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 民生在线 > 正文

2015年1月1日起推行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

来源: 作者: 2016-01-05 14:51:16 字号:A- A+

    针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没有生育保障问题,莱西市人社局及时安排人员进行调研落实,起草了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生育保险制度文件,已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从2015年1月1日起,推行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

    一是调研测算。莱西市人社局立即组织机关保险经办机构人员进行调研,摸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数量(包括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数量、自收自支人员数量以及其他人员数量等)、缴费基数等有关情况,测算推行生育保险制度所需财政资金数额,并与兄弟区市进行沟通对接,了解和学习兄弟区市推行情况和推行经验,为做好莱西市生育保险制度推行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起草文件。在进行细致调研和深入学习借鉴的基础上,组织专门人员,研究起草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从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时间、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经费列支渠道、生育保险待遇规定、统筹层次规定等5个方面,对推行生育保险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提供了政策遵循。

    三是提报研究。《通知》文件起草后,莱西市人社局先后与财政局、法制办、审计局等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征求该三个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通知》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之后,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形成了《关于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实施生育保险制度有关情况的汇报》,目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经研究通过,我市已经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

网谈回音青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