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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副局长辛增顺网谈实录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 2016-07-12 14:55:56 字号:A- A+

青岛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辛增顺(左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周琦 摄影)

    留言板 建议胶州湾隧道费用降低,两年之内免费,原因一可以方便青黄两地人员工作和生活;二提高西海岸经济发展。

    辛增顺 网友你好。为加强东西海岸人员往来,促进全域统筹,优化城市发展布局,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先后三次对胶州湾隧道收费方式进行调整,目前一类车车主承担的费用为10元/车次,剩余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贴。据了解,目前尚未有免费的计划。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做好胶州湾隧道的收费管理工作。谢谢!

    留言板 胶州湾隧道已开通5年,何时能免收通行费,让西宿东工成为可能

    辛增顺 网友你好。为加强东西海岸人员往来,促进全域统筹,优化城市发展布局,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先后三次对胶州湾隧道收费方式进行调整,目前一类车车主承担的费用为10元/车次,剩余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贴。据了解,目前尚未有免费的计划。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做好胶州湾隧道的收费管理工作。谢谢!

    eckert2010 建议胶州湾隧道对外地过境车辆和非青岛市的车辆按照原收费标准30元收费,不给予优惠和减免

    1,外地过境车辆和车主没有给青岛市做共享,不常住,不纳税,缺留下尾气污染

    2,隧道收费优惠的部门是市财政给予市民的补贴,外地车很多车主很多不是青岛市的纳税人,没有给青岛市的税收和GDP做出贡献。

    3,对本地车和外地车不同的收费标准是外地同行的做法,比如济南黄河大桥,厦门翔安隧道等等

    辛增顺 网友你好。根据《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不得内外有别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感谢你对物价工作的关注。

    留言板 我是老年人,现在领了老年乘车卡,以前用的乘车卡现在不用了,人交公司工作人员说:卡不退。我们以前买的时候是交了押金的,现在就这样浪费了吗?请领导给答复一下。谢谢!

    辛增顺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一卡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2009年,市政府授权市信息产业局代表市政府与新成立的琴岛通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依法授予该公司在青岛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基于“琴岛通”IC卡消费的制卡、发行、充值、缴费、清算的特许经营权,“琴岛通”卡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收费补偿成本,售出后不记名,不挂失,不计息,因此不属于押金。具体情况请您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85911409,谢谢!

    留言板 各级物价部门应该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将批准的所有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明细在网站公示,便于市民查询,合法非法一目了然。凡是没在公示名单里的,就是违法收费,应立即进行执法。

    辛增顺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做好重点领域价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今年我市价格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近年来,我局先后编制并向社会发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收费目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下一步,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重点领域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修订并发布涉企收费目录、市级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同时,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到价格政策及时对外公开,进一步提高价格政策的透明度。谢谢。

    留言板 李沧区308上的花墙花了多少钱?

    辛增顺 网友你好,你提出的问题不属我局职责范围,建议你咨询相关部门。谢谢。

    留言板 辛局长你好!很高兴你能代表市物价局来新闻网参加民生在线的访谈节目!老百姓有问题要向你投诉举报,我们是李沧区君峰路康太源尚誉小区居民,我们小区的宏福康宇物业未经允许,擅自将单元门卡大门卡车卡与物业费绑定!!而且其收费价格与服务不符,经我们向青岛新闻网海奥热心律师咨询,该行为违反了国家物价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在此请辛局长安排执法人员查处该违法行为,责令宏福康宇物业停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捆绑收费!为我们老百姓讨回公道!也希望市物价局领导能够多参与访谈节目,为我们老百姓排忧解难!谢谢辛局长!谢谢新闻网提供这么好的平台!

    辛增顺 网友您好!按照现行物业管理政策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因此,您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强制服务并收费,我们将派员调查落实。具体情况,请您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电话:85916629。

    留言板 最近家里装修改水电,因为是同学关系,所以让他们改水电的时候就没有签合同,当时只是给了份报价估算是5000元,但是做完之后就实际测量比估算的多了一倍多,然后问了几家装修公司,5000元在我家改水电就是顶级的配置了,当时也没有问别的装修公司的价钱怎么样。我想问问他给我的报价比市场高出这么多,我该怎么办

    辛增顺 网友你好,装饰装修工程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不属于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范围。如果你对装修公司的报价有异议,可以跟装修公司进行协商解决。谢谢。

    留言板 请问公交票价会上涨吗?

    辛增顺 网友您好!目前,我市没有调整公交票价政策的计划。未来是否调整,需要根据我市公共交通现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履行价格听证程序,认真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施行。谢谢!

    留言板 华胥美邦垃圾清运费,2014年85平房子收取200元,入户清运,2016年同样面积收取400元,入户清运,达到了快5块每平,能有多少装修垃圾要运,够整车的费用的费用了。城阳物价局告知没有具体标准,还请领导能拟定指导收费标准,给老百姓一个公道。谢谢!

    辛增顺 网友您好!依据《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青价格[2012]83号)的规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其房屋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清运的 ,应当承担清运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感谢你对物价工作的支持!

    留言板 嘉宾你好!李沧区宏福康宇物业公司把小区的门卡蓝牙卡与物业费捆绑收费!请嘉宾查处!小区名称康太源尚誉

    辛增顺 网友您好!按照现行物业管理政策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因此,您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强制服务并收费,我们将派员调查落实。具体情况,请您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电话:85916629。

    留言板 青大附院西海岸院区食堂一份清水油菜煮豆腐收费12元,一份红烧肉收费36元。住院停车依然收费,有凭证也要收,请问他们的收费都经过物价局评审了?都是物价局准许的吗?收费标准依据是什么?

    辛增顺 网友你好。根据现行政策规定,青大附院内的生活服务性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畴,其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同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关于医疗机构停车收费问题,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其收费属于政府定价范畴,具体标准为每半小时收费2元,每天最高收费20元。同时,根据市卫生部门规定,就医患者符合相关条件享受免费停车优惠。具体可咨询市卫生部门。感谢对物价工作的关注。

    留言板 公交373路,374路等公交全程票价要太高,现在提倡公共出行,绿色出行。强烈建议降低373,374等线路的票价,增大公共出行的吸引力。

    辛增顺 网友您好!实行累进制票价的公交线路主要是考虑驶往市郊公路的中长线距公交线路,因线距长、运费高、售票员人工费用等加大运营成本,根据《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调整公共汽、电车票价的通知》(青价工[2000]162号)文件的规定,全程票价按照人.千米运率0.125元和30公里以上递远递减的原则定价,累进制票价高于一票制票价。近年来,我市已逐步对一些短线距的累进制票价改为一票制票价,对新开线距较长的普通车线路也不再采取累进制票价。但受市财力、公交场站建设等因素制约,373、374路等长距离线路取消累进制计价暂时还无法实现。随着我市创建公交都市工作的开展,我市将加大投入,采取增开线路、调整重复线路、推进公交场站建设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逐步解决累进制线路票价高度问题,在不增加市民出行成本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公交资源。谢谢!

    留言板 跨海大桥什么时候免费?

    辛增顺 网友你好,感谢对物价工作的关注。胶州湾大桥属于青兰高速的一部分,根据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其收费管理权限属于省级有关部门。据了解,目前没有收费调整的有关计划。谢谢!

    留言板 小区停车位费太高,请降低标准

    现在小区的停车位费标准太高,导致很多业主不租赁小区的停车位,停在马路边上

    导致马路拥堵不堪,降低收费,还马路一路顺畅

    辛增顺 网友您好!依据《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青价格【2012】83号)文件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划配套停车场,其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和各类非住宅物业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规定的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指导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小型车露天停车服务费不得超过30元每月,室内停车服务费不得超过50元每月,车位租赁费不得超过300元每月),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具体收费标准的制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车位租赁费具体标准由车位所有权人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若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上述规定,你可拨打我局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进行反映。谢谢!

    青岛樱花1 最近家里装修改水电,因为是同学关系,所以让他们改水电的时候就没有签合同,当时只是给了份报价估算是5000元,但是做完之后就实际测量比估算的多了一倍多,然后问了几家装修公司,5000元在我家改水电就是顶级的配置了,当时也没有问别的装修公司的价钱怎么样。我想问问他给我的报价比市场高出这么多,我该怎么办

    辛增顺 网友你好,你提出的问题我已经作了答复。谢谢。

    留言板 城阳、高新区现在都属于市区了,户口可以自由迁移,为什么373、374、908路公交车还不实行无人售票?票价还不与市内统一?

    辛增顺 网友您好!实行累进制票价的公交线路主要是考虑驶往市郊公路的中长线距公交线路,因线距长、运费高、售票员人工费用等加大运营成本,根据《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调整公共汽、电车票价的通知》(青价工[2000]162号)文件的规定,全程票价按照人.千米运率0.125元和30公里以上递远递减的原则定价,累进制票价高于一票制票价。近年来,我市已逐步对一些短线距的累进制票价改为一票制票价,对新开线距较长的普通车线路也不再采取累进制票价。但受市财力、公交场站建设等因素制约,373、374路等长距离线路取消累进制计价暂时还不具备条件。随着我市创建公交都市工作的开展,我市将加大投入,采取增开线路、调整重复线路、推进公交场站建设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逐步解决累进制线路票价高问题,在不增加市民出行成本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公交资源。谢谢!

    留言板 凡是经过物价局审批的收费项目,收费时是否都应该有发票?

    如果提供不出发票,是否可以认定为违法收费项目?

    辛增顺 网友您好,目前收费从类别上可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型收费两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关执收部门在收费时,都应按规定提供票据,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提供非税收入票据,经营服务性收费应提供税务发票。谢谢!

    留言板 崂山是老祖宗留下来的自然景观,几千年来都不收费,建设、改造花的也是青岛纳税人的钱,应该对青岛市民免费开放。

    辛增顺 网民您好。按照国家有关国民待遇的规定以及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游览参观点不得以各种理由区别本地与外地游客、境内与境外游客,设置不同门票价格或给予不同优惠政策。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wap留言板 有人售票公交,在不能均匀设站的市郊路段,是每隔多少公里就增加票价。

    辛增顺 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调整公共汽、电车票价的通知》(青价工[2000]162号)文件的规定,累进制线路全程票价按照人.千米运率0.125元和30公里以上递远递减的原则定价,在不能均衡设站的区域可按实际乘坐里程计费。谢谢!

    留言板 妇儿中心每周都会有许多家长带孩子上课需要停车,现在每小时收费8元,一般都要交10元。家长们没地方停,只能交费停车。请问这里为什么收费?青岛收费停车区域是怎么划定的?

    辛增顺 网友你好,感谢对物价工作的关注。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妇儿活动中心开办经营性停车场应办理相关手续,目前,其未到我局办理价格审核手续,我局将派员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具体情况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85916635。

    留言板 小区地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是否应该收费?物价局是依据什么法律条文审批的?如果不应该收费,物价局应该怎样履职尽责?

    辛增顺 网友您好!依据《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青价格【2012】83号)文件规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库)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停车且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停车服务的,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和车位使用费,不需要物价局进行审批。业主大会成立前,车位使用费应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业主大会成立后,车位使用费的收取及标准的制定与调整,由业主大会自行确定。车位使用费是指车位所有权人或合法使用权人将车位提供给部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停车所收取的费用。车位使用费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谢谢!

    wap留言板 青岛的人工售票其中有306和617路大站车,是不是按里程计费。

    辛增顺 网友您好!306路和617路均为有人售票累进制线路,根据《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关于调整公共汽、电车票价的通知》(青价工[2000]162号)文件的规定,全程票价按照人.千米运率0.125元和30公里以上递远递减的原则定价。谢谢!

    留言板 居民住宅区地下车位的出售、出租、收管理费有没有法律依据?都经过物价局审批了吗?如果没有经过审批,物价局应该怎样履行职责?

    辛增顺 网友您好!对于地下车库能否出售、出租问题,建议向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咨询。目前青岛市地下车库收费是依据《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青价格【2012】83号)文件进行管理的,不需要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谢谢!

    wap留言板 为什么要把383路定位为空调车

    辛增顺 网友您好!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公交线路的设置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此问题建议您咨询市交通主管部门。谢谢!

    wap留言板 为什么要把223路(在2000年开办时候曾经是空调线,后来移交给交运温馨巴士经营后改为非空调线),602路,609路改为空调线。

    辛增顺 网友您好!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公交线路的设置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此问题建议咨询市交通主管部门。谢谢!

    留言板 希望青岛的公交车票价降低一下,学习大城市的做法。

    辛增顺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谢谢!

    wap留言板 我是一名军人,在办理军人身份证的过程中由于要照相,一般照相馆照的身份证照片我们部队系统不识别,在李沧区四流中路兴华苑车站对面有个青春照相馆,照身份证相居然收费五十元,别的地方一般都是二十元,这不是坑害我们军人吗?希望你们物价局能够管一管。

    辛增顺 网友您好!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照相收费属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至于服务方面的其他问题,建议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谢谢!

    留言板 嘉凯城时代城的物业费是如何定的2.2,依据是什么,他们有什么资质吗

    辛增顺 网友您好!若您所在小区属于商品房,依据《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青价格【2012】83号)文件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形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标准通过竞标产生,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通过协议的形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由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其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约定。对于物业服务资质问题,建议向物业主管部门进行咨询。谢谢!

    留言板 请问物业费收费标准由开发商自己评定吗?

    现在很多小区的物业费收费标准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已经超过青岛市5星级2.52的收费标准, 但实际入住小区后并未达到收费标准的要求。 物业费可以下调吗?

    辛增顺 网友您好!若小区物业服务未达到物业服务星级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可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反映。若你小区成立业主大会,按照现行政策,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就可以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谢谢!

    wap留言板 今年准备将哪些巴士线路改为一票制无人售票

    辛增顺 网友您好!累进制线路改为一票制,需要综合考虑市财力及场站建设等多种因素,我局将与市交通、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稳步推进。谢谢!

    wap留言板 请问黄岛区东区当地的公交车票价是否由当地的物价部门定,有没有青岛市物价局的事。

    辛增顺 网友您好!按照现行价格管理权限,黄岛区辖区内公交票价政策由该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谢谢!

    留言板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第六条“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规定,我理解的是无论是保障性等政府补贴性住房还是普通商品房,前期物业费均实行政府指导价,请问我理解的是否正确?

    辛增顺 网友您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已出台,明确了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价格相关政策。目前山东省物价局正在研究制定新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局将按照国家、省的最新要求,完善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政策。谢谢!

    留言板 以前收居民燃气费时,连燃气保险费也一起收,后来说不合规定被取消了。那自来水费里的污水处理费、垃圾清运费是不是也不应该一起捆绑收,而是单独?

    辛增顺 网友您好!按照我省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相关规定,污水处理费与自来水水费一并收取,另外,按照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政策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在收取水费或燃气费时一并代收。谢谢。

    结束语:

    辛增顺 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参与今天的“民生在线”访谈活动。价格问题涉及千家万户,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支持。对于网友提出的一些好的意见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对于大家提出的问题,由于时间关系没有解答的,回去后,我们将认真梳理,及时给予答复,并通过新闻网进行公布。今后,当您遇到价格方面的问题时,欢迎通过拨打“12358”价格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向我们咨询和反映,我们将认真及时进行办理。再次感谢大家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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