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 > 民生在线 > 正文

李沧区政府线下二次答复网友问题

来源: 作者: 2015-05-25 08:51:32 字号:A- A+

    贴号: 57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电梯损坏,不方便

    问题: 我是李沧区文安路3号翰林院小区的居民,小区内电梯损坏,老人、孩子上下楼不方便,一直没人修,希望尽快维修好。

    嘉宾答复: (此处不在我办辖区范围内)

    贴号: 57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李沧区金水路737号春和景明二期金水物业非法进驻,地痞流氓行为治理小区

    问题: 尊敬的政府领导:

    您好!我们是李沧区金水路春和景明二期业主生活在小区两年以来物业经常三五个人晚上9点多,敲门收物业费,严重扰民。不作为我们怎么交钱,交了钱他们能拿得起吗?走廊内防火门北物业人员无情的把锁给拧断了,试问这是不是在搞破坏,我们买的房子,公共部分也是均摊房费了的,为什么物业在这胡作非为,我们不能白养一帮子大爷大妈。小区人行道也被物业改成停车位,致使人车一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三号楼拐弯处有车好几次险些撞到行人。业主家里房屋问题报修给物业,迟迟不给办理。消防箱内无灭火器,多次反应给物业,迟迟没人管。我们交的是封闭式小区的物业费,可是小区居民已入住两年多,门口一直大敞,门口老大爷形同虚设,致使小偷进门偷业主东西,然后大摇大摆的从门口保安眼皮底下溜走。令人气愤的是小区的孕妇去医院检查完打车回小区,当时还下着雨,物业人员就是不让进门,还出言不逊,更甚出手打业主。物业保安值班期间喝的醉醺醺,叼着小烟,俨然一流氓,视小区安全于不顾。可笑的是,物业还拿502胶堵业主家的防盗门锁芯;小区物业费和开通暖气、天然气是绑定的,如果不交物业费则不给开通暖气、天然气。

    5月22号上午十点左右,三个穿保安服的物业人员,去8号楼某户走廊,没经业主同意,把酒瓶纸箱等拿走,其中有个亚泰4升的价值两百多的砂锅也给去了,事后说归还,后来又不承认了,实在有些像小孩子玩过家家游戏了。同时也拿走了其他业主的一些个人物品。虽说业主占用消防通道有错在先,但物业也不能未进行劝阻、通告,私自将他们认为有用的物品带走。,如果统一标准,那么就把全部走廊清空,而不是有选择的带走部分物品,这完全可以视为盗窃。

    我们已经联系了市物业办的王姓办事人员,需要我们准备一些材料,帮助我们小区建立业委会,同时帮助实行特事特办,争取业委会之后的被选举人不需要向非法进驻的物业上交物业费用的证明。

    另外,小区一个单元两个门,只给了一个门的钥匙,申请将另外一扇门的钥匙也给业主,以方便进出;同时,8号楼后西边临近台阶处连续几个古力盖,成了下水道集营地了,都没有和地面弄平,加上紧接着西边就是几级台阶,非常危险,也不方便带孩子的老人上下坡,因此我们建议将古力盖弄平,将台阶变成斜坡。

    雨天阳台及窗台漏水。经过几次风雨的洗礼,部分楼座的保温层均出现不通程度的渗水现象,保修物业后对情况不落实,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让小区居民灰心意冷。

    小区廉租房旁围墙损坏无人修理影响安全。

    建议:

    将廉租房和我们前面17栋楼商品房分割开,不同门进行出入,改善目前的物业管理漏洞,尽快帮助我们成立业委会,行驶我们业主的权利。

    电梯广告收入,地上车库输入等财政收入应该公开

    要求物业设立意见邮箱,物业上班我们上班物业下班我们下班,周六周日谁没有个事,给物业提过,也不予设立。

    试问现在的物业和我们业主的关系如同当年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关系,怎么能相处,我们辛辛苦苦买的房子不能让物业在这胡作非为,整的我们业主郁闷之极,民怨四起!

    请政府为我们做主!

    嘉宾答复: 网友,你好。物业是否合法由物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街道办事处将督促居委会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做好小区服务、监管工作。目前,春和景明小区区域调整意见征集工作已经结束,办事处已就意见情况上报区物业办,待区物业办研究审核后,办事处将根据有关要求,继续进行业委会组建工作。

    贴号: 57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广场舞扰民

    问题: 李村公园晚上露天跳广场舞、唱卡拉OK的声音太大了,让周边居民没法休息。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街道经与辖区派出所协调落实,李村派出所答复情况如下:“李村公园噪音扰民一事,已多次指派社区民警对李村公园噪音扰民情况及当事人进行走访调查、现场制止、批评教育等,每次制止时均表示将降低音量、控制好时间,但是民警走后或是民警不到场制止时,该又继续播放音乐。社区民警多次制止无效后,李村派出所指派社区民警联合治安组共同对扰民情况进行处置。2013年8月7日22时许,治安组民警将在李沧区夏庄路李村文化公园唱歌收费人员李德连传唤到派出所,民警对李德连制作笔录,进行批评教育,李德连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承诺将机器卖掉,不再在李村公园放卡啦OK。民警对李德连口头警告。并告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但是,派出所对噪音扰民类事件处罚等,需依据《社会生产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社会生活噪声排放限值进行处理,此项工作需要环保局检测,若要进行处罚,需要上级部门联合环保局联合执法。之后,又频繁接到群众报警和民生、转办单举报等,李村派出所也多次前往进行工作,但是每次民警到现场后该已收摊,民警走后又照常进行,难以彻底制止。另外,经了解,现在李村公园广场夜间采取收费KTV形式,建议由环保部门、工商部门和城管部门联合予以取缔。”

    贴号: 57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华楼山路与黑龙江路人行天桥

    问题: 华楼山路与黑龙江路人流量大, 车辆快, 能否架设人行天桥!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2014年市相关部门委托设计院对市区人行天桥架设进行了全面调研,其中包括华楼山路与黑龙江路口及黑龙江中路区直机关路口等,但该路口不具备架设人行天桥条件,该路口过往车辆人流大,但现状有交通信号灯,经论证满足行人安全穿行需求。

    贴号: 57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过街天桥

    问题: 时代城过街天桥何时施工。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时代城过街天桥建设主要由市建委负责实施。经了解,目前正在进行土地权属确认,办理前期相关手续,待手续齐全后即可施工。

    贴号: 57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李沧交通拥堵治理

    问题: 李沧商圈拥堵主要两个地方:1、李沧区书院路北方国贸步行街附近:能否改为单行,出李沧走书院路-向阳路桥单行,进李沧走九水路-夏庄路延伸过来的桥单行。2、李村公园车站已经不能满足交通需要,进出公交车堵塞交通,能否把李村公园停车场延伸至绿城,既能避免堵塞又能满足绿城周边出行需求。(外贸学院北侧金秋小区东侧一大片空地完全可以当做停车场)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目前“李村商圈”已基本成型,人流车流不断加大,且周边部分道路及地铁换乘站仍处于建设过程中,导致李村商圈较为拥堵。专门针对李村商圈采取一系列治理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商圈内主干道路两侧停车泊位,疏通拥堵道路。同时,在道路两侧设置人行隔离设施,实行人车分离,保障车辆通行速度及行人安全。目前大崂路试点已完成,已在大崂路两侧设置人行隔离设施并取消道路两侧停车泊位,缓解该处拥堵效果较为明显。另外,我区正在对商圈内各路口进行排查,对具备改造可行性的路口进行改造,拓宽转弯车道,保障车辆通行效率,减缓拥堵。关于李村公园公交站迁移问题,我区多次向市公交集团进行过沟通,市公交集团也做了一些工作,如9路、10路、207路等线路向北延伸等。对于该站整体迁移方面,市公交集团表示了受场地制约,暂时无法搬迁。

    贴号: 57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安全隐患

    问题: 黑龙江路625号南庄小区内,储藏室被普遍改造成了住房对外出租!在主墙上开挖窗户大门等!危机楼体!4号楼后面更严重,住户将公共场所当成自己花园!随意摆放杂物,造成安全隐患!导致环境脏乱差!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街道已经将房屋对外出租反映给青岛市房屋分隔出租办公室,电话:83662678。关于公共场所改花园的情况,街道已经协调城管中队现场勘察,将随意摆放等情况进行规范。

    贴号: 56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老鸦岭、双峰山、围子岭后续如何开发,是建绿色公园,还是建绿色山林,还是?

    问题: 老鸦岭、双峰山、围子岭后续如何开发,是建绿色公园,还是建绿色山林,还是?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由于该问题属于崂山区,已转至崂山区相关部门办理。

    贴号: 56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春和景明二区南门广场晨练音乐、晚上广场舞音乐扰民严重

    问题: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们这里是春和景明2号楼、3号楼、4号楼、5号楼、6号楼、七号楼业主共同的致信。

    我们的楼都是靠近小区南门广场,本来觉得视野开阔,但是整个夏天倍受晨练以及晚上广场舞音乐的干扰,小区里年轻人较多,工作也比较繁忙,需要一个较为安静的环境居住、生活工作。但是南门广场那里早上5点或6点开始进行晨练,晨练音乐结束以后又有业主进行广场舞蹈健身,晚上6、7点钟又有两拨广场舞队伍开始播放音乐看,一直到九点半多。扰民十分严重。音乐飘扬,附近楼座都受到影响。

    我们查阅了相关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提到: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

    第八章 附 则 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既然小区是属于需要保持安静的敏感建筑物,也有法律条文明令禁止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有上述行为的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那请相关执法部门予以执法!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你好。街道办事处将督促居委会、物业张贴通知增强小区居民环保意识加强小区管理,避免噪音等问题扰民。

    贴号: 56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板房何时拆

    问题: 李沧区兴国路12号唐街映像小区墙外,2014年10月6日搭建了一处板房,至今并没有拆除,请问何时可以拆除?。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区城管执法局已对该处违章板房进行了立案查处。经查,该违章板房系东小庄农贸市场配套设施,现该案正在依法推进过程中。

    贴号: 56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老鸦岭、双峰山、围子岭的违建毁山问题

    问题: 随着该区域小区的建设,附近山上陆续建了一批房子,厂房,饭店、等,同时随意破坏山体,毁坏植被,无人管理制止,并且这种现象越来越严重,不知道相关部门为什么没有管理。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你好。对于你反映的问题,经调查,老鸦岭、双峰山、围子岭山上的建筑用地是社区集体山林用地,属于历史遗留的建筑。下一步,我将责成规划、国土、建管局、城管执法等部门彻底进行摸底排查,依法进行处置。

网谈回音青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