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gzhiofw 我父亲是一级肢体残疾,户籍李沧区,据了解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但是自6月13日起,分别打电话给民政局,浮山路办事处,李沧区残联等等部门,最终无法落实。
其中,李沧区民政局给的答复是,先向残联申请,最后由民政局发放。6月27日,李沧区残联(87630817)给的答复是没有接到通知,暂无法办理。
请问,像我父亲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办理?什么时候可以办理?需要按照什么程序办理?
谢谢!
史春明 网友您好。我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已于5月份正式印发,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持有《残疾人证》(二代证),一、二级智力、精神、肢体和视力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办理:由本人申请,或由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户籍所在村(居)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代为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填写《青岛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您父亲符合护理补贴发放对象范围。具体办理时间以当地工作计划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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