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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90后年轻人奇葩职业
内容:最近我透过网路看到了有些90后年轻人做起了一些奇葩职业,比如岛城有一名90后女青年陪客户品美食,逛街。还有的年轻人替狗主人的遛狗。这样的奇葩职业领导怎么看,从事这样的行当可否办理社保。
回复:网友您好!如这类人员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月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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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九十年代下岗工人
内容:老下岗工人工作难找,投保生活困难,政府对这代下岗工人如何解决养老问题?
回复:网友您好!从找工作的角度,建议您先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如果被用人单位招用,用人单位和您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为您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享受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18%、基本医疗保险9%、失业保险1%的比例计算;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在户籍所在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 从事规定的服务项目,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且以青岛市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可以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时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为3年。 如果您是自己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后,可以到您注册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请1万元的创业补贴和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若您的创业项目属于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吸纳就业1人以上的,可申领2万元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并享受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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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下岗退休职工问题
内容:下岗职工办理了退休,工资却只有1800左右,没有自己的住房,请问有没有住房补贴?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建议您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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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人才公寓
内容:近期推出的人才公寓属于限价房吗?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近期,我市对金水龙泽苑等人才公寓项目进行销售,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青政发〔2014〕21号)规定:依照本规定配售的房屋,其产权登记为“限价商品住房”,并注明“人才公寓”。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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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生育险问题
内容:请问怀孕女职工辞职后怎么自己交保险?还能否交生育险?国家对暂无工作的孕妇有没有相关报销政策?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职工辞职后个人自己到交通银行办理投保,缴纳养老、医疗两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目前对暂无工作的孕妇没有相关报销政策。如男职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男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并且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我市生育保险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应在其配偶分娩后次月1-15日,到单位投保所在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补助金。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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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未到退休年龄去逝,丧葬费与抚恤金如何领取?遗属困难补助呢?
内容:未到退休年龄去逝,丧葬费与抚恤金如何领取?遗属困难补助呢?是由原单位发放,还是社保发放?如果原单位不给发放,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政策规定,企业职工在职去世的,享受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待遇。其中,丧葬费1000元,由社会保险基金负责,一次性抚恤金根据其个人缴费年限确定,满15年的,由社保部门发放;不满15年的,按每缴一年领取1/15的标准由社保部门发放,剩余部分由单位发放。如果职工有符合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由职工生前所在单位按规定每月支付困难生活补助。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北田
问题:社保转移
内容:有3个问题1、我在北京的单位工作,社保是北京地区缴费的,但我的工作地点却在山东青岛的时间多,在青岛地区看病能否报销?请问能把社保医疗异地安置或转移到青岛?可以的话,应如何办理?2、在胶州,有自己缴费的社保人员更换社保卡应如何办理?几年前,听说中国银行会通知更换,2年过去了,一直没有接到更换社保卡的通知,应该如何解决?3、学生在学校缴费,看病时,学校发给的银行办理的社保卡能否直接使用?
回复:网友您好!因您提供的个人信息不够完整,无法为您做详细答复。请拨打社会保险费征缴处电话86010725、85715042咨询。学生在学校缴费,看病时,学校发给的银行办理的社保卡,可以直接使用。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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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协保人员烤火费、取暖费如何发放?
内容:请问协保人员的烤火费、取暖费何时发放?去哪领取?
回复: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请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网友:wap留言板
问题:请问韩局长积分落户公示期已结束,什么时候能给公示合格的发落户卡呢?
内容:请问韩局长积分落户公示期已结束,什么时候能给公示合格的发落户卡呢?
回复:网友您好!积分排名公示后,还需进行拟落户人员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预计12月中旬集中发放落户卡。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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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事业单位改企
内容:青岛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详细政策出台了吗?我们最关心的是内退老职工的待遇问题,请局长详细谈一下。
回复:网友您好!青岛市委、市政府已于2015年9月15日出台了《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五个配套文件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其中也包括《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革的意见》。您所提问题不是很明确,您可向所在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咨询,也可在工作日拨打电话85912486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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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养老保险并轨后,企退和公务员待遇差距怎样缩小?
内容:局长您好:省养老金并轨方案已出,但企退人员和公务员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差距仍然巨大。怎么解决?最近网传企业退休人员又要提高退休金是真的吗?谢谢。
回复:网友您好!目前,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都由国家统一部署,全省统一执行。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4号))规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要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工资增长等因素,由省政府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调整水平。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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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现在退休的只发给3000元,什么时侯能给发完整?
内容:1现在退休的只发给3000元,什么时侯能给发完整。2为什么5月份前退休的能发完整?同样是l4年10月1日后工资改革为什么又分出了个5月份前退休和5月份后退休两个政策。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国家的部署,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但是国家和省没有出台改革后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发放养老金的有关具体办法,因此暂按3000元发放退休待遇,待办法出台后多退少补,自2015年6月起开始执行。近期,我市将提高临时退休待遇标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自2015年12月起执行,各区市执行时间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行确定。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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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连续15年和累计15年保险记录
内容:真的是累计15年保险记录到年纪就可以办理退休么?我刚毕业那几年换了几份工作,期间保险断了好几次,那么连续15年和累计15年保险记录会对以后我个人领退休金有影响么?听说有个退休金核算公式,连续15年和累计15年保险记录在核算时有不同吗?
回复:网友您好!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养老金。职工个人在职期间不管是连续缴费还是期间有中断,只要满足了“累计缴费满15年”这个条件,就可以按规定办理退休。根据现行养老保险职工,职工退休后养老金与其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关,缴费年限长、缴费基数高则养老金就高,反之则低。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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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新社保卡在使用过程中有限制
内容:新社保卡,就是带芯片的那种在医院使用时有限制!说是老卡可以,新卡不行,说是刷卡系统还是老版的,怎么回事?呼吁百姓换了新卡,反而给我们造成麻烦。
回复:网友您好!为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在新旧社保卡过渡期间,实行双系统同时运行,不会影响参保人的医疗费报销结算。从您所提供的内容中看不出问题出在哪里,您可以拨打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电话由工作人员为您解答疑问(医疗保险综合业务处电话:85750045,社会保障卡管理处电话:85716757)。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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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为什么保险断了再续上以后6个月才能享受大病?
内容:为什么保险断了再续上以后6个月才能享受大病?不公平吧
回复:网友您好!《青岛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规定:参保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应当连续缴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中断缴费三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缴费,中断参保后再次参保时,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补缴中断参保期间的社会医疗费,补缴后补记个人账户,累计缴费年限,从缴费当月连续计算缴费时间,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病医疗保险资金,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不予支付。医疗保险是权利和义务对等的社会保障,这种规定主要是防止投机参保现象发生,保持基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感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