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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政府线下二次答复网友问题 投票

来源: 作者: 2015-03-26 11:30:19 字号: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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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南区东部教育薄地之憾何日可解!

    问题: 在青岛,市南区的教育可圈可点,圈点之处主要在老城区的中部片区和西片区,围绕学区各种热点彰显了拼爹、拼权、拼财的本土特色,可谓教育洼地中不涝地,相对而言东部片区的教育就是山岭薄地了,为了所谓的教育均衡(地球人都知道是越来越均衡了还是更不公平了),政府更愿意投资改善硬件,彰显政绩、催生利益,而在名优教师和校长全域流动上,雷声大雨点小,不见明显成效,特别是在初中建设这一事关每个家庭、每个学生人生重大规划和利益的民生大事上,请问华区长及区教育局的决策者,近两年你们向市里争取了什么,又推出了什么具有实效性的举措?!有名校分校吗、有集团化办学吗、有名高校附属中学吗......不要站在高台阶上不思进取啊,不要抱着以出身(地域)划分中学可以促进教育平衡的伪理论胡能大家,中学公平才是真正的平衡。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啊,我们期待着市南区在东部片区教育公平上向市北区、李沧区学习,知耻后勇,拿出点真本事、硬措施,对51中、57中你们该有点大动作了啦。群众的眼睛在雪亮的热切的怒己不幸哀其不中的看着你们!

    嘉宾答复: 家长您好!感谢您对市南教育的关注。

    早在2000年,我区率先行动,公办优质学校青岛嘉峪关学校创办分校------新世纪学校。2003年、2004年青岛市市实验小学分别创办分校------银海学校和榉园学校。同时,推进校际协同联合发展。全面推进校际牵手,实施教育研究指导中心“一拖四”以及中部优质学校与东部、西部发展中学校联合发展,在教育科研、课程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资源共享。2011年我区即确立了“上挂外联、高端借力、分层发展”的目标,三年多来约80%的学校与教育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联姻”。全区呈现出“中间带动、两翼延伸、优质扩大、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态势。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青岛市已经于2014年下发了《关于加快办学模式改革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指导意见》。市南区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加快办学模式改革作为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推进。2014年,区教育局与李沧区教育体育局签订《联合办学协议》。2015年,我区与黄岛区也将签约启动青岛市实验小学联合办学工作。

    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目前,区教育局也正在充分调研,科学规划,在公正、平等的基础上,分步实施、统筹推进办学模式改革进程。感谢您的建议,也欢迎广大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多提宝贵意见建议,让我们共同以“办好人民群众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努力打造现代化教育强区”为目标继续努力。

    贴号: 7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大铭源酒店门前的停车场是公用的还是大铭源酒店的?

    问题: 华区长您好:咨询一下,大铭源酒店(市南区绍兴路和宁夏路交界处)门前的停车场是公用的还是大铭源酒店的?最近还装上电动杆了 ,不是吃饭的还不让进。要是是公用的,请领导查查,让其回归给老百姓。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市南执法局八大湖中队落实,该处房产属于青岛裕丰源实业公司,门前场地位于规划红线内,大铭源酒店租赁该处用于经营,租赁合同中明确场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归大铭源使用。大铭源酒店为了经营需要对其进行了封闭管理。

    贴号: 6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请区长到四川路27、29号看一下

    问题: 整个大院已被占路经营包围,院内也脏乱差,房屋都裂缝了。如此环境真不像市南区。什么时候能拆迁啊。

    嘉宾答复: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房屋为成套住宅,不符合棚户区改造条件,暂无征收改造计划。你所反映的占路经营和环境脏乱差问题,可向区城管局反映。房屋裂缝问题可按程序申请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贴号: 6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拆迁问题

    问题: 华区长您好:我是燕儿岛二期的拆迁居民,二期不拆了但我们在外漂泊了五年好辛苦啊,请问区长我们这样的漂泊时间还要持续多久,希望领导们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宗旨,给我们一个时间表,不能再拖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燕儿岛路二期改造项目已暂缓实施。首先,对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搬家腾房的居民长期在外过渡所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自燕儿岛路片区9号楼实施回迁定位工作后,就一期剩余房源回购问题区政府与开发建设单位进行了多轮协商,现已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对于下一步的安置问题,区政府非常重视,进行了多轮研究,已形成初步安置方案,拟采取回原房居住、就近一期房源和异地房源三种方式进行安置。下一步,区政府将对安置方案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完善,争取早日启动该项目的安置工作。

    贴号: 6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瑞纳紫域5号楼负一层车库违法开门开酒吧!!!

    问题: 华区长,

    你好

    我们多次举报瑞纳紫域违建平台(自2013年始),得到市南城管的多次答复节选如下,就是拖延不拆,这就是明着对抗习近平关于依法行政的大政方针!!!

    网友您好,瑞纳紫域小区5号楼外又搭建违法平台一事,市南区城管执法局已予以立案查处,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待全部法律文书下达完毕后,将依法对其进入强制拆除程序,并根据拆违计划组织进行拆除。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2013年9月22日----摘自金局长第一次网谈语录

    目前,半年的限期拆除时间刚至,中队在继续做当事人的工作、争取让其自行拆除。同时,积极争取执法力量、设施、物资等对其进行强制拆除.-----摘自青岛纪委纠风网!2014年3月14日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瑞纳紫域5号违建平台问题确实存在,前期市南区局也已介入查处。对此问题,我也会督促市南区尽快推进落实,争取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2014年9月17日----摘自『金局长』语录

    (2015/1/12) 你好,对你反映的问题,市南区政府进行了落实,该问题区城管执法部门已查处,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近期,已上报,将对该违法平台进行强制拆除。

    请区长敦促相关部门实施强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该处违章搭建平台,市南执法局在前期查处的基础上,已于2015年3月20日组织人员现场进行了强制拆除。

    贴号: 63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青岛市费县路41号到底拆不拆了?户口房产证我们老百姓肯定办不出来,政府一直拖了两年问题没给解决明知我们没办法提交出来房产证却让我们耐心等待,再一询问就说还是要提供证明,这不是为难大家吗?就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房子,当时签拆迁意向时说得好好的,历史遗留的合法建筑也给补偿,而且区里也多次走访调查过,现在可好一直拖着我们也没给个准话。急盼政府给解决这个难题啊!

    问题: 青岛市费县路41号到底拆不拆了?户口房产证我们老百姓肯定办不出来,政府一直拖了两年问题没给解决明知我们没办法提交出来房产证却让我们耐心等待,再一询问就说还是要提供证明,这不是为难大家吗?就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房子,当时签拆迁意向时说得好好的,历史遗留的合法建筑也给补偿,而且区里也多次走访调查过,现在可好一直拖着我们也没给个准话。急盼政府给解决这个难题啊!

    嘉宾答复: 尊敬的网民,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关注,未登记建筑认定问题相对复杂。未登记建筑是指未取得合法产权证照的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在老城区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多的。青岛市在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中对这种情况也作了规定。我区也成立了由国土资源、房管、建设、规划、城管执法、财政、审计、监察等8个部门参加的未登记建筑认定领导小组。被征收居民中有未登记建筑的应该提供以下材料,请居民把相关材料交到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汇总后,提交区未登记建筑认定领导小组研究。详细情况请居民咨询所在街道办事处或88729563.

    贴号: 6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市市南区费县路41号无产权拆迁户怎么办

    问题: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市南区费县路41号的居民,自从2013年6月让我们签了拆迁意向一直未给我们办理拆迁,原因是我院十几户居民都是没有房产证根户口的。因为我单位无法供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也没有给我们办户口,我们一住就是几十年。好不容易盼到有零星片区改造的动静却因为我们没有房产证给停滞了。我们院还有两家有房产证的邻居都是一个单位的员工,人家有证的已经领到拆迁款了。想问下我们这些没户口没房产证的居民怎么办呢?区里多次去调查过,我们能提供的证明也提交上去了,可还是因为没房产证一事儿没法给办理拆迁。这些平房都是五六十年代的房子了,大家也很迫切的希望政府能给出面解决这个难题,希望能改善我们的居住环境。现在我们这些小平房是没法拆了吗?到底能否给拆迁给补偿呢?急盼您的答复!谢谢!

    嘉宾答复: 尊敬的网民,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关注,未登记建筑认定问题相对复杂。未登记建筑是指未取得合法产权证照的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在老城区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多的。青岛市在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中对这种情况也作了规定。我区也成立了由国土资源、房管、建设、规划、城管执法、财政、审计、监察等8个部门参加的未登记建筑认定领导小组。被征收居民中有未登记建筑的应该提供以下材料,请居民把相关材料交到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汇总后,提交区未登记建筑认定领导小组研究。详细情况请居民咨询所在街道办事处或88729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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