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4日讯 11月26日下午,特别邀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红星做客民生在线,围绕“青岛市就业创业政策”主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8382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79个,韩红星副局长现场答复27个问题。网谈结束后,市人社局对于网谈现场没有回答完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具体问题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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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局长您好~我今年46岁因为我是意外伤害脚踝八级伤残鉴定,现在脚踝肿胀厉害不能从事一天的工作,能不能照顾办理一个公益性岗位?请问公益性岗位都有什么岗位?像我这样的大龄青岛市能给我办理一个吗?每次去办事处居委会都说没有。请问该怎样办理?我们这样的大龄社会是怎样安排的?谢谢
内容:局长您好~我今年46岁因为我是意外伤害脚踝八级伤残鉴定,现在脚踝肿胀厉害不能从事一天的工作,能不能照顾办理一个公益性岗位?请问公益性岗位都有什么岗位?像我这样的大龄青岛市能给我办理一个吗?每次去办事处居委会都说没有。请问该怎样办理?我们这样的大龄社会是怎样安排的?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主要有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安全保卫、社区卫生保洁、社区公共环境绿化、社区公用设施维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家政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和残疾人托养服务等岗位;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根据本街道社区的实际情况开发;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2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各区确定;安置对象为:具有本区户籍,经就业服务机构(含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的失业人员,以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和协保人员。您若符合上岗条件,应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公益性岗位申请,由街道办事处根据岗位情况给予安置。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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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获取报酬
内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请问违反"国家规定",具体是指哪些规定?那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兼职取酬呢?
回复:网友您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出台后,国家人社部正在拟定实施细则,目前国家和山东省层面尚没有对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除外)兼职兼薪相关问题的专门规定。但按照国家和省及我市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相关精神,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或在完成本单位布置的各项任务前提下,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兼职收入归个人所有。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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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大学生怎么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内容:大学生怎么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有没有年限限制?
回复:网友您好!如果您咨询的是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现将相关政策向您介绍一下。青岛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范围为青岛生源统招全日制国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继续升学、参军毕业生),补贴按照每人5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2015年符合申领条件的青岛生源毕业生可于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登记申领,逾期不补。具体补贴申报流程可登陆“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首页重要通知查看。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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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职称
内容:请问只有学历,未有学位可评高级职称吗
回复:网友您好!各系列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对学历和学位要求不尽相同,有的仅有学历要求,有的需要学位和学历同时具备,您的职务资格系列不清楚,无法给您准确回答,请在工作日电话咨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66711930、66711932、66711933,工作人员会给您详细解答。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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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父母投靠儿女,转户口到青岛
内容:父母投靠儿女,转户口到青岛,身边无子女照顾,用什么材料证明?
回复: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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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社区医院报销
内容:请问社区医院报销比例多大?能不能挂靠市立医院青医等大医院?报销比例和社区医院是不是一样?
回复:网友您好!参保人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支付比例为6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120元;(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为5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720元,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及少年儿童支付比例为40%,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300元;大学生支付比例为70%,暂不设最高支付限额。门诊统筹目前只在社区开展,暂不在医院开展此项业务。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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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老农保什么时候发放?
内容:我母亲原胶南市的农村,以前投的老农保,以后又投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现在63岁新农保都领了3年了。但是问村里老农保的钱什么时候发?村里干部就说报上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发?尽管每月没有几个钱,但是这也是个帐啊。请问韩局长,这个什么时候能发?具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及时与开发区(原胶南市)社保中心取得联系并进行落实。根据省厅相关文件规定,目前,我市正在进行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将老农保待遇合并到城乡居民保险发放,导致老农保暂停支付,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年前实现系统及数据的转移,一并补发老农保待遇。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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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外地来青打工人员能不能办理社保?
内容:外地来青打工人员能不能办理社保?没有本地户口,个体户能不能办理社保?应该如何办理社保?
回复:网友您好!外地来青打工人员如果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如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政策参保,在本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一年后,申请开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办理了就业备案登记手续后,到工商注册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立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按月缴纳养老、医疗等五项保险。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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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新社保卡第一次办错,补办的至今未收到,两年了
内容:我在工行照的照片,填写的资料,但是社保卡上的照片弄错了,我又请假去工行又照的照片,填写资料。可至今快两年了,仍未收到新卡,第一次错,第二次效率低,真无语!
回复:网友您好!因您陈述的情况不是很清楚,为便于我们查明情况,请留下您的有效联系方式,或拨打12345具体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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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退休后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的问题
内容:我是派遣员工,在一家国企上班,现在这家国企每月只是给派遣公司管理费,我就是派遣公司的员工了,现在我退休了,派遣公司不给我独生子女补贴说应该我到这家上班的国企给,国企这边说应该派遣公司给,现在两家都互相推,我应该怎么办?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若您符合领取条件,且退休时所在单位系派遣公司,则应由派遣公司支付该补助。若在劳动争议一年仲裁时效内,您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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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3的合同制工人能否认定工龄
内容:我是1973年12月被原即墨市医药公司招收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历任生产科科员,门市部营业员,1986年10月公司改制时回乡务农,请问我在即墨医药公司工作的13年能否被认定工龄
回复:网友您好!国家的固定工工龄政策仅限于国有、县级以上集体企业的固定制职工的工作年限予以确认为连续工龄,对于县级以下集体企业职工的工作时间不能确认为连续工龄。你所在企业即墨医药公司的具体企业性质情况及是否认定工龄问题请联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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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原单位扣押人事档案、公积金三年之久
内容:离职后,原单位扣押人事档案、不予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由于已经离职两年,劳动仲裁部门答复:超出期限不予办理。还有没有其他途径合法途径拿到档案和提取用于买房的公积金
回复:网友您好!首先,公积金问题不属劳动仲裁范围,建议您向公积金主管部门咨询。其次,由于您已离职两年,已超过了劳动争议受理的一年仲裁时效,仲裁部门无法再受理。从目前来看,您反映的问题不能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建议您找单位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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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无法办理退休
内容:我是马上要退休的赵女士,按工龄算交了20多年的保费,因我工作的单位解体和搬走,解除劳动报告书没给我,当时不知道要这样办理,现在要退休了,去社保中心办理相关业务才知道,现在我去关于社保退休单位办理,他们来回踢足球,我不知道怎么办,请领导帮助我们这些一线员工吧,谢谢!等待您的解决。。
回复:网友您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规定,职工退休后其养老金与其本人缴费年限直接挂钩,因此职工办理退休时,需要审核其档案,确定其参加养老保险之前的工作年限,即视同缴费年限。如果职工档案丢失,其视同缴费年限无法确定,将影响其养老金待遇。国家对职工档案管理工作也有明确规定,因此,建议赵女士到档案管理部门查询其档案。如果赵女士是灵活就业人员或失业人员,其退休应到其户籍地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建议赵女士联系解决。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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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关于退休的问题
内容:我是马上要退休的赵女士,上班工作过的单位都是外企,现在已全部搬走,两个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都未给我办理,当时不知道要办理这些,现在要退休了,去社保中心办理,他们来回踢皮球,请问,将如何给我办理。
回复:网友您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规定,职工退休后其养老金与其本人缴费年限直接挂钩,因此职工办理退休时,需要审核其档案,确定其参加养老保险之前的工作年限,即视同缴费年限。如果职工档案丢失,其视同缴费年限无法确定,将影响其养老金待遇。国家对职工档案管理工作也有明确规定,因此,建议赵女士到档案管理部门查询其档案。如果赵女士是灵活就业人员或失业人员,其退休应到其户籍地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建议赵女士联系解决。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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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事业单位退休
内容:韩局长您好:请问:新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办法出台没有?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养老金计算基数如何确定?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国发﹝2015﹞2号文件和省的有关规定,目前机关事业单位过渡期养老金核定,涉及的退休时一次性发放的待遇、职业年金计算办法、视同缴费指数等政策,须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定执行,因此暂时还不能计算出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数额。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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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是一名女性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医保交了5年
内容:我是一名女性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医保交了5年,现在不享受医保待遇。请问,需补交几年的医保费、得多少钱、怎么交?
回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比较模糊,根据您的描述,无法给您合适的回复。我局医保处的办公电话是85912732,您可以在方便的时候拨打电话,详细提供您的信息后我们将给您针对性的答复。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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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公司牵扯诈骗没人给我们办理离职,求帮助
内容:您好,为我们缴纳保险的公司牵扯诈骗,没有人给我们办理离职手续,而且已经欠保,我们想自己交或者入职别的单位都办不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跟我这样情况的人数非常多,求帮助,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规定,企业欠费无力整体补缴的,其职工办理停保、转移、退休时,允许企业申请办理部分补缴(含单位和个人应缴费用),补缴后,职工可办理相关手续及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其中,对于法人代表逃逸、注销或吊销企业,允许职工个人持工商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或吊销证明、劳动仲裁部门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或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办理部分补缴(含单位和个人应缴费用)。另外,企业欠费无力进行部分补缴的,由征缴部门移交稽核部门或告知职工到稽核部门投诉按法定程序追缴。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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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过渡性养老金的平均指数问题
内容:计算过度性养老金的平均指数按照职工个人账户后的平均指数不合理,这段时间都不缴费,跟后面没有关系,平均指数应该一样。
回复:网友您好!关于缴费指数,是由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统一规定的,我局无法改变。对您的意见我们将向省厅反映。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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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莱西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
内容:山东省规定的大病由新 农合报销完以后,由各地的商业保险机构再给予二次报销,烟台这边已经由中国人寿保险承办开始二次报销,电话咨询莱西中国人寿保险电话:0532-88485525,回复说去年他们负责,今年不管了。请问我们该到什么地方得到准确答复?莱西的大病二次报销由哪个保险公司给办理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咨询的商业保险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到您购买保险的企业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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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外地09年毕业本科生在私企就业后,人才引进问题。
内容:请问09年毕业本科生在小的私企就业后,想通过人才引进条件落户在自己的住房上。海尔路人才中心说要把公司的所有人事档案关系代理(按公司人数收费)后,才能办理下一步。是不是呢?有的员工不想在人才中心代理是不是就办不成了吗?有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吗?
回复:网友您好!人才引进的主体是接收单位,个人无法办理人才引进。由于人才引进涉及人事档案的调转,需由有档案保管权限的人事代理机构予以办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人才引进不收取费用。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作为人才市场的下属公司为企业提供一条龙的人力资源服务,按代理企业实际社保人数收取服务费用,人事档案管理、人才引进是其中的服务项目,不单独收费。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加强档案管理,保障人才权益,建议企业将所有在职人员档案统一存放在档案中心。如有其他问题可致电,人才引进服务窗口:66711721,人才市场综合办公室:88916680。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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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青岛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是否可以转出去外地
内容:本人户籍山东泰安,在青岛市属的大型企业上班,工作合同到期后回泰安工作,企业所缴纳的五险一金账户是否可以转回泰安地区,请尽快回复,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现行的转移政策您可以将养老、医疗保险转移至泰安市。您可到原用人单位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或登录青岛市人社局网站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持《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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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技师学院不发技师资格证
内容:我们09届技师学院学生,现在都毕业两年多了,学校承诺我们的技师职业资格证现在还没有发。多次找学院,学院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辞。我们09届技师班300度名学生就这样被骗了吗?
回复: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技师学院技师职业资格证未发放的问题,我们已与技师学院联系,敦促其尽快处理该问题。学校经过落实,针对符合条件的同学,将在元旦后统一组织换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跟踪证书办理情况。另附技师学院咨询电话:86661972。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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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是江苏人 今年52岁 在家下冈前是单位交的
内容:我是江苏人 今年52岁 在家下冈前是单位交的,下冈后自己交的 已满15年,今年到青岛一个体单位上班,请问我的保险金怎么交
回复:网友您好!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已建立劳动关系,应由用人单位为您按月缴纳各项保险费!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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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是以前在企业上班的一名工人,在企业工作时因个人原因
内容:我是以前在企业上班的一名工人,在企业工作时因个人原因,单位没有给缴纳保险,我是一名女同志,今年已满50周岁。前段时间听说,以前在企业上班没有缴纳保险的人员,只要找到以前在单位工作的原始招工表,就可以给补缴了。我找到了以前的招工表,报到了即墨保险事业处,但保险事业处的科长说,不能补缴,说是青岛保险处规定的,我现在不明白的是,青人社发【2015】25号文件,还是否能让老百姓相信?是相信政府的文件还是相信经办人的行为?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省人社厅〔2015〕29号文,以个人身份补缴需提报的工作经历原始资料包括: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作为补缴依据的原始证明材料必须充分、有效。即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必须是经劳动部门盖章认可的;在提供用工登记表的同时还需补充其他原始证明材料,如原始档案、工资台账、考勤表、工作证等。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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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事业单位公车补贴
内容:事业单位有公车补贴吗?
回复:网友您好!本次车改目前启动的是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其他事业单位车改后续根据中央和省部署开展。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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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现在一家公司上班,但公司一直拖着没交保险
内容:我现在一家公司上班,但公司一直拖着没交保险,我想自己交,由单位补贴他应该交的那部分,他应该给我补贴多少呢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单位不应该补贴,而应该按照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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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昆泉物业黄岛片区保洁人员工作好几年不给入合同
内容:昆泉物业黄岛片区保洁人员工作好几年不给入合同,工资低于国家标准不到1400
回复:网友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青岛昆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洁员不给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已于2015年12月1日向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您可直接到黄岛区劳动监察大队接访室进行实名投诉,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紫金山路36号1楼北门接访室;电话:86896513。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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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对象将要于2015.12月领完失业金,一直没找到工作。
内容:我对象将要于2015.12月领完失业金,一直没找到工作。保险要继续缴纳,我们应该到哪里去办何种业务?需要哪些资料?请给与回复,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你的描述,可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在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办理参保手续时携带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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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父亲77年参加工作,78年进入当地乡镇级集体企业工作
内容:我父亲77年参加工作,78年进入当地乡镇级集体企业工作,先面临退休。在办理时,实行社保政策之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缺不被承认,甚至还要补缴医疗保险年限;我查阅相关规定(鲁革发<1979>155号文件),仅对县级以上集体企业的工人退休意见性的规定,未对乡镇级的集体企业工人退休做出说明。因此,我们这地方在执行时却把乡镇级的集体企业的工人的工龄给否定了。同样是集体企业,在当时同样为当地发出做出很大的贡献。为什么只有县级的企业职工有工龄,乡镇级的就没有?实在让人心寒。我感觉有失公平,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平等、公平的原则。针对广大乡镇级集体企业职工,希望政府给于明确说明。
回复:网友您好!目前国家的固定工工龄政策仅限于国有、县级以上集体企业的固定制职工的工作年限予以确认为连续工龄,对于县级以下集体企业职工的工作时间不能确认为连续工龄。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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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保险相关
内容:我单位聘用的员工自行在外地(老家)缴纳社保,不在本地缴纳社保,并向单位提交自行缴纳保险的申请,并与单位签订不予缴纳社会保险的协议。我单位将对员工缴纳商业工商意外险,想请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此协议是否有效,如果后面员工以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要求单位承担责任,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人社工作的关注!《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无论对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而言,不仅是权利,也是义务,不允许放弃。如果员工今后主张社会保险待遇损失,用人单位将面临败诉的法律风险。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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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原青岛饮料厂拖欠退休工人独生子女费问题
内容:韩局长你好,我是原青岛饮料厂的一名退休工人也是一名独生子女的母亲,工厂因经营问题于九几年破产倒闭。现在我已经退休八年了,自从退休后我一直在为当时响应国家基本国策后可以给予的补贴事情积极走访,但至今为止一直没有享受到党和国家的政策,独生子女费到现在仍未发放,请韩局长给我们这些当初为了国家建设的人一个答复,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从您反映的情况来看,您所在的工厂九几年破产倒闭,您退休也已八年了,从期限上看超过了劳动争议受理的一年劳动仲裁时效,仲裁部门已不能受理。建议您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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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事业
内容:您好!县级以下事业单位职称进不上,又没有遴选,又没有职务职级并行,公车改革也没有,原来只让埋头干活,到提拔提待遇都没有我们的事啊
回复:网友您好! 关于职称和职务职级并行问题,属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顶层设计问题,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岗位从类别上共分为专技、管理、工勤三类岗位,每一类岗位均有各自的设置原则以及工资标准。管理岗位的设置与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内设机构设置、领导职数设置等多方面有关。目前,针对行政机关此类问题,国家已出台并实施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与之相对应,国家已选择了五个省市作为试点(不含青岛),实行事业单位职员制改革,意在拓宽规格较低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的晋升渠道、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水平。我市也在密切关注国家和省相关的改革,并正在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做一些有益的尝试和试点,待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明确或我市试点取得成效后逐步推行实施。 关于遴选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一般实行公开招聘。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自主设定,既可以面向社会人员招聘,也可以面向事业编人员招聘,不需要单独组织遴选。 关于车改问题,本次车改目前启动的是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其他事业单位车改后续根据中央和省部署开展。 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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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车补
内容:公车改革怎么样了?只有公务员有么?职务职级公务员有,事业没有,公车改革公务员有,事业也没有么?事业只是干活的,提拔等好事都一边去
回复:网友您好! 关于车改问题,本次车改目前启动的是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其他事业单位车改后续根据中央和省部署开展。 关于职称和职务职级并行问题,属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顶层设计问题,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岗位从类别上共分为专技、管理、工勤三类岗位,每一类岗位均有各自的设置原则以及工资标准。管理岗位的设置与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内设机构设置、领导职数设置等多方面有关。目前,针对行政机关此类问题,国家已出台并实施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与之相对应,国家已选择了五个省市作为试点(不含青岛),实行事业单位职员制改革,意在拓宽规格较低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的晋升渠道、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水平。我市也在密切关注国家和省相关的改革,并正在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做一些有益的尝试和试点,待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明确或我市试点取得成效后逐步推行实施。 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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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事业遴选
内容:你好,公务员每年都有遴选,请问事业编为什么不可以有?!其他地市都有事业单位遴选!请不要回答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等,试问能有多少工作了还能有时间有精力继续考的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一般实行公开招聘。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自主设定,既可以面向社会人员招聘,也可以面向事业编人员招聘,不需要单独组织遴选。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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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关于病退待遇的问题
内容:局长您好。我有一亲戚在国企工作,今年50岁,还有5年退休,近几年因为视力变得很差,难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不知道这种情况企业是不是应该根据情况重新安置工作。还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如果办理病退,待遇是什么样的?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建议您的亲戚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方式变更工作岗位。 办理病退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参保缴费满15年;二是男职工达到50周岁,女职工达到45周岁;三是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如果您反映的这位职工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可以办理病退。其中,参加劳动能力鉴定需职工所在单位或职工本人到社保分局提起鉴定申请,按规定参加鉴定后方可确定其是否符合条件。根据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职工退休后其养老金与其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关。病退职工缴费年限少于正常退休,缴费年限短,养老金可能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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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退休职工住房问题
内容:请问局长,原来市木材公司下岗工人,现在还是住在团结户房子里,只有9平米的小房间,也没有房产证,很不方便。有没有住房方面的政策?应该如何申请?
回复: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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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社保问题
内容:本人对象怀孕辞职了,没有续交保险,请问生育时能否报销生育险?本人公司一直给交五险一金,男方到时能否报销?如何报销?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不参加生育保险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男职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男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并且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我市生育保险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应在其配偶分娩后次月1-15日,到单位投保所在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补助金。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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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租房问题
内容:请问局长,本科生在青岛就业,租房方面有没有相关政策?房价实在是太高啊!
回复:网友您好!为发挥住房在吸引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人才公寓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种类型。租赁型人才公寓,租金按照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80%的标准确定。区(市)、功能区筹集的人才公寓主要面向区(市)、功能区引进的人才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含驻地中央、省属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人才。市财政投资筹集的部分人才公寓,重点面向办公地址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以及中央、省属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以上且本单位不能解决住房的高端人才。人才公寓按照“高端优先、属地管理、逐步解决”的原则,根据人才公寓房源情况,综合人才层次、实际贡献、引进时间等因素实行轮候分配。建议您关注我市各级媒体及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官方网站,浏览人才公寓房源及配租情况。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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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90后年轻人奇葩职业
内容:最近我透过网路看到了有些90后年轻人做起了一些奇葩职业,比如岛城有一名90后女青年陪客户品美食,逛街。还有的年轻人替狗主人的遛狗。这样的奇葩职业领导怎么看,从事这样的行当可否办理社保。
回复:网友您好!如这类人员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月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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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九十年代下岗工人
内容:老下岗工人工作难找,投保生活困难,政府对这代下岗工人如何解决养老问题?
回复:网友您好!从找工作的角度,建议您先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如果被用人单位招用,用人单位和您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为您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享受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18%、基本医疗保险9%、失业保险1%的比例计算;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在户籍所在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 从事规定的服务项目,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且以青岛市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可以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时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为3年。 如果您是自己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后,可以到您注册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请1万元的创业补贴和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若您的创业项目属于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吸纳就业1人以上的,可申领2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并享受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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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下岗退休职工问题
内容:下岗职工办理了退休,工资却只有1800左右,没有自己的住房,请问有没有住房补贴?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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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人才公寓
内容:近期推出的人才公寓属于限价房吗?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近期,我市对金水龙泽苑等人才公寓项目进行销售,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青政发〔2014〕21号)规定:依照本规定配售的房屋,其产权登记为“限价商品住房”,并注明“人才公寓”。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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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生育险问题
内容:请问怀孕女职工辞职后怎么自己交保险?还能否交生育险?国家对暂无工作的孕妇有没有相关报销政策?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职工辞职后个人自己到交通银行办理投保,缴纳养老、医疗两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目前对暂无工作的孕妇没有相关报销政策。如男职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男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并且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我市生育保险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应在其配偶分娩后次月1-15日,到单位投保所在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补助金。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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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未到退休年龄去逝,丧葬费与抚恤金如何领取?遗属困难补助呢?
内容:未到退休年龄去逝,丧葬费与抚恤金如何领取?遗属困难补助呢?是由原单位发放,还是社保发放?如果原单位不给发放,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政策规定,企业职工在职去世的,享受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待遇。其中,丧葬费1000元,由社会保险基金负责,一次性抚恤金根据其个人缴费年限确定,满15年的,由社保部门发放;不满15年的,按每缴一年领取1/15的标准由社保部门发放,剩余部分由单位发放。如果职工有符合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由职工生前所在单位按规定每月支付困难生活补助。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北田
问题:社保转移
内容:有3个问题1、我在北京的单位工作,社保是北京地区缴费的,但我的工作地点却在山东青岛的时间多,在青岛地区看病能否报销?请问能把社保医疗异地安置或转移到青岛?可以的话,应如何办理?2、在胶州,有自己缴费的社保人员更换社保卡应如何办理?几年前,听说中国银行会通知更换,2年过去了,一直没有接到更换社保卡的通知,应该如何解决?3、学生在学校缴费,看病时,学校发给的银行办理的社保卡能否直接使用?
回复:网友您好!因您提供的个人信息不够完整,无法为您做详细答复。请拨打社会保险费征缴处电话86010725、85715042咨询。学生在学校缴费,看病时,学校发给的银行办理的社保卡,可以直接使用。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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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协保人员烤火费、取暖费如何发放?
内容:请问协保人员的烤火费、取暖费何时发放?去哪领取?
回复: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请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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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请问韩局长积分落户公示期已结束,什么时候能给公示合格的发落户卡呢?
内容:请问韩局长积分落户公示期已结束,什么时候能给公示合格的发落户卡呢?
回复:网友您好!积分排名公示后,还需进行拟落户人员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预计12月中旬集中发放落户卡。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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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事业单位改企
内容:青岛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详细政策出台了吗?我们最关心的是内退老职工的待遇问题,请局长详细谈一下。
回复:网友您好!青岛市委、市政府已于2015年9月15日出台了《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五个配套文件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其中也包括《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革的意见》。您所提问题不是很明确,您可向所在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咨询,也可在工作日拨打电话85912486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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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养老保险并轨后,企退和公务员待遇差距怎样缩小?
内容:局长您好:省养老金并轨方案已出,但企退人员和公务员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差距仍然巨大。怎么解决?最近网传企业退休人员又要提高退休金是真的吗?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目前,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都由国家统一部署,全省统一执行。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4号))规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要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由省政府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调整水平。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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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现在退休的只发给3000元,什么时侯能给发完整?
内容:1现在退休的只发给3000元,什么时侯能给发完整。2为什么5月份前退休的能发完整?同样是l4年10月1日后工资改革为什么又分出了个5月份前退休和5月份后退休两个政策。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国家的部署,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但是国家和省没有出台改革后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发放养老金的有关具体办法,因此暂按3000元发放退休待遇,待办法出台后多退少补,自2015年6月起开始执行。近期,我市将提高临时退休待遇标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自2015年12月起执行,各区市执行时间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行确定。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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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连续15年和累计15年保险记录
内容:真的是累计15年保险记录到年纪就可以办理退休么?我刚毕业那几年换了几份工作,期间保险断了好几次,那么连续15年和累计15年保险记录会对以后我个人领退休金有影响么?听说有个退休金核算公式,连续15年和累计15年保险记录在核算时有不同吗?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养老金。职工个人在职期间不管是连续缴费还是期间有中断,只要满足了“累计缴费满15年”这个条件,就可以按规定办理退休。根据现行养老保险职工,职工退休后养老金与其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关,缴费年限长、缴费基数高则养老金就高,反之则低。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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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新社保卡在使用过程中有限制
内容:新社保卡,就是带芯片的那种在医院使用时有限制!说是老卡可以,新卡不行,说是刷卡系统还是老版的,怎么回事?呼吁百姓换了新卡,反而给我们造成麻烦。
回复:网友您好!为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在新旧社保卡过渡期间,实行双系统同时运行,不会影响参保人的医疗费报销结算。从您所提供的内容中看不出问题出在哪里,您可以拨打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电话由工作人员为您解答疑问(医疗保险综合业务处电话:85750045,社会保障卡管理处电话:85716757)。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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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为什么保险断了再续上以后6个月才能享受大病?
内容:为什么保险断了再续上以后6个月才能享受大病?不公平吧
回复:网友您好!《青岛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规定:参保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应当连续缴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中断缴费三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缴费,中断参保后再次参保时,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补缴中断参保期间的社会医疗费,补缴后补记个人账户,累计缴费年限,从缴费当月连续计算缴费时间,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不予支付。医疗保险是权利和义务对等的社会保障,这种规定主要是防止投机参保现象发生,保持基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感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