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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政府线下二次答复网友问题 投票

来源: 作者: 2015-03-26 11:30:19 字号: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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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南区今年将会邀请哪些大型商场超市来市南区开店

    问题: 市南区今年将会邀请哪些大型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来市南区开店。

    嘉宾答复: 感谢网友对我区商业发展的关注。近年来,我区积极推进时尚商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大型商场、超市、知名品牌旗舰店或专卖店到我区落户。目前,全区已开业的综合性百货商场达到17家,商业建筑面积过百万平方米,香港中路沿线海信广场、百丽广场、阳光百货、麦凯乐、永旺、心海广场等高端百货企业集聚,海航万邦中心、中铁青岛中心等中高端百货店相继开业,华润万象城、海信广场二期、银座购物中心等高端商业设施今年即将投入运营,逐步形成的时尚生活娱乐消费商圈已成为青岛高端商业的新地标,将吸引更多世界知名品牌进驻我区。

    贴号: 2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请问浙江路3号,保定路4号在今年棚改计划内吗?

    问题: 请问浙江路3号,保定路4号在今年棚改计划内吗?

    嘉宾答复: 网友你好,浙江路3号已列入2015年棚户区改造计划,我区正在办理前期审批要件。下一步,将以独立楼(院)为房屋征收基本单位,统一实行“两个百分比”征收工作模式。保定路4号位于青岛湾老城区改造项目范围内,若居民征收意愿较为统一,房屋产权较为清晰,对目前全市统一的征收补偿政策基本接受,可通过社区、街道等向区政府反映。区政府将以独立楼(院)为房屋征收基本单位,按照“政府提供条件、居民自主选择”的方式,视情况适时启动征收工作。

    贴号: 2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泽雨超市拖欠工资

    问题: 泽雨超市拖欠工资已达半年之久,请问领导什么时间能给解决了啊?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关于泽雨汇源连锁超市拖欠员工工资、保险的事项,我区协助调查涉及市南区门店职工的欠薪情况,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将部分无争议案卷材料进行移送,向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存在争议的职工告知其它维权途径。具体案件办理进展可咨询区劳动保障监察局68896002。

    贴号: 18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请问华区长,湛山广场的大坑,很多年了,即危险又影响市貌,咱们市南区有计划恢复原来的广场,还一片乐土给老人和孩子吗?谢谢华区长

    问题: 请问华区长,湛山广场的大坑,很多年了,即危险又影响市貌,咱们市南区有计划恢复原来的广场,还一片乐土给老人和孩子吗?谢谢华区长

    嘉宾答复: 你好网友,2010年9月,因澳华公司在施工中,造成居民楼东侧三单元部分墙体出现裂缝。2010年12月,市人防办责令澳华公司停工至今。2011年6月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由澳华公司负责按照居民楼原设计方案拆除重建,并明确居民楼未拆除前,该工程不得继续施工。由于澳华公司不配合解决,致使问题拖延至今。2013年12月以来,市南区多次研究并采取措施,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尽快解决新湛三路9号居民楼安全隐患问题,推动湛山工程项目早日复工,我区多次约谈和书面函告澳华公司,督促和责成其立即解决居民楼体裂缝问题。鉴于该公司迟迟不予实施,为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成立工作组,逐户动员居民先行搬出。截止目前,70户居民已有40户居民签订了搬迁协议,35户已搬出,其他居民因各种原因,仍持观望态度。因居民对居民楼恢复性重建意见不统一,致使重建推进工作在短期内无法开展。为及早消除安全隐患,市南区将先行垫资,在汛期来临前完成对楼体和基坑的加固工作,希望居民予以配合。同时,市南区将尽快将工程收回,加快启动,还周边居民一个和谐、休闲、娱乐的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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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三小区住房

    问题: 区政府对面的辛家庄三小区住房现在年久失修,地基下陷,看着害怕,区里面有没有拆迁或者维护这片小区的想法和计划?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的参与。您所反映的辛家庄三小区为成套住宅,不符合棚户区改造条件,暂无征收改造计划。目前,区政府按照市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正在集中力量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暂无成套住宅的征收改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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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卫生

    问题: 希望区长关注下老城区卫生,谢谢!

    嘉宾答复: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环境卫生工作的关注。

    老城区环境卫生问题一直是我区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为有效改善城区环境卫生品质,近几年,市南区政府通过不断增加对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开展对老旧楼院的综合整治和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等措施,有效提升了老城区环境面貌。

    2015年,市南区将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大力提升老城区人居条件:一是继续深化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实施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和楼院改造、整治。二是加大对老城区道路保洁力度,加强对道路清扫、垃圾收运等方面的专项管理。三是针对老城区开放式楼院数量多、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市南区将积极探索老城区开放式楼院管理模式,目前已研究制定了《市南区开放式居民楼院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将于4月份开始实施。以全面推进开放式楼院管理提档升级,有力改善老城区人居环境。

    贴号: 13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区长好,我是06年云南路片区旧城改造拆迁户,按拆迁协议应安置一套公租房。可至今没有房源,想问一下拖了这么长时间,是否有补偿?何时有房源?谢谢!

    问题: 区长好,我是06年云南路片区旧城改造拆迁户,按拆迁协议应安置一套公租房。可至今没有房源,想问一下拖了这么长时间,是否有补偿?何时有房源?谢谢!

    嘉宾答复: 您好,我区目前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集中在金华路保障性住房项目中安排配租,该项目共建设2800余套公租房,目前全部楼座已封顶。该项目2012年底开工,原定于2015年底竣工配租。由于项目房屋户型小、数量多,且是精装修交付,施工工序复杂,因此工期相应延长,预计2016年上半年可实现配租入住。

    签订租赁房协议的居民在该项目配租入住后,我区将严格按照我市公租房配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有关租金标准等也将按照我市《关于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 青土资房发〔2014〕376号)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以下差别化租金标准:

    (一)人均月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市区低保和低保边缘标准的家庭,租金标准为0.75元/月?建筑平方米;

    (二)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边缘标准低于上年度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含)的,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确定。

    (三)人均月收入高于上年度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含)的,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50%确定。

    (四)人均月收入高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70%确定。

    承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其余部分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各区住房保障机构应会同有关部门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对保障家庭的住房和经济状况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调整、确定承租家庭享受的租金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腾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但确无其他住房的,经审核批准后可按照市场租金缴纳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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