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号: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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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积金可以提取交物业费吗
问题: 现在山东新政策公积金可以提取交物业费,青岛实行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去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主要目的是围绕进一步释放节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同时要求资金使用率高于85%的城市要及时调整收紧有关政策,确保资金安全。青岛的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93%以上的高位运行状态,省住建厅也特别指出,对于资金使用紧张的城市,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贯彻落实实施。由于青岛市资金相当紧张,暂不具备将物业费纳入提取范围。2015年底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虽然将物业费纳入到了提取范围,但是否能最终纳入到提取条件之列,待新条例颁布施行后方可知晓。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后,我中心将对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希望您继续支持关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
贴号: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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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山东其他城市买房,是否可提青岛公积金
问题: 在老家买了房子,是否可以提公积金。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薄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以及相关购房证明材料,方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详情可登陆我中心网站(www.qdgjj.com)查询有关政策规定。
贴号: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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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提取公积金
问题: 请问:我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但没有装修资金。而我的公积金账户有6万元,是否可提取?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装修不属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您公积金贷款购房后,还款期间可以提供借款合同申请提取还款金额;也可委托我中心按月划付提取住房公积金。另外,您也可提供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或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凭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要件和办理流程您可登录我中心网站(www.qdgjj.com)“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贴号: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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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积金单位缴存统一标准吗
问题: 王主任你好,公积金缴存上调后,单位一部分同事相应的涨了公积金,我问了人力,他们说要一批一批的涨,我想问问,这样是允许的嘛?另外我想问问,我们单位是按照工资的12%缴存的,但是他们给公积金管理中心报的工资和实际发的工资不一样啊,我实际发的要多,他们为了少缴纳公积金,报的低了,这个你们不查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申报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6月30日,7月1日起开始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下一年度6月30日。根据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后的合计。如您所反映的单位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请您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到单位所属的公积金管理处行政执法专柜现场咨询和投诉。符合条件的,我中心将予以立案查处,依法维护您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
贴号: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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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想问一下:为什么全国的公积金都在上调额度,而青岛对于单身人士却从60万降到36万,对于单身人士在青岛买房构成极大压力,另外根据你们公布的公积金使用额度的数据显示青岛占比很少的人用了百分之九十多的额度,数据真实吗?
问题: 我想问一下:为什么全国的公积金都在上调额度,而青岛对于单身人士却从60万降到36万,对于单身人士在青岛买房构成极大压力,另外根据你们公布的公积金使用额度的数据显示青岛占比很少的人用了百分之九十多的额度,数据真实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我市公积金贷款是以申贷职工家庭为单位进行核定,单方申贷包括申贷职工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以及申贷职工单身两种情况。由于近几年我市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量大幅增长,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压力不断加大。为保证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让更多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惠政策,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经过充分调研同类城市做法,报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0日起执行,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贷款额度的60%。另外,我们对外公布的有关数据真实准确,您所提到的使用公积金额度的人数占比,与全国同类城市基本持平。
贴号: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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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青岛市缴纳公积金人数占比为多少
问题: 请问青岛市职工中(包括私营企业、个体户)享受公积金的人数有多少,占全部职工比例高不高?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2015年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135.42万人,随着归集扩面力度的不断加大,公积金缴交人数将会不断扩大。
贴号: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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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王主任你好,我从公司辞职 断缴公积金了。但是已经放款了。对后期有影响吗?
问题: 王主任你好,我从公司辞职 断缴公积金了。但是已经放款了。对后期有影响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中已约定,职工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后应保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您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因辞职原因中断缴存公积金,应继续履行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正常使用和维护所购房屋等合同约定的义务,但根据合同约定,我中心有权解除合同或依法提起诉讼,要求您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贴号: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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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积金贷款是否还会上调贷款额呢
问题: 王主任,我想问问,咱们现在公积金贷款,一个人能贷款多少,夫妻一共能贷款多少?是不是做了调整,下降了吗?以后还有上升的可能性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正常缴存余额、可贷年限、偿贷能力、贷款次数、房屋类型及总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
按照我市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首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二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即,首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二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8万元。具体额度您可登录我中心网站www.qdgjj.com进行测算或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我中心管理处咨询。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将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以及公积金缴存使用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您可予以关注。
贴号: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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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积金是不是一定要通过单位缴纳呢?自由职业者现在能否像自己交保险一样自己缴纳公积金?
问题: 公积金是不是一定要通过单位缴纳呢?自由职业者现在能否像自己交保险一样自己缴纳公积金?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在职职工需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缴交手续。自由职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自行缴存住房公积金,可通过我中心网站(www.qdgjj.com)“办事指南”栏目查询相关政策。
贴号: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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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夫妻租房居住提取公积金 开无房证明 要开两份吗?(男方单位女方单位各一套证明)
问题: 夫妻租房居住提取公积金 开无房证明 要开两份吗?(男方单位女方单位各一套证明)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夫妻双方的无房证明只需开具一套。您所开具的证明中,只要能够证明你们夫妻双方名下都无住房即可,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提取后再给另一方使用,我中心在拍照留存影像资料后,并不留存你们的无房证明。
贴号: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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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已经离职了,但是还没有找到新单位,请问公积金该怎么处理?可以自己续交吗?
问题: 我已经离职了,但是还没有找到新单位,请问公积金该怎么处理?可以自己续交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您离职后,暂未找到新单位,应由原单位将您的公积金账户办理封存手续。如您目前是自谋职业,可按照自由职业人员的条件自行缴存住房公积金。
贴号: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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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到退休时,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吗、
问题: 我还有一年就退休,现在李沧买了房子,2017年才能交房,想一次全部提取公积金。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以购房行为提取,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提取时,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以退休行为提取,应提供离(退)休证原件或经区(市)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原件,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提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身份证明或者提供已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证明。退休提取时,可将账户余额全部提取。
贴号: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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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人代表如何给自己缴纳公积金?
问题: 新成立的公司,请问法人代表如何给自己缴纳公积金呢?流程是什么?缴纳基数以什么为标准?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超过1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相关办理流程和所需办理要件,可通过我中心网站(www.qdgjj.com)“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贴号: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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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什么时候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什么时候可以每月取公积金还商贷,很多大城市都可以啊
问题: 什么时候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什么时候可以每月取公积金还商贷,很多大城市都可以啊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我市能否开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业务,主要取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情况。公积金贷款资金全部来源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支持职工购房贷款的同时,首先要保持适度的资金流动性,以满足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需求。近年来,我市的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93%左右的高位运行状态,目前尚不具备开展“商转公”业务的资金条件。另外,由于目前青岛地区的商业银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实现信息共享,中心无法及时取得职工按期划付所必须的还款信息作为支取核定依据,因此,以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申请提取公积金暂不能像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那样实现定期划付。根据职工因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次数较多,提取周期较长的以及个体需求不同的特点,我中心拟于2016年开发商业性住房贷款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公积金功能。
贴号: 11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公积金封存状态如何提取
问题: 你好,我之前在单位缴过公积金,离职两三年了一直未取,后来工作单位也一直未交,现在贷款买房了,请问我应该如何提取公积金,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购房行为提取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偿还住房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将相关证明材料交由您现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单位的经办人办理提取手续。
贴号: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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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贷公积金逐月还贷
问题: 目前南京等城市已实施商业贷款可用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不用每年提取了,方便了百姓,提高了效率,请我们大青岛何时出台政策呢?硬件软件都具备了实施的条件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由于目前青岛地区的商业银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实现信息共享,中心无法及时取得职工按期划付所必须的还款信息作为支取核定依据,因此,职工以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申请提取公积金暂不能像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那样实现定期划付。另外,根据职工因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次数较多,提取周期较长的以及个体需求不同的特点,我中心拟于2016年开发商业性住房贷款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公积金功能。
贴号: 99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请问公积金政策能不能按照贷款总额度的多少来区分贷款次数的认定
问题: 请问公积金政策能不能按照贷款总额度的多少来区分贷款次数的认定,我五年前总公积金贷款3万块钱,现在再用公积金贷款就被认定二套,当时我根本没有享用到公积金最高额度,现在想改善住房却要利息提高1.1倍,这样合适吗?那些第一次贷款就贷了五六十万的人跟我这样的只贷了三万同等对待,这样有失公允,建议设定一个贷款数额,一次来区分一次贷款和二次贷款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积金贷款工作的关注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按照次数认定的办法,是根据上级部门政策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现状和业务实际,在充分调研其他城市经验做法,以及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征求缴存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施行的。截至2015年底,我市尚有约73%的正常缴存职工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个贷率仍维持93%左右的高位状态,为保证首次申贷职工的资金需求,目前尚不具备进一步放宽的条件。下一步,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将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以及公积金缴存使用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您可予以关注。
贴号: 92
网友: kzsy
标题: 家人大病可否提取我的公积金
问题: 如家人大病可否提取我的公积金使用。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重病大病仅限: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贴号: 86
网友: shimindasha
标题: 因单位原因补缴公积金无法贷款
问题: 我今年刚买房子,我老婆单位于2015年6、7、8月中断了给我老婆缴纳公积金,后该单位于2015年8月又给补缴了这三个月的公积金,而社保一直都是正常缴纳,我们现在无法按照双方60万额度贷款,只能贷36万。请问因单位原因造成的补缴,其后果为什么要由职工来承担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按照我市公积金个贷办法规定,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正常缴存公积金。若有疑问,您可拨打我中心贷款处电话83096716咨询。
贴号: 84
网友: 薯条123
标题: 1年前因为父亲癌症急用钱和开发商通过仲裁协商退房,现在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问题: 俺是开发区的,1年前,因为父亲肺癌,家里着急用钱,就把昆仑山庄的一套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子退了,通过青岛仲裁走的协调退房,就把房子退了。现在自己重新想买房子了,公积金必须满2年吗?到明年2月份才到2年,可俺要买的房子是今年7月份左右就办贷款了。能不能领导考虑一下实际困难给解决这个问题。俺父亲的大病治疗病例一直保留着,仲裁书也一直在。俺微信qdk2015.希望领导关注一下。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果您仲裁退房的原因并非开发商房屋质量、面积问题,按照我市规定,则该次贷款认定为贷款次数。
如果您父亲患有癌症,您可根据现行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详情可拨打电话83096732咨询。
贴号: 8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单位缴存公积金比例会降低吗?
问题: 据说,全国建设部通知单位缴存公积金的比例要降低,统一在12%以下,我们单位一直执行20%的比例,不知从什么时间开始降?如何执行?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的要求,自5月1日起,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由于山东省政府拟发布实施文件尚在会签流转过程中,我市在收到上级文件后,将严格执行上级规定。
贴号: 82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因使用不当,导致信用卡逾期,造成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请问有何补救措施?
问题: 因使用不当,导致信用卡逾期,造成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请问有何补救措施?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按照规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征信报告中出现贷记卡当前逾期、贷记卡近2年内存在连续逾期在3期以上(含3期)记录的,将不予受理其公积金贷款申请。如仍有疑问,您可拨打我中心贷款处电话83096716咨询。
贴号: 81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我现在买房子两年多了,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现在想提取剩余的公积金应该怎样提取?之前从缴纳公积金单位离职,但是牵扯外出培训费用,离职一直没有办理利索,这样的话我的公积金还能提取出来吗?
问题: 我现在买房子两年多了,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现在想提取剩余的公积金应该怎样提取?之前从缴纳公积金单位离职,但是牵扯外出培训费用,离职一直没有办理利索,这样的话我的公积金还能提取出来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提取时,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您需将上述材料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一同交原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已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委托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支取业务。
至于因离职手续问题涉及的公积金提取问题,建议您与原单位协商,或拨打83096732与我们联系。
贴号: 7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员公积金
问题: 您好书记,我想咨询一下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员公积金缴费问题,是不是可以不给派遣人员缴费呢?目前我了解到有企业存在不给派遣员工缴纳公积金的情况。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为派遣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贴号: 7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即墨在青岛上班(即墨有房)
问题: 你好,我家是即墨,有房子,但在青岛上班,如果在青岛买房子使用公积金,是否算第一套房,享受第一套房贷款低利率优惠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我市四市六区公积金贷款实行统一政策管理,公积金贷款是以申贷职工家庭为单位核定,按照夫妻双方贷款次数(而非住房套数)进行认定。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果您(及配偶)此前均未在我市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则按照首次公积金贷款认定,现行公积金贷款年利率贷款期1-5年为2.75%,5年以上为3.25%。
贴号: 7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提取过公积金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什么利率?
问题: 之前全款买房,两次提取过公积金余额。但没使用公积金贷款,现在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按什么利率?是否算是首套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我市公积金贷款是以申贷职工家庭为单位核定,按照夫妻双方贷款次数(而非住房套数)进行认定。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如果您(及配偶)此前均未在我市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则按照首次公积金贷款认定,现行公积金贷款年利率贷款期1-5年为2.75%,5年以上为3.25%。
贴号: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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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青岛户口,北京交的公积金,去年在开发区买的房子,今年能转公积金贷款吗?谢谢!
问题: 青岛户口,北京交的公积金,去年在开发区买的房子,今年能转公积金贷款吗?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由于近年来我市的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93%左右的高位运行状态,目前尚不具备开展“商转公”业务的资金条件。
贴号: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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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因单位原因中断公积金导致无法贷款
问题: 我家已经买房,在办理公积金组合贷的过程中,由于我老婆单位原因,在2015年6、7、8月中断缴纳公积金,后在2015年8月份把2015年6、7、8月份的公积金补缴上了,但这三个月的社保一直正常缴纳,导致现在无法以夫妻双方名义贷款60万,只能贷36万。我想请问为什么因为单位原因造成的补缴后果,需要我们自己来承担?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按照我市公积金个贷办法规定,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正常缴存公积金。若有疑问,您可拨打我中心贷款处电话83096716咨询。
贴号: 67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为什么只有购房收据没有购房发票不能提取公积金?
问题: 为什么只有购房收据没有购房发票不能提取公积金?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特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符合限制性的办理条件。职工购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的原件,但考虑到职工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可能存在时间上的滞后,仅以房产证作为提取材料可能不利于及时保障职工的住房需求,故针对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情形,规定职工也可凭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进行提取。这里的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是职工办理房产证必须要有的证明材料,是表明职工已支付合理对价和即将办理房产证的有效法定证明。同时,我中心作为住房公积金的运作管理部门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贴号: 64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为什么只有购房收据没有购房发票不能提取公积金?
问题: 为什么只有购房收据没有购房发票不能提取公积金?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特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符合限制性的办理条件。职工购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的原件,但考虑到职工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可能存在时间上的滞后,仅以房产证作为提取材料可能不利于及时保障职工的住房需求,故针对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情形,规定职工也可凭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进行提取。这里的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是职工办理房产证必须要有的证明材料,是表明职工已支付合理对价和即将办理房产证的有效法定证明。同时,我中心作为住房公积金的运作管理部门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贴号: 63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我原来在北京工作,2014年在北京周边的廊坊市大厂县贷款购买了一套两居室给父母住。
问题: 我原来在北京工作,2014年在北京周边的廊坊市大厂县贷款购买了一套两居室给父母住。我现在在青岛工作,并缴纳公积金,现在有三万块钱。我希望用公积金还大厂县的这套住房贷款可以吗?向我工作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答复说我和我爱人的户在北京,不在房屋所在地,不能提取公积金。请问是有这种规定吗?我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名下没有住房是否可以按照租房提取公积金?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偿还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原件(偿还住房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证明)、购房合同原件、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薄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另外,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调整我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可分别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您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将相关证明材料交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
贴号: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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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你好,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能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还商业贷款吗?首次提取需要什么材料,以后每年提取需要材料一样吗?谢谢!
问题: 你好,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能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还商业贷款吗?首次提取需要什么材料,以后每年提取需要材料一样吗?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可以提取。根据规定,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偿还住房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
贴号: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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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公积金政策能不能按照贷款总额度的多少来区分贷款次数的认定
问题: 请问公积金政策能不能按照贷款总额度的多少来区分贷款次数的认定,我五年前总公积金贷款3万块钱,现在再用公积金贷款就被认定二套,当时我根本没有享用到公积金最高额度,现在想改善住房却要利息提高1.1倍,这样合适吗?那些第一次贷款就贷了五六十万的人跟我这样的只贷了三万同等对待,这样有失公允,建议设定一个贷款数额,一次来区分一次贷款和二次贷款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积金贷款工作的关注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按照次数认定的办法,是根据上级部门政策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现状和业务实际,在充分调研其他城市经验做法,以及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征求缴存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施行的。截至2015年底,我市尚有约73%的正常缴存职工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个贷率仍维持93%左右的高位状态,为保证首次申贷职工的资金需求,目前尚不具备进一步放宽的条件。下一步,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将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以及公积金缴存使用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您可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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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积金提取必须通过缴存单位吗
问题: 王主任好,请问一下如果要取出公积金用于还商贷的房贷,必须要通过缴存单位吗?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以职工所在单位为纽带建立的,单位负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等职责,参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实也是单位所负担的一项具体工作。实际上,单位经办人代职工办理提取的过程,既是本单位的初步审查和出具证明的过程,也是代职工向公积金中心行使提取申请权利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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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什么提取公积金,必须有单位盖章或办理,个人拿符合材料直接办理不行吗?
问题: 为什么提取公积金,必须有单位盖章或办理,个人拿符合材料直接办理不行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以职工所在单位为纽带建立的,单位负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等职责,参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实也是单位所负担的一项具体工作。实际上,单位经办人代职工办理提取的过程,既是本单位的初步审查和出具证明的过程,也是代职工向公积金中心行使提取申请权利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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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离婚的女子,房产证是前夫的名字,现在房子归女方,有法院判决书,女方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款?
问题: 离婚的女子,房产证是前夫的名字,现在房子归女方,有法院判决书,女方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款?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形,女方应办理产权过户后,再根据现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可拨打83096732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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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务院会议上月要求缴存比例降为12%,请问青岛何时实施?
问题: 国务院会议上月要求缴存比例降为12%,请问青岛何时实施?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的要求,自5月1日起,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由于山东省政府拟发布实施文件尚在会签流转过程中,我市在收到上级文件后,将严格执行上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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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贷款已入账,提取公积金有影响么
问题: 公积金账户显示已入账,还没有短信提示,这时候提取公积金,对于房款没有影响吧?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建议您公积金贷款发放入账后,再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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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父亲患大病,2010年做了一次胃癌手术,10年底提过一次公积金当时没有要出院结算单。
问题: 我父亲患大病,2010年做了一次胃癌手术,10年底提过一次公积金当时没有要出院结算单。14年又做了一次肾癌手术,从10年到现在做过化疗平常也一直保守治疗花了不少费用,我今年初打算再提公积金时告诉要提供费用结算单,可16年前的结算单我们没有保留。告诉我没油结算单只能提出一点甚至提不出公积金。我们每年治疗费用钱在医保系统中都能很清楚的查询到,报销多少个人支付多少都能清楚的显示,像这样非要我们提供费用结算单吗?才能提公积金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2014年3月10日施行的《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加盖医院病案室章、医务处章或门诊办公室章的住院病案(未住院的需提供包含各种诊断报告的病历证明)原件及加盖医院收费业务章的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职工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原件及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因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与人社局未实现医保信息共享,因此无法取得职工医疗费用结算情况,希望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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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6份就可还清公积金贷款,6月份前可否提取我的公积金。
问题: 我6份就可还清公积金贷款,6月份前可否提取我的公积金。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非销户提取情形的,最多允许申请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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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福州转入青岛市公积金中心,青岛公积金同意转入的确认证明上到底应盖什么章,请明确是啥公章。
问题: 从福州转入青岛市公积金中心,青岛公积金同意转入的确认证明上到底应盖什么章,请明确是啥公章。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青岛公积金需在确认证明上加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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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先公积金贷款,以前缴纳的公积金能提出来吗?怎么提?
问题: 我先公积金贷款,以前缴纳的公积金能提出来吗?怎么提?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可以提取。根据规定,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详细情况可拨打83096732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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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青岛的公积金缴费会降到12%吗,我们企业是20%
问题: 青岛的公积金缴费会降到12%吗,我们企业是20%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按照国家和山东省的要求,自5月1日起,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由于山东省政府拟发布实施文件尚在会签流转过程中,我市在收到上级文件后,将严格执行上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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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农村宅基地要盖建,如何提取公积金?
问题: 王主任,您好,我老家是农村的,现在在青岛崂山区一企业工作,已经投公积金好多年,但一直未用,今年老家宅基地要建盖,因农村的建筑队没有建筑装修之类的发票证明,请问如何我才能顺利提取公积金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原件以及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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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业贷款为什么不能自动代扣公积金?
问题: 商业贷款为什么不能自动代扣公积金?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由于目前青岛地区的商业银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实现信息共享,中心无法及时取得职工按期划付所必须的还款信息作为支取核定依据,因此,职工以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申请提取公积金暂不能像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那样实现定期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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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王主任您好:我公司是青岛丽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的韩国外商独资企业,公司从成立起就没有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直到去年有同事投诉,公司从2015年9月才开始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我们要求公司把2002年至2015年9月的公积金给补上,公司答复说即使补交也只能补2008年以后的,但公司至今一点也没给我们补交,公司总务部电话是87907912;财务部电话87907911,请王主任给看看能否
问题: 王主任您好:我公司是青岛丽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的韩国外商独资企业,公司从成立起就没有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直到去年有同事投诉,公司从2015年9月才开始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我们要求公司把2002年至2015年9月的公积金给补上,公司答复说即使补交也只能补2008年以后的,但公司至今一点也没给我们补交,公司总务部电话是87907912;财务部电话87907911,请王主任给看看能否解决?谢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建议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李沧管理处(地址:李沧区京口路47号百通大厦7楼,电话:68698116)行政执法专柜现场咨询,符合立案条件的,我中心将立案查处,维护您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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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愉悦心情123
标题: 遗嘱继承提取公积金
问题: 老人留有遗嘱并经法院判决生效:由继承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给相关的人员,这笔费用已经相当于购买房产了,为什么不可以提取继承人的公积金?这个政策的制定有悖公积金的意义,请给予答复。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由于您反映的信息不完整,建议您拨打83096732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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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为何社保网站现在登录不了了
问题: 自从新政后,社保网站出现访问数据库出错,就这么个便捷方式你们弄了这么长时间都不能查询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您的问题不属于我中心职责范围,请咨询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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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王主任您好:我公司是外资企业,公司从2002年建厂开始就没有给我们投住房公积金
问题: 王主任您好:我公司是外资企业,公司从2002年建厂开始就没有给我们投住房公积金,我们14年就开始要求公司给我们补交公积金,但公司答复说即使同意补交,也只能从2008年开始,请问是否合法?
另外现在公司至今也没有给我们补交公积金,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维权?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建议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行政执法专柜现场咨询,符合立案条件的,我中心将立案查处,维护您的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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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tsxxzx
标题: 为什么土地性质为商服的商住两用住房不能提取公积金?
问题: 为什么土地性质为商服的商住两用住房不能提取公积金?09年购买市北区山东路130号嘉合新兴小区住房,拿到房产证后被告知因为房产证上土地性质为商服,不能提取公积金,请问为什么?何时能够提取?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才能提取公积金。所谓“自住住房”是指提取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拥有产权的住房。职工无论购买或建造住房,目的都是为了自住,对于投资、增值或其他商业目的的支出,不能从住房公积金中支付。对于所购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的,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贴号: 26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请问我们何时执行山东省政府公积金亲人可以互相提取公积金的政策,难道我们青岛不归省政府管吗?
问题: 请问我们何时执行山东省政府公积金亲人可以互相提取公积金的政策,难道我们青岛不归省政府管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主要是围绕进一步释放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提出的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意见同时指出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超过85%的城市要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而且在意见新闻发布会上特别指出青岛市个贷率已经达93%,资金使用较为紧张,可以结合当地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研究贯彻落实措施。2015年末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了92.45%,资金流动性严重不足,暂时不具备调整有关政策的条件,请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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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请问我们何时执行山东省政府公积金亲人可以互相提取公积金的政策,难道我们青岛不归省政府管吗?
问题: 请问我们何时执行山东省政府公积金亲人可以互相提取公积金的政策,难道我们青岛不归省政府管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主要是围绕进一步释放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提出的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意见同时指出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超过85%的城市要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而且在意见新闻发布会上特别指出青岛市个贷率已经达93%,资金使用较为紧张,可以结合当地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研究贯彻落实措施。2015年末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了92.45%,资金流动性严重不足,暂时不具备调整有关政策的条件,请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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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什么降公积金比例如果公司不涨工资那吃亏的还是我们外来务工人员
问题: 为什么降公积金比例如果公司不涨工资那吃亏的还是我们外来务工人员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4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会议要求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于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同时由各省(区、市)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我省有关政策尚未正式发布,待省政府正式文件发布后,我市将按照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变化情况,每年核定一次。如果,单位未按规定为您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您可到我中心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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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积金贷款额度,取四中算法中最低的不合理!
问题: 领导好,我缴存公积金10多年,一直没申请,想公积金贷款,但是额度太少,账户余额两万五,根据15倍数算能贷36万,但是公积金中心根据每月缴存额度只能贷20多万。
感觉公积金贷款太难了,卡的太严格了,交的多才能贷的多,越是没钱的职工贷款额度越少,公积金本身是为职工谋福利的,反倒是让我们更加头疼!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来源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遵循缴存义务和使用权利对等原则。从您反映的情况看,您的缴存基数有可能较低,缴存基数是您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该公式是您偿贷能力的计算标准,偿贷能力是贷款风险防控的重要指标。为保证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经过充分调研同类城市做法,报经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进行了贷款政策调整,其中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计算标准,也将根据我市公积金缴存使用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您可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