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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线下二次答复网友问题 满意度

来源: 2014-09-29 09:40:43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9月29日讯 9月18日下午,青岛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金海国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市容环境整治”主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4946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177个,金海国副局长现场答复43个,网谈结束后,青岛市城管执法局对于网谈现场没有回答完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具体问题汇总如下:

    贴号: 22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枣山家园违章建筑

    问题: 枣山家园2#、4#楼西有一排违章建筑,脏烂差,应该拆除

    嘉宾答复: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李沧区枣山家园违法建设网点房,我局已立案查处,案件现正在按照《城乡规划法》和《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进行办理。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贴号: 22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城管人员,知法犯法

    问题: 作为居民享用的公共区域,城管人员私自整改车库为门头房对外出租,为了自己出租的便利,圈建公共区域为私用,一起周围居民的强烈不满,身为城管的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无理取闹,投诉无门,希望领导给予解决,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原胶南市)海滨五路大哨头村。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黄岛区城管执法局调查落实,该处原有对外开设的门、窗各一处,地面已硬化,原门现未改动,调查中未发现圈占土地情况。

    贴号: 222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崂山区同安路人行道乱停车

    问题: 崂山区同安路人行道乱停车,请查处

    嘉宾答复: 同安路段人行道乱停车现象主要由欢乐大家庭农贸市场经营业户占用人行道装卸货物引起,执法人员已协调该市场管理方共同对该路段人行道乱停车现象进行劝说教育,同时安排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加大对该区域管控力度,及时查处人行道乱停车行为。

    贴号: 21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诽谤要追究责任!

    问题: 金局长你好:城管执法者为我市的城市维护和创城工作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成绩,确实很辛苦,不分昼夜忘我劳动。目前在网上看到了许多对城管工作的负面报道,甚至是恶意中伤谩骂侮辱,在这里我可以告诉金局长,这些人大部分是为达到报私愤仇视社会或被城管执法取缔的一些闲聊人员,利用网络问政平台大肆宣泄攻击政府,损坏执法人员形象,有的甚至采取诬陷手段网上宣泄。为此,我认为城管应维护尊严,与公安一起彻查这些人,净化网络。仔细看看新闻网,长期占据网络对城管和政府进行恶意诽谤的就那么几个人。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和理解。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群众支持下,我市城管执法人员立足本职,攻坚克难,执法为民,在市容秩序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目前,部分网民对我们工作的不理解、不认可,说明我们的工作仍有不足之处,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这些负面声音既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也是鞭策我们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履职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动力来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市容秩序管理工作中,为建设幸福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继续做出积极努力。再次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

    贴号: 21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违规建基站

    问题: 李沧区金水路伟东幸福之城三期,各项手续都没办理就建了一个基站。居民反映强烈,望拆除!!!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好反映的问题经向李沧区局了解,李沧区政府正在进行综合处置,相信此问题能得到妥善处理。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贴号: 21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金局长如果你住在昌盛花园你会怎么办???

    问题: 金局长如果你住在昌盛花园8号楼,你家每天仅有的那几个小时见阳光的时间被无情的剥夺掉,如果你的房子瞬间被贬值10几万,你会怎么办???来市北昌盛花园看看吧!!!!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经了解,你反映的是广昌路7号楼顶业主建违法建筑的问题。经查,2012年2月23日市北区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辖区广昌路路7号3号楼19层业主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进行查处,按程序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文书号为四城法责改字[2012]第1132161号。此后市北区执法局多次督促当事人董鹏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按程序下达了后续法律文书。且于当年4月对楼道内消防通道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但由于现违法建筑位于19层楼高,拆除成本较高。且当事人在自行拆除时造成楼梯裂缝,增加了拆除困难。鉴于上述情况,强拆条件并不具备,区执法局也在积极联系专业拆除人员,寻求技术上的帮助,待条件具备后再行拆除。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21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违章建筑

    问题: 在崂山区康城社区桃源山色西北角又一违法建筑买体育彩票的再就是凯旋城北新建市民广场可为啥成菜市场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崂山康城社区桃源山色西北角违法建筑系桃源山色小区建设完工后未按规定拆除的临时建筑,建于2008年前后,属于李家下庄社区居民所有。由于该处违法建筑建设时间较长,辖区执法中队已依法立案查处,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目前,该案件正在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当中。关于凯旋城北侧菜市场系自发形成的摊点群一事,由于周边居民小区较多,入住居民达2万余户,生活需求大,从而吸引周边郊区的农民在此销售所种植蔬菜及农产品。 前期,康城社区居委会牵头将该自发摊点群规范于凯旋城北侧。目前,该摊点群由康城社区居委会进行规范管理。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摊点群周边管控力度,保持道路畅通、广场整洁。

    贴号: 20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老百姓还要等几个3年??!!!!!

    问题: 广昌路7号3号楼顶的违建还要等几个3年才能拆除!!!请金局长来8号楼看看!!!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经了解,你反映的是广昌路7号楼顶业主建违法建筑的问题。经查,2012年2月23日市北区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辖区广昌路路7号3号楼19层业主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进行查处,按程序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文书号为四城法责改字[2012]第1132161号。此后市北区执法局多次督促当事人董鹏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按程序下达了后续法律文书。且于当年4月对楼道内消防通道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但由于现违法建筑位于19层楼高,拆除成本较高。且当事人在自行拆除时造成楼梯裂缝,增加了拆除困难。鉴于上述情况,强拆条件并不具备,区执法局也在积极联系专业拆除人员,寻求技术上的帮助,待条件具备后再行拆除。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20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南城管不作为

    问题: 大小尧很多居民楼一楼私自改装门头房出租,出租房用来做饭店做理发甚至是按摩店,导致楼道内乌烟瘴气,白天晚上不能开窗,请问城管大爷们你们除了在路边管管小贩,或者开着车在树底下纳凉外,能不能真正为人民服务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大小尧周边的环境秩序问题近期市南区局已进行了专项治理,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下步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保障周边市容整洁有序。您反映的房屋出租及室内无证经营现象不属于城管部门职责范围 ,建议您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20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万科生态城C户型搭建的天井是不是合法了?

    问题: 李沧区万科生态城C户型搭建的天井是不是合法了?A户型是不是也可以搭建?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向李沧区局了解,该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及建设过程中就存在有私自扩建空间,在进行售楼过程中销售人员私自与业主达成某种承诺,致使乱建现象严重,前期,李沧区局已对部分扩建业主下达了法律文书,积极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也要求物业方加大业主私自向小区内运送建筑材料管理力度。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贴号: 20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南八大湖违章建筑举报5年屹立不倒!

    问题: 市南区八大湖片区内鄱阳湖路2号4号楼一层,房东将民用住宅破窗改门,私自拆掉小区院墙后,同时出租给卖海鲜、面食、修鞋、按摩4家商户,各商户又在院子里搭起了棚子,环境脏乱差,周边居民夏天都不敢开窗。先后向街道、城管反映,得到答复都是“调查解决”,之后再杳无音讯。请问如此明目张胆的违建究竟什么原因多年不能解决?何时能还周边居民一个安宁的居住环境?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鄱阳湖路2号违章建筑市南区局已予以立案查处,并责令当事人一周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辖区中队将按照执法程序予以强制拆除。 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20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21中对面圈地养大型犬

    问题: 我反应的21中门口违建养狗问题,刚刚收到网络回复 ,说养犬归公安管理,所以建议我向公安部门反映情况。?这也算是回答?真是可笑。那违建也是公安管吗?他不违建哪来的地方养犬?这种回答纯属避重就轻,我对你们的回答强烈不满意,简直是尸位素餐!!鄙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市北区执法局调查了解,该处住户用犬笼圈养2只大型犬,未发现违章建筑,禁养犬问题建议由公安部门进行清理。如对违法建筑问题有异议,可电话联系市北执法局水清沟中队(84870287),执法人员将到现场一起查看,重新取证。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20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管一下崂山区金岭山吧

    问题: 崂山区金岭山存在破坏树木、乱倒垃圾、乱搭滥建、上山烧纸、乱捕滥猎、耕种返荒等现象。

一是山林山体毁坏严重。毁坏山林,私自收受垃圾、收购废品、开荒种菜、饲养牲畜、违章建筑等。金家岭山的西面和北面有多家采石场、水泥搅拌厂、垃圾场,他们各自伐树开场,甚至毁林圈地对外出租,弄得金家岭山满目创伤,沙石裸露,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环境脏乱差,有碍市容。

二是焚烧垃圾释放毒物。山上非法垃圾场不时的露天焚烧垃圾,金岭山附近经常弥漫着呛人气味,周边居民都不敢开窗。科学研究表明,露天焚烧垃圾向大气排放的有害污染物至少有20多种,包括人们熟知的苯、丙酮、多环芳烃、氯苯、二恶英、呋喃、多氯联苯、PM10、PM2.5、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产生雾霾的主要成分)。焚烧所产生的灰渣中也富含二恶英类污染物及重金属,如铅和铬。

三是噪音扬尘污染严重。采石场、水泥搅拌站的大型运输车辆,不分昼夜运输沉重物品,运输过程中噪音很大,经常洒落石子和水泥,污染路面。水泥搅拌站,生产过程中,散发出灰尘很大。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2012年开始,崂山区政府对金家岭山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开放式金岭山公园,经摸底排查周边存在的存量违章建筑达400余处,大部分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少数为2005年至2010年建设,大多为李家下庄、张家下庄、朱家洼、金家岭等附近八个社区居民因居住、生产经营需要所建。2013年,崂山区政府结合金岭山公园规划建设,分阶段集中对山南侧、西侧进行了违法建筑拆除、垃圾清理、建材占地、菜园清理以及退耕还林等工作。2014年4月,崂山区城管执法局会同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对金家岭山北侧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苯板房进行拆除,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下一步,崂山区城管执法局将结合金岭山公园建设整体推进情况和金家岭山北侧环山道路的修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违法建筑的拆除。同时,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对金家岭山区域内新生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以确保金岭山公园建设有一个良好的环境秩序。关于反映该地露天焚烧垃圾一事,根据《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五条第(七)项的授权以及《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城管执法部门仅对建成区内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露天焚烧行为享有行政执法权。建议当事人向环保部门进行反映。

    贴号: 20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一点建议

    问题: 金局长你好:城管执法者为我市的城市维护和创城工作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成绩,确实很辛苦,不分昼夜忘我劳动。目前在网上看到了许多对城管工作的负面报道,甚至是恶意中伤谩骂侮辱,在这里我可以告诉金局长,这些人大部分是为达到报私愤仇视社会或被城管执法取缔的一些闲聊人员,利用网络问政平台大肆宣泄攻击政府,损坏执法人员形象,有的甚至采取诬陷手段网上宣泄。为此,我认为城管应维护尊严,与公安一起彻查这些人,净化网络。仔细看看新闻网,长期占据网络对城管和政府进行恶意诽谤的就那么几个人。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和理解。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群众支持下,我市城管执法人员立足本职,攻坚克难,执法为民,在市容秩序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目前,部分网民对我们工作的不理解、不认可,说明我们的工作仍有不足之处,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这些负面声音既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也是鞭策我们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履职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动力来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市容秩序管理工作中,为建设幸福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继续做出积极努力。再次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

    贴号: 19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北区东昌路10号新疆人烧烤问题严重!

    问题: 市北区东昌路10号新疆人烧烤问题严重!周围楼上很多邻居因为长期吸入烧烤烟气,而患上心肺以及支气管疾病!我就想知道凭什么少数民族在这里烧烤赚钱,每天露天烧烤,烟气肆意排放,损害我们的健康,而这一切还需要我们自己买单?谁来为我们的身体负责?凭什么我们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他们的店连个门牌号都没有,所占用的位置是私搭乱建的非法建筑!

而且在网上查不到任何关于他们的工商登记信息,也许是非法经营!

像这样在一个非法建筑里进行非法经营,每天进行露天烧烤,污染环境的非法商铺,居然能够在这里干到今天!

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帮我们取缔他们,还给我们一个洁净的生活空间!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东昌路10号新疆人私搭乱建问题;二是否有工商注册,是否合法经营问题;三是露天烧烤、污染环境问题。其中第二个问题工商登记注册问题建议有相关职权部门处理答复。涉及城管执法的第一、三问题。第一个问题:举报人反映的东昌路10号私搭乱建。市北区执法局已按照法律程序对当事人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强制拆除了其违法建筑的其中一部分,当事人便以此为由,组织10余名少数民族到相关部门上访,由于涉及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问题,当时决定暂缓对其强制拆除。目前市北区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正在开展疏导和动拆工作。第三个问题:露天烧烤、污染环境问题,市北区执法局曾多次找过当事人,督促其在烧烤炉上设置排烟设施,减少油烟扰民,当事人答应高空排烟,但周边居民反对未实施,后来督促当事人更换新式无烟烧烤炉具,可有效降低扰民现象。今后市北区执法局还将继续加强此处周边的整治规范。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9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岛城信鸽

    问题: 我们是本市的信鸽爱好者,也是信鸽协会的会员。本市现有信鸽爱好者(包括各协会会员)超过2000人。人员职业覆盖各种行业,年龄结构老少皆有,多为业余爱好者。全市信鸽现存棚数量约十万羽。我市的信鸽质量、品系及竞赛成绩始终处于我省的龙头地位,即使在全国的排名也在顶尖前列。其巨大的相关影响力国内外有目共睹!数十年间,我市的信鸽在竞赛运动中为我市赢得了无数荣誉而倍受外省市关注。我市信鸽也是青岛地区当今得以保留不多的传统文化之一。国际信鸽的交流中我市信鸽也在为我们的城市不断的提高着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今天的成就是我市信鸽爱好者们始终秉承着坚定信念,历经几辈人的坚持不懈努力而创造的。实属来之不易!

    信鸽不仅仅是象征和平的天使,同时也肩负着国家主权完整、国防通讯、科学研究、体育竞技、国家庆典等多项重要使命和任务。所以近一个世纪以来信鸽的发展始终被世界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立法加以保护。

    我国申请以成员国席位加入的国际体育组织(包括奥林匹克组织),申请时间最久,困难波折最多的当属国际鸽联。因为中国的国际鸽联成员国席位早已被台湾当局长期占据。然而在新中国成立后,在祖国党中央政府的伟大号召、正确领导下,我党、政、军的有力支持下,海内外爱国华人华侨、有识之士积极参与的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下,近些年才从台湾当局收回其已占据长达50余年之久的国际鸽联成员国的席位。并以宁波市申请承办了历史上首次在中国举办的国际奥林匹克评选大会,以及指定廊坊市为中国的国际信鸽文化交流平台,承办每年的中国国际鸽展。

    信鸽比赛是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体育赛事之一,也是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全民健身运动项目之一。赛鸽是唯一没有人驾驭的体育赛事,而独自参加体育运动项目的运动员。鸽舍就是这个运动员的家。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贴号: 19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投诉市北城管不作为!!!!

    问题: 广昌路7号3号楼楼顶高达10几米的违章建筑,给我们8号楼的业主严重挡光!!!迫使房子贬值10几万无法卖出!!!3年了啊!!!3年了啊!!!金局长请你为老百姓想想吧!!!市北局承认是违建可就是不拆!!!!为什么????为什么!!!!金局长,为什么啊!!!!?????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了解,你反映的是广昌路7号楼顶业主建违法建筑的问题。经查,2012年2月23日市北区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辖区广昌路路7号3号楼19层业主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进行查处,按程序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文书号为四城法责改字[2012]第1132161号。此后市北区执法局多次督促当事人董鹏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按程序下达了后续法律文书。且于当年4月对楼道内消防通道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但由于现违法建筑位于19层楼高,拆除成本较高。且当事人在自行拆除时造成楼梯裂缝,增加了拆除困难。鉴于上述情况,强拆条件并不具备,区执法局也在积极联系专业拆除人员,寻求技术上的帮助,待条件具备后再行拆除。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9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鄱阳湖路2号违建反映5年至今存在

    问题: 市南区八大湖片区内鄱阳湖路2号4号楼一层,房东将民用住宅破窗改门,私自拆掉小区院墙后,同时出租给卖海鲜、面食、修鞋、按摩4家商户,各商户又在院子里搭起了棚子,环境脏乱差,周边居民夏天都不敢开窗。先后向街道、城管反映,得到答复都是“调查解决”,之后再杳无音讯。请问如此明目张胆的违建究竟什么原因多年不能解决?何时能还周边居民一个安宁的居住环境?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鄱阳湖路2号违章建筑市南区局已予以立案查处,并责令当事人一周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辖区中队将按照执法程序予以强制拆除。 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9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岛城信鸽百年历史,传承世纪传统文化!

    问题: 岛城信鸽百年历史,传承世纪传统文化!

    岛城信鸽经历了民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十年动乱,终得以保留至今。当今是新中国、新社会,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做主的时代!青岛市政府也是我们伟大的党中央领导的政府,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有着海纳百川的胸怀。所以,我们相信青岛市政府领导的胸怀一定会容得下我们的信鸽,并会加以保护我们信鸽运动!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贴号: 19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城管体制

    问题: 前几天读报,看到报上说,今年城管体制将进行改革,撤销城管执法局,合并到城市管理局,请问这是不是对城管工作的极大削弱。这种改革非常欠妥。还有挽救措施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目前,城管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中,将城管执法合并到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明确城管执法的职责权限,也有利于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的有效结合,便于我们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具体的合并事宜将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稳妥推进。再次感谢!

    贴号: 18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崂山区溪谷美寓南面车码头毁坏绿化带开门

    问题: 崂山区溪谷美寓北区南面,有一个车码头汽车美容维修的,毁坏绿化带,开辟道路,硬化路面。

    嘉宾答复: 针对崂山区车码头汽车美容中心未办理苗木砍伐、迁移手续,擅自对路口两侧的绿化进行迁移、毁坏,铺设嵌草砖的行为。崂山区城管执法局已于今年7月份按照《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已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贴号: 186

    网友: 嘉宾

    标题: 市北区邱县路海逸景园

    问题: 市北区邱县路海逸景园8号楼1单元3楼,在平台上私搭乱建,多次反映没有效果,请查处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查,海逸景园8号楼1单元301户、303户两户在平台的违法建设行为, 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已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拍照取证,立案查处。并对两户分别制作《现场勘验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等。下一步将依法对其查处。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8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破坏岛城信鸽发展,就是破坏祖国国防事业!

    问题: 信鸽---解放军的通讯兵

    我们伟大的新中国成立以后和平时期,国家的军鸽部队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区,军鸽部队的组成除了之前日本侵华战争失败,我国缴获的日本军鸽和从越南缴获的美国军鸽,大半个世纪以来,都是征收地方优秀信鸽入伍直到今天。后因国防需要军鸽扩充部队,2010年又追加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军鸽大队。我们青岛市的信鸽是山东省内最优秀的鸽系,就是在全国范围内也当属顶尖前列。当然,青岛市信鸽协会的会员秉承着几代人的坚定信念,始终如一的默默地为我们伟大祖国的国防事业贡献者自己的一份力量!

    破坏岛城信鸽发展,就是破坏祖国国防事业!

    破坏岛城信鸽发展,就是破坏祖国国防事业、打击新中国的体育事业!这些人居心何在?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贴号: 18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野蛮强行拆除持证会员的鸽舍是违法行为!

    问题: 野蛮强行拆除持证会员的鸽舍是违法行为!

    我们青岛市信鸽协会的会员保留逐级反映的权力。并且,依法追究暴力破坏合法信鸽鸽舍的法律与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不健全,并不代表就可以逃避国家法律的追究,以及承担刑事责任和赔偿义务!!!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贴号: 18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岛城信鸽百年历史,传承世纪传统文化!

    问题: 岛城信鸽百年历史,传承世纪传统文化!

    岛城信鸽经历了民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十年动乱,终得以保留至今。当今是新中国、新社会,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做主的时代!青岛市政府也是我们伟大的党中央领导的政府,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有着海纳百川的胸怀。所以,我们相信青岛市政府领导的胸怀一定会容得下我们的信鸽,并会加以保护我们信鸽运动!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贴号: 17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破坏岛城信鸽发展,就是破坏祖国国防事业!

    问题: 破坏岛城信鸽发展,就是破坏祖国国防事业!

    破坏岛城信鸽发展,就是破坏祖国国防事业、打击新中国的体育事业!这些人居心何在?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贴号: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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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投诉辽阳路中队行政不作为

    问题: 我是绍兴路59号海枫雅居小区居民,自去年以来,我多次通过市长信箱反映,小区南门外敦化路绿地遭到小区门外汽修厂破坏,大量树木被砍伐,大面积绿地变成汽修厂工作场地,一直没有进行处理。近日,我又反映,小区西门外(绍兴路)有一家烧烤店,楼天烧烤扰民,且占用绿地。虽经多次反映,一直未见该中队有具体措施,只是电话回复,通知整改。但是一直没有见到成效。在这里我请局长,过问下,是不是通知整改就完成了执法任务?是不是下达了文书,就算执法完成?对占用破坏绿地的汽修厂、烧烤店,是否进行了处罚?处罚了几次?处罚是否落到实处?是处罚没有效果,还是这些商家买通了中队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砍伐树木情况:经了解相关人员,是因树木自然死亡,园林部门给予了处理。小区西门烧烤店的露天烧烤行为,前期曾多次进行治理,取得了一定效果。市北区执法局将通过加大夜间集中清理的力度,重点对此处进行督查;对其侵占绿地行为已进入法定程序,正在处理中。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7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野蛮强行拆除持证会员的鸽舍是违法行为!

    问题: 野蛮强行拆除持证会员的鸽舍是违法行为!

    我们青岛市信鸽协会的会员保留逐级反映的权力。并且,依法追究暴力破坏合法信鸽鸽舍的法律与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不健全,并不代表就可以逃避国家法律的追究,以及承担刑事责任和赔偿义务!!!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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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岛城信鸽百年历史,传承世纪传统文化!

    问题: 岛城信鸽百年历史,传承世纪传统文化!

    岛城信鸽经历了民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十年动乱,终得以保留至今。当今是新中国、新社会,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做主的时代!青岛市政府也是我们伟大的党中央领导的政府,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有着海纳百川的胸怀。所以,我们相信青岛市政府领导的胸怀一定会容得下我们的信鸽,并会加以保护我们信鸽运动!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贴号: 17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最牛的违章建筑3年拆不动!!!!

    问题: 广昌路7号3号楼楼顶高达10几米的违章建筑,给我们后面8号楼的业主严重挡光!!!房子贬值10几万,无法出售!!!!请金局长为百姓做主!!3年都拆不掉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查,2012年2月23日市北区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辖区广昌路路7号3号楼19层业主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进行查处,按程序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文书号为四城法责改字[2012]第1132161号。此后市北区执法局多次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按程序下达了后续法律文书。且于当年4月对楼道内消防通道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但由于现违法建筑位于19层楼高,拆除成本较高。且当事人在自行拆除时造成楼梯裂缝,增加了拆除困难。鉴于上述情况,强拆条件并不具备,区执法局也在积极联系专业拆除人员,寻求技术上的帮助,待条件具备后再行拆除。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7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实属来之不易!

    问题: 我们是本市的信鸽爱好者,也是信鸽协会的会员。本市现有信鸽爱好者(包括各协会会员)超过2000人。人员职业覆盖各种行业,年龄结构老少皆有,多为业余爱好者。全市信鸽现存棚数量约十万羽。我市的信鸽质量、品系及竞赛成绩始终处于我省的龙头地位,即使在全国的排名也在顶尖前列。其巨大的相关影响力国内外有目共睹!数十年间,我市的信鸽在竞赛运动中为我市赢得了无数荣誉而倍受外省市关注。我市信鸽也是青岛地区当今得以保留不多的传统文化之一。国际信鸽的交流中我市信鸽也在为我们的城市不断的提高着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今天的成就是我市信鸽爱好者们始终秉承着坚定信念,历经几辈人的坚持不懈努力而创造的。实属来之不易!

    信鸽不仅仅是象征和平的天使,同时也肩负着国家主权完整、国防通讯、科学研究、体育竞技、国家庆典等多项重要使命和任务。所以近一个世纪以来信鸽的发展始终被世界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立法加以保护。

    我国申请以成员国席位加入的国际体育组织(包括奥林匹克组织),申请时间最久,困难波折最多的当属国际鸽联。因为中国的国际鸽联成员国席位早已被台湾当局长期占据。然而在新中国成立后,在祖国党中央政府的伟大号召、正确领导下,我党、政、军的有力支持下,海内外爱国华人华侨、有识之士积极参与的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下,近些年才从台湾当局收回其已占据长达50余年之久的国际鸽联成员国的席位。并以宁波市申请承办了历史上首次在中国举办的国际奥林匹克评选大会,以及指定廊坊市为中国的国际信鸽文化交流平台,承办每年的中国国际鸽展。

    信鸽比赛是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体育赛事之一,也是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全民健身运动项目之一。赛鸽是唯一没有人驾驭的体育赛事,而独自参加体育运动项目的运动员。鸽舍就是这个运动员的家。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贴号: 16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历经几辈人的坚持不懈努力而创造的。

    问题: 我们是本市的信鸽爱好者,也是信鸽协会的会员。本市现有信鸽爱好者(包括各协会会员)超过2000人。人员职业覆盖各种行业,年龄结构老少皆有,多为业余爱好者。全市信鸽现存棚数量约十万羽。我市的信鸽质量、品系及竞赛成绩始终处于我省的龙头地位,即使在全国的排名也在顶尖前列。其巨大的相关影响力国内外有目共睹!数十年间,我市的信鸽在竞赛运动中为我市赢得了无数荣誉而倍受外省市关注。我市信鸽也是青岛地区当今得以保留不多的传统文化之一。国际信鸽的交流中我市信鸽也在为我们的城市不断的提高着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今天的成就是我市信鸽爱好者们始终秉承着坚定信念,历经几辈人的坚持不懈努力而创造的。实属来之不易!

    信鸽不仅仅是象征和平的天使,同时也肩负着国家主权完整、国防通讯、科学研究、体育竞技、国家庆典等多项重要使命和任务。所以近一个世纪以来信鸽的发展始终被世界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立法加以保护。

    我国申请以成员国席位加入的国际体育组织(包括奥林匹克组织),申请时间最久,困难波折最多的当属国际鸽联。因为中国的国际鸽联成员国席位早已被台湾当局长期占据。然而在新中国成立后,在祖国党中央政府的伟大号召、正确领导下,我党、政、军的有力支持下,海内外爱国华人华侨、有识之士积极参与的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下,近些年才从台湾当局收回其已占据长达50余年之久的国际鸽联成员国的席位。并以宁波市申请承办了历史上首次在中国举办的国际奥林匹克评选大会,以及指定廊坊市为中国的国际信鸽文化交流平台,承办每年的中国国际鸽展。

    信鸽比赛是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体育赛事之一,也是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全民健身运动项目之一。赛鸽是唯一没有人驾驭的体育赛事,而独自参加体育运动项目的运动员。鸽舍就是这个运动员的家。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贴号: 16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海伦路51号电业花园门口水果摊十几年非法经营

    问题: 海伦路51号电业花园门口水果摊十几年非法经营,一直无人管理。他家的面包车,三轮停在马路上, 请问谁来管。

几次投诉都不了了之,据说城管怕挨打。局长大人,你怎么看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了解,海伦路52号周边有两处自发形成的临时的水果和蔬菜摊点,在方便群众的同时,短斤少两、摆放杂乱无序、卫生脏乱差现象时有发生,市北区执法局对此采取围堵、清理的办法,情况有所好转,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在海伦路段占路经营情况基本控制和稳定在一定的范围内,主要集中在下午四点半以后出摊,多次联合取缔所遇阻碍较大。目前该路段被列为市北区执法局海伦路中队及市北区海伦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重点,正在探索多种途径解决既便民又扰民的问题,所汲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尚需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6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海伦路51号电业花园门口水果摊十几年非法经营

    问题: 海伦路51号电业花园门口水果摊十几年非法经营,一直无人管理。他家的面包车,三轮停在马路上, 请问谁来管。

几次投诉都不了了之,据说城管怕挨打。局长大人,你怎么看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了解,海伦路52号周边有两处自发形成的临时的水果和蔬菜摊点,在方便群众的同时,短斤少两、摆放杂乱无序、卫生脏乱差现象时有发生,市北区执法局对此采取围堵、清理的办法,情况有所好转,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在海伦路段占路经营情况基本控制和稳定在一定的范围内,主要集中在下午四点半以后出摊,多次联合取缔所遇阻碍较大。目前该路段被列为市北区执法局海伦路中队及市北区海伦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重点,正在探索多种途径解决既便民又扰民的问题,所汲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尚需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6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鸽舍就是这个运动员的家。

    问题: 信鸽比赛是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体育赛事之一,也是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全民健身运动项目之一。赛鸽是唯一没有人驾驭的体育赛事,而独自参加体育运动项目的运动员。鸽舍就是这个运动员的家。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贴号: 159

    网友: johawk

    标题: 无烟环保烧烤车政府应当提出必须使用

    问题:

同安路(浮山后市场南)每天傍晚到凌晨2点烧烤店到处是油烟漫天飞,极不卫生环保,给小区周边带来了很大的污染,真的给青岛这座旅游城市带来了负面影响。临沂这么小的城市已经全面整治,对没有无烟烧烤车的烤炉不允许使用,并政府补助给烧烤店一部分补贴。让他们增加无烟环保烧烤车。目前同安路上只有李刚烧烤店使用这设备,的确环保健康卫生,你们应当派人去看一下。希望领导给青岛环保事业做点贡献。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此处是2012年确定的烧烤疏导部位,该路段远离居民区,场地空旷,将周围原先零散无序的露天烧烤摊点集中到此处由专人负责管理,市北区行执法局浮山新区中队进行规范避免扰民。市北区执法局对于“无烟烧烤车”也进行过考察,确实是解决烧烤油烟扰民的有效措施。在具体执法取证的过程中,督促并倡议烧烤业户升级烧烤设施避免油烟扰民,但对于推广无烟烧烤设施的政策性鼓励措施有待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的积极倡导,我们将努力推动该项工作。

    贴号: 15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今天的成就,实属来之不易!

    问题: 青岛市城管执法局

    我们是本市的信鸽爱好者,也是信鸽协会的会员。本市现有信鸽爱好者(包括各协会会员)超过2000人。人员职业覆盖各种行业,年龄结构老少皆有,多为业余爱好者。全市信鸽现存棚数量约十万羽。我市的信鸽质量、品系及竞赛成绩始终处于我省的龙头地位,即使在全国的排名也在顶尖前列。其巨大的相关影响力国内外有目共睹!数十年间,我市的信鸽在竞赛运动中为我市赢得了无数荣誉而倍受外省市关注。我市信鸽也是青岛地区当今得以保留不多的传统文化之一。国际信鸽的交流中我市信鸽也在为我们的城市不断的提高着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今天的成就是我市信鸽爱好者们始终秉承着坚定信念,历经几辈人的坚持不懈努力而创造的。实属来之不易!

    信鸽不仅仅是象征和平的天使,同时也肩负着国家主权完整、国防通讯、科学研究、体育竞技、国家庆典等多项重要使命和任务。所以近一个世纪以来信鸽的发展始终被世界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立法加以保护。

    我国申请以成员国席位加入的国际体育组织(包括奥林匹克组织),申请时间最久,困难波折最多的当属国际鸽联。因为中国的国际鸽联成员国席位早已被台湾当局长期占据。然而在新中国成立后,在祖国党中央政府的伟大号召、正确领导下,我党、政、军的有力支持下,海内外爱国华人华侨、有识之士积极参与的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下,近些年才从台湾当局收回其已占据长达50余年之久的国际鸽联成员国的席位。并以宁波市申请承办了历史上首次在中国举办的国际奥林匹克评选大会,以及指定廊坊市为中国的国际信鸽文化交流平台,承办每年的中国国际鸽展。

    信鸽比赛是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体育赛事之一,也是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全民健身运动项目之一。赛鸽是唯一没有人驾驭的体育赛事,而独自参加体育运动项目的运动员。鸽舍就是这个运动员的家。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贴号: 157

    网友: johawk

    标题: 市北区烧烤扰民谁来管

    问题:

青岛市烧烤扰民问题属市北区严重,可长期以来我们投诉了无数次就是没人管这是为什么?特别是台东一到八路,洮南路。烧烤都在居民楼下严重扰民,政府只为自己政绩,不管老百姓死活。这里的老百信投诉了好多年了,政府也很明白为什么就是不管啊,请问这还叫人民政府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多年来,市北区执法局一直致力于台东周边及洮南路占路经营(露天烧烤)的清理整治工作,并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多次会同办事处、工商、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台东商圈周边进行了集中整治。但由于该区域地处台东商贸圈,来往人流大、商业气息浓,因此,许多经营业户在利益趋势下,拒不履行整改义务,经常阻挠、抵抗执法工作,致使整治效果一直难以得到巩固。今年以来,市北区执法局执法镇江路中队、台东中队在街道办事处牵头下,积极会同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反复对台东商圈周边占路经营露天烧烤行为进行了清理整治。目前,由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工商、食药监以及环保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正在积极准备,继续加大对台东周边及洮南路路段啤酒屋占路经营及夜间烧烤行为的联合整治力度,并将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解决好市容和百姓生活的关系。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52

    网友: johawk

    标题: 市北区昌乐路文化市场门前新疆人烧烤台脏乱差无人敢管

    问题:

市北区昌乐路文化市场门前新疆人烧烤台脏乱差无人敢管,这批新疆人在文化市场门口烧烤已污染很多年了,一直无人敢管,市北区城管执法局2014年8月22日在昌乐路文化市场门前张贴文化街非法摊位政治通告,此后摆地摊的小摊贩都被清理了,执法很犀利,但唯独这家新疆人开的地摊烧烤没被清理,这一下也引起了摊贩和过路行人的议论,为什么新疆人这么牛,还是他们有啥特权,我也问过在这执法的城管,他们说没接到上面通知清理新疆人烧烤,如接到上面通知会立马清理。也显出了无奈和不敢惹,作为一个地道的青岛人我感觉到十分不公平,所以向青岛新闻网反应一下,也希望有关部门能给处理一下,做到一视同仁,我有这烤肉摊的污染照片,您记者也可以实地去看,周一-周日他们一天不休,乌烟瘴气,到晚上一片狼藉,很可恶。希望还给我们一个公平公道。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该问题涉及少数民族政策问题,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已联系特色街管委会妥善处置。相关部门正通过民族事务局协调此事。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5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最牛的违章建筑3年拆不动!!!!

    问题: 请问金局长,市北区广昌路7号3号楼18层楼顶的违章建筑市北区城管局,兴隆路中队都承认是青岛最牛违章建筑!!!怎么3年了就是拆不动啊!!!??????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经了解,你反映的是广昌路7号楼顶业主建违法建筑的问题。经查,2012年2月23日市北区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辖区广昌路路7号3号楼19层业主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进行查处,按程序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文书号为四城法责改字[2012]第1132161号。此后市北区执法局多次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按程序下达了后续法律文书。且于当年4月对楼道内消防通道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但由于现违法建筑位于19层楼高,拆除成本较高。且当事人在自行拆除时造成楼梯裂缝,增加了拆除困难。鉴于上述情况,强拆条件并不具备,区执法局也在积极联系专业拆除人员,寻求技术上的帮助,待条件具备后再行拆除。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50

    网友: johawk

    标题: 饭店违章搭建堵死居民出路和消防通道弄死街边树木

    问题:

延安一路一号牌匾是《青岛啤酒主题餐厅》,今年将居民出行路口和消防通道违章搭建,铺木地板搭建大棚。摆满桌子,居民无法通行。居民打110报警。也举报过城管。大棚还是照样搭起来了,地板还是照常铺起来了。并且嫌街道上的树木挡住他的牌匾,竟把树木摇晃致死,连根拔起扔掉。

这种严重违法行为,哪个有关部门该管管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该处属于啤酒街管委会的管辖区域,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并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啤酒街管委会对区域内的业户进行了规范,街边的棚子有大部分是政府统一建造,还有一部分是业户经过啤酒街管委会同意自掏费用建造,并且必须留出1.5米的人行道便于行人通行,在1.5米之外可以铺设木地板,对擅自搭建棚子的行为市北区局配合啤酒街管委会对业户进行管理,责令其整改;经消防部门现场查看该大棚并未占用消防通道;该区域的道路、树木由特色街管委会负责管理养护,经落实并不存在树木死亡问题。如网友对此还有异议,请联系啤酒街管委会继续反映情况。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48

    网友: johawk

    标题: 台东一路建设银行 在华阳路44号平台上盖违章房!

    问题:

台东一路建设银行 在华阳路44号平台上盖违章房!此房没有房产证 没有任何产权跟图纸 就是在居民楼里盖得 对外出租 现在经营一家旅馆 邻居们多次找大港街道去协商 都说不知道 就往外推 我们小区的居民都很奇怪了 大港街道办事处收着房租 还跟建行一起在这里装糊涂 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整个院子里全部漏水 楼梯上全是积水 电视台生活在线的大明都来报道过 都没用 因为后面的大关系就是台东一路建设银行!!!!!!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华阳路44号楼在整体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划图纸建设,导致其建成后一直未通过规划验收;加之华鑫房地产注销和塑料三厂破产,导致了小区居民房产证始终无法办理。后通过小区居民不断集体上访,最终于2010年左右经有关部门特批,居民才补办了房产证。经到规划市北分局确认,在1997年居民楼入住后,由于多次对网点平台进行防漏防渗施工,所以已将网点顶部与该房屋混为一体。后经鉴定,如要拆除该房屋,不可避免会对居民楼以及楼下网点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鉴于上述情况,解决华阳路44号的问题需要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系统的解决方案,不是城管部门通过执法才能解决的,对于居民的反映,市北区城管执法局也通过多种渠道寻求过解决方案,但因原建设方青岛塑料三厂已破产注销,因此解决存在较大困难。目前大港街道办事处也在就该建筑的复杂的历史关系进行理顺,协调多方争取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46

    网友: johawk

    标题: 崂山路西姜中石油加油站西边 违章建饭店

    问题:

崂山路西姜中石油加油站西边 违章建饭店对周边居民和沿海环境及沿海统一规划损害严重,严重影响青岛海岸线的美观,强烈要求区域城管大队严格执法,还周边市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图片见:http://baoliao.qingdaonews.com/view54809.html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关于反映西姜加油站西侧违章建饭店问题,经调查,原房屋为尖顶结构,因年久失修,当事人正对旧房进行加固修缮,将原来尖顶改成平顶,崂山城管执法部门已责令当事人到相关部门补办手续。

    贴号: 14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这些人居心何在?

    问题: 信鸽---解放军的通讯兵

我们伟大的新中国成立以后和平时期,国家的军鸽部队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区,军鸽部队的组成除了之前日本侵华战争失败,我国缴获的日本军鸽和从越南缴获的美国军鸽,大半个世纪以来,都是征收地方优秀信鸽入伍直到今天。后因国防需要军鸽扩充部队,2010年又追加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军鸽大队。我们青岛市的信鸽是山东省内最优秀的鸽系,就是在全国范围内也当属顶尖前列。当然,青岛市信鸽协会的会员秉承着几代人的坚定信念,始终如一的默默地为我们伟大祖国的国防事业贡献者自己的一份力量!

破坏岛城信鸽发展,就是破坏祖国国防事业!

破坏岛城信鸽发展,就是破坏祖国国防事业、打击新中国的体育事业!这些人居心何在?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贴号: 13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破坏岛城信鸽发展,就是破坏祖国国防事业!

    问题: 信鸽---解放军的通讯兵

    我们伟大的新中国成立以后和平时期,国家的军鸽部队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区,军鸽部队的组成除了之前日本侵华战争失败,我国缴获的日本军鸽和从越南缴获的美国军鸽,大半个世纪以来,都是征收地方优秀信鸽入伍直到今天。后因国防需要军鸽扩充部队,2010年又追加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军鸽大队。我们青岛市的信鸽是山东省内最优秀的鸽系,就是在全国范围内也当属顶尖前列。当然,青岛市信鸽协会的会员秉承着几代人的坚定信念,始终如一的默默地为我们伟大祖国的国防事业贡献者自己的一份力量!

    破坏岛城信鸽发展,就是破坏祖国国防事业!

    破坏岛城信鸽发展,就是破坏祖国国防事业、打击新中国的体育事业!这些人居心何在?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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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青岛市同安路清真寺违章建筑谁来管?

    问题: 青岛市同安路清真寺是宗教活动场所,亦是市民旅游、登上、休闲的重要景点。但周边违章建筑疯狂建设无人问津,请问城管部门工作职责何在?谁来清理愈演愈烈的违章建筑?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自2012年起,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在巡查中陆续查处多起违法建设行为,2012年下半年起,区执法局也启动多起拆违行动,对部分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对重点地区安排专人24小时执勤,持续一断时间后,近期,违法建设行为又有所抬头。区执法局正在协调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市北区宗教事务局、规划市北分局、埠西村委对此处进行综合治理,重点做好青岛市伊斯兰协会、清真寺管委会工作,创造有利时机,列入办事处拆违计划,完成拆除工作 。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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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映月公馆小区停车难

    问题: 李沧区九水东路195号映月公馆小区,地下停车位配套严重不足,大家不得不把车停在小区周边道路上:合川路、衡水路。但交警隔三差五的贴条子。问题是车总得有地方停,大家不能停天上吧,请领导协调解决。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李沧区局正积极与交警部门进行沟通,争取早日妥善解决该问题。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贴号: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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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野蛮强行拆除持证会员的鸽舍是违法行为!

    问题: 野蛮强行拆除持证会员的鸽舍是违法行为!

    我们青岛市信鸽协会的会员保留逐级反映的权力。并且,依法追究暴力破坏合法信鸽鸽舍的法律与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不健全,并不代表就可以逃避国家法律的追究,以及承担刑事责任和赔偿义务!!!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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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岛城信鸽百年历史,传承世纪传统文化!

    问题: 岛城信鸽百年历史,传承世纪传统文化!

    岛城信鸽经历了民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十年动乱,终得以保留至今。当今是新中国、新社会,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做主的时代!青岛市政府也是我们伟大的党中央领导的政府,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有着海纳百川的胸怀。所以,我们相信青岛市政府领导的胸怀一定会容得下我们的信鸽,并会加以保护我们信鸽运动!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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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拜请金局长来看看!!!!

    问题: 市北区广昌路7号3号楼18层楼顶!!!!!别的就不说了!!向市北城管,兴隆路中队反应无数次,结果违法建筑者!!!我发誓!!连反应3天,城管没答复,违章建筑者来电话答复了-坚决不拆!!说你就是向市城管执法局反应也没用!!!!

我们全体业主就要看看今天向你金局长反应到底有没有用!!!???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经了解,你反映的是广昌路7号楼顶业主建违法建筑的问题。经查,2012年2月23日市北区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辖区广昌路路7号3号楼19层业主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进行查处,按程序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文书号为四城法责改字[2012]第1132161号。此后市北区执法局多次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按程序下达了后续法律文书。且于当年4月对楼道内消防通道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但由于现违法建筑位于19层楼高,拆除成本较高。且当事人在自行拆除时造成楼梯裂缝,增加了拆除困难。鉴于上述情况,强拆条件并不具备,区执法局也在积极联系专业拆除人员,寻求技术上的帮助,待条件具备后再行拆除。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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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请金局长过问一下市北城管局吧!!!!

    问题: 广昌路7号昌盛花园3号楼18层楼顶青岛最牛的最危险的违章建筑!!!!!!请金局长百忙之中来看看吧!!!过问一下市北局这两年是怎么工作的!!!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经了解,你反映的是广昌路7号楼顶业主建违法建筑的问题。经查,2012年2月23日市北区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辖区广昌路路7号3号楼19层业主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进行查处,按程序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文书号为四城法责改字[2012]第1132161号。此后市北区执法局多次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按程序下达了后续法律文书。且于当年4月对楼道内消防通道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但由于现违法建筑位于19层楼高,拆除成本较高。且当事人在自行拆除时造成楼梯裂缝,增加了拆除困难。鉴于上述情况,强拆条件并不具备,区执法局也在积极联系专业拆除人员,寻求技术上的帮助,待条件具备后再行拆除。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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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开平路18号楼门前人行道上违章建收费亭

    问题: 开平路18号楼前人行道上违章搭建停车收费亭,请城管部门及时清除。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该处是青岛恒安泊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泊车管理亭,市北区行政执法局正在调查落实泊车管理亭手续,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2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李沧郑庄社区、映月公馆市场脏乱差

    问题: 郑庄社区的菜市场乱扔垃圾,卖海鲜的乱倒海水,路边绿化植物基本被破坏,地摊商贩越来越多,越来越乱,以上长期占据人行道,导致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污水流到了映月公馆小区门口,车辆无法顺利通行,且发生了多次刮擦事件,投诉该市场管理混乱,破坏居住环境。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郑庄社区市场是政府根据周边市民的生活需求而设置,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市场脏乱差等问题,李沧区局将积极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市场管理方,加大市场管理力度,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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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多年反应李沧金水路依山小居众多一楼业主破坏绿地问题

    问题: 金水路依山小居众多一楼业主破坏绿地进行硬化问题我已经反映多年,街道居委会和物业公司以一楼蚊虫较多,地面湿度大为理由不予解决。既然有关部门认为小区地面设计不合理,就应该按照《物权法》等相关法规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征得全体业主的同意,来改变小区的规划,让所有的业主都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没有以法审批就改变规划,那就是违法的破坏绿地,我作为业主是有权提出异议的,希望局长能够督促有关部门按照《物权法》取得合法手续来改变规划,让大家都有好的生活环境.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好反映的问题经李沧区局调查落实,依山小居一楼业主窗外由于杂草从生,滋生蚊虫,为改善居住质量,经小区业主向物业进行沟通后,将窗台前1米范围内铺设路砖 ,对于您反映的小区居民破坏绿地等现象,李沧区局将积极配合辖区街道事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加大巡查管理力度。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贴号: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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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请金局长来市北看看吧!!!!

    问题: 市北区广昌路7号3号楼18层楼顶!!!!!别的就不说了!!向市北城管,兴隆路中队反应无数次,结果违法建筑者和他们是串通一伙的!!!我发誓!!连反应3天,城管没答复,违章建筑者来电话答复了!!说你就是向市城管执法局反应也没用!!!!

我们全体业主就要看看今天向你金局长反应到底有没有用!!!???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经了解,你反映的是广昌路7号楼顶业主建违法建筑的问题。经查,2012年2月23日市北区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辖区广昌路路7号3号楼19层业主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进行查处,按程序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文书号为四城法责改字[2012]第1132161号。此后市北区执法局多次督促当事人董鹏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按程序下达了后续法律文书。且于当年4月对楼道内消防通道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但由于现违法建筑位于19层楼高,拆除成本较高。且当事人在自行拆除时造成楼梯裂缝,增加了拆除困难。鉴于上述情况,强拆条件并不具备,区执法局也在积极联系专业拆除人员,寻求技术上的帮助,待条件具备后再行拆除。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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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李沧兴国路芳馨园小区平台上盖违章建筑,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问题: 李沧兴国路芳馨园小区一号楼一楼业主在网点上面的平台上盖违章建筑,本小区是13年5月份刚入住的新建小区,去年刚一入住此业主就在平台上盖起了违建,小区居民多次向城管反映,但是一年过去了没有效果违建至今也没有拆除,市长和城管局长曾经在媒体上多次承诺对于新建的违建发现一处拆除一处,难道市长与局长说的都是空话!政府的公信力何在!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李沧区局正在进行实地调查,根据目前城管执法机关掌握的证据,李沧区局已经向被举报人下达了《限期拆除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相对人可以在法定期间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目前,执法机关在准备举行听证会的同时,也没有放弃对当事人说服、教育工作,正积极协调被举报人自行拆除涉嫌违法建设的房屋。如协调无果,执法机关将在进一步取证和全面听取相关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认定相关违法事实,依法定程序责令被举报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如当事人拒不自行拆除,城管执法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强制拆除。

    贴号: 11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宜阳路多次反映脏乱差无进展

    问题: 市北区水清沟宜阳路43号整栋楼下砸毁承重墙,私自改造网点房开设闲情阁洗车场、不锈钢加工五金店、房介、足疗店(足疗店都到43号小区院里了)等,多次向贵局反映均无解决。以上项目均无证经营、占路经营,洗车场污水横流,五金店噪音嘈杂。夜间烧烤、馄饨摊烟幕弥漫。宜阳路45号前情况相同,开设门头房,新开一土产店,占用人行到经营,原本人行道就不足1米,老人小孩经过必须绕行机动车道,宜阳路本身双车道路窄,208、364路公交车在此错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此问题多次反映一年多了均未解决,市北城管没收过炉子 但是晚上烧烤摊就换新炉子了,社区居民将求助无果,一年来没有任何改进。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前期对违法业户已下达相关法律文书,今后市北区行政执法局还将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对此路段的巡查清理,进行长效管理。对于实时发生的违法现象,也欢迎您拨打市北区行政执法局水清沟中队的电话84870287,以便执法人员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您反映的砸承重墙一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由房产部门依法查处。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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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劲松三路依山半岛小区乱搭乱建、圈占绿地

    问题: 局长您好:劲松三路依山半岛小区乱搭乱建、圈占绿地现象我们居民向执法局反应了多次,但是执法局一直以怕出现群众矛盾为由拒绝进行整治,甚至说是开发商同意的,我们就不知道了难道开发商就这么大的权力,他说可以盖就可以盖,执法局就没有办法执法了,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是不是有什么利益关系,老百姓都是好老百姓,没有执法单位的纵容违建不会遍地开花,物业说自己没执法权,有执法权的执法局却不作为,请领导看看能不能给管管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今年,市北区行政执法局会同街道办事处、物业已多次对依山半岛小区新增违法建筑、圈占绿地进行制止拆除。对于已存在的乱搭乱建、圈占绿地业主,也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鉴于开发商在售房时确实与居民之间存在私下约定,为避免矛盾纠纷升级,办事处已多次协调开发商、物业、一楼居民代表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办法,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已将积极配合开展下一步工作。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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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青岛最牛的违章建筑!!!!!!

    问题: 广昌路7号3号楼18层楼顶私自加盖上千平米违章建筑,绝对青岛最牛!!!反应市北城管执法局3年没任何答复!!!!万望金局长明察为盼!!!给青岛人民一个答复!!!!青岛城管是能干事的啊!!!!!!!!!!!!!!!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经了解,你反映的是广昌路7号楼顶业主建违法建筑的问题。经查,2012年2月23日市北区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辖区广昌路路7号3号楼19层业主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进行查处,按程序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文书号为四城法责改字[2012]第1132161号。此后市北区执法局多次督促当事人董鹏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按程序下达了后续法律文书。且于当年4月对楼道内消防通道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但由于现违法建筑位于19层楼高,拆除成本较高。且当事人在自行拆除时造成楼梯裂缝,增加了拆除困难。鉴于上述情况,强拆条件并不具备,区执法局也在积极联系专业拆除人员,寻求技术上的帮助,待条件具备后再行拆除。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1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北城管3年不作为!!!!!

    问题: 市北区广昌路7号昌盛花园3号楼18层楼顶加盖2层别墅!!!全体业主向市北城管局反应3年毫无音信!!!!请金局长明察为盼!!!!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经了解,你反映的是广昌路7号楼顶业主建违法建筑的问题。经查,2012年2月23日市北区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辖区广昌路路7号3号楼19层业主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进行查处,按程序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文书号为四城法责改字[2012]第1132161号。此后市北区执法局多次督促当事人董鹏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按程序下达了后续法律文书。且于当年4月对楼道内消防通道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但由于现违法建筑位于19层楼高,拆除成本较高。且当事人在自行拆除时造成楼梯裂缝,增加了拆除困难。鉴于上述情况,强拆条件并不具备,区执法局也在积极联系专业拆除人员,寻求技术上的帮助,待条件具备后再行拆除。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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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 传说中的小哥

    标题: 望奎路34号701在楼顶平台盖房子

    问题: 金局长:您好!

望奎路34号701住户,在居民楼顶平台上加盖房屋,严重破坏楼座的承重结构、防水层和防雷设施

我从2014年5月12日就开始向贵部门反映这个情况,到现在还是毫无结果。这里属于市北城管海伦路中队管辖。

麻烦您在百忙之中给协调协调。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了解,望奎路34号701户为了保暖及安全考虑在自家阁楼通往楼顶平台的大门处围了一个大约1平米左右的天井,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前期在接到举报后对该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拆除通知书,,但由于该当事人长期出差在外地,执法人员先后多次与其联系查看整改情况未果,目前海伦路中队已安排专人与其联系督促其整改。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12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市容

    问题: 金局长您好:我是黄岛区积米崖港港区的,想问一下积米崖路两边的烧烤摊为什么城管不管?难道城管收了什么好处?搞的道路拥堵空气污浊,怎么解决?非得上了报纸才有办法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黄岛区城管执法局调查落实,积米崖港区原小市场是由开发商临时提供的地块,因积米崖港区地界狭小,街道两侧都是居民小区,没有适合的空地区建设临时的市场,港区管委领导考虑多方面因素,决定将港区影响最小的中港路路段作为流动摊贩的临时摊点,安排城管队员加强执法力度,保证时刻派人蹲守,并联合边防派出所,早上7:30对早餐店、流动摊贩进行规范整治,晚间6:30至9:30对港区各露天烧烤经营店铺进行了突击整治。同时将加大对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统一临时市场垃圾处理和污水排放的方式,并加强道路交通的规范,缓解交通压力,提高居民通行安全。

    贴号: 11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莱西城建员工自建违章,城建执法局却不拆除!

    问题: 莱西银泰紫荆城84-7处的违章是一个7米的围墙,该违章是莱西城建局的某员工私自建的,破坏绿化带圈地私有,变成菜园,莱西城建局纵容此行为,对该违章没有任何处理结果,请问莱西城建局是做什么的部门?不执法!不作为!无视法律法规!请青岛市城建局领导重视!以上问题均属实。身为城建局的员工执法犯法,有损城建局公信形象!!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莱西市城管执法局职能分工,银泰紫禁城违章围墙问题,由莱西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处理。

    贴号: 10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投诉莱西城建局!!!!!!!

    问题: 莱西银泰紫荆城84-7处的违章是一个7米的围墙,该违章是莱西城建局的某员工私自建的,破坏绿化带圈地私有,变成菜园,莱西城建局纵容此行为,对该违章没有任何处理结果,请问莱西城建局是做什么的部门?不执法!不作为!无视法律法规!请青岛市城建局领导重视!以上问题均属实。身为城建局的员工执法犯法,有损城建局公信形象!!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莱西市城管执法局职能分工,银泰紫禁城违章围墙问题,由莱西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处理。

    贴号: 10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李沧区大崂路上乱倒垃圾堆成山谁来管

    问题: 局长你好;在大崂路东段(黑龙江路以东,东李花园北墙外)路上,老有车往该处路上倒垃圾(生活和建筑垃圾都有)越来越多都堆成山了。听说该路要打通,也不能没人关吧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李沧区局调查,目前大崂路只打通到黑龙江中路,以东段尚未打通,您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我将责成李沧区局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加大管理力度。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贴号: 10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投诉 登州路非法洗车

    问题: 您好局长 我投诉 在登州24号2号楼楼前 221公交车汤山路车站边有个非法洗车点 平常不怎么样营业 周六周日营业 私自破坏人行道盲道改成了洗车点 污水横流,附近有青岛盲校,和我们24号大院橡胶六厂退休老人 请领导依法坚决取缔。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前期,市北区执法局对群众反映的登州路24号车站非法洗车点占路洗车问题进行过多次清理,但该业户为躲避执法监督改为周六周日营业,下一步市北区执法局将加强周六周日清理力度,保障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0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投诉 登州路非法洗车

    问题: 您好局长 我投诉 在登州24号2号楼楼前 221公交车汤山路车站边有个非法洗车点 平常不怎么样营业 周六周日营业 私自破坏人行道盲道改成了洗车点 污水横流,附近有青岛盲校,和我们24号大院橡胶六厂退休老人 请领导依法坚决取缔。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前期,市北区执法局对群众反映的登州路24号车站非法洗车点占路洗车问题进行过多次清理,但该业户为躲避执法监督改为周六周日营业,下一步市北区执法局将加强周六周日清理力度,保障周边环境整洁有序。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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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为什么莱西的违章2年了不拆除

    问题: 莱西银泰紫荆城84-7处违章--围墙7米,该违章是莱西城建执法局职工利用职权建的 ,为什么2年了不拆除,这么难拆?青岛执法局局长管不管?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莱西市城管执法局职能分工,银泰紫禁城违章围墙问题,由莱西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处理。

    贴号: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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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请问枣山家园西门违章房何时拆除?

    问题: 请问枣山家园西门(靠近308国道)违章房何时拆除?说是7月1号之前城管等开发商复议后就拆除。时至今日,也没见拆除,城管执法大队的执行力度太太差劲了吧!

    嘉宾答复: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李沧区枣山家园违法建设网点房,我局已立案查处,案件现正在按照《城乡规划法》和《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进行办理。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贴号: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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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沧口区违章占路现象非常严重

    问题: 领导闲里偷闲,做客民生在线,简单列几条沧口门面道路永平路新三医,永安路,振华路,兴华路,唐山路。人行道上停车,占路经营归城管负责。也不用推诿,就是管与不管,领导检查一阵风,过后又放任自留,最好的办法就是追责制,城管不作为直接追究负责人责任。现实情况有目共睹,有功夫网谈作秀,不如干点实事。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李沧区局在正常执法的基础上,加大巡查、管理力度,杜绝乱停车、占路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存在。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贴号: 10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保利百合金沙路农贸市场门前脏乱差

    问题: 保利百合金沙路农贸市场门前以及北面夜间每天都有烧烤摊位违章占路经营,烟雾缭绕,30层的居民都不敢开窗睡觉,每天经营到下半夜,严重影响居民休息,白天一地垃圾和油迹,现在规模越来越大,延伸直东侧小区出入口了,一条街都是。行人、车辆进出不便,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物业多次向市北城管反映都不见解决,不作为。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多次对该处当事人暂扣违法经营工具、桌椅等,鉴于您反映的违法现象依然存在,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将在统一组织的夜间执法行动中,加大清理力度,也希望借网络互动的机会,向在户外占道吃饭的食客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支持我们的执法行动。今后市北区行政执法局还将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对此路段的巡查管理,增加巡查的力底和频度,以便及时查处违法行为。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0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举报李沧违法建筑,望市局 监督

    问题:

执法局;领导:你好,我是李沧区青峰路70号樱花园小区3-1-201户业主,我姓王,我之前一直举报和反映楼下,私挖承重墙,改门改窗,私搭违法建筑,市长热线也打过,区长热线也打过,街道城管办也举报过,城管李村中队也举报过,一直不见你们城管来督促、处罚、拆除,101户业主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到我家正常生活,造成我家墙壁漏水,发霉长毛,壁纸毁坏脱落,而且,他家的违法建筑,还严重影响到整个楼宇的结构安全,万一出现坍塌,后果严重。

贵局,李村中队,一直推诿,拖延时间,迟迟不予处理,我们群众意见很大,101户的违法建筑,我们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其违法性,希望局长同志可以督促,监督,查处此事。

如果需要我们配合我们会很高兴合作,现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希望领导同志们对我们群众反映的事关切身利益的事能够重视,并且帮助我们解决困难。

附上(有图片有真相)

李沧论坛帖子网址http://bbs.licang.net/bbs/showthread.php?t=132742&extra=%26pp%3D40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据李沧区局调查落实,辖区执法中队已查处该违法行为,正在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推进中。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贴号: 10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西仲一路商户占用人行道经营

    问题: 西仲一路靠延安三路这一段,人行道被商户占用严重,希望查处。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已对此处占路商贩进行清理,并加强了此路段的监察管理,今后还将加大对此处的巡查力度。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0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金沙路占用人行道做生意

    问题: 新开的农贸市场和金海山庄门口占用人行道做烧烤和餐饮经营,污染周围的道路和业主已有一年之久了,希望四方城管清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周边农贸市场的查处力度,并协同农贸市场的管理方,做好管理工作。对违法占路经营行为将暂扣当事人违法经营工具、桌椅等,同时执法人员也借此机会向周边户外占道吃饭的食客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守法、尚法、习法是公民的义务。今后市北区局将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对此路段的巡查管理。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98

    网友: 群众的眼睛雪亮亮

    标题: 实名举报违法建筑!请市局监督李沧执法局解决民生问题!

    问题: 执法局;领导:你好,我是李沧区青峰路70号樱花园小区3-1-201户业主,我姓王,我之前一直举报和反映楼下,私挖承重墙,改门改窗,私搭违法建筑,市长热线也打过,区长热线也打过,街道城管办也举报过,城管李村中队也举报过,一直不见你们城管来督促、处罚、拆除,101户业主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到我家正常生活,造成我家墙壁漏水,发霉长毛,壁纸毁坏脱落,而且,他家的违法建筑,还严重影响到整个楼宇的结构安全,万一出现坍塌,后果严重。

    贵局,李村中队,一直推诿,拖延时间,迟迟不予处理,我们群众意见很大,101户的违法建筑,我们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其违法性,希望局长同志可以督促,监督,查处此事。

    如果需要我们配合我们会很高兴合作,现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希望领导同志们对我们群众反映的事关切身利益的事能够重视,并且帮助我们解决困难。

    附上李沧论坛帖子网址已被查看(http://bbs.licang.net/bbs/showthread.php?t=132742)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据李沧区局调查反馈,辖区执法中队已查处该违法行为,正在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推进中。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贴号: 9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海岸路铁路桥洞子自发市场

    问题: 海岸路铁路桥洞子自发市场方便了周边居民,但也带来了环境卫生和交通出行的麻烦,城管部门是否可以规范一下?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近日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将联系辖区街道办事处取缔该市场。下一步将加强此处巡查力度妥善处理此问题。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96

    网友: 群众的眼睛雪亮亮

    标题: 实名举报!!望市执法局监督李沧执法局 妥善解决民生问题!

    问题: 领导:你好,我是李沧区青峰路70号樱花园小区3-1-201户业主,我姓王,我之前一直举报和反映楼下,私挖承重墙,改门改窗,私搭违法建筑,市长热线也打过,区长热线也打过,街道城管办也举报过,城管李村中队也举报过,一直不见你们城管来督促、处罚、拆除,101户业主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到我家正常生活,造成我家墙壁漏水,发霉长毛,壁纸毁坏脱落,而且,他家的违法建筑,还严重影响到整个楼宇的结构安全,万一出现坍塌,后果严重。

贵局,李村中队,一直推诿,拖延时间,迟迟不予处理,我们群众意见很大,101户的违法建筑,我们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其违法性,希望局长同志可以督促,监督,查处此事。

如果需要我们配合我们会很高兴合作,现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希望领导同志们对我们群众反映的事关切身利益的事能够重视,并且帮助我们解决困难。

附上照片以备查看(有图片有真相) 图片放不开,现附上李沧论坛 的网址 http://bbs.licang.net/bbs/showthread.php?t=132742

有帖子为证,图片 文字清楚。点击量很高。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据李沧区局调查反馈,辖区执法中队已查处该违法行为,正在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推进中。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贴号: 9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无棣二路占路经营

    问题: 关于无棣二路占路经营这个问题已经反映N次,不但没有效果,反而愈演愈烈,从北到南,窄窄的一条人行道,两边全占,只留下中间羊肠小道,人多走不开,只能走车行道(且不说车行道两边停满了私家车、用作仓库的僵尸车)。所有的商户都冒头经营,有的门头房把门前的人行道租给摆地摊的,头顶上是横七竖八的防雨布,脚下是肮脏的垃圾路。青岛的居民每月要交卫生费、污水处理费,而造成恶劣环境的这些摊贩却沾沾自喜地说,我们在这干,什么费用都没有。有的进入市场的摊贩也纷纷搬了出来。当年无棣二路马路市场退路进市后,周边居民过了两年清净日子,后来重新出现的马路市场,究其原因,就是你们城管懒政造成的。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无棣二路占路经营问题一直以来是市北区行政执法局辽宁路中队日常执法清理的重点,由于该路段位于老城区周边房租低廉,导致商贩聚集。另外,该路段多年前为马路市场并临近大连路农贸市场,管理难度较大。中队会同街道办多次组织联合清理整治,并在重点时间段守岗巡查,但仍存在反复现象。下一步在加强日常巡查清理同时,继续联合街道办加大对该路段占路经营的清理整治力度。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9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破坏岛城信鸽发展,就是破坏祖国国防事业!

    问题: 信鸽---解放军的通讯兵

    我们伟大的新中国成立以后和平时期,国家的军鸽部队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区,军鸽部队的组成除了之前日本侵华战争失败,我国缴获的日本军鸽和从越南缴获的美国军鸽,大半个世纪以来,都是征收地方优秀信鸽入伍直到今天。后因国防需要军鸽扩充部队,2010年又追加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军鸽大队。我们青岛市的信鸽是山东省内最优秀的鸽系,就是在全国范围内也当属顶尖前列。当然,青岛市信鸽协会的会员秉承着几代人的坚定信念,始终如一的默默地为我们伟大祖国的国防事业贡献者自己的一份力量!

    破坏岛城信鸽发展,就是破坏祖国国防事业!

    破坏岛城信鸽发展,就是破坏祖国国防事业、打击新中国的体育事业!这些人居心何在?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贴号: 9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野蛮强行拆除持证会员的鸽舍是违法行为!

    问题: 野蛮强行拆除持证会员的鸽舍是违法行为!

    我们青岛市信鸽协会的会员保留逐级反映的权力。并且,依法追究暴力破坏合法信鸽鸽舍的法律与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不健全,并不代表就可以逃避国家法律的追究,以及承担刑事责任和赔偿义务!!!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贴号: 9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岛城信鸽百年历史,传承世纪传统文化!

    问题: 岛城信鸽百年历史,传承世纪传统文化!

    岛城信鸽经历了民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十年动乱,终得以保留至今。当今是新中国、新社会,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做主的时代!青岛市政府也是我们伟大的党中央领导的政府,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有着海纳百川的胸怀。所以,我们相信青岛市政府领导的胸怀一定会容得下我们的信鸽,并会加以保护我们信鸽运动!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贴号: 91

    网友: 世代传承

    标题: 恳请给青岛信鸽一条生路。

    问题: 致:青岛市人民政府

青岛市城管执法局

我们是本市的信鸽爱好者,也是信鸽协会的会员。本市现有信鸽爱好者(包括各协会会员)超过2000人。人员职业覆盖各种行业,年龄结构老少皆有,多为业余爱好者。全市信鸽现存棚数量约十万羽。我市的信鸽质量、品系及竞赛成绩始终处于我省的龙头地位,即使在全国的排名也在顶尖前列。其巨大的相关影响力国内外有目共睹!数十年间,我市的信鸽在竞赛运动中为我市赢得了无数荣誉而倍受外省市关注。我市信鸽也是青岛地区当今得以保留不多的传统文化之一。国际信鸽的交流中我市信鸽也在为我们的城市不断的提高着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今天的成就是我市信鸽爱好者们始终秉承着坚定信念,历经几辈人的坚持不懈努力而创造的。实属来之不易!

信鸽不仅仅是象征和平的天使,同时也肩负着国家主权完整、国防通讯、科学研究、体育竞技、国家庆典等多项重要使命和任务。所以近一个世纪以来信鸽的发展始终被世界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立法加以保护。

我国申请以成员国席位加入的国际体育组织(包括奥林匹克组织),申请时间最久,困难波折最多的当属国际鸽联。因为中国的国际鸽联成员国席位早已被台湾当局长期占据。然而在新中国成立后,在祖国党中央政府的伟大号召、正确领导下,我党、政、军的有力支持下,海内外爱国华人华侨、有识之士积极参与的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下,近些年才从台湾当局收回其已占据长达50余年之久的国际鸽联成员国的席位。并以宁波市申请承办了历史上首次在中国举办的国际奥林匹克评选大会,以及指定廊坊市为中国的国际信鸽文化交流平台,承办每年的中国国际鸽展。

信鸽比赛是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体育赛事之一,也是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全民健身运动项目之一。赛鸽是唯一没有人驾驭的体育赛事,而独自参加体育运动项目的运动员。鸽舍就是这个运动员的家。

然而,近些年来随着我市迫切的经济发展,我市城市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旧城改造的步伐不断的加快,我市信鸽的生存空间在不断的减少。乔迁新居后,邻里纠纷再所难免。鸽友暴力对抗相关执法部门的强拆也屡见不鲜。甚至有恶性伤害事件常有发生。鉴于此全国大部分城市早已制定了适合自己城市发展的相关《信鸽保护措施》及《信鸽管理实施细则》等。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又发生了因邻居投诉养鸽,会员的鸽舍遭城管执法部门暴力强拆的事件发生。导致武汉会员暴力对抗,以暴制暴。以及到市政府聚众集会抗议。其产生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以此才引起了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且将《武汉市信鸽活动管理暂行规定》(送审稿),以广告的形式刊登在全国的各大信鸽网站、报刊,向全国鸽友征求意见。意见现已征集完毕,并已于于近日出台了信鸽保护、管理规定。

我市政府早些年间为市民饲养宠物狗,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措施、规定,真正做到了养犬有法可依,受到的广大市民的好评。并且确实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体现了我市委、市政府领导关爱百姓精神生活的范例点滴。彰显了我市委、市政府领导保持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心。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和谐,文明发展,恳请市委、市政府领导携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我市信鸽饲养管理的相关规定为盼。

青岛市全体信鸽爱好者及各协会会员在此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青岛市全体信鸽爱好者及各协会会员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贴号: 9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市同安路清真寺附近违章建筑疯狂

    问题: 青岛市同安路清真寺是宗教活动场所,亦是市民旅游、登上、休闲的重要景点。但周边违章建筑疯狂建设无人问津,请问城管部门工作职责何在?谁来清理愈演愈烈的违章建筑?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自2012年起,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在巡查中陆续查处多起违法建设行为,2012年下半年起,区执法局也启动多起拆违行动,对部分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对重点地区安排专人24小时执勤,持续一断时间后,近期,违法建设行为又有所抬头。区执法局正在协调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市北区宗教事务局、规划市北分局、埠西村委对此处进行综合治理,重点做好青岛市伊斯兰协会、清真寺管委会工作,创造有利时机,列入办事处拆违计划,完成拆除工作 。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8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福林苑、东城水岸、河南庄小区诉求

    问题: 请救救东城水岸、福林苑、河南庄小区居民吧!每个小区都有成千,甚至是数千户具名,我们正遭受着环境污染给我们带来的严重的危害。

首先说说大气污染,在福林苑和河南庄小区南侧,东城水岸东侧,大约在黑龙江路型材市场后面,存在有大量的小作坊,有垃圾回收站、各类加工厂,最要命的是有塑料厂,经常焚烧塑料,浓烟滚滚,这些有毒气体全部飘散到周边小区里,由我们居民进行呼吸净化了。同时,正是由于有塑料厂的存在,这片区域利用的棚户居民用塑料烧水做饭,更加重了空气污染。我们邻居常常是不敢开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无果。当如我们入住时,根本没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小作坊,就是最近一两年的功夫,这片局域俨然成了影响小区居民生活的毒瘤,各色人等聚集,违章建筑遍地,环境脏乱差。也是在我们入住之初,说是这片区域要建小学,可是近十年的功夫已经过去了,不仅孩子们受教育的场所没有,更可恨的是成了毒害他们健康成长的毒瘤。

其次说说噪声污染,河南庄小区南侧,东城水岸东北,福林苑西侧,有一个机械厂,不定时的进行装卸钢材作业,噪声非常大,众所周知,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中,对人的神经有极大的损坏,尤其是有时候这个厂子还作业到晚上,记得有一次到了9点,真是让人无法忍受,我们有老人,有孩子,为什么反映了也没人管。

经过查阅相关资料,知道这三个小区好像处于李沧、崂山和市北交界处,是个三不管,难道真的没人管理了吗?我们经常看到,在市内三区空气质量检测中,李沧区每次都是垫底,我们决定,这其中有我们小区周边毒瘤的贡献。当前,全市都在开展环境整治,开展污染企业搬迁,为什么没人管管我们三个小区周边的环境问题?即使不搬迁,至少整治一下吧,难道非要逼我们去市政府拉横幅吗?

最后,感谢青岛新闻网给我们搭建的反映诉求的网络平台!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李沧区局调查落实,此处地块违法建筑属历史遗留问题,下一步将结合城区改造统一进行开发,针对周边环境脏乱差等现象,李沧区局已联合辖区街道办事处加大周边管理力度。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贴号: 8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辽源路234号2单元网点烟筒

    问题: 网点饭店违规在居民楼后搭建烟筒,破损严重,油烟跑冒滴漏,已经渗透墙壁,单元门前地上也漏满了油,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强烈要求拆除!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调查了解,该饭店所搭建的烟囱是经过环保部门审批的高空排放的环保设施。环保部门已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该饭店自行对其环保设置进行整修。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8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双山馨城业主私开小超市

    问题: 市北区新都心双山馨城是小高层住宅,由于周边缺少便民超市,部分底楼业主就私开小超市,现在已经有五、六家了。这个应不应该禁止?已经营业的能不能管下来,能让他们恢复原样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市北区执法局对双山馨城6家私自开超市的业主,已下达法律文书,责令其进行整改。下步工作将按程序推进。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8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李沧兴国路26号楼3单元一楼居民拆毁小区南面院墙

    问题: 李沧兴国路26号楼3单元一楼居民拆毁小区南面院墙,请城管前去执法。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李沧区局调查落实,该拆墙行为在此小区已发生过多次,根据李沧区小区管理职责分工,辖区街道办事处与小区物业也对上述行为进行过恢复。下一步我将继续督促李沧区局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共同予以解决。

    贴号: 7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嘉兴路31-33号楼前违法建筑

    问题: 周边居委会盖的违法建筑都已经拆了好几年了.唯独嘉兴路31-33号没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查实,此处房屋为居委会的老年活动室以及社区警务室,四方街道办事处在安排新的办公场所后,将对此处建筑进行拆除。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7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南宁路占道经营

    问题: 南宁路,鞍山一路到与人民路段,占道经营,路边烧烤非常严重堵塞交通。本身这条路就是单行线,路边乱设摊位影响交通,脏乱差,请及时查处。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虽然市北区行政执法局今年7月份以来便会同阜新路街道办事处对该处进行了整治,但近期出现了回潮,下一步,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将会同阜新路街道办事处继续对该处进行整治。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7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滨海欢乐城瑞海馨园问题!!!!

    问题: 你好局长先生:我们滨海欢乐城瑞海馨园上年交房,小区内1楼圈地 私自门改窗,到现在都是有增无减!你们下去的中队去了就是应付事,之后就没有回复了,上年我也是反应给你民生访谈,也是你给做的回复 ,但是根本没用,请你再看一下 是什么问题解决不了这个城管分内的工作!!!!!!!!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作为老四方区的新东部,滨海新区一直是建设热点,为加强居民入住后新城区的管理,市北区行政执法局于2014年4月份成立滨海新区中队。将对新城区的城管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今后会对该区域的违法现象陆续查处。对于您反映的违法建设行为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前期进行过查处,部分业户已整改,对于未整改的业户,将联合物业部门督促整改。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7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违法建筑

    问题: 加兴路31号33号楼前违法建筑为何不拆

周边的违法建筑都已经拆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查实,此处房屋为居委会的老年活动室以及社区警务室,四方街道办事处在安排新的办公场所后,将对此处建筑进行拆除。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72

    网友: 786724333qd

    标题: 合肥路阳光山色小区院内圈占绿地、乱搭乱建现象严重

    问题: 合肥路696号阳光山色小区建成于2006年,目前小区内一楼圈占绿地、毁绿种菜、养鸡、养巨型犬、乱搭乱建、毁绿改建车位等现象已成风,好端端的一个小区都变成什么样子了!真是令人痛心!市北区合肥路执法中队永远都是停留在已下达整改通知书的状态,没有任何实质性行为!如果不信,局长可以去看一下!19号楼、25号楼。。。。。。,太多了。。。。。。几乎每个楼都在上演新的农村包围城市大片!!!!!!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今年,市北区行政执法局会同办事处、物业公司已多次对该小区新增违法建筑、圈占绿地、私建停车位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查处。在对17号楼一单元103户新增违法行为多次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后,于9月19日下午,会同办事处、物业公司对其搭建的台阶进行了强制拆除。由于该小区遗留的违法行为已存在多年且较为普遍,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已向合肥路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汇报,建议将该小区列入综合整治计划,对该小区进行统一整治。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6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西仲路占用人行道私建停车场,更改绿化带为停车场

    问题: 市北区西仲路,西仲路社区管理中心门口占用人行道安装挡车柱,划停车线收费,城管不管理吗。还有原来体育街绿化带被改为停车场,也是城管批准的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涉及体育街管委会和西仲路社区管理中尽两家单位,市北区行政执法局正与两家联系,并由宁夏路街道办牵头进一步落实解决。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6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恒苑小区乱搭乱建、绿地种菜现象严重

    问题: 金局长:辽阳西路258号恒苑小区个别业主私搭乱建以及私自圈占绿地开荒种菜现象很多年了,还望城管根除治理。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关于该小区内圈占绿地、种菜等问题,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合肥路中队曾多次进行过查处,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回潮现象较严重,下一步区执法局将会同合肥路街办事处做好处置,对毁绿现象进一步清理和整治。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6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小区圈地种菜多年待解决

    问题: 金局长好!辽阳西路258号恒苑小区绿地种菜现象已经很多年了,物业说管不了,还需城管部门彻底解决,还业主一个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关于该小区内圈占绿地、种菜等问题,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合肥路中队曾多次进行过查处,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回潮现象较严重,下一步区执法局将会同合肥路街办事处做好处置,对毁绿现象进一步清理和整治。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6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北村小区违章建筑

    问题: 北村小区内临着竹韵山色小区大片违章建筑。群众多次举报,崂山城管以历史遗留为由象文物一样不仅完好保存,而且纵容新的违建蔓延,算来时间已近有一年爬楼。违建的肆意滋生,集装箱和临时板房的速建速成,不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还藏污纳垢。小偷翻墙入室偷窃;汽修厂在居民楼下喷漆、钣金;建筑机械租赁厂清晨、深夜刷车、乱扔钢管,维修车辆,废气、噪音凄厉刺耳;小印刷厂忙的不亦乐乎,油漆味整日弥漫,好一派和谐繁荣社会。周围百姓无不深恶痛绝而无奈,何哉?要待到何时才能给百姓一个交代?

    嘉宾答复: 经调查了解,北村小区与竹韵山色小区之间的土地系划拨用地,约18亩,权属北村小区物业公司高科园物业管理发展中心所有。地面上房屋建于1995年前后,面积约5000平米,用于物业管理用房,存在历史久远。该地块没有明确规划,在建竹韵山色小区时也未被征用。目前,这些房屋由高科园物业管理发展中心租赁给多家商户使用。对于留言人反映新增违法建筑一事,经排查,留言人反映无名印刷厂系喷绘厂,无工商经营执照,无新增违法建筑。特特修理厂有工商经营执照,院内除了一个挡雨棚厦,无其他新增违法建筑。目前针对此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区执法局正在对相关当事人履行法律程序,待履行完程序后将一并予以拆除。

    贴号: 6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浮山后二小区露天市场扰民

    问题: 浮山后二小区有个露天市场存在长达两三年了 好好地绿地被压得面目全非 一下雨更是泥泞不堪 腐臭的菜叶水果到处乱丢 居民不敢开窗,数次反应不过 弄个围挡糊弄 一刮风各色塑料袋乱飞 挂在树上和乱坟岗一样 请问局长大人 领导大人这样的市场是合法还是不合法 能否百忙之中拨冗过问一下 还小区居民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调查,您反映的露天市场应为二小区富源广场农贸市场,该市场是由浮山街道办事处委托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市北区执法局已协调浮山新区办事处加强管理。其一侧的未开发空地是青啤地产待开发用用地,不是城市规划绿地。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已委托专门的管理单位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卫生保洁工作,防止冒市、扰民等现象。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6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浮山后二小区露天市场扰民

    问题: 浮山后二小区存在一个露天市场,把本来好好的绿地被运输蔬菜的大卡车压的面目全非,一下雨更是泥泞不堪,蔬菜水果摊位将腐烂的蔬菜到处扔 夏天腐臭不堪 靠近市场的居民连窗都不敢开,运输蔬菜的车辆乱停阻碍交通 一刮风各色塑料袋到处乱飞 政策早就要求市场退路进室 不知道为什么还有这样的市场存在 听说原来这个市场是在四小区地下通道旁边 是因为居民投诉搬到二小区 难道二小区的居民就应该受这个罪吗 请领导们查实处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调查,您反映的露天市场应为二小区富源广场农贸市场,该市场是由浮山街道办事处委托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市北区执法局已协调浮山新区办事处加强管理。其一侧的未开发空地是青啤地产待开发用用地,不是城市规划绿地。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已委托专门的管理单位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卫生保洁工作,防止冒市、扰民等现象。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5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18层楼顶私自加盖青岛最牛别墅!!!

    问题: 青岛广昌路7号昌盛花园3号楼楼顶!!!金局长,全体业主求你来看看吧!!!已跟市北城管反应多次,无任何回音!!!!来看看吧!!!来看看吧!!!!!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经了解,你反映的是广昌路7号楼顶业主建违法建筑的问题。经查,2012年2月23日市北区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辖区广昌路路7号3号楼19层业主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进行查处,按程序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文书号为四城法责改字[2012]第1132161号。此后市北区执法局多次督促当事人董鹏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按程序下达了后续法律文书。且于当年4月对楼道内消防通道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但由于现违法建筑位于19层楼高,拆除成本较高。且当事人在自行拆除时造成楼梯裂缝,增加了拆除困难。鉴于上述情况,强拆条件并不具备,区执法局也在积极联系专业拆除人员,寻求技术上的帮助,待条件具备后再行拆除。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5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青岛最牛最危险的违章建筑!!!!!!

    问题: 金局长,你好!请来看一看广昌路7号昌盛花园3号楼楼顶的青岛最牛违章建筑吧!!!18层楼顶加盖别墅!!号称市北城管局已全部摆平!!!!来看看吧!!!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经了解,你反映的是广昌路7号楼顶业主建违法建筑的问题。经查,2012年2月23日市北区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辖区广昌路路7号3号楼19层业主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进行查处,按程序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文书号为四城法责改字[2012]第1132161号。此后市北区执法局多次督促当事人董鹏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按程序下达了后续法律文书。且于当年4月对楼道内消防通道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但由于现违法建筑位于19层楼高,拆除成本较高。且当事人在自行拆除时造成楼梯裂缝,增加了拆除困难。鉴于上述情况,强拆条件并不具备,区执法局也在积极联系专业拆除人员,寻求技术上的帮助,待条件具备后再行拆除。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57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地下过街通道脏乱差

    问题: 请问局长,地下过街通道该有哪个部门清扫?地上的路面天天有保洁人员,为何地下却没人管?是何道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建议向属地管理部门反映,我们也将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清扫保洁,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贴号: 5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九水东路映月公馆违建猖獗或成危房

    问题: 李沧区九水东路郑庄映月公馆小区内共11个楼座,几乎每个楼顶都加盖了违章建筑。有的外形和小区整体风格一致(如8号楼顶),如不根据图纸很难区分是规划设计还是违章建筑。

据了解,由于顶楼滞销,开发商默许购房人可在楼顶加盖房屋。目前,违建不止玻璃阳光房,钢筋水泥已成趋势。加之,映月公馆地下渗水情况严重(5号楼、7号楼首当其冲),电梯常年泡在水中,进入车库必先蹚水,地基尚不牢靠,楼顶违建是否会成为最后一根稻草?!

与其他业主一样,本人也想问一句:拆除映月公馆违建有何阻力?坐地户和外来户都要做守法公民,谁也不该有特权。现在,众多业主多方投诉无门,小区物业、李沧城管、12345热线……不是推脱了事,就是石沉大海。

恳请局长同志过问、推动此事,给业主一个交代,还小区一份安宁,千万不要亡羊补牢,为时晚矣!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李沧区局调查落实,由于开发销售商与楼顶业主在购买房屋时私下达成协议,造成目前的局面。下一步李沧区局将联合辖区街道办事处,物业及开发商深入调查了解,研究解决措施,同时督促各管理方加大管理力度,争取早日妥善解决。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贴号: 5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小区绿地种菜城管为什么不管?

    问题: 金局长:辽阳西路258号恒苑小区个别居民私自圈占绿地种菜的问题已经很多年了,居民多次反映,城管部门为什么不管?是渎职还是不作为?小区及其的脏乱差,楼道墙壁贴满了非法小广告,固然和物业的管理缺失有关,难道城管真的没有责任?请问局长:你们的监督管理职能哪去了?你们尽职尽责去做了吗?你们的城管队员每天都在干什么?看看青岛的城市管理,还有比青岛更乱更差的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关于该小区内圈占绿地、种菜等问题,市北区行政执法局曾多次进行过查处,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回潮现象较严重,下一步区执法局将会同合肥路街办事处做好处置,对毁绿现象进一步清理和整治。根据相关规定,小区内楼道小广告由物业公司负责清理,关于该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不属城管执法范围,建议相关部门协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53

    网友: 秋来秋去

    标题: 佰仕达花园住宅内专养狗猫几十条!请解救我们!我们没能力搬家!

    问题: 您好:市北区营口路77号佰仕达花园4号楼1单元002户出租给专门养几十条狗猫的住户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现在危害越来越大.1.一米长的大黄狗经常放出来溜风,吓得女人孩子老人不敢出门.2.我们入住7年,家里没有发现过蟑螂,但是去年家里有了蟑螂,并且老人孩子在院子内呆一会就会别咬到很大的红包,腿上的疤痕都不忍心看.3.每天早上大约5点左右就被狗的狂叫声叫醒,感觉身在狗窝里.4.我们楼道的味道熏人,所以单元门必须打开透风,这样就有了安全隐患.5.猫的叫声孩子害怕的不敢睡觉.6.衣服不敢晒到外面,狗毛太多.我们多次反映过,每次都答复解决,但是至今没有任何搬走的迹象,并且围了护栏.物业主任给我们的答复是他的本事解决不了,我们住户的本事也解决不了.恳求局长能为我们的生活环境卫生安全身心健康尽快让几十条狗猫搬离小区!不要等哪天疾病泛滥,咬伤孩子老人发生更大的危害时才有出面解决的.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了解,您反映该处住户养狗养猫问题是居民收养流浪狗,喂养流浪猫的行为,该情况虽不属于城管执法范围,但鉴于周边居民的处境,市北行政执法局已向大港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通过居委会做相关居民的工作,妥善处理此事。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5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人行道上全是车辆 城管也不管

    问题: 尊敬的金海国副局长你好 投诉一下 从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一路与延安路人行道开始一直到延安二路公交车站(开往台东方向的1路公交车站)着期间人行道上全停满了车辆 应该属于我们城管部门管辖范围 但是我们一直无动于衷 之前反映给城管部门也不见效果 你们不能跟相关部门说安装上挡车石柱吗 希望金海国副局长您能在百忙之中来现场看看 市民说的这些民生问题 再麻烦您帮忙给解决 解决 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市北区行政执法局曾经多次对该处人行道停车张贴了《违法停车处理告知书》,但收效不明显,现已向市政部门建议对该处周边人行道设置挡车柱以彻底解决该问题。市北区行政执法局还将加大对此处的清理巡查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5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占路经营

    问题: 尊敬的金海国副局长你好 跟你投诉一下 青岛市市北区鞍山四路4号楼院门口占路经营现象存在好几年了 多次反映给城管部门 我们就是没有妥善的处理好 希望金海国副局长您能在百忙之中亲自来看看这里的情况 小区整治好了 但是小区外面占路经营我们城管部门是一直无能为力啊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目前,市北区行政执法局针对该处问题正与阜新路办事处和鞍山路市场联系,争取消化部分商贩后,制定整治计划进行整治。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4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东海西路加油站马路边住有精神不正常者

    问题: 半个多月以来,在东海西路加油站马路对面(交行前面、上赢酒店西越100米处)有一精神不正常者,好像昼夜在此驻扎。每天下午4-5点钟都能见到他在吃喝。不仅影响市容,也存在不安全的隐患。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请执法人员现场查看,未发现该人员,建议您向民政部门反映,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4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领导这个违法建筑你敢管吗?李沧宝龙国际社区4号楼西户随意搭建违法建筑

    问题: 领导请问你敢管这个违法建筑吗?据说这个违法建筑业主在青岛能手眼通天。您要是管不了我们也不会怪你。

李沧宝龙国际社区4号楼西户随意搭建违法建筑,我们已经向市长热线投诉,但是一直转交李沧城管办理。我们一直要求请给与拆除时间表,到底哪天能拆。结果,请您看看李沧城管的太极答复:

第一次答复:(2014/8/28)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李沧区政府进行了落实: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已对当事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由于当事人拒不配合中队的工作,执法人员无法通过该当事人家中到违建现场。下一步,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将联合办事处、居委会想办法找到当事人做其思想工作,动员其自行拆除。

第二次答复:(2014/9/4)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李沧区政府进行了落实,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多次到达现场,但违法当事人拒绝配合开门。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但当事人以在平度干工程回不来为由进行推托。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已对当事人下达了两次整改通知书,并将通知书张贴在其门上,并进行了照相取证。根据楼层结构,当事人拒绝开门的情况下,执法人员无法到达二楼平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将联合办事处、物业公司想办法尽快找到当事人,找到当事人后,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次答复:(2014/9/11)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李沧区政府进行了落实:李沧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多次到该业户处,该业户家中一直无人开门,城管行政执法局已将拆除告知书下达并张贴在该业户门上。下一步,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将按照拆除程序继续下达相应的法律文书。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李沧区局调查落实,您反映的问题已经立案查处,现李沧区局正在联合小区物业积极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现在法律程序正在进一步推进过程中。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贴号: 4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瑞纳紫域违法平台何时拆除?!

    问题: 首先感谢你在百忙中,二次答复网友的问题。

瑞纳紫域5号楼外搭建的违法平台,自今年一月拆除后又搭起违法平台一事(附图片)我们多次投诉,终于有了回音。在此立贴为证。广大网友将继续关注和监督。让我们切实体会到党的群众路线所带来的变化!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php?tid=1751158

http://club.qingdaonews.com/showAnnounce_2_5307157_1_0.htm

请问何时拆除?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瑞纳紫域5号违建平台问题确实存在,前期市南区局也已介入查处。对此问题,我也会督促市南区尽快推进落实,争取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4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李沧区映月公馆小区楼顶乱搭乱建问题严重

    问题: 李沧区映月公馆小区楼顶乱搭乱建问题严重,李沧城管不作为,不制止,致使乱建问题特别严重。不知这种现象我们政府能否解决这些违法问题。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据李沧区局调查,由于开发销售商与楼顶业主在购买房屋时私下达成协议,造成目前困难局面。下一步李沧区局将联合辖区街道办事处,物业及开发商深入调查了解,研究解决措施,同时督促各管理方加大管理力度,争取早日妥善解决。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贴号: 4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非法占路市场挤占人行道 辖区城管不作为

    问题: 市北区开平路的鲁阳路至商丘路路段,每天上午人行道被占路商贩和机动车占据,行人被挤到机动车道上,周边许多居民区,孩子上学都要走这条路。

其根源就是非法占路市场。道路南侧的正规农贸市场两边,原先有一大片违法房,2年前创城拆违清理,空地又被建起临时房出租门头经营,随即吸引了大量占路商贩,聚集在这个的正规市场周边。曾经向12345反映,辖区城管执法中队答复要管,但两年了,没见任何改善。占路市场逐渐向开平路两端蔓延,现在已经向西扩展到阜阳路,向东拐上了九江路。信报等媒体曾经报道。请金局长明察。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临时房出租问题,经核实,为2010年洛阳路街道办事处对沿街门头进行拆除后形成空地,部分商城路早市内容纳不了的商贩滞留进行经营,北海农工商公司以产权人的名义收取一定的费用,至2012年商贩越聚越多,北海农工商公司在用地范围内围起院墙形成目前的状态。“临时房”是2012年建成的,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已下达相关法律文书。现此处违章建筑由洛阳路街道办事处负责拆违工作。商城路早市一直以来是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巡查及管理的重点区域,对鲁阳路至商丘路路段的开平路区域,市北区已安排专门分队负责,今后会加强此路段巡查的频率及力度,做好长效管理。同时联系市场开办单位要求加强对经营业户的管理。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4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李沧区九水东路郑庄市场问题

    问题: 政府在郑庄建菜市场,这是一件好事,我们都非常欢迎,但是市场应有一个界限,商贩们不能在市场外界摆摊经营,这样就显的混乱,比如说,市场东边(映月公馆1号楼前)商贩乱占乱摆,而且还把市场的垃圾桶放在那里,清理不及时,污水洪流扰乱了环境。建议,把市场的界限规划好,让商贩们在市场允许的经营范围,不要超出界限摆摊,不要扰乱公共秩序。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郑庄社区市场是政府根据周边市民的生活需求而设置,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针对您好反映的市场脏乱差等问题,李沧区局将积极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市场管理方,加大市场管理力度,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贴号: 4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海伦路51号电业花园门口水果摊十几年非法经营

    问题: 海伦路51号电业花园门口水果摊十几年非法经营,一直无人管理。他家的面包车,三轮停在马路上, 请问谁来管。

几次投诉都不了了之,据说城管怕挨打。局长大人,你怎么看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了解,海伦路52号周边有两处自发形成的临时的水果和蔬菜摊点,在方便群众的同时,短斤少两、摆放杂乱无序、卫生脏乱差现象时有发生,市北区执法局对此采取围堵、清理的办法,情况有所好转,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在海伦路段占路经营情况基本控制和稳定在一定的范围内,主要集中在下午四点半以后出摊,多次联合取缔所遇阻碍较大。目前该路段被列为市北区执法局海伦路中队及市北区海伦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重点,正在探索多种途径解决既便民又扰民的问题,所汲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尚需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4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违章建筑扰民

    问题: 鲁信含章花园与锦城开泰

    嘉宾答复: 经了解,鲁信含章花园与开泰锦城两小区之间空地为浮山后社区集体用地,为规划中的劲松六路,目前尚未施工,部分居民在此种菜,空地内的棚户区为浮山后小区建设时遗留下来的工棚。鲁信含章小区的北侧空地已空置多年,当地村民在此建设了板房和设置了集装箱,从事洗车、收废品和烧烤等行业。由于此前周边小区和商业配套还未完善,执法人员只对此进行了规范管理。近几年,随着周边小区大量居民入住,周边商业区也配套建设完工。近期,区执法局对鲁信含章小区的北侧空地进行集中整治,利用三天时间对该区域各类违章现象清理完毕,共拆除板房3000平方米,吊离集装箱6个。下一步区执法局将根据市容环境整治安排继续开展整治行动。

    贴号: 3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乱占乱建严重扰民

    问题: 鲁信含章花园与开泰锦城两小区之间空地,前段被大埠东村民占用种菜种粮,使用人工肥,臭气遍布。后段被乱建棚户区和露天厕所,周边空气被屎尿味弥漫,致使业主们一年四季不敢开窗。而且民工们在乱建区放养三条大狗,深夜狗叫声连续不断,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无果,请领导在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真正为老百姓办点实事,不要再次搪塞踢皮球。

    嘉宾答复: 经了解,鲁信含章花园与开泰锦城两小区之间空地为浮山后社区集体用地,为规划中的劲松六路,目前尚未施工,部分居民在此种菜,空地内的棚户区为浮山后小区建设时遗留下来的工棚。鲁信含章小区的北侧空地已空置多年,当地村民在此建设了板房和设置了集装箱,从事洗车、收废品和烧烤等行业。由于此前周边小区和商业配套还未完善,执法人员只对此进行了规范管理。近几年,随着周边小区大量居民入住,周边商业区也配套建设完工。近期,区执法局对鲁信含章小区的北侧空地进行集中整治,利用三天时间对该区域各类违章现象清理完毕,共拆除板房3000平方米,吊离集装箱6个。下一步区执法局将根据市容环境整治安排继续开展整治行动。

    贴号: 3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华易春之都小区违章建筑

    问题: 青岛李沧区书院路127号华易春之都正门西侧的网点房,都在小区里面建违章房,破坏绿地,找物业,物业不管,找城管,城管推物业的,这样的违章建筑就没人管妈?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据李沧区局反馈,已对该问题下达相应法律文书,正在按照法律程序推进过程中。按照李沧区查处违法建筑职责分工,李沧城管执法局将积极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拆除该处违章。

    贴号: 3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华易春之都小区违章建筑

    问题: 青岛李沧区书院路127号华易春之都正门西侧的网点房,都在小区里面建违章房,破坏绿地,找物业,物业不管,找城管,城管推物业的,这样的违章建筑就没人管妈?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据李沧区局反馈,已对该问题下达相应法律文书,正在按照法律程序推进过程中。按照李沧区查处违法建筑职责分工,李沧城管执法局将积极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拆除该处违章。

    贴号: 3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华易春之都小区违章建筑

    问题: 青岛李沧区书院路127号华易春之都正门西侧的网点房,都在小区里面建违章房,破坏绿地,找物业,物业不管,找城管,城管推物业的,这样的违章建筑就没人管妈?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据李沧区局反馈,已对该问题下达相应法律文书,正在按照法律程序推进过程中。按照李沧区查处违法建筑职责分工,李沧城管执法局将积极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拆除该处违章。

    贴号: 3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本溪路康顺家园的违章建筑问题

    问题: 局长好,康宁路1号康顺家园新10号楼楼后面的违章建筑已经反映多次,答复说拆,为何迟迟不见行动,整个小区,就这里不动,是何原因,总得给个说法。希望局长能再次关注一下,让生活在这里的居民能够过得舒心。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康顺家园新10号楼属于康顺社区南社,目前阜新路街道办事处会同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对北社进行整治,下一步,还将有计划对南社也进行整治。目前康顺社区办公点设在遗留的自行车棚内,为社区居民部分有停车需要,社区在侧面设有自行车看车屋,这两处房屋目前不具备拆除条件。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33

    网友: 下海抓鱼

    标题: 崂山区国际名都小区广场舞、合唱班严重扰民

    问题: 崂山区深圳路国际名都小区,每晚广场舞、合唱班大爷大妈声大无比,严重扰民,请城管执法局处理!

    嘉宾答复: 根据我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授权,我局负责对“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音的方式招揽顾客的和室内经营固定场所在室外安装和使用音响设备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广场舞、拉二胡合唱班严重扰民的行为我局不享有执法权。根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身体锻炼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贴号: 3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台东六路小学周边人行道已经被乱停的车占领了,让孩子们去马路上走吗

    问题: 台东六路小学周边人行道已经被乱停的车占领了,让孩子们去马路上走吗?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台东六路小学周边人流量大,道路狭窄,停车场少造成停车困难,存在占用人行道停车的现象.市北区行政执法局一直对辖区内的占路停车现象进行查处,对能找到车主的采取劝离方式,找不到车主的采取张贴罚单的方式进行整治,今后还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3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台东人行道违法停车严重影响老百姓行走。

    问题: 局长们快来看看吧!

整个台东人行道几乎成了停车场,例如台东六路、丰盛路、台东八路、延安三路、台东一路、威海路、长春路、和兴路、昆明路、芙蓉路、人和路人行道停车严重影响老百姓行走。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台东周边人流量大,道路狭窄,停车场少造成停车困难,存在占用人行道停车的现象.市北区行政执法局一直对辖区内的占路停车现象进行查处,对能找到车主的采取劝离方式,找不到车主的采取张贴罚单的方式进行整治,今后还将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2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李沧区“1122”城管进社区但进不了映月公馆

    问题: 金局长,您好,李沧区映月公馆小区,由于前期物业管理缺失,导致部分业主在其楼顶私搭乱建现象较为突出。在引入“1122”城管进社区模式后,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坚持“沉入基层社区、管理服务前置”的原则,对违法建筑听之任之,未负责任。

我们小区业主已经多次电话告知驻小区城管人员杨先生(15763***38)无任何效果,反而违建增多,呈现抢盖加盖的趋势。

金局长,我们小区业主对城管工作是认可的,对你们的辛苦表示赞扬,对你们的难处也是理解的。当然,在映月公馆小区违建问题上有什么难度,有什么阻力,你们解决不了的,可以告诉我们,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据李沧区局调查,由于开发销售商与楼顶业主在购买房屋时私下达成协议,造成目前困难局面。下一步李沧区局将联合辖区街道办事处,物业及开发商深入调查了解,研究解决措施,同时督促各管理方加大管理力度,争取早日妥善解决。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贴号: 2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海信桥下,宝应路北端脏乱差,违章建门头,僵尸车占路卖水果

    问题: 金局长:你好!海信桥下,宝应路北端,脏 乱 差,桥南,有几辆车常年占路卖水果,桥下,摊位占据人行道,卖熟食的两家占用人行道建了门头,有一家还摆了椅子卖快餐,卖瓜子的那家占用人行道,他家的面包车,三轮停在马路上,很缺德看堵车的热闹!北端,山东E6185的僵尸农用车常年占十字路口卖水果,几家烧烤占据人行道,排气扇朝人吹,很恶心!(宁夏路城管中队说桥北不属于他们管)桥下经常堵车,而那些占路的商贩无动于衷,甚至骂人!这个地方我已经拍了很多视频,照片,也给焦点访谈发过邮件,这么多年没整顿好这么一个地方,相关单位是否应该反思一下?宁夏路街道城管办的同志最应该反省!!!他们究竟做了什么?什么是他们应该做的?漠视人民群众的问题对的起纳税人吗?为什么街道办的门口干干净净,为什么就不能给南仲小学的孩子一条上学的通畅的人行道?希望有良知的人,还孩子一条安全的路吧!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前期市北区行政执法局联合宁夏路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对宝应路桥底市场及周边进行清理整治,近期市场周边出现回潮现象,下一步将由办事处牵头,联合城管、公安、交警、工商等多部门进行联合整治,保障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出行环境。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2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关于清真寺附近违章建筑何时休

    问题: 青岛清真是青岛市的重要宗教活动场所,也是政府花巨资修建的旅游休闲场所。但周边的违章建筑疯狂挤占公共城市绿地,并且愈演愈烈,城管局张贴的限期拆除告示犹如一纸空文。请问局长何时才能真正制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自2012年起,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在巡查中陆续查处多起违法建设行为,2012年下半年起,区执法局也启动多起拆违行动,对部分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对重点地区安排专人24小时执勤,持续一断时间后,近期,违法建设行为又有所抬头。区执法局正在协调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市北区宗教事务局、规划市北分局、埠西村委对此处进行综合治理,重点做好青岛市伊斯兰协会、清真寺管委会工作,创造有利时机,列入办事处拆违计划,完成拆除工作 。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2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镇江路(宁夏路以南,镇江路以西)自发市场扰民

    问题: 镇江路(宁夏路以南,镇江路以西)民生市场不民生,脏乱差,严重扰民,希望取缔。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前期市北区行政执法局联合宁夏路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对宝应路桥底市场及周边进行清理整治,近期市场周边出现回潮现象,下一步将由办事处牵头,联合城管、公安、交警、工商等多部门进行联合整治,保障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出行环境。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2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南区城管执法局乱用执法权、两个落实,不一样的版本

    问题: 青岛市城管执法局【局长王镝2012年9月13日】做客新闻网民生在线直播室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经市南执法局落实】龙口路25号平台共有4处建筑,其中两处已

    提供相关手续。剩余的两处【1号楼501户和1单元504户】因提供不出相关

    手续、中队已对其立案查处、并对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拆除告知书】】

    和【【限期拆除决定书】】。下一步中队将按照法律的程序规定、依法对

    其进入强制拆除程序。请继续关注并监督城管执法工作。

    市南区政府、无视党纪国法!!!包庇害群之马!!!

    市南区【华区长13年3月13日】的答复;

    网友您好,【经市南执法局落实】,江苏路城管中队于2012年4月份接该举报后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于2012年5月份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经落实,龙口路25号是1987年拆迁,1992年入住,楼顶住户当时普遍存在封闭凉台并加设厨房厕所的问题。2012年7月,龙口路25号16户居民联名信要求保留楼顶现状,防止刚刚进行完粉刷维修的楼顶结构因拆除造成漏雨破坏等现象。2014年2月份,江苏路中队执法人员到青岛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和龙华路房管所调取查阅了相关房产资料,目前正在加快推进过程中。

    华区长的答复不但与事实不符、而且违背12年正常有效执法程序、实际12年6月16日下的法律文书。只有一

    句是对的;92年入住。

    质疑;对找上关系的违建户就能网开一面,见机行事?!我们4月签25户的联名书为什么不明示?落实哪去了?

    ‘‘据了解,龙口路25号是1987年拆迁,1992年左右入住的。因为当时居住面积狭小,楼顶住户普遍存在封闭凉台加盖厨房、厕所的问题,这些

    违建已经存在多年,属历史遗留问题''。

    了解谁了???当面对质、

    房子本身就是封闭式阳台!谁加盖厨房、厕所的问题了?城管上去看

    了?

    还是区长上去看了?城管

    至今 也没到过平台、自始至终没到实地查看、嫩这黑白颠倒的结论从何而来?

    以下是网友的回复;

    389楼 水木联

    进他(她)的空间

    给他(她)发消息

    蛤蜊级 纸条 | 回复 | 引用 | 编辑 回复:

    市南区区政府就是个牌位,区城管也只听回报,只布置工作不下现场检查,各办事处城管其实都是违章房的保护鬼神鬼。管事的都很烧包,一个个都和大爷一样,到市南区各个院落去看看现场听听群众反应就明白了。到了下大力气加大力度一次性突击无条件拆除一切违章建筑物的时候了,违章建筑已影响到城市美观邻里团结和政府送温暖工程实施了。不能将美好规化只停留在书本上,说的红瓦绿树环境美,现场一看脏乱差。自己表白成积很大,老百姓评述极差,群众不敢批评只有骂。这样下去真是.....,希望主管领导出面主持正义,替政府法规负责,为政府和人民办点实事,为美丽市南做点实实在在的好事。好吧。

    贴实际的评价、实实在在的民声!

    最后;希望金局长、还有市南区的各位领导,做贴近百姓的事并不难、难就难在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不好收场、、、、、、。

    总之;不要让无辜的民众、怨声载道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经落实,龙口路25号是1987年拆迁,1992年入住,楼顶住户当时普遍存在封闭凉台并加设厨房厕所的问题。江苏路城管中队于2012年4月份接该举报后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于2012年5月份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2012年7月,龙口路25号16户居民联名信要求保留楼顶现状,防止刚刚进行完粉刷维修的楼顶结构因拆除造成漏雨破坏等现象。2014年2月份,江苏路中队执法人员到青岛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和龙华路房管所调取查阅了相关房产资料;2014年3月18日江苏路中队执法人员对龙口路25号二个单元的居民进行了逐户走访,征询意见。有效走访12户(其余住户出租或无人),其中有4户居民要求拆除,其他住户保留意见。目前龙口路25号楼顶加盖的4处建筑物,暂时确认违章的有2处,违建人是苏某、周某。市南区局已经对两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剩余2处一处前期调查有规划图纸,还有一处户主徐某有房产证(现徐某已搬走,并将此房售出)。其他三户以同时建造为由,对徐某办出房产证提出质疑。目前市南区局正在进一步调查落实。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2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营口路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严重

    问题: 局长好,我是大陆市场楼上居民,楼上共有15个单元接近400余户,并多是老年居民,进出的两个楼道口,一个出口在台东八路,被营口路下的商贩摆放的货品占的只能一两个人进出,而另一个出口面向大名路,被几个啤酒屋常年摆放的啤酒大棚占领,都属于占很明显路经营,楼上老百姓,多次举报到执法部门以及市长公开电话,但打过后,就能好几天,不出几天就绝对恢复原样,试问如果有了急救病人或者需要消防车进来怎么办,是不是每次要把反应问题的资料都留着啊!请局长抽出宝贵的时间亲自去市场周边看看,是否我反应的是实情,期待你给予解决,给予帮助,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多年来,市北区执法局一直致力于包括营口路在内的台东商圈占路经营(露天烧烤)的清理整治工作,并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多次会同办事处、工商、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台东商圈周边进行了集中整治。但由于该区域地处台东商贸圈,来往人流大、商业气息浓,因此,许多经营业户在利益趋势下,拒不履行整改义务,经常阻挠、抵抗执法工作,致使整治效果一直难以得到巩固。今年以来,在街道办事处牵头下,积极会同城管、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反复对台东商圈周边占路经营露天烧烤行为进行了清理整治。目前,由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工商、食药监以及环保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正在积极准备,继续加大对台东周边及洮南路路段啤酒屋占路经营及夜间烧烤行为的联合整治力度,并将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解决好市容和百姓生活的关系。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华阳路59号两侧脏乱差,从来没见城管出现

    问题: 华阳路北段晚上烧烤扰民,基本通宵营业,也没见城管来查处过,59号一个叫什么交安的修车厂,弄些报废车辆到处停,人行道上,马路边都有,挤占人行道,修车污水废油直接排放在人行道上,马路上,没人管、没人问,交警,城管都没有出现过,为什么?生活垃圾桶晚上就集中堆放在华阳路60号小区门口,挤占一条行车道,还臭气熏天,依然没人管没人问,请问华阳路不属于青岛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区划吗?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上吗?屡次向城管局反应为什么不作为?为什么投诉后的某天烧烤摊会突然停业一天,然后就会传出城管检查的声音,而第二天就会照常营业,耐人寻味呀。。。。。。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华阳路烧烤问题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集中整治行动力度,及时清理取缔。对于报废车辆的查处问题,城管执法部门目前尚无法律授权拖车,将协助交警部门进一步查处。对于占路经营问题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已至现场查处,已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进行整改,将加大对该处巡查管理力度。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鞍山二路小学马路两边人行道停车问题

    问题: 孩子上学回家的必经之路,现在已经被私家车占满了。马路上有交警严查,可人行道变成了停车场。孩子上学放学行走很不安全。呼吁局长能把这当个大事管一下,让孩子们的上学路通畅,安全起来。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市北区行政执法局一直重视鞍山二小周边人行道停车管理问题,于2010年在鞍山二小人行道设置临时停车温馨提示牌,并在学校门口张贴校园周边宣传画册,提示居民文明停车。但由于上学放学期间、该处车流量大,学生家长无处停车,临时在人行道停车情况严重。近期再次对鞍山二小周边乱停车张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书》,并对部分临时停车进行了劝离。下一步,将继续加强鞍山二小周边停车秩序管理,加大张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书》力度,保持周边良好停车秩序。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康宁路1号康顺家园的违章黑龙江哈尔滨股友: 10月中旬出消息,本次审核未被通过。 2014-09-12 07:38:50赞 | 回复建筑问题

    问题: 局长好,康宁路1号康顺家园新10号楼楼后面的违章建筑已经反映多次,答复说拆,为何迟迟不见行动,整个小区,就这里不动,是何原因,总得给个说法。希望局长能再次关注一下,让生活在这里的居民能够过得舒心。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康顺家园新10号楼属于康顺社区南社,目前阜新路街道办事处会同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对北社进行整治,下一步,还将有计划对南社也进行整治。目前康顺社区办公点设在遗留的自行车棚内,为社区居民部分有停车需要,社区在侧面设有自行车看车屋,这两处房屋目前不具备拆除条件。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长兴路脏 乱 差 僵

    问题: 短短的长兴路 整条马路堆满了各个小摊 卫生脏乱差。好几辆僵尸车用来放货。到处各种做生意小车 存货柜子。乱了套了 快看看吧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问题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已通报特色街管委办,下一步将多部门联合,错时巡查、延时执法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圈占小区绿地种蔬菜问题解决起来真的很难吗?

    问题: 金局长您好:我们是辽阳西路258号恒苑小区的居民。自2006年入住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在此服务的仍然是开发商属下的物业公司,他们只知道收费,疏于管理和服务。小区多年来环境及其脏乱差,垃圾、狗屎随处可见。特别严重的是整个小区所有的绿地或大或小地被个别利欲熏心的业主把本来就杂草横生的绿地私自圈占(三号楼前面的那块尤为突出),种上了蔬菜或瓜果,成了自家的菜园子,破坏了小区的绿化环境,侵占了小区业主的利益。2012年城管部门拆除私自圈占绿地时拆下的围栏有的还横七竖八放在原地,有的被再次竖起来,又圈占了绿地。恒苑小区做为封闭小区,已经收费的门禁卡成了废物,所有的大门大开,门禁、门卫形成虚设,以至于闲杂人员随意进出,成了一个开放式小区。楼道墙壁贴满了各类非法小广告,严重影响了小区的环境卫生。为此,我们在城管局长“民生在线”的时候反应过多年,也向市北区政府和洪山坡街道办事处反映过多年,城管局长和区政府也承诺联合各个职能部门解决问题。但是,使我感到困惑的是,这么简单的问题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有解决?李群书记提出的“大干二百天,大干三百天”,切实改变青岛的城市面貌的讲话,做为职能部门就是这样理解和执行领导的承诺?物业说多次反映给街道办事处和城管部门,城管工作人员去看过后为什么就没有了下文?没有任何的解决措施。直至今日楼道内非法小广告有增无减,绿地越开越大,种的蔬菜品种也越来越多,长势喜人。物业强调没有执法权无能为力,有执法权的城管不作为。通过这次机会再次反映给您,希望金局长能根据小区存在的问题,依据“青岛市城市管理规定”,责任到人,切实解决小区存在多年、我们也反应过多年、而且多年又没有解决的问题,彻底改变小区的整体面貌,还小区业主一个干净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毕竟刚刚进行了“群众路线教育”,做为城市的管家,总得有点作为不是。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关于该小区内圈占绿地、种菜等问题,市北区行政执法局曾多次进行过查处,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回潮现象较严重,下一步区将会同合肥路办事处做好处置。关于该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不属城管执法范围,建议相关部门协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李沧区巨峰路34号小区外私占车位

    问题: 百通星园小区在小区外私设桩,占车位,严重侵占公共利益,给大家生活带来不便,请局长查办拆除。谢谢

    嘉宾答复:  您好,您好反映的问题经李沧区局调查落实,该处停车桩是小区物业为保障非本小区车辆进入,设置在小区出入口的路桩。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贴号: 1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李沧区巨峰路34号垃圾桶放门外路上

    问题: 百通星园长期把小区内的垃圾桶放小区外的路边,请问合适吗?臭味还影响市容。金局长您就管管吧!谢您啦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我已责成李沧区局联合辖区街道办事处,小区物业等部门,将垃圾桶安放在合理的位置。

    贴号: 1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江苏路街道办(执法部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问题: 欢迎广大网友踊跃参与--同一个问题已参与3年。今年继续、

龙口路25号院与12年4月17日开始粉刷外墙维修。期间、平台两户包括1号楼504户趁机大肆违规扩建、【今日】栏目报道过、有图为证、往上运的大青砖就是504户的。如有必要我可以公布4月份签的联名书共25户。

【局长王镝2012年9月13日】做客新闻网民生在线直播室回复如

下;

网友您好!【经市南执法局落实】龙口路25号平台共有4处建筑,其中两处已

提供相关手续。剩余的两处【1号楼501户和1单元504户】因提供不出相关

手续、中队已对其立案查处、并对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拆除告知书】】

和【【限期拆除决定书】】。下一步中队将按照法律的程序规定、依法对

其进入强制拆除程序。请继续关注并监督城管执法工作。

在下了【限期拆除决定书】近一年的时间里,准确的说是在大家不知情的情况下,江苏路街道办(执法部门)把以下【限期拆除决定书】的平台违建暗箱操作为是87年建属30年遗留问题,(13年11月23日询问12345得知)邻居作证。

重申;龙口路25号院是88年拆迁、92年入住。平台违建是96年以后盖、2012年又扩建的。‘属30年遗留问题的结论’纯属无稽之谈!

金局长您卷土重来、必定能带来一个公平、公正满意的结果(不只是答复)拭目以待!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经落实,龙口路25号是1987年拆迁,1992年入住,楼顶住户当时普遍存在封闭凉台并加设厨房厕所的问题。江苏路城管中队于2012年4月份接该举报后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于2012年5月份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2012年7月,龙口路25号16户居民联名信要求保留楼顶现状,防止刚刚进行完粉刷维修的楼顶结构因拆除造成漏雨破坏等现象。2014年2月份,江苏路中队执法人员到青岛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和龙华路房管所调取查阅了相关房产资料;2014年3月18日江苏路中队执法人员对龙口路25号二个单元的居民进行了逐户走访,征询意见。有效走访12户(其余住户出租或无人),其中有4户居民要求拆除,其他住户保留意见。目前龙口路25号楼顶加盖的4处建筑物,暂时确认违章的有2处,违建人是苏某、周某。市南区局已经对两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剩余2处一处前期调查有规划图纸,还有一处户主徐某有房产证(现徐某已搬走,并将此房售出)。其他三户以同时建造为由,对徐某办出房产证提出质疑。目前市南区局正在进一步调查落实。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违章建筑

    问题: 原四方区台柳路116号院内有个三层的违章建筑一直没拆,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建议城管查处,并依法拆除。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查,台柳路116号院内的三层建筑为该小区配套管理办公用房。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郑庄社区附近占道摆摊

    问题: 郑庄社区包括郑庄府?、山河城、映月公馆等小区,各小区中间有条马路设为民生市场,有摊位,但很多摊位都跃出自己的摊位占用马路经营,并有些摊位售卖饭食满马路摆桌凳,经常造成该路段拥堵现象。另外,有很多零散商贩在超出市场范围的马路上占道经营,垃圾污水横流,严重影响社区居民健康生活和市容市貌,我们社区居民已多次反应该问题,至今尚位解决,恳请金局长给予关注并整治,让我们社区居民有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郑庄社区市场是政府根据周边市民的生活需求而设置,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针对您好反映的市场脏乱差等问题,李沧区局将积极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市场管理方,加大市场管理力度,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贴号: 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南昌路98号小区内一楼私自砸墙开门咋就没有人管呢

    问题: 领导您好

南昌路98号(林雨山畔)小区内一楼住户私自砸墙开门多达20几处,砸就没有人管呢,期望领导尽快派人解决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调查了解,存在此类问题的业户有20余家,当时,林语山畔小区由郁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当时验收没有结束的情况下,业户已经入住,导致没有物业管理,形成了此类情况,相关问题比较复杂。市北区局已对一楼的业户下达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整改。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商贩违章占路经营

    问题: 抚顺路与抚顺之路交界,卖水果的商贩常年占用人行道,盲道,货车停在马路逆行道,行人和车无法行走,市长热线电话反映过多次,负责这片的城管不作为,一直没取缔。望局长给予彻底取缔。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多次对抚顺路抚顺支路交界处水果摊贩进行清理取缔,但存在取缔后回潮现象。下步将加大抚顺路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李沧区九水东路映月公馆楼顶违建问题

    问题: 局长同志,李沧区九水东路映月公馆楼顶存在大量的违建,也不见处理,是不是有什么阻力?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据李沧区局调查,由于开发销售商与楼顶业主在购买房屋时私下达成协议,造成目前困难局面。下一步李沧区局将联合辖区街道办事处,物业及开发商深入调查了解,研究解决措施,同时督促各管理方加大管理力度,争取早日妥善解决。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贴号: 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请问没收式执法的法理依据

    问题: 这几天,青岛市城管部门没收浮贩的莲花果的新闻在网媒和纸媒上报道甚多。在文中,在没收二字的前面都标有“依法”,请问,是依据的哪一部法律中的那些具体的条款?另外,在没收时是否向当事人开具了书面收据?在处理这些没收的东西时是否有法律赋予销毁权?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当事人的私有财产。

在这里,我不否认城管部门的执法行为,而是有疑问。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针对暂扣和没收问题,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我市城管执法部门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青岛市禁止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等执行。其中,《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用抽样取证的办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青岛市禁止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一)对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地从事烧烤、煎炸等制作食品或者摆设摊点的无证商贩,处以200元以下罚款,依法没收其非法经营工具及商品,并依法予以取缔。”对于暂扣或没收物品,如发生腐烂变质等情形,经拍照取证后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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