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27日讯 今天下午,特别邀请青岛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万振东做客直播室,围绕“坚持开门立法,博采民智、汇聚民意,提升政府立法质量”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网民参与人数3468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29个,万振东主任现场全部答复完毕。更多详情请登录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专栏做相关查询。
青岛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万振东(一排左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周琦 摄影)
以下为本场网谈实录:
开场语:
万振东 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来到“民生在线”这个平台与大家交流,听取大家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民生在线网上互动情况看,大家对政府法制工作非常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政府法制办,向广大网友的信任、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将围绕“坚持开门立法,博采民智、汇聚民意,提升政府立法质量”这一主题与各位网友交流沟通,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年,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政府立法工作更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特点,顺应改革发展要求。立法的本质,就是党领导人民群众建章立制,实现依法治国,坚持“开门立法”,就是在立法过程中坚持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使得立法汇聚民智、反映民意,这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所以,开门立法是实现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必然途径和要求,缺乏社会各界积极地广泛地参与的群众基础,立法工作必然会成为无源之水、无土之木,缺失生命力和应有的价值。我办作为承担政府立法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我们一直把群众参与立法作为立法程序中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每个立法项目均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以及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社会意见,对征集来的意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并向社会公开反馈,但社会参与的意愿性和参与度与民主科学立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继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广开言路,更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地献言献策。搞好立法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大家的共同目标,这事关青岛的发展和大家共同的利益和追求,期待开门立法通过本次交流得到更高的提升。
在线问答:
留言板 行政复议可以在网上申请吗
万振东 您好!根据复议法的规定,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目前,我市的行政复议机构还不具备从网上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条件,我们正在进行相关办案系统的开发设计,预计今年下半年可以实现网上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方便群众。谢谢!
留言板 行政复议怎么申请 第一步是什么 我还没有行政复议过 交交我怎么行政复议
万振东 您好!根据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您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中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在复议申请书的最后,申请人要签名或者盖章,并填写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助到您。谢谢!
留言板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可以自己申请行政复议吗
万振东 您好!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所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以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谢谢!
留言板 法制办的职责中有一项是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那么一条法规的诞生大概需要几个步骤?初期会不会做民意调查?
万振东 网民朋友您好!看到您非常了解法制办的职责,说明您一直在关注我们的工作,在此先表示感谢!
地方性法规制定权是地方立法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制定的法律效力最高的法律性文件,一件法规的诞生,大致经历这么几个阶段:立项、起草、研究论证并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在此基础上,凡是通过市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须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是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最后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发布实施。地方性法规制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是有地方立法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布实施的;地方立法还有一个重要的组成,就是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是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实施的,其表现形式就是大家时常看到的市人民政府令,也习惯称为“市长令”
地方立法的民意调查,其实就是前面提到的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通过征求意见反映社会民意。在地方立法过程中,征求社会意见是一个必经程序。在立法的初期,也就是确定立法项目的时候,多年来一直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项目初步确定后,也会通过各种方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这个过程也是民意调查的过程,应当说,不仅在立法初期,在立法审查修改过程中,也是不断地通过各种途径征求社会的意见。只有这样,才符合开门立法的要求,才能真正地做到广开言路,汇聚民意。谢谢。
留言板 您好 万主任 请问区政府制订了一些文件规定 (街道说不知道) 没有按照区政府的文件精神开展工作,擅自改变,这样是否可以
万振东 您好!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应当贯彻落实区政府的文件精神,不得擅自改变。谢谢!
留言板 万主任您好,请问什么样的事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万振东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关注!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谢谢!
留言板 不常回家探望父母,真算是违法吗
万振东 网友你好!感谢您关注政府法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不探望老人,与法律的规定是不相符的。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和亲和力的具体体现。
留言板 一个人24岁,想要早点结婚,但是父母不让,以年龄小为由,说要等事业稳定之后,推迟到30岁以后结婚,该怎么样捍卫自己的权利。用不用起诉。如果本人是残障人士怎么办。残障人士的婚姻也受法律保护吗。
万振东 网民您好!结婚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您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即可依法申请登记结婚。作为子女,如父母反对,建议多与父母沟通,尽量争取父母的支持和祝福。婚姻自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与身体状况无关,残障人士的婚姻当然也受法律保护。此外,残障人士还依照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其他受保护的权利。
青岛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万振东(左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周琦 摄影)
留言板 关于对《青岛市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合法性审查建议
青岛市人大、青岛市政府:
2014年11月26号青岛林业局发布了《青岛市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青林字2014145号)http://www.qingdao.gov.cn/n172/n24624151/n24627515/n24627529/n24627543/141126105527266671.html)文件中对青岛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做了细化要求,其中很多细化规定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予以合法性审查。
例如:
六、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二)承办机构
林木种苗站
(三)裁量标准
1、【减轻】
(1)违法情形
经营未包装种子100公斤以下的。。
(2)处罚标准
不予罚款处罚。
2、【一般】
(1)违法情形
经营未包装种子100公斤以上1000公斤以下的。
(2)处罚标准
处以一千元罚款。
3、【较重】
(1)违法情形
经营未包装种子1000公斤以上2000公斤以下的。
(2)处罚标准
处以三千元罚款。
4、【严重】
(1)违法情形
经营未包装种子2000公斤以上3000公斤以下的。
(2)处罚标准
处以五千元罚款。
5、【特别严重】
(1)违法情形
经营未包装种子3000公斤以上的5000公斤以下。
(2)处罚标准
处以七千元罚款。
6、【特别严重】
(1)违法情形
经营未包装种子5000公斤以上的。
(2)处罚标准
处以一万元罚款。
《种子法》62条规定罚款幅度为1000以上1万以下,而青岛林业局只规定了不予处罚、1000、3000、5000、7000、1万这6个罚款幅度,而1001-2999、3001-4999、5001-6999、7001-9999这几个罚款幅度被缩减了,这种做法属于限缩《种子法》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幅度的范围,违反《立法法》96条第2项“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应当改变或者撤销。青岛林业局的该规定效力低于规章,规章尚且不得违反作为上位法的《种子法》,青岛林业局的该《裁量基准》自然更不得违反《种子法》,如果违反了应当改变或者撤销。
此致
敬礼!
青岛市民
万振东 您好,根据省、市关于实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有关规定,行政执法机关的裁量基准应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印发。您反映的林业局2014年发布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行政处罚的幅度违反了上位法相关规定。由于在线时间有限,建议线下再联系,我们认真审查后答复你。联系电话:85913211,谢谢。
留言板 普通市民能不能参与立法过程?
万振东 您好,网友朋友!您过谦了,其实大家都是普通市民,作为市民的一员,大家有幸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城市就是我们共同的家园,需要每个人来关心她、爱护她。立法工作的本质,就是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国家赋予地方的权力,通过建章立制来更好地管理和发展我们的城市,因此参与立法是每个市民的权利,而且我们也需要并衷心欢迎更多的市民朋友积极参与立法过程。目前,凡是政府研究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我们一概通过青岛政务网和法制网以及部门网站发布相关立法项目征求意见文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一个公开的环节,内容比较全面,征求意见的时限也比较长,一般都在半个月以上,在此期间,市民朋友参与是非常便利的,您既可以通过预留的电子邮箱提出您的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预留的电话传真等方式反馈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对收集到的所以意见建议,都会认真研究积极采纳,采纳情况会事后通过以上网站向社会反馈。
在此,恳切大家多多参与、多多提出您们的真知灼见,让立法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衷心感谢!
留言板 崂山区劲松八路(合肥路-辽阳东路)段迟迟没有贯通,导致周围污水横流,尘土飞扬,车辆乱停,环境脏乱不堪,之前反映到青岛市城建委及青岛市房地产开发局,对方答复路中间的二层楼拆迁问题由崂山区政府负责,崂山区政府答复北村旧村改造审计正在进行,断头路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请领导督办一下,目前进展到什么程度了,什么时间能完成?
万振东 您好,您反映的劲松八路(合肥路-辽阳东路)段拆迁速度较慢,迟迟没有贯通的有关问题,从您的描述中我们认为通过以下几个渠道做进一步的了解和处理:一是如果您认为相关行政部门在工作中存在慢政怠政懒政,可以向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二是如果存在行政不作为,也可以向本级的政府法制机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三是工程进展情况涉及专业技术问题,可以询问建设主管部门。谢谢!
留言板 我市近几年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和纠错率呈什么趋势?
万振东 这位网友您好!目前没有对行政复议结案率的统计数据,因为案件审理的期限问题,许多案件从受理到结案是跨年度的,所以无法对年度结案率作出统计,但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所以我市的行政复议案件除因法定事由中止的外,都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关于您想了解的最近几年我市行政复议案件的纠错率的问题,根据我们的统计,一般我市每年的综合纠错率在25%左右,其中,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占12%左右,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和解、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占13%左右。谢谢!
留言板 万主任您好:
我是崂山区居民,因为政府原因,我们购买的崂山区温哥华花园房屋,11年来一直无法办理房产证,上访多年政府视而不见,于是在2014年底行政诉讼崂山区不动产交易中心违法,一审二审均已胜诉,法院判决崂山区不动产交易中心给居民办理房产证。但崂山区不动产交易中心和崂山区政府,利用公权力,行政不作为,懒政怠政,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让普通百姓投诉无门,百姓还有活路吗?
万振东 这位市民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这里的当事人当然包括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法也规定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您认为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依法可以请求原审人民法院解决。谢谢!
留言板 万主任您好:
我是崂山区居民,因为政府原因,我们购买的崂山区温哥华花园房屋,11年来一直无法办理房产证,上访多年政府视而不见,于是在2014年底行政诉讼崂山区不动产交易中心违法,一审二审均已胜诉,法院判决崂山区不动产交易中心给居民办理房产证。但崂山区不动产交易中心和崂山区政府,利用公权力,行政不作为,懒政怠政,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让普通百姓投诉无门,百姓还有活路吗?
万振东 这位市民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这里的当事人当然包括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法也规定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您认为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依法可以请求原审人民法院解决。谢谢!
留言板 万主任您好 请问农村财务混乱 地方政府部门监管包庇走形,一些法律法规 故意隐瞒不让老百姓知道 我们村就是 财务问题应该向那些部门反映
万振东 网民您好!村集体财务依法应当受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村民的监督。如您认为村财务有问题,可向所在区市审计部门或者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都是公开发布的,您可以通过网络或向有关单位查询都可以获得。谢谢!
留言板 万主任你好,现在全国在打击黄片和色情网站有很大的反击作用,建议联系市文化局、公安局、和全国公安局同时联合起来将色情网站一网打尽,尽快早日归还网络一个清净的上网环境。
万振东 您好,你反映的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的建议很好,重点领域以及跨领域的综合执法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方向和重要内容。目前,我市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实行执法部门互通信息、联合执法,执法效果明显。今后,我们将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综合执法实施的领域、范围,推动我市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开展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加大对类似网吧、色情网站的执法力度。谢谢!
留言板 很多法规在地方上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民众和相关部门认识不同,争吵不休。不排除个别部门和个人,对法规的解释是有倾向性的,甚至是钻空子。
希望,法制办能够确立一种机制,及时反馈民众对法规的疑问,统一口径和标准,起一个仲裁作用,规范相关部门的依法行政,并且对于违反法规的部门和个人能够及时惩戒。
万振东 您提出的对法规的理解和解释问题,实际涉及到一个非常专业的法律问题,也就是法规的解释权问题,这个是问题在法律层面是非常清晰的,只有制定机关才有权解释法律法规,其他人的理解和解释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有的法律法规规定比较原则,地方确有必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者实施文件。法制办就是政府负责立法工作的具体部门,我们也一直根据需要来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
非常欢迎你就具体的法规实施细则的制定提出建议,我们会认真研究。谢谢!
wap留言板 万主任,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市民,2016年4月10日20:10左右,我在闽江路和漳州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拨打了110报警,110通知了香港路派出所和交警市南大队事故科,随后香港路派出所出的现场,事故科交警没出现场,只是现场打电话给我,我把电话交给出警的派出所民警后,他们沟通以后来到香港路派出所处理,但派出所又说处理不了,让我们第二天到事故科去处理,第二天去事故科根本没人管,让我找派出所处理,再找派出所派出所也不管了,法制社会,我觉得总得有人管吧,于是我多次拨打了12345和9600110热线投诉,但这只能帮你反映,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也不知道到底哪个部门给解决?想调取事发现场监控人家说没有,对方司机手机停机联系不上,恳请万主任帮忙协调处理一下,谢谢!
万振东 您好!您反映本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有关派出所和交警大队谁都不管、不履行职责的问题,根据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即交警依法处理。所以,建议您向市南交警大队直至市交警支队要求处理。如果您认为工作人员有不作为的问题,可以向公安督查部门反映情况。谢谢!
wap留言板 万主任,您好!我迫切希望咱们能够出台更为全面的关于物业管理相关问题的法律法规,能更好的让业主行驶自己的权利。近些年关于物业管理问题频频爆出丑闻!物业及业主委员会和小区业主之间总是会不可避免的发生纠纷!但某些人总是钻法律的漏洞,使得出现很多问题没法可依!没有哪个政府部门、哪部法律法规能真正彻底的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万振东 您好网友朋友!为加强物业管理,在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青岛市人大也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这对促进物业管理依法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尽管这些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全面了,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业管理新问题也不断出现,如您所言的情形也经常出现,这里面既有法律制度建设的问题,也存在社会认识、利益冲突、执法监督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希望您能提出更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包括案例。我们会认真研究您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积极向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反映相关情况,做好相关法规修改完善的准备工作,力争让存在的问题得到更好的规范。
同时我们也希望物业和业主之间共同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出现的纠纷力争依法协调解决,避免事态扩大,共同打造和谐家园。
留言板 今年全国两会上,有一名委员提议说“安乐死应该立法”,领导怎么看。
万振东 网民您好!关于安乐死涉及公民的人身权,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涉及人身权的内容,属于国家法律的立法权限,地方人大和政府都无权作出规定。谢谢!
留言板 海底世界希望残疾人免费门票 希望政府给残疾人做实事
万振东 网友你好!感谢关注政府法制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目前只规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对残疾人实行免票。谢谢!
留言板 听说青岛市违章停车(包括马路和人行道)处罚权都统一到交警了,是真的吗?这样太好了,估计能加大人行道停车处罚力度了,终于可以还人行道于行人了。
万振东 您好网友朋友,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行政处罚权调整,即将进入实施阶段。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调整的批复,从今年5月1日起,该行政处罚权将有城管部门调整回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实施。
期望社会各界配合此次工作调整,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营造更好的城市交通安全秩序而共同努力。谢谢!
留言板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有些70后,80后年轻的父母喜欢把自己孩子的照片放到微博,QQ空间,微信,育儿网站“宝宝树”,“摇篮网”去晒,这些父母的做法算不算是侵犯孩子的合法权益。
万振东 这位网民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除了享有普通公民的权利外,还享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特殊权利保护,但您提出的“父母在微博、微信等网络空间晒孩子照片”的问题,我的理解,如果只是发布照片而没有其他侵害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都不涉及这些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留言板 市政府法制办万主任,你好,我是李沧区李村街道办事处河北社区居民,1965年,原李村街道办事处前身李村公社联合河北村党委以投机倒把的莫须有罪名将我爷爷位于李村李曲路7号的门头房屋没收!并趁红卫兵动乱时抄家,抢走房契,地契,及大量生活用品和我爷爷修理马车挣下的银元,我奶奶多次到李村公社去要被没收的房屋,李村公社置之不理! 1999年 李村公社改为李沧区李村街道办事处,自2010年起,我们多次去要求返还房屋,并要求李村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督促河北社区居委会提供该房屋的房契,地契, 而李村街道答复:河北社区党组织提供不出证据证明该房屋属村集体所有,建议起诉,而实际上,我们早就咨询了12348以及法院,得到明确答复,该事件不属于民事起诉范围,中央,国务院,已经下发 :关于文革期间被没收房屋返还的具体政策,明确规定:由没收放单位的上一级政府落实政策,返还房屋,人民法院一律不予受理该类民事起诉案件! 也就是说李村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王庆胜,武装部部长王维强(负责综治,司法,信访)的要求我们起诉的说法根本就不成立!由于我们要求返还房屋,李村街道河北社区党组织怀恨在心,认为我们是在找他们麻烦,他们借机把我爷爷的房屋租赁给社会闲散人员并且勾结河北社区居委会党组织书记苏永国的亲属对我们不间断地骚扰并辱骂,期间仅报警记录就有30多起,社区民警非常气愤他们的恶劣行为,多次阻止他们的侮辱行为,但由于他们依仗苏永国在河北村是党组织书记,很多案件不了了之,直到2009年,他们连推带踢将我已经怀孕的对象摔在地上!导致2个月大的孩子流产!我们报警,但当晚已经10点多,民警在现场时,他们有5,6人,而我们就是一家人,所以民警以证据不足,家人不能证明为由就这样草草的答复了!我们都不知道这么严重的事情到底立案没有!!这还不算完,2010年夏天,河北社区党组织书记苏永国的亲属与社会闲散人员在我家门口高声吆喝打扑克赌博, 被警察巡逻发现,他们竟然辱骂警察!警察走后,他们变本加厉!高声吆喝!我父亲是重度肺气肿!心功能不全,支气管扩张, 我母亲患有脑梗塞和胃病!我自己有心肌炎和心动过速!我们无法忍受这极大的骚扰与辱骂! 2010年夏天,我们在万般无奈之下搬了家! 离开了自己生活了几十年的家园! 到现在已经在外租房6年多了,房租已经花了15万元!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河北社区党组织依然不肯放过我们,我们想把自己的老房出租换取老人的医药费和在外租房的费用,而他们竟然多次将想租赁房子的人恐吓跑!
请问万主任,青岛到底是不是法治社会!老百姓有没有人权!就这样的社会,谈什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那里面有一条最重要的就是法制! 我已经留下联系电话!请在线回答我的问题!并在线下联系我!我有证据!
万振东 您好,您反映的原李村李曲路房屋问题,这属于落实政策问题。建议您向房屋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所反映的有关办事处、社区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建议您向所在办事处、社区的上级机关反映情况。谢谢!
留言板 青岛养犬立法人大批了吗?怎么这样难产?青岛狗患严重。
青岛红老鼠立法了吗?青岛鼠患严重。
狗患、鼠患严重影响青岛形象、影响人民生活。
万振东 网友您好!今天正在召开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正在审议关于养犬的法规,有望在本次会议中审议通过,敬请您关注会议信息。
任何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都要遵照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这些规定是明确的、清晰的,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正在开展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力求问题得到解决。请大家拭目以待。谢谢!
留言板 就像您所说的,不探望老人,与法律的规定是不相符的。请问现在探亲假的规定还有效么,探亲假怎么休,在青岛上班,家是外地的,500公里,如果没有探亲假您所说所谓的时常探望老人只是一句空话,只有周末来回时间都不够,我们何尝不想回家?!再说探亲假单位报销交通费么?所有的法律规定必须相互衔接,具有可实施性,如果不能落地,再好的法律只是一纸空文,同时动摇的还是政府的公信力
万振东 网友你好!关于休探亲假问题,现在执行的是《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明确了探亲的主体条件、时间条件、事由条件。同时规定了探亲假交通费用按照本人的标准工作给予报销。谢谢!
留言板 青岛是一线城市,GDP超济南近一半,但网点房拆迁却不及济南,请政府加快速度立法
万振东 您好网友朋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尽管如此,我们距离建设现代化国际幸福宜居城市的目标还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加快城市旧城改造也是目标之一,对此,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相关规划、计划加紧推进工作。
有关征收拆迁的立法,我市已经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其中包括非住宅用房的征收拆迁问题,具体内容体现在青岛市城市房屋征收管理相关规定中,请大家关注该法规,共同依法促进相关工作。谢谢!
wap留言板 你好万主任:我是黄岛区红石崖办事处的村民,我想问的是我们村现在正在征收土地,因为价格都不是一样,我不同意征用,我想问的是我不签字政府部门会不会强征。谢谢。
万振东 网民您好!关于集体土地的征收,《土地法》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条件,包括对被征收的土地的人给予补偿,并签订补偿协议。征收人和被征收人都应当按照《土地法》的规定执行。谢谢!
留言板 东海路现代艺术中心改成青岛规划局展览馆后,违章房到处都是,那么美的地方,给外地和本地游人很不好的观瞻,也没见城管出没过,这都是谁在违法?政府违法就没人管,符合法治精神吗?
万振东 您好,根据我国城市规划法相关规定,新建建筑应当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建设主管部门许可,方可建设施工。我们线下将此信息及时通报给市和崂山区城市管理部门。谢谢!
结束语:
万振东 今天的交流比较充分,感谢大家提出了那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尽快研究并抓紧落到实处,线下我们将继续跟踪办理。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广大网友的支持和参与是我们开展立法工作的基础,特别是地方立法工作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更需要增强与广大网友的沟通和交流。再次感谢大家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青岛新闻网提供这么好的一个交流平台。
我们将以这次“民生在线”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希望广大朋友继续关注我市的政府法制工作,共同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谢谢各位朋友,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