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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薄涛网谈实录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 2016-06-15 15:39:45 字号:A- A+

青岛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薄涛(左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周琦 摄影)

    liudaoming2005 薄主任,您好。我姓张,1979年出生,2005年3月育一子。以前坚决支持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所以至今未生育二胎。但是因为自己一直没有计划生育处管理(2001年-2012年户口在胶南集体户,属临港街道办事处,2012-2016年3月户口在市南湛山派出所集体户,2016年3月至今在湖岛派出所),不知道以前要办理独生子女证书的事情。所以一直拖到现在也没办理,也不知道到哪里去办理。今年1月份看到新闻说将不再补办独生子女证的事情,才知道以前需要办理此证并且还可以享受相关待遇。针对咱青岛市现在的计生政策,是鼓励生育二胎,但是现在我的家境又比较困难而且本人身体一直不好也无力生育抚养二胎,特向您反映我的这个特殊情况,能否重新给予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机会。望理解并给与帮助。 我们全家将不胜感激!谢谢。(我的电话13792462595)

    薄涛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心卫生计生工作!从您说的情况看,您可以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请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进行申请办理即可;谢谢参与。

    留言板 尊敬的领导,我们是市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工作人员,因为岗位的特殊性,我们牺牲了陪伴父母、孩子的时间,节假日照常上班,我们从未喊过苦,喊过累。但是市北区和四方区合并后,我们听说有的社区实行的干一天休一天的工作模式,充分解决医疗工作人员的困难。现在市北和四方早已合并,而且提倡同工同酬,我们能否实现执行同样的工作时间,大力推行干一天休一天的工作模式呢?

    薄涛 您好网友: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支持!经了解市北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没有干一天休一天的工作模式,如有疑问,可拔打电话85912519咨询。下一步,我们将在管理体制、服务形式和内容方面不断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wap留言板 请问主任,以前企业报销的独生子女医药费在员工生育二胎后将不再享受此待遇,但是在员工怀孕二胎到生产前这段时间是否还可以报销一孩的医药费?谢谢!

    薄涛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参与。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享受独生子女的各种优待。

    留言板 主任,

    您好,想咨询下东李的八医东院什么时候开建?今年能动工吗?谢谢!!将来东李的居民会入住很多,八医东院的建成将会很大改善东李医疗配套。

    薄涛 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市第八人民医院东院区项目于2016年3月由市发改委批复立项,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预计2017年开工建设。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薄主任你好,现在的独生子女费一方为6.5元,领取到14周岁,现在可领取到18周岁,请问年满14周岁已经停发的,现在是否可继续发放?谢谢。

    薄涛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卫生计生事业的关注。

    根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文适用问题的答复》规定,依照原条例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子女年满14周岁,新条例施行之日其子女尚未年满18周岁的,可以从新条例施行之日起领取该奖励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

    也就是说,截止2016年1月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可由2016年1月起继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至18周岁。

    谢谢。

    留言板 薄主任,国家二胎政策放开之前,违法生育所交的社会抚养费能否退还?因为交了罚款的能落户口,有很多没交罚款的,也照样落上了户口,突显社会的不公平!最主要已交罚款的家庭,经济上负担沉重!望请给予解决!谢谢!

    薄涛 网友您好。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也就是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的决定。全面两孩政策后计划生育国策仍要继续坚持,社会抚养费作为限制政策外生育的制度仍要继续坚持。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在新计划生育条例出台前,一年超生二孩,现在区计生委催缴超生罚款,像这种情况,国家,省计生委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现在青岛计生委是怎么执行的?按现行新的生育条例,我们符合二胎政策,按旧条例,不符合, 能给予明确答复吗?

    薄涛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要求,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尚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我市将根据全省统一规定进行处理。谢谢您的参与。

    wap留言板 我是单独,父亲去世,母亲改嫁,男方有一女孩,请问我妈妈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薄涛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心卫生计生工作!您母亲不符合办理独生子女证条件。

    qdzhao71 在新生育条例出台前,提前半年超生的二孩,现在区计生委,街道催缴超生罚款,但国家,省对这方面并没有出台明确的规定,想问目前青岛市计生委是如何执行的, 按新的生育条例,符合二胎政策,按旧的条例不符合,请给予明确答复,谢谢。

    薄涛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要求,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尚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我市将根据全省统一规定进行处理。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请问:传说从今年7月1日起,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费不再是一次性发放,二十分10年逐批发放,是真的吗

    薄涛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卫生计生事业。

    2016年1月22日开始施行的省条例再次重申: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因此企业职工的计划生育退休一次性奖励政策并未发生变化。谢谢您的提问。

    留言板 你好,最近网传独生子女证丢失的赶紧去补办,否则将来老了就享受不了独生子女优抚政策了。请问有此规定吗?该如何补办?

    薄涛 网友你好,感谢您关心卫生计生工作!最近网传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的赶紧去办”问题不实,我市并无此规定,对于符合政策需要补证的,可以继续办理。对于已经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丢失的情况,应当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提交下列材料:本人的补证申请书、双方户口簿、双方单位证明,证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时间和丢证原因、已办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据材料,谢谢!

    留言板 对于二胎放开之前超生的,还需要缴纳抚养费吗?不交的话能不能落户?或者少交。

    薄涛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要求,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尚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我市将根据全省统一规定进行处理。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尊敬的薄涛主任:

    您好,我是即墨市的一名普通的乡村医生,自2013年8月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以来,我们卫生室积极响应上级指示,给就诊居民办理即时结报,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1、工作量增多、各种繁琐的票据文书资料较多

    2、垫付的新农合资金发放不及时

    3、应该得到的权利得不到落实

    依据:2015年6月30日青岛市卫计委、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印发《青岛市提高在岗乡村医生待遇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到的

    1、将一般诊疗费支付标准由6元/次提高为10元/次

    2、将基本药物补助由6000元/人提高到不低于10000元/人

    3、为村卫生室购买医疗责任险,每个村卫生室投保资金不低于3000元,用于村卫生室意外诊疗事故的赔付

    事实:1、自2015年10月至今即墨市新农合关于乡村医生的诊疗费应该按照每人次发放9元,但是实际发放不超过5元,并且资金拨付非常不及时,现在是6月16日,实际才发放到2016年2月,乡村医生垫付的资金较多,负担太重,乡村医生难以承受

    2、基本药物补助的6000元/人我们从来没有收到过,更不要说10000元/人了

    3、我们每年自己缴纳医疗事故责任保险,不存在哪个部门给我们缴纳保险的事实

    请尊敬的薄涛主任重视我所反映的问题,调研一下即墨市的资金发放情况是否按照上级规定落实执行了,我们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薄涛 您好网友: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支持!为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我市出台了的青岛市提高在岗乡村医生待遇实施方案,主要包括:1.提高规划内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及其从业乡村医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比例和一般诊疗费标准;将一般诊疗费支付标准由6元/次提高为10元/次。2.鼓励为村卫生室购买医疗责任险,每个村卫生室投保资金不低于3000元,用于村卫生室意外诊疗事故的赔付。3.鼓励为每个村卫生室投入不低于3000元,用于村卫生室正常运行所需基本诊疗设备设施维护。4.支持乡村医生承担农村居民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涉及的医疗服务。5.鼓励将基本药物补助由6000元/人提高到不低于10000元/人。其中部分项目是根据各区市实际情况鼓励开展,关于您所提问的即墨市相关项目未落实事宜,我们将向即墨市卫计局进行核实相关情况,您也可拨打电话88514230咨询。

    留言板 尊敬的薄涛主任:

    您好,我是即墨市的一名普通的乡村医生,自2013年8月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以来,我们卫生室积极响应上级指示,给就诊居民办理即时结报,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1、工作量增多、各种繁琐的票据文书资料较多

    2、垫付的新农合资金发放不及时

    3、应该得到的权利得不到落实

    依据:2015年6月30日青岛市卫计委、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印发《青岛市提高在岗乡村医生待遇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提到的

    1、将一般诊疗费支付标准由6元/次提高为10元/次

    2、将基本药物补助由6000元/人提高到不低于10000元/人

    3、为村卫生室购买医疗责任险,每个村卫生室投保资金不低于3000元,用于村卫生室意外诊疗事故的赔付

    事实:1、自2015年10月至今即墨市新农合关于乡村医生的诊疗费应该按照每人次发放9元,但是实际发放不超过5元,并且资金拨付非常不及时,现在是6月16日,实际才发放到2016年2月,乡村医生垫付的资金较多,负担太重,乡村医生难以承受

    2、基本药物补助的6000元/人我们从来没有收到过,更不要说10000元/人了

    3、我们每年自己缴纳医疗事故责任保险,不存在哪个部门给我们缴纳保险的事实

    请尊敬的薄涛主任重视我所反映的问题,调研一下即墨市的资金发放情况是否按照上级规定落实执行了,我们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薄涛 您好网友: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支持!为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我市出台了的青岛市提高在岗乡村医生待遇实施方案,主要包括:1.提高规划内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及其从业乡村医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比例和一般诊疗费标准;将一般诊疗费支付标准由6元/次提高为10元/次。2.鼓励为村卫生室购买医疗责任险,每个村卫生室投保资金不低于3000元,用于村卫生室意外诊疗事故的赔付。3.鼓励为每个村卫生室投入不低于3000元,用于村卫生室正常运行所需基本诊疗设备设施维护。4.支持乡村医生承担农村居民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涉及的医疗服务。5.鼓励将基本药物补助由6000元/人提高到不低于10000元/人。其中部分项目是根据各区市实际情况鼓励开展,关于您所提问的即墨市相关项目未落实事宜,我们将向即墨市卫计局进行核实相关情况,您也可拨打电话88514230咨询。

    留言板 16年1月前生的二胎还收社会抚养费吗

    薄涛 网友您好。目前全省统一规定还未下发。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很纠结,我们本来符合二胎政策,只是提前了1年生了。现在可以落户,但是政策很模糊,想落户,但是又怕缴纳社会抚养费。什么时间政策能够明确。谢谢!

    薄涛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要求,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尚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我市将根据全省统一规定进行处理,目前全省统一规定还未下发。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现在到了法院了,说是再等政策,请问后期能有什么政策

    薄涛 网友您好。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维持处理的决定,要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否则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2016现在还没有处理完毕的,应该怎么处理呢?

    薄涛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要求,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尚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的,由各省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我市将根据全省统一规定进行处理。谢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幼儿园、小学里面的保健医生,需要持证上岗吗?实际情况呢?

    薄涛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从事医疗行为的保健医生需要医师资格证。谢谢!

    留言板 您好:传言说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费从今年7月1日开始不再是一次性发放,而是分10年逐批发放,是真的吗

    薄涛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卫生计生事业的关注。

    2016年1月22日开始施行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次重申: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因此,企业职工的计划生育退休一次性奖励政策并未发生变化。省条例新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因此,包括失业无业人员在内的城镇其它独生子女父母,将参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按月领取年老奖励。具体政策由区、市制定和落实。您可以就您的具体情况向户籍所在区、市卫生计生部门咨询。谢谢您的提问。

    留言板 2016新政策前二胎还交社会抚养费吗

    薄涛 网友您好。目前省统一规定尚未下发。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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