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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有优惠待遇和奖励

来源: 作者: 2014-11-18 10:07:09 字号:A- A+

5部门社会保障专题网谈实录:

留言板 虽然符合单独二胎的要求,可俺夫妻俩考虑到现在生养的这个孩子可够累的,媳妇为了这个孩子被公司裁了,不得不二次应聘,从生孩子前的部门经理又回到普通顾员,从头再来,为了让老人给我们看孩子,把套一的房子换成套二的,每个月的收入有一多半是给银行挣的,剩下的那点钱还得仅供着孩子花,原来还能周末小资一把,现在连看个电影都得攒几个月了。所以呢,我坚决拥护计划生育政策,太能体谅我们了,所们我们也用实际行动支持,决定不生二孩了。为了弘扬我们这种精神,领导是不是考虑给我们点奖励啊?精神上的就算了,还是来点经济上的实在!

青岛市卫计委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有以下优惠待遇和奖励:

一、从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给予不少于13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50%。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的退休金,加发后超过100%的部分 不予计发,其经费从原工资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 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三、符合生育第2个子女条件,有生育能力,自愿不再生育,且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由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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