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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政府线下二次答复网友问题

来源: 作者: 2015-11-02 10:03:24 字号:A- A+

    网友:留言板

    问题:供水紧张

    内容:我家住5楼,前些日子一直都没有自来水,还循环隔日供水,直到现在水流也不大,生活很不方便,到底什么时候供水紧张得到解决?

    回复:这位网友您好!对于前期因供水紧张给您造成的用水不便深表歉意。城区居民供水恢复正常后,部分地势高和管网末端的较高楼层出现水压偏低的情况有时存在。请吃水困难的市民朋友及时与市自来水公司(白天客服电话:88520526,24小时服务热线:88531333)、水利服务热线:88538116或所在社区居委会联系,相关部门将采取送水等方式帮助居民解决用水困难。目前,我市正在加快实施多项应急水源工程建设,11月底棘洪滩水库向挪城水库调水应急工程完工通水后,将基本缓解即墨当前和今后发展用水需求问题。

    网友:留言板

    问题:园丁小区、九九花园外墙保温问题

    内容:园丁小区、九九花园外墙保温节能改造列入了2014年市办实事,后来听说有人阻挠施工导致黄了,想问一下这个事能不能由相关部门协调一下,尽快实施,毕竟这是得民心的好事。

    回复:这位网友您好。据了解,市城建部门正在针对城区老旧住宅拟定节能改造方案(外墙保温等),下步将责成通济街道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网友:留言板

    问题:希望改善即墨老城区

    内容:现在即墨老城区的配套设施太差了,背街小巷路况不好,坑坑洼洼的,一些老旧小区公共设施也不完善,能不能想法改善改善?

    回复:感谢这位网友对即墨城市发展的关注。为方便市民出行,提升城市形象,2015年市政府出台《城区背街小巷和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分期分批”原则,安排专门资金对城区40条背街小巷和10个老旧住宅小区进行了综合整治,重点整治路面坑洼、雨污分流、绿化补植、环卫设施配套等。明年的综合整治将依据实施方案要求分期分批继续进行。

    网友:留言板

    问题:即墨一中对面工地建筑垃圾问题

    内容:即墨一中对面工地,拉建筑垃圾的大车有时候能撒一道,工地周边尘土飞扬,从那走都得憋着气,不仅加重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还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希望领导过问一下。

    回复:感谢这位网友对即墨城市管理的关心。今年以来,我市针对工程车撒漏问题统一制定集中整治方案,组织城管、城建、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截至目前共查处480余起、车辆扬尘60余起、不按规定使用洗车设施13处。针对您反映的区域,在前期巡查过程中确实发现工程车撒漏现象,相关部门已及时进行了查处,并联系环卫工人对撒漏的沙土进行了清理。下步,将责成属地街道办事处、公安、城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制止撒漏行为,避免类似现象发生。

    网友:留言板

    问题:墨香郡小区私搭乱建

    内容:墨香郡小区里面有人私搭乱建,改建房屋,还圈占绿地,损害了其他住户利益,希望能够管一管。

    回复:感谢这位网友对即墨城市管理的关心。您反映的墨香郡开发商在楼顶建设房屋情况我们已经掌握,小区内私搭乱建情况的确较为严重。城管执法部门及属地政府已经进行了调查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规搭建物责令当事人进行拆除。目前,部分业户已自行进行了整改,其余业户正准备通过开发商对违规搭建物、构筑物进行拆除。下步,我们将责成相关部门继续跟进、及时落实,保障小区业务的共同利益。

    网友:留言板

    问题:金华街商贩占路经营

    内容:金华街上的商贩占路经营,摆摊快摆路中间去了,下班之后没法走,该整治整治了。

    回复:感谢这位网友对即墨城市管理的关心。这种现象确实存在,金华街路段分布有多个小区,由于小区周边未配套农贸市场,居民买菜很不方便,部分商贩聚集于此自发形成菜市场,虽然方便了周边居民生活,但对正常通行造成影响。据了解,市场大部分摆摊业户为进城农民或下岗职工,以摆摊维持家庭生计。针对这一情况,城管执法部门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办法,把经营摊点规范到路沿石以上位置并加强监管。另外,针对下班时段买菜人多、乱停车导致交通堵塞问题,城管执法部门已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在上下班等重点时间段安排人员定点值守,及时规范和查处占路经营行为,保障周边居民正常通行。

    网友:留言板

    问题:蓝村阳光苑小区反产证问题

    内容:张市长,我是蓝村阳光苑小区的居民,小区交房两三年了,还一直办不下房产证来,到底是什么原因,能不能办下来?

    回复:这位网友,您好。蓝村阳光苑小区系青岛盛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于2012年10月份交付。由于小区竣工验收手续不齐,开发企业一直未申请办理房权总证,因此业主一直无法办理分户房产证。目前,开发企业已办结小区房屋测绘,正在准备办理房权总证手续。企业提交办证材料后,将由市房产管理安排专人快速办理,并根据业主实际情况上门服务,集中为业主办理分户房产证。

    网友:留言板

    问题:供暖费今年真的不降了么?

    内容:现在网络导出宣传取暖费下降,搞的人心惶惶,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出来辟谣,谢谢。解释一下为什么不降。

    回复:这位网友您好。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三十八条:“供热价格以及与供热有关的各类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制定。供热平均单位成本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适度调整热价。”我市供热收费是按照即发改价字〔2008〕18号规定收取。近两年,虽原煤进厂价格比2008年下降,但供热企业人工、水电、环保成本近年来不断上升,特别是环保除尘、脱硫、脱硝投入较大,增加了供热成本,供热企业仍处于亏损状态。为保障市民持续、安全用热,同时保持居民采暖用热价格基本稳定,市政府每年都给予供热企业相应财政补贴,因此下调居民采暖供热价格的条件尚不具备。

    网友:留言板

    问题:供暖问题

    内容:市长好,请问恒生花园一区什么时间供暖。

    回复:感谢这位网友对即墨城市管理的关注。据了解,恒生花园小区居民申请用热比例初步统计为85%,但周边管网供热负荷已满,小区周边无供热配套管网;房屋为非节能建筑,尚未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具体供暖改造时间将根据周边管网热源负荷、管网配套及房屋节能改造情况确定。

    网友:wap留言板

    问题:为什么万科东郡所答应的万科幼儿园和小学到现在没施工!万科门口的路也不修了吗!强烈要求今冬必须供暖!

    内容:为什么万科东郡所答应的万科幼儿园和小学到现在没施工!万科门口的路也不修了吗!强烈要求今冬必须供暖!

    回复:这位网友你好!据了解: 1、万科小学计划今年年底开工建设,明年7月份前完成主体建设,9月份投入使用。万科公司计划在后续土地开发中配套建设幼儿园。 2、万科东郡门前的辽河二路已列入2016年政府投资计划,目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3、目前正在协调万科公司及金源热电解决供热问题,该小区已经开始收取供热费,如果收费达到40%,万科公司将协调金源热电供暖;若人数达不到40%,将全额退还已交供暖费。

    网友:wap留言板

    问题:张市长你好!请问环秀后东城村什么时候拆迁?

    内容:张市长你好!请问环秀后东城村什么时候拆迁?

    回复:感谢你对即墨城市建设的关心!据了解,后东城、国家泊子、小韩村、张家土桥头、冢子头、烟台前、前南庄、后南庄属于环秀街道划分十大片区中的湖西片区,2012年环秀街道对辖区内十大片区进行调查摸底与初步规划设计工作,后东城村暂无拆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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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即墨小商品新城什么时间能启动起来?就现在这个状态市政府有什么新的举措?

    内容:即墨小商品新城什么时间能启动起来?就现在这个状态市政府有什么新的举措?

    回复:这位网友你好。即墨小商品新城由青岛誉洲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导开发建设,前期因资金等原因制约了项目工程收尾和招商运营等工作的顺利推进。今年以来,为了小商品新城的健康运营和整个国际商贸城的长远发展,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由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统一购置小商品新城未出售资产,实行统一运营管理。目前,正在加快推进消防验收工作,已完成三次消检、电检,计划11月初邀请青岛市消防支队进行消防验收,11月中旬完成消防验收并确定市场具体开业日期。由于消防验收是一项复杂而系统性的工作,无法确定具体完成日期,请大家谅解。新城开业后,将和老城一起纳入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运营。与老城相比,新城位于即墨国际商贸城核心区域,具备更加完善的消防安全设施,更加优越的创业发展环境,与服装市场毗邻而居,能够实现相互联动、一体发展。我们也将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鼓励老城的经营商户到新城创业发展。关于商户与誉洲公司之间的违约赔偿、自营保证金退还、房屋面积缩水、奖补不到位、消防改造取消门市房等问题,其债权债务的主体是青岛誉洲联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债务得到誉洲公司及相关债权人确认后,将在今后的审计结算中予以落实,请大家耐心等待。

    网友:留言板

    问题:即墨开发区加强治安管理,严打违法偷盗行为。

    内容:建议政府采取综合措施加大开发区村庄的治安管理,保护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是夜间路灯坏的地方,要加大警车巡逻,营造安全发展环境。

    回复:感谢这位网友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责成城管、公安等部门加大巡逻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街道尤其是对路灯少的重点部位进行亮警灯分时段巡逻,提高见警率;加大对重点区域社会面的治安管理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人员的巡逻核录;加大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网友:留言板

    问题:万科东郡房产证至今未办理

    内容:万科东郡交房快一年了,房产证一直未办理,还有供暖,开发商也一直推诿,政府能给管吗

    回复:这位网友您好。关于房产证问题,该项目土地界至点未办理完善导致无法提供土地手续,因此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总证。目前,项目方正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调界手续,待完成后将可以办理房产证。居民可以拨打万科地产服务热线4008000002进行咨询,也可拨打市房产部门电话88513673咨询。关于供暖问题,目前物业公司正在征收供暖费,待实缴供暖费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将按规定办理供热开通手续;若人数达不到40%,将全额退还已交供暖费。

    网友:wap留言板

    问题:市长好,我们是珠江2路上恒河制衣厂的工人在10月13号老板跑了欠我们60多个工人3个月的钱,我们找劳动局,劳动局又把我们踢到法院,法院又把我们踢到环秀办事处。我们60多人连饭都快吃不上了。现在政府办个事情这么难吗,我们工人的虚汗钱怎么办,怎么要回来?

    内容:市长好,我们是珠江2路上恒河制衣厂的工人在10月13号老板跑了欠我们60多个工人3个月的钱,我们找劳动局,劳动局又把我们踢到法院,法院又把我们踢到环秀办事处。我们60多人连饭都快吃不上了。现在政府办个事情这么难吗,我们工人的血汗钱怎么办,怎么要回来?

    回复:这位网友您好。据了解,您所在的青岛恒和制衣有限公司目前已停产,法定代表人已不知去向。今年10月16日,你们向人社局反映了拖欠工资情况,并填写了劳动仲裁申请书、立案,但因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法律文书。市人社局仲裁院今年10月20日在《青岛日报》发布公告,定于2015年12月29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此案。对查封该单位价值45万元资产设备的申请,因仲裁院无查封权、市法院需要担保但你们无担保物,我们已责成环秀等单位加强巡逻,保护工厂财产安全;联系房东做好职工生活保障,并安排人员继续与企业负责人、上下游企业联系,想方设法帮助解决职工工资问题。

    网友:留言板

    问题:因土地确权引起的事情

    内容:张市长您好!我是店集镇上街村的,问题开始于今年即墨办理土地确权,才发现家里同一块30年不变的承包地有2份 “承包合同”和“承包经营权证”,之所以发现问题是因为:这2份合同签署时间是同年同月同日,都是1999年4月25号,一份合同盖大官庄镇印章,另一份合同盖店集镇印章,不可能在同一天我们村既属于大官庄镇也属于店集镇,后来网上查到我们村是2001年从大官庄镇划归店集镇。也就是盖店集镇印章写1999年4月25号那份合同有问题。还需要注意的是:“盖店集镇印章合同”比“盖大官庄镇印章合同”的承包地亩数少了1.97亩,这1.97亩是国家修建威青高速占用了。 我们家没有得到补偿款,为什么没有得到补偿款,因为在修建高速路之前,店集政府和村委给我们缩减了承包地(在合同还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从每人1.8亩缩减到每人1.3亩,我们家4口人,正好要去掉2亩,正好去掉这1.97亩修路占用的,所以补偿款归村委了。后来想到当时村民只得到青苗补偿,再联想到当时的村书记、村主任被撤职,村书记被开除党籍,感觉里面有问题。于是通过市长信箱问店集镇这是怎么回事,得到的答复是:我们村1996年实行30年不变,当时土地没有均分,盖大官庄镇那份延包合同是照抄1996年的,所以也没有均分,为了均分土地,在2004年我们村确定每人1.3亩,所以重新签了合同,重新发了承包经营权证,盖大官庄印章的那份合同和承包经营权证应该上交,盖店集镇印章的那份合同正确时间是2004年,是因为工作人员失误,经管站把关不严,错误的写成了和1999年延包合同一样的日期。补偿款每亩1.65万全部给村里了,被用于村庄建设和公益事业。我对此答复是不同意的。说土地不均要缩减承包地,把土地调整平均了只是一个说词,我认为他们是为了得到补偿款,违规缩减承包地。因为:1、首先30年合同没到期就随意给我们缩减承包地。而且还代替我家在合同上签名。2、、2003年国家规划修路,2004年镇政府和村委给我们缩减承包地,全村凡是修路占用到的承包地,无论地大地小,包括修路只占用几分地的家庭,全被借机划出去,没有一家得到补偿款的,只是发了一个青苗补偿。2005年国家批准修建。 张市长难道这些都是巧合吗?3、就如店集镇回答所说:土地不均,要均分土地,所以后来重新发了新证。那是不是应该全村全部家庭都应该换新证,但是有的家庭依然用老证,人家压根就没有盖店集镇印章的那个证。 这能是正规的调整土地吗?4、说土地不均要均分土地,所以才调整缩减承包地。万幸我家现在够每人1.3亩。但是通过这次确权看到别的家庭,有的家庭连店集镇所说的1.3亩都不到,有的家庭全家多出5亩来。 这是怎么调的? 可以说:说土地不均要缩减土地调平均了只是一个缩减地的理由。5、店集镇和我家说补偿款是每亩1.65万。但是有人和我说是每亩3.5万,镇政府留1.5万,村里留2万。 说补偿款全部被用于村庄建设,你们可以问问村里的老百姓,是不是建设用了。如果是是建设用了,那书记主任被撤职,那不很冤吗?6、针对以上问题,我通过网上找到青岛农委,青岛农委让即墨农业局查,即墨农业局给我的答复是:经即墨市农业局调查,由于该村土地延包情况复杂,时间跨度长,老会计现已去世等原因,导致村庄土地台账底子不清,目前即墨市农业局正在会同店集中心社区,对来信提出的问题找有关当事人作深入了解,以进一步弄清原因,拿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但是我们村老会计活的好好的,怎么能说人家去世了?到底查没查? 答复说到:“目前即墨市农业局正在会同店集中心社区,对来信提出的问题找有关当事人作深入了解,以进一步弄清原因,拿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已经过去2个月了,现在杳无音讯。7、另外具店集镇一位领导说:修建这条高速路占用店集17个村土地,这17个村没有一家得到补偿款的,说我我找也没用。 问题不是我找不找,问题是17个村都没有补偿款这是怎么弄的?巧到这个地步?还是特意这么做的?我的问题已经上访到国家信访总局,但是最后即墨让店集镇信访办来调查,店集镇信访办出具的答复意见书的内容和店集镇当时第一次给我的答复一模一样,字都不差,这完全就是店集镇给信访办结果,信访办拿去打印。而且他们是拿着提前打印好的意见书,第一次找到我,就让我签字。我能满意吗?我还会继续上访。有幸在即墨论坛看到您今天做客青岛民生在线,所以我把问题发给您,让您看一看,希望您帮帮我,查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弄清事情原委。 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心,谢谢!!!

    回复:这位网友你好。据了解,你所在的上街村于1996年1月1日第一次施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30年不变,对各户实际经营土地进行登记,当时村庄土地没有平均分配,你家四口人实际拥有土地7.4亩(村庄同样的四口家,土地最少的户有3亩,土地最多户有8.75亩)。1999年国家要求实行土地延包,延包后30年不变,村庄没有按上级政策对土地进行均分,只是依照1996年1月1日登记的农户土地面积,填写《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填写时间为1999年4月25日,并发放到村民手中,这就是你手中的第一份承包合同和权证。 2003至2004年,上街村在对1999年土地延包进行规范完善时确认每人延包地为1.3亩,你家4口人应分延包地5.2亩(实际种植7.4亩),后因乌威高速修路占用1.97亩,你家仍多0.23亩。村庄重新发证将多余0.23亩土地一并填入2004年发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证显示延包地为5.44亩,发证时间应为2004年,但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和对政策的把握有误,错把发证时间仍写为1999年4月25日,也就是你手中第二份承包合同和权证。第一份承包合同和权证应于第二份承包合同和权证发放之日起收回并作废,因历史原因和工作原因,农户手中的第一份承包合同和权证村庄未收回。你手中的第一份承包合同和权证,由于当时土地延包时没有进行平均分地,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相违背,因此应经营的承包土地应以第二份承包合同和权证为准。乌威高速路2003年规划、2004年开始清表,占用村庄的土地补偿费上级拨付资金1.65万/亩。乌威高速占用上街村各户承包地后,村委会已按1.3亩/人给予差补,地上青苗补偿也已按照国家规定全部发放到户。虽占你家1.97亩,但你家人均仍然超1.3亩,不予补调,不存在土地补偿费问题。乌威高速占用你村土地的补偿费,村庄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经村民代表大会商议,用于修整街道,修葺排水沟,整修村委办公室等公用之处。若仍有疑问,请到市农业部门详询,电话88513675。下步,将结合正在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工作,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规范完善,严格执行农村土地人均分配到户和承包期限30年的有关政策,依法依规与村民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和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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