育阳路,还有育英路延线没有路牌,双拥路(上马生态园)虽然有路牌但是沉旧,高新家园(河东路与双拥路路口根本没有路牌)谢谢

    问题: 你好局长,双拥路,高新区叫聚贤桥路,城阳区叫双拥路我觉得应该统称为聚贤桥路2城阳区上马街道育英路(岙东中路以东)能否改为育阳路,还有育英路延线没有路牌,双拥路(上马生态园)虽然有路牌但是沉旧,高新家园(河东路与双拥路路口根本没有路牌)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地名工作的关心、关注。留言已收悉。现对您提问题回复如下:您在留言中提及的双拥路、育英路,是当地习惯性称谓,并未经过市政府命名。城阳区已将这两条道路提报市政府命名。聚贤桥路与“双拥路”是贯通的一条道路,一般会采用延长的方式,“育英路”作为当地多年习惯性称谓,一般会予以保留。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2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何时可以办理领养证

    问题: 尊敬的曹局长您好:我们一年前捡拾一弃婴,报案后代养至今,去年12月份中央出台无户口人员落户规定,事实収养的需要到民政部门申请领养证办理落户,(本人无子女,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山东民政厅9月1号发布了收养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 以下儿童可以指定收养申请人。

    (二)本办法实施前捡拾的符合收养条件的非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或儿童,已与捡拾人共同生活12个月以上,捡拾人无子女且提出收养申请的,收养登记机关可以指定其为收养申请人。

    共同生活期间从捡拾报案证明出具之日或捡拾人与公安或民政部门签订代养协议之日起计算。

    敬请曹局长能在百忙之中落实以上情况青岛何时可以办理领养证,以方便孩子落户,这样孩子可以有幼儿园可以上,期盼早日可以办理。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收养工作的关心、关注。问题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收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发现或捡拾弃婴后,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由公安部门查找孩子的亲生父母,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由公安部门送青岛市儿童福利院。不得将弃婴转送他人或私自收养。目前,上级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待相关政策出台后,我市将抓紧落实。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21

    网友: 江淮寒山

    标题: 胶东国人际机场建设、临空经济区建设的拆迁与待拆迁居民的户口所在地如何落实?

    问题: 胶东国际机场建设、临空经济区建设的拆迁与待拆迁居民的户口所在地如何解决落实?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所反映机场建设相关问题不属于民政业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议您向胶州市政府咨询。谢谢!

    贴号: 1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琴岛通公交卡都十几个城市通用了但是还不能nfc充值落后了

    问题: 琴岛通公交卡都十几个城市通用了但是还不能nfc充值落后了,互联网 上落后其他城市几百年的级别。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您反映的琴岛通公交卡发放等相关事宜不属于民政业务,建议您向市交通部门咨询。谢谢!

    贴号: 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殡仪馆搬不了

    问题: 前些年就听说殡仪馆要搬迁,因为拟迁入地坚决反对,只能作罢。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无论是当地政府还是老百姓谁也不会同意殡仪馆迁入。实事求是的说,殡仪馆搬迁是不可能的。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殡仪馆是社会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涉及城市公共设施总体规划布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其建设方案(搬迁或就地改造)需多轮勘查、多次论证,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慎重决策。目前,青岛市殡仪馆设备运营、机构建设等情况运转正常,现尚无搬迁计划。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市殡仪馆设立民众开放日

    问题: 近几年,国内有很多城市的殡仪馆都在清明节期间开设了民众开放日,建议青岛市殡仪馆从明年开始,每年清明节期间都开设民众开放日。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市殡仪馆一直设有开放日,近几年每年都在清明节前后通过媒体进行开放日宣传,向广大市民开放,但参与人数较少,今年的开放日无一人参加。因为市殡仪馆全年无休息日,市民可以随时到殡仪馆了解有关情况,也可以直接拨打热线服务电话84884444进行咨询。再次感谢您的参与!

    贴号: 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2014年2月份我看到了河北一名母亲阻挠孩子谈对象结婚

    问题: 2014年2月底我透过网路看到了河北省有一位二十出头的90后男青年,年前因为父母管教过于严格,阻挠他恋爱结婚,与父母吵架后先后去了北京,沈阳,大连一个月后,到了威海荣成,在当地的一间宾馆服用安眠药自杀,险些搭上性命,对于这样的事情领导怎么看,现在好多年轻人不想结婚,父母都催婚逼婚,而那位小伙子的父母倒好,想谈对象结婚父母却阻挠反对,如果自己想要早点结婚遇到像河北那位母亲那样阻挠,以年龄小为由,等三四十岁再结婚。该怎么办,能否通过法律途径或者请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调解。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婚姻工作的关心、关注。留言已收悉。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受到法律保护,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双方自愿结婚,都可携带相关证件,申请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竭诚为当事人服务,不会受任何人的影响。谢谢您的参与!

    贴号: 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海撒

    问题: 请问今年的秋季骨灰海撒将于什么时候进行,从青岛市自从2010年实行免费海撒之后,海撒逝者当中有多少名系生前未婚单身,有多少丧属系失独家庭。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从今年10月份开始,骨灰撒海由原来的每年春秋两次举行,改革为不分批次的常态化形式。目前在市殡仪馆设立了办公室,随时办理相关业务,市民或丧属如有相关需求,请拨打电话84961555进行咨询。海撒逝者当中有多少名系生前未婚单身,有多少丧属系失独家庭不在登记范围,无法统计。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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