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滕军红副局长
1、今年年初青岛市的总体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复,这对我们青岛来说是一件大事,那么能否请滕局长为我们介绍下本次批复的青岛总规对引领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有哪些助推作用和意义?
“考察一个城市首先看规划”,规划是城市的“灵魂”,是城市发展、建设、管理的“指南针”。《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历经多年精心打磨,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于2016年1月8日经国务院正式批复。
《总体规划》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会议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科学谋划城市“成长坐标”。
1、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围绕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赋予青岛的历史使命,以战略思维审视城市资源禀赋,确立“宜居幸福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发展目标,明确“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性质定位。
2、坚持全域统筹,综合保护与永续利用陆海资源,建立海陆空互联互通立体化综合交通体系,支撑、带动城乡均衡发展;培育形成青岛、黄岛和红岛“三城联动、组团布局”的中心城区,即墨、胶州、平度、莱西、董家口港城、鳌山湾新城、国际空港城、王台、姜山、新河10个次中心城市及35个重点镇,构建“多中心”国际海湾大都市区。
3、坚持生态优先,对胶州湾、大沽河、城市水源地、山林水系、生态湿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实施严格的空间管制,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格局。严守生态底线,固化城市开发边界,合理控制城市发展规模(至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610万,建设用地规模660平方公里),促进城市内涵、集约、紧凑发展;
4、坚持以人为本,规划“三主、五副、多层级”网络型城市公共服务中心体系,高标准配建完善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等城市公共设施,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统筹旧城更新和新区建设,优化居住用地布局,加快老城区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促进新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5、坚持历史传承,建立“历史城区(28平方公里)、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保护点”三个层次的保护内容框架,加强城市整体自然环境、空间格局、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与传统风貌建筑、工业遗产和军事建(构)筑物的重点保护,留存历史记忆、延续历史文脉,形成“山海城岛湾”的总体格局和“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风貌特色。
“科学规划是最大的效益”。下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规划编制、国际城市战略等重点工作,实施“海洋+”、“互联网+”、“标准+”行动计划,建设“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国内重要的区域性服务中心、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2、规划局在推进全市调稳抓活动、推进重点项目方面都有哪些新举措?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开展进现场解难题促转型稳增长抓落实活动。坚持和完善区局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区局联席会议进现场、解难题,提前介入、现场办公,帮助各区推进项目。认真开展企业联系服务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联系企业的走访工作,解决联系企业问题40余个,通过调稳抓活动全力推进重点项目,截止目前进现场服务134次,收集问题93个,解决问题88个。
同时,为实现项目审批便利增效,积极创新审批机制,我局制定了《青岛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推进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积极推进调稳抓活动任务目标。实行了建设项目容缺办理、规划许可的并联办理、取消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规划放验线的施工许可证等前置环节、优化评审流程、实行规划指标抽查等多项制度和措施,打造了“顺畅快灵”的规划服务体系,有力的推动了重点项目审批,优化了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目前涉及我局审批的重点项目155个,已完成86个,其中社会投资项目64个,已完成42个,政府投资类项目91个,已完成4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