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号: 217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辛家庄三小区房屋建造年限长,房屋质量很差,楼顶漏雨,希望政府关注和改造一下。谢谢。
问题: 辛家庄三小区房屋建造年限长,房屋质量很差,楼顶漏雨,希望政府关注和改造一下。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咨询房屋改造事项,因金门路街道辖区是个老城区,现有500余个开放式老旧居民楼院,急需维修整治的开放式老旧楼院还很多,由于街道财力有限,目前在该区域还无整治计划。对于房屋维修问题,如果房屋有产权单位,则应由产权单位负责维修;如果是直管公房,则应由所在房管所负责维修;如果房屋产权已经房改出售给居民个人,按照2012年3月1日实施的《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启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根据《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居民可通过社区居委会申请启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贴号: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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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太古什么时间解决7年了
问题: 太古什么时间解决7年了
嘉宾答复: 网友你好,市、区两级政府对太古百货项目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市级领导亲自包案解决。该项目是完全由社会投资的平战结合人防项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单位拥有和平时期几十年使用权,商户购买的是商铺使用权,是市场商业行为,但因该项目涉及市南区人防办,市南区将积极协调解决。近期,青岛市规划局已根据市南区政府的申请,办理了该项目的规划选址变更、规划建筑方案审查、建设规划用地许可等手续。下一步市南区政府将尽快完成施工图的审核,推进该项目的消防和人防验收,同时,按照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地下空间统一规划开发利用的有关精神,积极与有实力、有诚信的大企业进行协商,依法解决遗留问题,努力争取早日恢复工程建设,协助经营单位盘活太古项目。谢谢!
贴号: 214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八大湖的拆迁户,请问啥时候盖好?
问题: 八大湖的拆迁户,请问啥时候盖好?到底有没有一句实话?我们已经被忽悠快十年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对于该项目被拆迁居民长期在外过渡表示歉意。八大湖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单位为青岛锦绣前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区购买其新建的房屋用于居民安置。前期该项目规划和建筑方案已通过审批,办理了施工绿色通道手续,基坑开挖和支护工程基本完成后因绿色通道政策停止而停工,需完善土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后方可复工。2013年,区政府通过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建设单位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缴纳了大部分土地款,剩余1.9亿元一直未缴纳。2014年以来,我区多次致函建设单位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敦促其尽快缴纳剩余土地款、完善土地及建设手续,尽快复工建设安置房。该公司反馈内部调整,尚未完成融资,还需要寻求合作伙伴以尽快完成融资。同时2014年5月,受到有关诉讼案件影响,该项目土地被专案组查封,后经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确定该项目土地不涉及案件,到2015年10月解除了对土地的查封。经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调度,目前建设单位正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下一步完善相关手续后可复工建设,复工后工期36个月。谢谢。
贴号: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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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辛家庄二小区、 三小区 豆腐渣住宅,什么时候能拆迁 ?
问题: 辛家庄二小区、 三小区 都是 80年代旧房子,房屋老化严重,上下水管道严重老化,墙皮脱落、各种电线犹如乱麻。当初建房时就是豆腐渣工程,随着房屋的年久失修,随时有坍塌的危险,这样严重威胁住户的安全,请市南区领导关心这些居民 !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反映房屋维修问题,建议按照2012年3月1日实施的《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启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对于您反映房屋安全问题,按照青岛今年2015年1月1日施行的《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规定,对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应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委托鉴定单位进行安全鉴定,鉴定单位可从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单位名录中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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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mumu1001
标题: 台西一路5号公交车站问题
问题: 尊敬的王区长:台西一路5号楼下是公交车停车场和幼儿园,该楼住了一两百户居民,楼下却没有一点可供落脚休憩的地方。存在问题有:1、根据《物权法》,用地红线内的楼下空地属于全体居民所有,但目前却被公交车停车场非法占据!公交车停车场和居住建筑也不能混为一用,严重影响居住安全。请问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有合法的《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环境评价报告》等等一系列合法手续吗?2、沿楼周边本来不属于原有建筑的,搭建了很多违章建筑,违反《城乡规划法》,如停车场的板房、洗车设施、烤鸭店等,汽车噪音、污水、油烟气味对居民健康影响很大。3、公交车站得黄色交通实线,有些在该楼用地红线内,交警却屡次违规来贴罚单。4、沿楼马路边上人行道被人封起来上锁做车位出租,严重影响老人孩子的出行安全。5、该楼外立面政府前几年刷的黄色涂料质量不佳,脱落严重,露出很多以前红色墙面,跟长癞一样,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楼上全体居民建议:1、必须迁移走公交车停车站,楼下腾出绿化面积,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还民居一个舒适干净安全的休闲空间;政府不能牺牲这一栋楼的利益,找出公交车是城市公共设施需要一直违法在这里的借口,公共设施不应占用居住用地,而政府应该划拨专门的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2、清理路边违法违规占用的停车位,清理出人行道路。3、撤销在该楼座用地红线内,交警违规执法的停车处罚。4、拆除清理违章建筑及设施,如有合法合规手续请予以公示。5、结合青岛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活动,尽早列入计划,对该楼座进行外墙保温改造,顺道解决以前低质量的黄色粉刷造成现在墙面斑驳的问题,提升该楼座作为该区域道路节点标志建筑的城市建筑形象。 请父母官在百忙中一定要为台西一路5号楼老百姓解决多年难题,伸张正当权益。祝王区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公交停车场圈地及台西一路5号周边存在违法建筑的问题,区执法局已安排执法人员现场落实,目前已要求公交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尽快提供审批文件及手续,如确认属于违章行为将按照法规规定予以从严查处。谢谢。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既有住宅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不仅仅包括外立面保温节能改造而且还要求对供热管道和供热计量进行相应改造。为改善居民住房和生活条件,合理降低居民改造费用,2015年市政府出台了相关利好政策,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取得小区所属业委会、物业公司或居委会委托后,自行筹集资金,按照“先改造、后奖励”的模式实施节能改造,改造完成并达到国家标准后,政府给与投资企业一定的奖励。
所以目前市南区的节能改造工作以市场运作为主,即在小区三分之二以上居民同意改造的前提下,受委托的节能改造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所属区域供热单位或具备资格的节能改造实施单位)自筹资金,先行改造,达到标准要求后,政府按照中央奖励资金、市级财政和市南区财政1:1:1比例依照标准给予奖励。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居民作为节能改造受益主体,应该要承担部分费用,主要是居民家自有门窗的改造费用(前期已自行换成节能窗的无需再出资);另外,因为政府的奖励是按标准并且有上限的,对于别墅类等住宅改造费用超出奖励的那部分,也应由居民与投资改造企业协商解决。
如果您所居住的房屋大多数产权人都有改造意向,建议您先通过所属业委会(居委会)或其委托单位首先取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和供热单位同意后,经当地街道办事处向区城市管理局提交申请和实施方案,经区政府明确后上报市建委,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安排改造计划,由愿意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实施主体逐步进入后续改造程序。
贴号: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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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市南西镇团岛老城区,占据公共停车位问题严重
问题: 在西镇,团岛的老城区,路边的商户和居民长期私自占据公共路边停车资源问题非常严重。问题已经存在好几年了!!
用些锥形帽,破桌子椅子,长期霸占着社会公共资源,免费的停车位都成了他们私人的了,有时候甚至一条马路,路边停车位一排全部占据着。
重点以下路段商户:
磁山路沿线,被一些大桶水,门头房小店占据着。
台西四路沿线,大宽批发部等几个商户门口,不但长期占据着停车线,6,7米的人行道也每天堆着慢慢的,严重影响周边居民。
和交警部门,市南交警大队,隧道中队,110报警中心,122报警中心也都反馈投诉过多次,但是每次回复的都很好,记录下,安排警力查处,但是每次都是不了了之,没见半点治理。
也打过政府热线12345,后来也有相关交警和政府电话回复和短信回复,但是仍是记录,不见任何治理。希望能够进行彻底的治理,还居民一个良好的公共居住环境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人行道乱摆乱放、私占车位的问题,区城管执法部门已安排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项清理,对于私占车行道停车泊位的行为,将配合交警部门进行整治,以保障良好的停车秩序。
贴号: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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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市建委领导在行风在线上说过旧城改造项目包括:平房、危房和筒子楼。
问题: 市建委领导在行风在线上说过旧城改造项目包括:平房、危房和筒子楼。我是山西路32号的居民,居住在筒子楼里。请问我们居住的地方属不属于旧城改造的范围?谢谢!
嘉宾答复: 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建设年代久、配套设施不健全、破损较严重的筒子楼房屋属于棚户区改造范围。山西路32号已列入我区青岛湾老城区改造范围,但根据我区棚改计划安排,山西路32号不在2016年拟启动征收计划内。若居民征收改造意愿统一,可向所属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区政府将在不突破年度资金安排的前提下,根据“先危后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原则,每年进行两次计划调整,如山西路32号符合启动条件,可列入后续计划。
贴号: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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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区长,靠近铁路天桥的北京路的房子可以和任何地方的房子比破旧,不服的可以来叫板,太破烂不堪了,求政府快给征购吧。谢谢了。
问题: 请问区长,靠近铁路天桥的北京路的房子可以和任何地方的房子比破旧,不服的可以来叫板,太破烂不堪了,求政府快给征购吧。谢谢了。
嘉宾答复: 您好。您反映区域的房屋已列入青岛湾城区棚户区改造范围,部分楼院已完成房屋征收改造。其他房屋产权清晰,居民意愿统一或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房屋也正在征收过程中。下一步,区政府每半年调整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计划,缩短周期,提高征收灵活性,通过“政府提供条件,居民自主选择”的方式,让困难群众尽快通过棚户区改造的方式,改善居住环境。
贴号: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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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棚户区改造能不能加速,国家要求二年内完成。市南区的打算请公布的具体点。群众反映市北区的做法值得市南区学习,重要一点是打电话询问有人回答解释,市南区好像没人管似的。谢谢。
问题: 棚户区改造能不能加速,国家要求二年内完成。市南区的打算请公布的具体点。群众反映市北区的做法值得市南区学习,重要一点是打电话询问有人回答解释,市南区好像没人管似的。谢谢。
嘉宾答复: 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市南区已在各街道办事处成立棚户区改造驻现场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一起,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解释、协议签订等工作。同时,我区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成立由居民代表组成居民监督协调委员,全程参与并监督征收改造工作,并作为居民与征收实施单位的沟通桥梁,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
贴号: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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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恳求区长帮助协调
问题: 尊敬的区长,我的唯一住房拆迁8年了,我交里30年房租,因历史原因发生产权变更,开发局也有解决方案,房管局和开发局意见不一直,至今得不到解决。恳求区长在百忙中协调解决,尽快解决我的住房。谢谢!
嘉宾答复:该网友所提问题不明确,无法落实回复。
贴号: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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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学路南头路东面宣传栏建议拆除美化绿化
问题: 大学路南头宣传栏目前破旧不堪,紧邻海边风景区、地铁3号线出入口,非常影响风景区美观,建议拆除,进行绿化美化。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由于宣传栏设置单位长期疏于维护和管理,导致该处宣传栏破损。街道与城管执法部门督促产权单位尽快整改,如若整改不到位,城管执法部门将进行强制拆除,美化环境。
贴号: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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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济南路20号何时拆迁/改造
问题: 尊敬的区委领导,你好。请问济南路20号何时拆迁/改造?我们盼望很久了。
嘉宾答复: 您好。济南路20号在我区青岛湾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已列入今年征收计划,且居民已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了安全鉴定,房屋被鉴定为D级危房。针对房屋产权清晰,已鉴定为“D级”危房,并列入2016年计划的棚户区房屋,区政府按照“先危后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原则,优先启动,并且不受“两个百分比”限制,经区棚户区改造区域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专家咨询组认定后,可直接下达征收决定。按照上述要求,区政府将于近期开展房屋征收工作。
贴号: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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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观海一路
问题: 观海一路二路那里都是解放前的房子,年久失修,麻烦问一下领导,那里有无拆迁规划,此外江苏路小学招生数逐年下降,请问领导江苏路小学划片能否扩大,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充分利用资源!
嘉宾答复: 观海一路二路在观海山风貌保护区内,前期按照市主管部门要求,未列入我区棚户区改造范围。2014年,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区政府争取市主管部门的支持,将风貌保护区内产权清晰且符合棚户区改造政策的房屋,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如观海一路二路房屋符合棚户区改造政策,且居民均同意按棚户区改造政策对房屋实施征收改造,可向所属街道办事处提出征收改造申请,在街道办事处调查落实后,报区主管部门视情况列入后续计划,尽快实施征收改造。同时,区政府仍将陆续通过楼院综合整治等方式修缮风貌保护区内老旧别墅,改善居民居住条件。2016年市南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整体保持稳定,继续规范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实行阳光招生。市实验小学位于市南区中片,因校舍面积有限,设计规模偏小,前期存在超规模办学的情况。近两年根据《关于推进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教育的实施意见》,以及山东省、青岛市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等通知要求,我区进一步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在市实验小学等学校控制办学规模,逐步减少超规模办学的情况,积极推进小班化招生,对部分相邻区域还试行了入学缓冲区,已做到了优质教育资源服务区域的适度扩大、统筹调控。同时切实推进小班化教育和课程改革,进一步确保了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平共享。感谢家长的建议,我们将依据政策,加大宣传,帮助广大市民、家长进一步了解此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学校发展状况,也欢迎家长继续关注并提出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