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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规定我市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

来源: 作者: 2015-10-02 07:54:16 字号: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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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健康的适龄儿童,可以7岁开始上学吗?

内容:局长好!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2、看了近两年青岛的招生政策,要求:“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残疾儿童入学年龄为7—9周岁”。3、请问:健康的适龄儿童(不是残疾儿童),可以7岁上学吗?如果可以,还需要到哪些部门办理哪些具体手续呢?谢谢。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要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因此,市教育局规定我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因健康等原因无法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延缓入学申请,经批准方能延缓入学。因此,按照法律规定,不允许健康正常的儿童7周岁才上小学一年级。如果您的孩子已经超过7周岁还没有入学,请抓紧依法送孩子入学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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