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0月23日讯 9月18日下午,青岛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金海国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市容环境整治”主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4946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177个,金海国副局长现场回答43个问题。网谈结束后,市城管局组织人员进行了线下落实办理,对留下联系电话或邮件地址的网友逐一回访反馈,对没有留下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的问题也逐一落实。现将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市南区:
1. 网友:郑
电话:158****3071
邮件:
问题:欢迎广大网友踊跃参与--同一个问题已参与3年。今年继续、龙口路25号院与12年4月17日开始粉刷外墙维修。期间、平台两户包括1号楼504户趁机大肆违规扩建、【今日】栏目报道过、有图为证、往上运的大青砖就是504户的。如有必要我可以公布4月份签的联名书共25户。【局长王镝2012年9月13日】做客新闻网民生在线直播室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经市南执法局落实】龙口路25号平台共有4处建筑,其中两处已 提供相关手续。剩余的两处【1号楼501户和1单元504户】因提供不出相关 手续、中队已对其立案查处、并对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拆除告知书】】 和【【限期拆除决定书】】。下一步中队将按照法律的程序规定、依法对 其进入强制拆除程序。请继续关注并监督城管执法工作。在下了【限期拆除决定书】近一年的时间里,准确的说是在大家不知情的情况下,江苏路街道办(执法部门)把以下【限期拆除决定书】的平台违建暗箱操作为是87年建属30年遗留问题,(13年11月23日询问12345得知)邻居作证。重申;龙口路25号院是88年拆迁、92年入住。平台违建是96年以后盖、2012年又扩建的。‘属30年遗留问题的结论’纯属无稽之谈!金局长您卷土重来、必定能带来一个公平、公正满意的结果(不只是答复)拭目以待!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 经落实,龙口路25号是1987年拆迁,1992年入住,楼顶住户当时普遍存在封闭凉台并加设厨房厕所的问题。江苏路城管中队于2012年4月份接该举报后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于2012年5月份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2012年7月,龙口路25号16户居民联名信要求保留楼顶现状,防止刚刚进行完粉刷维修的楼顶结构因拆除造成漏雨破坏等现象。2014年2月份,江苏路中队执法人员到青岛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和龙华路房管所调取查阅了相关房产资料;2014年3月18日江苏路中队执法人员对龙口路25号二个单元的居民进行了逐户走访,征询意见。有效走访12户(其余住户出租或无人),其中有4户居民要求拆除,其他住户保留意见。目前龙口路25号楼顶加盖的4处建筑物,暂时确认违章的有2处,违建人是苏某、周某。市南区局已经对两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剩余2处一处前期调查有规划图纸,还有一处户主徐某有房产证(现徐某已搬走,并将此房售出)。其他三户以同时建造为由,对徐某办出房产证提出质疑。目前市南区局正在进一步调查落实。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反馈情况:2014年10月17日11时10分电话回复举报人,举报人不满意。
2. 网友:郑
电话:158****3071
邮件:
问题:青岛市城管执法局【局长王镝2012年9月13日】做客新闻网民生在线直播室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经市南执法局落实】龙口路25号平台共有4处建筑,其中两处已 提供相关手续。剩余的两处【1号楼501户和1单元504户】因提供不出相关 手续、中队已对其立案查处、并对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拆除告知书】】 和【【限期拆除决定书】】。下一步中队将按照法律的程序规定、依法对 其进入强制拆除程序。请继续关注并监督城管执法工作。 市南区政府、无视党纪国法!!!包庇害群之马!!! 市南区【华区长13年3月13日】的答复;网友您好,【经市南执法局落实】,江苏路城管中队于2012年4月份接该举报后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于2012年5月份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经落实,龙口路25号是1987年拆迁,1992年入住,楼顶住户当时普遍存在封闭凉台并加设厨房厕所的问题。2012年7月,龙口路25号16户居民联名信要求保留楼顶现状,防止刚刚进行完粉刷维修的楼顶结构因拆除造成漏雨破坏等现象。2014年2月份,江苏路中队执法人员到青岛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和龙华路房管所调取查阅了相关房产资料,目前正在加快推进过程中。 华区长的答复不但与事实不符、而且违背12年正常有效执法程序、实际12年6月16日下的法律文书。只有一句是对的;92年入住。质疑;对找上关系的违建户就能网开一面,见机行事?!我们4月签25户的联名书为什么不明示?落实哪去了? ‘‘据了解,龙口路25号是1987年拆迁,1992年左右入住的。因为当时居住面积狭小,楼顶住户普遍存在封闭凉台加盖厨房、厕所的问题,这些违建已经存在多年,属历史遗留问题''。 了解谁了???当面对质、房子本身就是封闭式阳台!谁加盖厨房、厕所的问题了?城管上去看了? 还是区长上去看了?城管至今 也没到过平台、自始至终没到实地查看、嫩这黑白颠倒的结论从何而来?以下是网友的回复; 389楼 水木联 进他(她)的空间给他(她)发消息蛤蜊级 纸条 | 回复 | 引用 | 编辑 回复: 市南区区政府就是个牌位,区城管也只听回报,只布置工作不下现场检查,各办事处城管其实都是违章房的保护鬼神鬼。管事的都很烧包,一个个都和大爷一样,到市南区各个院落去看看现场听听群众反应就明白了。到了下大力气加大力度一次性突击无条件拆除一切违章建筑物的时候了,违章建筑已影响到城市美观邻里团结和政府送温暖工程实施了。不能将美好规化只停留在书本上,说的红瓦绿树环境美,现场一看脏乱差。自己表白成积很大,老百姓评述极差,群众不敢批评只有骂。这样下去真是.....,希望主管领导出面主持正义,替政府法规负责,为政府和人民办点实事,为美丽市南做点实实在在的好事。好吧。 贴实际的评价、实实在在的民声!最后;希望金局长、还有市南区的各位领导,做贴近百姓的事并不难、难就难在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不好收场、、、、、、。总之;不要让无辜的民众、怨声载道了。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 经落实,龙口路25号是1987年拆迁,1992年入住,楼顶住户当时普遍存在封闭凉台并加设厨房厕所的问题。江苏路城管中队于2012年4月份接该举报后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于2012年5月份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2012年7月,龙口路25号16户居民联名信要求保留楼顶现状,防止刚刚进行完粉刷维修的楼顶结构因拆除造成漏雨破坏等现象。2014年2月份,江苏路中队执法人员到青岛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和龙华路房管所调取查阅了相关房产资料;2014年3月18日江苏路中队执法人员对龙口路25号二个单元的居民进行了逐户走访,征询意见。有效走访12户(其余住户出租或无人),其中有4户居民要求拆除,其他住户保留意见。目前龙口路25号楼顶加盖的4处建筑物,暂时确认违章的有2处,违建人是苏某、周某。市南区局已经对两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剩余2处一处前期调查有规划图纸,还有一处户主徐某有房产证(现徐某已搬走,并将此房售出)。其他三户以同时建造为由,对徐某办出房产证提出质疑。目前市南区局正在进一步调查落实。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反馈情况:2014年10月17日11时10分电话回复举报人,举报人不满意。
4. 邮件:zz**36@126.com
问题:市南区花莲路占路经营严重,烧烤摊点占路经营,望加强管理,加以解决,还市民一个干净忍气吞声环境,城管执法局要有所作为。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占路经营问题一直是城管执法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往往存在整治后反复回潮的现象。对您反映的问题将督促市南区局从严从重查处,并制定相应措施纳入长效管理,防止反复回潮现象出现。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线下落实情况:市南区城管执法局金门路中队已组织执法人员对举报人反映的占路经营烧烤问题进行了清理取缔,下一步继续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及时予以取缔。
5. 网友:王
电话:137****8365
邮件:
问题:市南区仙居路上鑫稼轩修理厂最近将门头就行了翻建,面积扩大为原来的两倍。一直占用门前人行道进行修车喷漆作业,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安全。人行道上原有3-4课合欢树,均被砍伐,人行道被该修理厂用混凝土浇筑。修理厂北面原为一片空地,现被该修理厂圈占,存放大量旧废旧机件、机油,院内还搭建小屋子一间,里面放置一台空压机,给周边安全造成隐患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该处问题将安排市南区局及时到现场查看,对于城管职责范围内的违章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从严查处。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线下落实情况:我局八大湖中队已对当事人翻建门头行为立案查处,下达相关法律文书;空地脏乱差问题已责令当事人整改。现场未发现其人行道喷漆作业和砍树行为,中队已要求其规范经营行为,不得扰民。
反馈情况:2014年10月16日16时31分电话回复举报人,电话无人接听。
6. 网友:徐先生
电话:186****9179
邮件:
问题:五四广场附近东祥园门口澳门路马路牙子上停车改管管了,经常早晨去五四广场遛弯,此处澳门路到海边这段人行道上停满车辆,特别是中午的时候满满的,把行人都逼到了车道,很危险,其实在澳门路和清远路就有一处收费停车场。这个城管该管管了。等出了事情,积了民怨,就晚了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人行道乱停车确实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难点问题,城管执法部门自接手人行道停车查处工作以来,在治理人行道乱停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这一方面是由于当前我市存在停车难的客观事实,另一方面是因为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手段单一,执法效能不高。为加强人行道停车的整治,市南区采取了加强宣传教育,设置温馨提示牌,开展专项执法等措施。考虑到停车难等现实问题,近年来,又采取了疏堵结合的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在适宜路段施划停车泊位,规范人行道停车;在不适宜停车的路段增设护栏、绿化带等物防设施,杜绝人行道乱停车。同时我局也正就该问题与公安交警部门研究建立人行道违法停车查处联动机制,以强化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改善人行道违法停车现状。您反映的澳门路该处人行道停车已通知市南区局加强巡查和贴单整治。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线下落实情况:市南区城管执法局香港中路中队已安排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路段违法停放的车辆张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书》进行处理,下一步继续加强巡查管理。
反馈情况:2014年10月16日15时26分电话回复举报人,电话无人接听。
7. 网友:刘
电话:
邮件:rnzyli****ing5@126.com
问题:金局长,你好!一年之后我们又相见了。非常难得!一年之前我们就投诉瑞纳紫域5号楼外违建平台,直到今日没有拆除?而且违建业主变本加厉正在装修房间,准备开饭店!请问金局长能否给我们一个答复吗?这是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吗?为什么一个影响居民居住,生活和安全的违章平台却不能及时拆除?而我们投诉多次却说依法拆除,请问能公布执行法律的条文吗?另外,违建平台非但没有拆除,举报人的私家车却被违建业主喷上黑漆?(视频必要时上传网站)请问城管是执行哪一家法律?将举报人的信息透漏给违建业主!城管的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让我们不得不联想现在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英明之处!请金局长明察此事。特别是在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反腐倡廉,关注民生,为什么涉及群众最基本的生活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群众路线教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是走形式,给老百姓看的吗?请求金局长明察秋毫,瑞纳紫域全体业主感谢你为老百姓做实事!谢谢!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瑞纳紫域5号违建平台问题确实存在,前期市南城管执法部门也已介入查处。对此问题,我也会督促市南区尽快推进落实,争取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另据市南执法局了解,该业主目前的内部装修是准备作为办公使用,并非开设饭店,对此情况我们也会进一步跟踪落实,杜绝扰民现象。 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线下落实情况: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市南区城管执法局金门路中队已予以立案查处,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违章平台,若当事人不自行拆除,将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处置。
市北区:
1.网友:孙先生
电话:131****2352
邮件:
问题:抚顺路与抚顺之路交界,卖水果的商贩常年占用人行道,盲道,货车停在马路逆行道,行人和车无法行走,市长热线电话反映过多次,负责这片的城管不作为,一直没取缔。望局长给予彻底取缔。
答复: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多次对抚顺路与抚顺支路交界处占路经营水果商贩进行清理取缔,但存在取缔后反复现象。11月15日、16日,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再次对该处占路经营进行了清理,下一步将加大抚顺路周边巡查力度,及时对该处占路经营进行清理取缔。
落实情况:10月17日市北区城管执法局阜新路中队高扬多次电话联系当事人,当事人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最后拨打17日下午3时,电话提示音为:中国联通提示您 ,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或已关机。
2. 网友:杨先生
电话:130****1212
邮件:
问题:前一段时间,山东路抚顺路交界处的万科中心出于设置临街售楼处的目的,便使用建筑围挡把山东路抚顺路交界处的人行道全部封闭起来,致使附近出行的市民只能在车行道与车辆同行;现建筑围挡万科中心拆除后,将原有的人行道破坏,转而铺设上与自己售楼处格调相似的地砖,这样就与相邻的人行道风格极不协调,并且没有盲道的位置!在万科中心围挡、改造人行道期间,曾向相关城市管理部门反映,均无作为!!请上级领导金局长能否给予回复处理!!!
答复:经调查,山东路和抚顺路交界处人行道施工更换人行道道板,由青岛万科银盛泰投资有限公司承建,于2014年7月3日由青岛市市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施工,准予临时占用人行道,并依照相关规定设置围档,时限至2014年10月3日。
(《青岛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编号〔2014034〕)已公示
落实情况:110月17日下午2时46分回复举报人,举报人称市局工作人员给他反馈过,他已经知道了。
3. 网友:张三
电话:85***729
邮件:857***29@126.com
问题:局长们快来看看吧!整个台东人行道几乎成了停车场,例如台东六路、丰盛路、台东八路、延安三路、台东一路、威海路、长春路、和兴路、昆明路、芙蓉路、人和路人行道停车严重影响老百姓行走。
台东中队
回复:台东周边人流量大,道路狭窄,停车场少造成停车困难,占用人行道停车.市北区城管执法局一直对辖区内的占路停车现象进行查处,对能找到车主的采取劝离方式,找不到车主的采取张贴罚单的方式进行整治,今后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落实情况:10月16日 13时58,拨打85701729,对方是“生活在线”的热线电话,对方工作人员(女)证明没有反映过此问题。
4. 网友:李四
电话:85**729
邮件:857***29@126.com
问题:台东六路小学周边人行道已经被乱停的车占领了,让孩子们去马路上走吗?
台东中队
回复:台东周边人流量大,道路狭窄,停车场少造成停车困难,占用人行道停车.我中队一直对辖区内的占路停车现象进行查处,对能找到车主的采取劝离方式,找不到车主的采取张贴罚单的方式进行整治,今后中队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落实情况:10月16日 13时58,拨打85701729,对方是“生活在线”的热线电话,对方工作人员(女)证明没有反映过此问题。
5. 网友:张
电话:80***315
邮件:
问题:反映一个事情:淮阳路青岛第21中学大门口马路正对面,有居民私自将居民楼公共绿地围起饲养多只大型犬类,且时不时放出在院中自由跑动,惊吓过老人孩子。邻居多有反应及交涉,甚至口角,该户主均置之不理,且表示自己有门路,没人管。去年我曾投诉到110,也有邻居反应此问题到城管,城管来了几个人到现场,四处看了看,有一人貌似领队者与养狗者在一旁私聊几句后即收队了。此私自违建养狗状况持续3年有余,在此请问今日的领导大人:此举是否合理合法?如不合理为什么不作为?过去3年城管系统那么多职工从来没人经过21中吗?是都没发现还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以前的投诉为什么没有处理?相关的失职是不是应该追究?此六问急盼回复。
回复:经市北城管行政执法局水清沟中队执法人员调查了解,该处住户用狗笼圈养大型犬,现场未发现有搭建违章建筑行为,城管中队已联系该处住户督促其将狗笼搬离此处。同时建议公安部门将大型犬进行清理。
落实情况:10月17日下午3时02分回复网友,网友也认可了无违章建筑的事实,但提出周边有圈养狗的栅栏,辖区中队将联系办事处对此栅栏进行清理。
7. 网友:151****1234
电话:
邮件:
问题:您好局长 我投诉 在登州24号2号楼楼前 221公交车汤山路车站边有个非法洗车点 平常不怎么样营业 周六周日营业 私自破坏人行道盲道改成了洗车点 污水横流,附近有青岛盲校,和我们24号大院橡胶六厂退休老人 请领导依法坚决取缔。
回复:群众反映的登州路24号车站非法洗车点占路洗车问题,中队前期进行过多次清理,下一步中队在加强正常工作日巡查基础上加强周六周日对该处洗车点的清理力度。
落实情况:无联系电话 151****1234也拨打过不是电话号码
8. 网友:马先生
电话:89***022
邮件:
问题:金局长:您好!望奎路34号701住户,在居民楼顶平台上加盖房屋,严重破坏楼座的承重结构、防水层和防雷设施我从2014年5月12日就开始向贵部门反映这个情况,到现在还是毫无结果。这里属于市北城管海伦路中队管辖。麻烦您在百忙之中给协调协调。
海伦路中队
落实办理:经调查,望奎路34号701户在自家通往楼顶平台的出口处搭建一处挡风用天井,面积为一平米左右(1m*1m)高度约1.5㎡。2014年6月24日,我中队执法人员对望奎路34号701户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目前海伦路街道办事处已此事进行协调处理。落实情况:当事人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9. 网友:陈先生
电话:186****8343
邮件:
问题:我是绍兴路59号海枫雅居小区居民,自去年以来,我多次通过市长信箱反映,小区南门外敦化路绿地遭到小区门外汽修厂破坏,大量树木被砍伐,大面积绿地变成汽修厂工作场地,一直没有进行处理。近日,我又反映,小区西门外(绍兴路)有一家烧烤店,楼天烧烤扰民,且占用绿地。虽经多次反映,一直未见该中队有具体措施,只是电话回复,通知整改。但是一直没有见到成效。在这里我请局长,过问下,是不是通知整改就完成了执法任务?是不是下达了文书,就算执法完成?对占用破坏绿地的汽修厂、烧烤店,是否进行了处罚?处罚了几次?处罚是否落到实处?是处罚没有效果,还是这些商家买通了中队呢?
回复:经了解,该处“被砍伐树木”是园林单位将死树清理;反映修车厂在绿地搭建棚子情况中队已按强拆法律程序进行处理中;件中反映的烧烤扰民情况,中队已按法定程序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决定。
落实情况:2014年10月17日,市北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辽源路中队执法人员石登岩同志电话回复来话人以上答复,来话人表示满意。
10. 网友:张
电话:80***315
邮件:
问题:我反应的21中门口违建养狗问题,刚刚收到网络回复 ,说养犬归公安管理,所以建议我向公安部门反映情况。?这也算是回答?真是可笑。那违建也是公安管吗?他不违建哪来的地方养犬?这种回答纯属避重就轻,我对你们的回答强烈不满意,简直是尸位素餐!!鄙视!!
回复:经市北区城管执法局水清沟中队执法人员调查了解,该处住户用狗笼圈养大型犬,现场未发现有搭建违章建筑行为,城管中队已联系该处住户督促其将狗笼搬离此处。同时建议公安部门将大型犬进行清理。
落实情况:10月17日下午3时02分回复网友,网友也认可了无违章建筑的事实,但提出周边有圈养狗的栅栏,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将联系办事处对此栅栏进行清理。
网友:王
电话:136****5020
邮件:
问题:镇江路(宁夏路以南,镇江路以西)民生市场不民生,脏乱差,严重扰民,希望取缔。谢谢。
回复:此处民生市场是由宁夏路办事处牵头,由市场开办单位管理,中队将督促市场管理单位加强管理。
落实情况:2014年10月16日16:30市北区局潘西建同志已电话回复来话人,其表示继续关注。
李沧区:
1. 网友:王
电话:183****7296
邮件:
问题:领导:你好,我是李沧区青峰路70号樱花园小区3-1-201户业主,我姓王,我之前一直举报和反映楼下,私挖承重墙,改门改窗,私搭违法建筑,市长热线也打过,区长热线也打过,街道城管办也举报过,城管李村中队也举报过,一直不见你们城管来督促、处罚、拆除,101户业主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到我家正常生活,造成我家墙壁漏水,发霉长毛,壁纸毁坏脱落,而且,他家的违法建筑,还严重影响到整个楼宇的结构安全,万一出现坍塌,后果严重。 贵局,李村中队,一直推诿,拖延时间,迟迟不予处理,我们群众意见很大,101户的违法建筑,我们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其违法性,希望局长同志可以督促,监督,查处此事。 如果需要我们配合我们会很高兴合作,现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希望领导同志们对我们群众反映的事关切身利益的事能够重视,并且帮助我们解决困难。 附上照片以备查看(有图片有真相) 图片放不开,现附上李沧论坛 的网址 http://bbs.licang.net/bbs/showthread.php?t=132742有帖子为证,图片 文字清楚。点击量很高。
答复:网友您好,据李沧区局调查反馈,辖区执法中队已查处该违法行为,正在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推进中。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落实办理情况:根据认定的事实,李沧区局李村中队于2014年6月25日对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李沧限改字【2014】第0103258号),责令当事人7月2日前自行整改。由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李村中队于7月16日对当事人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李沧城法拆决字【2014】第0100177号)。据了解目前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已向李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答复反馈来话人情况:10月20日8时,李沧区局李村中队已将近期处理情况向来话人回复。
2. 网友:王
电话:183****7296
邮件:
问题:执法局;领导:你好,我是李沧区青峰路70号樱花园小区3-1-201户业主,我姓王,我之前一直举报和反映楼下,私挖承重墙,改门改窗,私搭违法建筑,市长热线也打过,区长热线也打过,街道城管办也举报过,城管李村中队也举报过,一直不见你们城管来督促、处罚、拆除,101户业主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到我家正常生活,造成我家墙壁漏水,发霉长毛,壁纸毁坏脱落,而且,他家的违法建筑,还严重影响到整个楼宇的结构安全,万一出现坍塌,后果严重。 贵局,李村中队,一直推诿,拖延时间,迟迟不予处理,我们群众意见很大,101户的违法建筑,我们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其违法性,希望局长同志可以督促,监督,查处此事。 如果需要我们配合我们会很高兴合作,现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希望领导同志们对我们群众反映的事关切身利益的事能够重视,并且帮助我们解决困难。 附上李沧论坛帖子网址已被查看(http://bbs.licang.net/bbs/showthread.php?t=132742)
答复:网友您好,据李沧区局调查反馈,辖区执法中队已查处该违法行为,正在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推进中。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落实办理情况:根据认定的事实,李沧区局李村中队于2014年6月25日对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李沧限改字【2014】第0103258号),责令当事人7月2日前自行整改。由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李村中队于7月16日对当事人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李沧城法拆决字【2014】第0100177号)。据了解目前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已向李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答复反馈来话人情况:10月20日8时,李沧区局李村中队已将近期处理情况向来话人回复。
3.网友:王
电话:183****7296
邮件:
问题:执法局;领导:你好,我是李沧区青峰路70号樱花园小区3-1-201户业主,我姓王,我之前一直举报和反映楼下,私挖承重墙,改门改窗,私搭违法建筑,市长热线也打过,区长热线也打过,街道城管办也举报过,城管李村中队也举报过,一直不见你们城管来督促、处罚、拆除,101户业主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到我家正常生活,造成我家墙壁漏水,发霉长毛,壁纸毁坏脱落,而且,他家的违法建筑,还严重影响到整个楼宇的结构安全,万一出现坍塌,后果严重。 贵局,李村中队,一直推诿,拖延时间,迟迟不予处理,我们群众意见很大,101户的违法建筑,我们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其违法性,希望局长同志可以督促,监督,查处此事。 如果需要我们配合我们会很高兴合作,现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希望领导同志们对我们群众反映的事关切身利益的事能够重视,并且帮助我们解决困难。 附上(有图片有真相) 李沧论坛帖子网址http://bbs.licang.net/bbs/showthread.php?t=132742&extra=%26pp%3D40
答复:网友您好,据李沧区局调查反馈,辖区执法中队已查处该违法行为,正在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推进中。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落实办理情况:根据认定的事实,李沧区局李村中队于2014年6月25日对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李沧限改字【2014】第0103258号),责令当事人7月2日前自行整改。由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李村中队于7月16日对当事人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李沧城法拆决字【2014】第0100177号)。据了解目前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已向李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
答复反馈来话人情况:10月20日8时,李沧区局李村中队已将近期处理情况向来话人回复。
4. 网友:曹
电话:159****5640
邮件:cyh***@126.com
问题:请问枣山家园西门(靠近308国道)违章房何时拆除?说是7月1号之前城管等开发商复议后就拆除。时至今日,也没见拆除,城管执法大队的执行力度太太差劲了吧!
在线答复:网民您好。您反映的李沧区枣山家园违法建设网点房,我局已立案查处,案件现正在按照《城乡规划法》和《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进行办理。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线下落实:我局工作人员将该案目前办理情况反馈来话人,来话人表示不满意。
5.网友:宋
电话:
邮件:2243****82@QQ.COM
问题:金水路依山小居众多一楼业主破坏绿地进行硬化问题我已经反映多年,街道居委会和物业公司以一楼蚊虫较多,地面湿度大为理由不予解决。既然有关部门认为小区地面设计不合理,就应该按照《物权法》等相关法规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征得全体业主的同意,来改变小区的规划,让所有的业主都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没有以法审批就改变规划,那就是违法的破坏绿地,我作为业主是有权提出异议的,希望局长能够督促有关部门按照《物权法》取得合法手续来改变规划,让大家都有好的生活环境.谢谢
落实办理情况:由于该小区此类情况较多,李沧区局将积极联系办事处及小区物业等有关部门统一研究,制定切实合理的整治方案予以整治。待研究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下一步将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制定整治方案,逐步解决小区内存在的问题。
答复反馈来话人情况:已邮件回复网友宋。
6.网友:高
电话:85***176
邮件:
问题:郑庄社区的菜市场乱扔垃圾,卖海鲜的乱倒海水,路边绿化植物基本被破坏,地摊商贩越来越多,越来越乱,以上长期占据人行道,导致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污水流到了映月公馆小区门口,车辆无法顺利通行,且发生了多次刮擦事件,投诉该市场管理混乱,破坏居住环境。
答复:网友您好,郑庄社区市场是政府根据周边市民的生活需求而设置,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针对您好反映的市场脏乱差等问题,李沧区局将积极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市场管理方,加大市场管理力度,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答复反馈来话人情况:2014年10月20日15:20分,李沧区局中队工作人员将处置情况给网友高飞进行了电话回复,其表示理解。
崂山区:
1. 网友:付
电话:138****0837
邮件:chen***ufu@126.com
问题:鲁信含章花园与开泰锦城两小区之间空地,前段被大埠东村民占用种菜种粮,使用人工肥,臭气遍布。后段被乱建棚户区和露天厕所,周边空气被屎尿味弥漫,致使业主们一年四季不敢开窗。而且民工们在乱建区放养三条大狗,深夜狗叫声连续不断,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无果,请领导在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真正为老百姓办点实事,不要再次搪塞踢皮球。
回复:经了解,鲁信含章花园与开泰锦城两小区之间空地为浮山后社区集体用地,为规划中的劲松六路,目前尚未施工,部分居民在此种菜,空地内的棚户区为浮山后小区建设时遗留下来的工棚。鲁信含章小区的北侧空地已空置多年,当地村民在此建设了板房和设置了集装箱,从事洗车、收废品和烧烤等行业。由于此前周边小区和商业配套还未完善,执法人员只对此进行了规范管理。近几年,随着周边小区大量居民入住,周边商业区也配套建设完工。近期,区执法局对鲁信含章小区的北侧空地进行集中整治,利用三天时间对该区域各类违章现象清理完毕,共拆除板房3000平方米,吊离集装箱6个。下一步区执法局将根据市容环境整治安排继续开展整治行动。
答复反馈来话人情况。执法人员在10时30分、11时20分,13时、15时等多次联系电话(18660221088)欲做出回复,举报电话无法接通。
2. 网友:付
电话:138***80837
邮件:chengqi***@126.com
问题:鲁信含章花园与锦城开泰
回复:经了解,鲁信含章花园与开泰锦城两小区之间空地为浮山后社区集体用地,为规划中的劲松六路,目前尚未施工,部分居民在此种菜,空地内的棚户区为浮山后小区建设时遗留下来的工棚。鲁信含章小区的北侧空地已空置多年,当地村民在此建设了板房和设置了集装箱,从事洗车、收废品和烧烤等行业。由于此前周边小区和商业配套还未完善,执法人员只对此进行了规范管理。近几年,随着周边小区大量居民入住,周边商业区也配套建设完工。近期,区执法局对鲁信含章小区的北侧空地进行集中整治,利用三天时间对该区域各类违章现象清理完毕,共拆除板房3000平方米,吊离集装箱6个。下一步区执法局将根据市容环境整治安排继续开展整治行动。
答复反馈来话人情况。执法人员在10时30分、11时20分,13时、15时等多次联系电话(18660221088)欲做出回复,举报电话无法接通。
3. 网友:王先生
电话:1395***9880
邮件:wan**h@163.com
问题:北村小区内临着竹韵山色小区大片违章建筑。群众多次举报,崂山城管以历史遗留为由象文物一样不仅完好保存,而且纵容新的违建蔓延,算来时间已近有一年爬楼。违建的肆意滋生,集装箱和临时板房的速建速成,不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还藏污纳垢。小偷翻墙入室偷窃;汽修厂在居民楼下喷漆、钣金;建筑机械租赁厂清晨、深夜刷车、乱扔钢管,维修车辆,废气、噪音凄厉刺耳;小印刷厂忙的不亦乐乎,油漆味整日弥漫,好一派和谐繁荣社会。周围百姓无不深恶痛绝而无奈,何哉?要待到何时才能给百姓一个交代?
回复:经调查了解,北村小区与竹韵山色小区之间的土地系划拨用地,约18亩,权属北村小区物业公司高科园物业管理发展中心所有。地面上房屋建于1995年前后,面积约5000平米,用于物业管理用房,存在历史久远。该地块没有明确规划,在建竹韵山色小区时也未被征用。目前,这些房屋由高科园物业管理发展中心租赁给多家商户使用。对于留言人反映新增违法建筑一事,经排查,留言人反映无名印刷厂系喷绘厂,无工商经营执照,无新增违法建筑。特特修理厂有工商经营执照,院内除了一个挡雨棚厦,无其他新增违法建筑。目前针对此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区执法局正在对相关当事人履行法律程序,待履行完程序后将一并予以拆除。
落实办理情况:目前针对此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我局正在对相关当事人履行法律程序,待履行完程序后将一并予以拆除。
答复反馈来话人情况。已回复举报人,举报人称未进行举报。
4. 网友:璩
电话:139****9840
邮件:140****138@qq.com
问题:劲松三路至劲松七路沿长沙路(也称滁州路)一线有一处大型沙场,扬尘十分严重。在它的东面遍布废品回收站,每天晚上开始焚烧回收的废品塑料等一直烧到早晨。周边周日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味道,严重危害市民的身体健康。周边分布有崂山区实验幼儿园,西韩小学,中韩小学,崂山一中,崂山七中,青岛市高新技术学校等学校,这些在校生每天需要在充满扬尘和异味的空气中学习和成长,我们于心何忍啊??
回复:
基本情况。举报人反映大型沙场属市北区行政区域,不属我区管辖范围。关于举报人反映东面废品店焚烧垃圾一事,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周边业户进行整改,禁止焚烧垃圾。
落实办理情况:目前辖区中队联合社区正在对此处区域内存在违法搭建进行摸底排查,待排查后联合社区等相关部门组织对此处进行统一整治。
答复反馈来话人情况。已回复举报人,希望尽快整治。
5. 网友:胡女士
电话:186****1088
邮件:mshu_***89@163.com
问题:尊敬的金局长 你好:今年4月3日行风在线,我投诉石弯路1号2号楼102户,(二楼 三楼)违章建筑,4月3日下午,沙子口城管大队行动迅速,朱队长马上与我取得了联系,并尽快与于女士取得了联系,(违章业主)之后,签定了自行整改的通知书。4月16日朱队长与我取得了联系说:法律程序已经走完,违章业主会自行摘除,假如不拆除我们会强制执行,朱队长承诺期限最长一个月吧,此后,没有消息了!我再次与朱队长联系,朱队长说,已经上报崂山区政府,就等崂山区政府批示下来,会马上摘除。我想说的是 这一年多来,从开始违章到现在已经形成,我一直投诉,都没有结果。今年的行风在线 于局长上线了,我觉的可以落地了,还我们一个公道,还政府一个法制的尊严!还我们对政府城管执法的信任。尊敬的金局长:违章建筑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请金局长在百忙之后,给与落实,给我们一个拆除违章建筑的时间?谢谢!
答复:网友您好!这个情况我了解,劲松三路至劲松七路沿长沙路(也称滁州路)的大型沙场实际是一座石子场,位于市北区与崂山区交界处,其东面的废品回收站位于崂山区一侧。石子场扬尘原因是石子场施工经营导致的,今年初,市北区局接到举报后,对其违章建筑物问题进行了调查,并按程序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在程序履行期间,该厂自行拆除了部分违法建筑。近期,市北区局配合办事处等部门对周边集装箱进行了清理。下一步,将配合环保部门对其扬尘扰民问题进行整治。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落实办理情况:目前辖区中队联合社区正在对此处区域内存在违法搭建进行摸底排查,待排查后联合社区等相关部门组织对此处进行统一整治。
答复反馈来话人情况。已回复举报人,希望尽快整治。
1.网友:朱先生
电话:137***80213
邮件:ppz***007@126.com
问题:现在政府正在清理违法私建停车场,希望城管部门查实圈占人行道建停场的事情,是黑社会小哥也好还是周边商铺也好,将停车场的性质、合法性、收益所有人公示张贴,让周围住户清楚,老百姓有知情权!
答复: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和部门职责,人行道乱停车查处是我局职责,但在人行道建设停车场及施划停车泊位不属我局职责范围。
落实情况:我局已与该网民进行了电话沟通,向其进行了解释,该网民表示满意。
网友:青岛市信鸽协会
电话:858***302
邮件:
问题:致: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城管执法局 我们是本市的信鸽爱好者,也是信鸽协会的会员。本市现有信鸽爱好者(包括各协会会员)超过2000人。人员职业覆盖各种行业,年龄结构老少皆有,多为业余爱好者。全市信鸽现存棚数量约十万羽。我市的信鸽质量、品系及竞赛成绩始终处于我省的龙头地位,即使在全国的排名也在顶尖前列。其巨大的相关影响力国内外有目共睹!数十年间,我市的信鸽在竞赛运动中为我市赢得了无数荣誉而倍受外省市关注。我市信鸽也是青岛地区当今得以保留不多的传统文化之一。国际信鸽的交流中我市信鸽也在为我们的城市不断的提高着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今天的成就是我市信鸽爱好者们始终秉承着坚定信念,历经几辈人的坚持不懈努力而创造的。实属来之不易! 信鸽不仅仅是象征和平的天使,同时也肩负着国家主权完整、国防通讯、科学研究、体育竞技、国家庆典等多项重要使命和任务。所以近一个世纪以来信鸽的发展始终被世界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立法加以保护。 我国申请以成员国席位加入的国际体育组织(包括奥林匹克组织),申请时间最久,困难波折最多的当属国际鸽联。因为中国的国际鸽联成员国席位早已被台湾当局长期占据。然而在新中国成立后,在祖国党中央政府的伟大号召、正确领导下,我党、政、军的有力支持下,海内外爱国华人华侨、有识之士积极参与的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下,近些年才从台湾当局收回其已占据长达50余年之久的国际鸽联成员国的席位。并以宁波市申请承办了历史上首次在中国举办的国际奥林匹克评选大会,以及指定廊坊市为中国的国际信鸽文化交流平台,承办每年的中国国际鸽展。 信鸽比赛是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体育赛事之一,也是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全民健身运动项目之一。赛鸽是唯一没有人驾驭的体育赛事,而独自参加体育运动项目的运动员。鸽舍就是这个运动员的家。 然而,近些年来随着我市迫切的经济发展,我市城市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旧城改造的步伐不断的加快,我市信鸽的生存空间在不断的减少。乔迁新居后,邻里纠纷再所难免。鸽友暴力对抗相关执法部门的强拆也屡见不鲜。甚至有恶性伤害事件常有发生。鉴于此全国大部分城市早已制定了适合自己城市发展的相关《信鸽保护措施》及《信鸽管理实施细则》等。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又发生了因邻居投诉养鸽,会员的鸽舍遭城管执法部门暴力强拆的事件发生。导致武汉会员暴力对抗,以暴制暴。以及到市政府聚众集会抗议。其产生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以此才引起了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且将《武汉市信鸽活动管理暂行规定》(送审稿),以广告的形式刊登在全国的各大信鸽网站、报刊,向全国鸽友征求意见。意见现已征集完毕,并已于于近日出台了信鸽保护、管理规定。 我市政府早些年间为市民饲养宠物狗,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措施、规定,真正做到了养犬有法可依,受到的广大市民的好评。并且确实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体现了我市委、市政府领导关爱百姓精神生活的范例点滴。彰显了我市委、市政府领导保持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心。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和谐,文明发展,恳请市委、市政府领导携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我市信鸽饲养管理的相关规定为盼。 青岛市全体信鸽爱好者及各协会会员在此不胜感激! 此致敬礼! 青岛市全体信鸽爱好者及各协会会员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线下落实:10月16日、17日,我局派人多次通过电话(85***302)与网友联系,但由于所留电话系传真电话,始终无法接通,所以无法回复办理意见。
3. 网友:李
电话:85***212
邮件:li***n@126.com
问题:前几天读报,看到报上说,今年城管体制将进行改革,撤销城管执法局,合并到城市管理局,请问这是不是对城管工作的极大削弱。这种改革非常欠妥。还有挽救措施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目前,城管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中,将城管执法合并到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明确城管执法的职责权限,也有利于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的有效结合,便于我们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具体的合并事宜将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稳妥推进。再次感谢!
线下落实:经多次电话联系,该号码无人接听。
4. 网友:邹
电话:139****3958
邮件:
问题:金局长:您好,我住楼顶,家里漏雨已经有十几年了,用了很多办法都不解决问题,不一定什么时间、哪个位置又就漏了,很麻烦。咨询了很多业内人士,最终只有平改坡才是解决漏雨的最好办法,但据说我住的这个楼没有也不可能有政府出资平改坡的计划。我想问一下,我自己申请自费平改坡行吗?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您反映的问题建议向房产、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并提供具体地点和详细情况。我们也将协助您向相关部门反映。谢谢!
线下沟通情况:10月16日上午,与网友进行电话沟通,进一步介绍了我市平改坡工程涉及的部门以及部门职责。网友表示满意。
5 网友:张
电话:150****6333
邮件:551***948@qq.com
问题:针对小区违章建筑,如果城建执法确定了该违章属于违章建筑后,到最后拆除都有哪些流程?比如给当事人下达拆除通知书和最后下达的强制拆除决定书 这一流程和时间根据的条款是什么?我想知道 谢谢您!
嘉宾在线答复:网友您好!对于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执行,其中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 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 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 罚款。”其中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对于需要拆除的违法建设,具体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 、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 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的规定。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线下沟通情况:10月16日上午,与网友电话取得联系,进一步介绍了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工作所涉及《城乡规划法》和《行政强制法》的相关法条。网友表示满意。
网友:王
电话:
邮件:
问题:金局长你好:城管执法者为我市的城市维护和创城工作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成绩,确实很辛苦,不分昼夜忘我劳动。目前在网上看到了许多对城管工作的负面报道,甚至是恶意中伤谩骂侮辱,在这里我可以告诉金局长,这些人大部分是为达到报私愤仇视社会或被城管执法取缔的一些闲聊人员,利用网络问政平台大肆宣泄攻击政府,损坏执法人员形象,有的甚至采取诬陷手段网上宣泄。为此,我认为城管应维护尊严,与公安一起彻查这些人,净化网络。仔细看看新闻网,长期占据网络对城管和政府进行恶意诽谤的就那么几个人。
落实解决情况:因网民没有留下电话、邮箱等有效的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
网友:www
电话:r?t?yu?i?o?g?h?j?k?l
邮件:
问题:在崂山区康城社区桃源山色西北角又一违法建筑买体育彩票的再就是凯旋城北新建市民广场可为啥成菜市场
落实解决情况:因网民没有留下电话、邮箱等有效的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