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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万振东网谈实录

来源: 作者: 2016-04-27 08:36:58 字号:A- A+

    留言板 万主任您好 请问农村财务混乱 地方政府部门监管包庇走形,一些法律法规 故意隐瞒不让老百姓知道 我们村就是 财务问题应该向那些部门反映

    万振东 网民您好!村集体财务依法应当受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村民的监督。如您认为村财务有问题,可向所在区市审计部门或者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都是公开发布的,您可以通过网络或向有关单位查询都可以获得。谢谢!

    留言板 万主任你好,现在全国在打击黄片和色情网站有很大的反击作用,建议联系市文化局、公安局、和全国公安局同时联合起来将色情网站一网打尽,尽快早日归还网络一个清净的上网环境。

    万振东 您好,你反映的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的建议很好,重点领域以及跨领域的综合执法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方向和重要内容。目前,我市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实行执法部门互通信息、联合执法,执法效果明显。今后,我们将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综合执法实施的领域、范围,推动我市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开展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加大对类似网吧、色情网站的执法力度。谢谢!

    留言板 很多法规在地方上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民众和相关部门认识不同,争吵不休。不排除个别部门和个人,对法规的解释是有倾向性的,甚至是钻空子。

    希望,法制办能够确立一种机制,及时反馈民众对法规的疑问,统一口径和标准,起一个仲裁作用,规范相关部门的依法行政,并且对于违反法规的部门和个人能够及时惩戒。

    万振东 您提出的对法规的理解和解释问题,实际涉及到一个非常专业的法律问题,也就是法规的解释权问题,这个是问题在法律层面是非常清晰的,只有制定机关才有权解释法律法规,其他人的理解和解释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有的法律法规规定比较原则,地方确有必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者实施文件。法制办就是政府负责立法工作的具体部门,我们也一直根据需要来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

    非常欢迎你就具体的法规实施细则的制定提出建议,我们会认真研究。谢谢!

    wap留言板 万主任,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市民,2016年4月10日20:10左右,我在闽江路和漳州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拨打了110报警,110通知了香港路派出所和交警市南大队事故科,随后香港路派出所出的现场,事故科交警没出现场,只是现场打电话给我,我把电话交给出警的派出所民警后,他们沟通以后来到香港路派出所处理,但派出所又说处理不了,让我们第二天到事故科去处理,第二天去事故科根本没人管,让我找派出所处理,再找派出所派出所也不管了,法制社会,我觉得总得有人管吧,于是我多次拨打了12345和9600110热线投诉,但这只能帮你反映,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也不知道到底哪个部门给解决?想调取事发现场监控人家说没有,对方司机手机停机联系不上,恳请万主任帮忙协调处理一下,谢谢!

    万振东 您好!您反映本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有关派出所和交警大队谁都不管、不履行职责的问题,根据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即交警依法处理。所以,建议您向市南交警大队直至市交警支队要求处理。如果您认为工作人员有不作为的问题,可以向公安督查部门反映情况。谢谢!

    wap留言板 万主任,您好!我迫切希望咱们能够出台更为全面的关于物业管理相关问题的法律法规,能更好的让业主行驶自己的权利。近些年关于物业管理问题频频爆出丑闻!物业及业主委员会和小区业主之间总是会不可避免的发生纠纷!但某些人总是钻法律的漏洞,使得出现很多问题没法可依!没有哪个政府部门、哪部法律法规能真正彻底的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万振东 您好网友朋友!为加强物业管理,在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青岛市人大也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这对促进物业管理依法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尽管这些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全面了,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业管理新问题也不断出现,如您所言的情形也经常出现,这里面既有法律制度建设的问题,也存在社会认识、利益冲突、执法监督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希望您能提出更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包括案例。我们会认真研究您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积极向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反映相关情况,做好相关法规修改完善的准备工作,力争让存在的问题得到更好的规范。

    同时我们也希望物业和业主之间共同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出现的纠纷力争依法协调解决,避免事态扩大,共同打造和谐家园。

    留言板 今年全国两会上,有一名委员提议说“安乐死应该立法”,领导怎么看。

    万振东 网民您好!关于安乐死涉及公民的人身权,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涉及人身权的内容,属于国家法律的立法权限,地方人大和政府都无权作出规定。谢谢!

    留言板 海底世界希望残疾人免费门票 希望政府给残疾人做实事

    万振东 网友你好!感谢关注政府法制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目前只规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对残疾人实行免票。谢谢!

    留言板 听说青岛市违章停车(包括马路和人行道)处罚权都统一到交警了,是真的吗?这样太好了,估计能加大人行道停车处罚力度了,终于可以还人行道于行人了。

    万振东 您好网友朋友,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的行政处罚权调整,即将进入实施阶段。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调整的批复,从今年5月1日起,该行政处罚权将有城管部门调整回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实施。

    期望社会各界配合此次工作调整,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营造更好的城市交通安全秩序而共同努力。谢谢!

    留言板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有些70后,80后年轻的父母喜欢把自己孩子的照片放到微博,QQ空间,微信,育儿网站“宝宝树”,“摇篮网”去晒,这些父母的做法算不算是侵犯孩子的合法权益。

    万振东 这位网民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除了享有普通公民的权利外,还享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特殊权利保护,但您提出的“父母在微博、微信等网络空间晒孩子照片”的问题,我的理解,如果只是发布照片而没有其他侵害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都不涉及这些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留言板 市政府法制办万主任,你好,我是李沧区李村街道办事处河北社区居民,1965年,原李村街道办事处前身李村公社联合河北村党委以投机倒把的莫须有罪名将我爷爷位于李村李曲路7号的门头房屋没收!并趁红卫兵动乱时抄家,抢走房契,地契,及大量生活用品和我爷爷修理马车挣下的银元,我奶奶多次到李村公社去要被没收的房屋,李村公社置之不理! 1999年 李村公社改为李沧区李村街道办事处,自2010年起,我们多次去要求返还房屋,并要求李村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督促河北社区居委会提供该房屋的房契,地契, 而李村街道答复:河北社区党组织提供不出证据证明该房屋属村集体所有,建议起诉,而实际上,我们早就咨询了12348以及法院,得到明确答复,该事件不属于民事起诉范围,中央,国务院,已经下发 :关于文革期间被没收房屋返还的具体政策,明确规定:由没收放单位的上一级政府落实政策,返还房屋,人民法院一律不予受理该类民事起诉案件! 也就是说李村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王庆胜,武装部部长王维强(负责综治,司法,信访)的要求我们起诉的说法根本就不成立!由于我们要求返还房屋,李村街道河北社区党组织怀恨在心,认为我们是在找他们麻烦,他们借机把我爷爷的房屋租赁给社会闲散人员并且勾结河北社区居委会党组织书记苏永国的亲属对我们不间断地骚扰并辱骂,期间仅报警记录就有30多起,社区民警非常气愤他们的恶劣行为,多次阻止他们的侮辱行为,但由于他们依仗苏永国在河北村是党组织书记,很多案件不了了之,直到2009年,他们连推带踢将我已经怀孕的对象摔在地上!导致2个月大的孩子流产!我们报警,但当晚已经10点多,民警在现场时,他们有5,6人,而我们就是一家人,所以民警以证据不足,家人不能证明为由就这样草草的答复了!我们都不知道这么严重的事情到底立案没有!!这还不算完,2010年夏天,河北社区党组织书记苏永国的亲属与社会闲散人员在我家门口高声吆喝打扑克赌博, 被警察巡逻发现,他们竟然辱骂警察!警察走后,他们变本加厉!高声吆喝!我父亲是重度肺气肿!心功能不全,支气管扩张, 我母亲患有脑梗塞和胃病!我自己有心肌炎和心动过速!我们无法忍受这极大的骚扰与辱骂! 2010年夏天,我们在万般无奈之下搬了家! 离开了自己生活了几十年的家园! 到现在已经在外租房6年多了,房租已经花了15万元!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河北社区党组织依然不肯放过我们,我们想把自己的老房出租换取老人的医药费和在外租房的费用,而他们竟然多次将想租赁房子的人恐吓跑!

    请问万主任,青岛到底是不是法治社会!老百姓有没有人权!就这样的社会,谈什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那里面有一条最重要的就是法制! 我已经留下联系电话!请在线回答我的问题!并在线下联系我!我有证据!

    万振东 您好,您反映的原李村李曲路房屋问题,这属于落实政策问题。建议您向房屋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所反映的有关办事处、社区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建议您向所在办事处、社区的上级机关反映情况。谢谢!

    留言板 青岛养犬立法人大批了吗?怎么这样难产?青岛狗患严重。

    青岛红老鼠立法了吗?青岛鼠患严重。

    狗患、鼠患严重影响青岛形象、影响人民生活。

    万振东 网友您好!今天正在召开的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正在审议关于养犬的法规,有望在本次会议中审议通过,敬请您关注会议信息。

    任何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都要遵照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这些规定是明确的、清晰的,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正在开展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力求问题得到解决。请大家拭目以待。谢谢!

    留言板 就像您所说的,不探望老人,与法律的规定是不相符的。请问现在探亲假的规定还有效么,探亲假怎么休,在青岛上班,家是外地的,500公里,如果没有探亲假您所说所谓的时常探望老人只是一句空话,只有周末来回时间都不够,我们何尝不想回家?!再说探亲假单位报销交通费么?所有的法律规定必须相互衔接,具有可实施性,如果不能落地,再好的法律只是一纸空文,同时动摇的还是政府的公信力

    万振东 网友你好!关于休探亲假问题,现在执行的是《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明确了探亲的主体条件、时间条件、事由条件。同时规定了探亲假交通费用按照本人的标准工作给予报销。谢谢!

    留言板 青岛是一线城市,GDP超济南近一半,但网点房拆迁却不及济南,请政府加快速度立法

    万振东 您好网友朋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尽管如此,我们距离建设现代化国际幸福宜居城市的目标还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加快城市旧城改造也是目标之一,对此,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相关规划、计划加紧推进工作。

    有关征收拆迁的立法,我市已经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其中包括非住宅用房的征收拆迁问题,具体内容体现在青岛市城市房屋征收管理相关规定中,请大家关注该法规,共同依法促进相关工作。谢谢!

    wap留言板 你好万主任:我是黄岛区红石崖办事处的村民,我想问的是我们村现在正在征收土地,因为价格都不是一样,我不同意征用,我想问的是我不签字政府部门会不会强征。谢谢。

    万振东 网民您好!关于集体土地的征收,《土地法》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条件,包括对被征收的土地的人给予补偿,并签订补偿协议。征收人和被征收人都应当按照《土地法》的规定执行。谢谢!

    留言板 东海路现代艺术中心改成青岛规划局展览馆后,违章房到处都是,那么美的地方,给外地和本地游人很不好的观瞻,也没见城管出没过,这都是谁在违法?政府违法就没人管,符合法治精神吗?

    万振东 您好,根据我国城市规划法相关规定,新建建筑应当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建设主管部门许可,方可建设施工。我们线下将此信息及时通报给市和崂山区城市管理部门。谢谢!

    结束语:

    万振东 今天的交流比较充分,感谢大家提出了那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会尽快研究并抓紧落到实处,线下我们将继续跟踪办理。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广大网友的支持和参与是我们开展立法工作的基础,特别是地方立法工作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更需要增强与广大网友的沟通和交流。再次感谢大家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青岛新闻网提供这么好的一个交流平台。

    我们将以这次“民生在线”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希望广大朋友继续关注我市的政府法制工作,共同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谢谢各位朋友,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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