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市、区两级棚户区改造资金筹措机制,投入资金23.7亿元,撬动国家开发银行优惠贷款资金91亿元,支持我市新启动棚户区改造1.5万户。安排资金7亿元,支持新开工建设40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通过财政直补到人,支持全市农村危房改造35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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