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号: 19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北区东昌路10号新疆人烧烤问题严重!
问题: 市北区东昌路10号新疆人烧烤问题严重!周围楼上很多邻居因为长期吸入烧烤烟气,而患上心肺以及支气管疾病!我就想知道凭什么少数民族在这里烧烤赚钱,每天露天烧烤,烟气肆意排放,损害我们的健康,而这一切还需要我们自己买单?谁来为我们的身体负责?凭什么我们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他们的店连个门牌号都没有,所占用的位置是私搭乱建的非法建筑!
而且在网上查不到任何关于他们的工商登记信息,也许是非法经营!
像这样在一个非法建筑里进行非法经营,每天进行露天烧烤,污染环境的非法商铺,居然能够在这里干到今天!
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帮我们取缔他们,还给我们一个洁净的生活空间!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东昌路10号新疆人私搭乱建问题;二是否有工商注册,是否合法经营问题;三是露天烧烤、污染环境问题。其中第二个问题工商登记注册问题建议有相关职权部门处理答复。涉及城管执法的第一、三问题。第一个问题:举报人反映的东昌路10号私搭乱建。市北区执法局已按照法律程序对当事人下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强制拆除了其违法建筑的其中一部分,当事人便以此为由,组织10余名少数民族到相关部门上访,由于涉及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问题,当时决定暂缓对其强制拆除。目前市北区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正在开展疏导和动拆工作。第三个问题:露天烧烤、污染环境问题,市北区执法局曾多次找过当事人,督促其在烧烤炉上设置排烟设施,减少油烟扰民,当事人答应高空排烟,但周边居民反对未实施,后来督促当事人更换新式无烟烧烤炉具,可有效降低扰民现象。今后市北区执法局还将继续加强此处周边的整治规范。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9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岛城信鸽
问题: 我们是本市的信鸽爱好者,也是信鸽协会的会员。本市现有信鸽爱好者(包括各协会会员)超过2000人。人员职业覆盖各种行业,年龄结构老少皆有,多为业余爱好者。全市信鸽现存棚数量约十万羽。我市的信鸽质量、品系及竞赛成绩始终处于我省的龙头地位,即使在全国的排名也在顶尖前列。其巨大的相关影响力国内外有目共睹!数十年间,我市的信鸽在竞赛运动中为我市赢得了无数荣誉而倍受外省市关注。我市信鸽也是青岛地区当今得以保留不多的传统文化之一。国际信鸽的交流中我市信鸽也在为我们的城市不断的提高着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今天的成就是我市信鸽爱好者们始终秉承着坚定信念,历经几辈人的坚持不懈努力而创造的。实属来之不易!
信鸽不仅仅是象征和平的天使,同时也肩负着国家主权完整、国防通讯、科学研究、体育竞技、国家庆典等多项重要使命和任务。所以近一个世纪以来信鸽的发展始终被世界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立法加以保护。
我国申请以成员国席位加入的国际体育组织(包括奥林匹克组织),申请时间最久,困难波折最多的当属国际鸽联。因为中国的国际鸽联成员国席位早已被台湾当局长期占据。然而在新中国成立后,在祖国党中央政府的伟大号召、正确领导下,我党、政、军的有力支持下,海内外爱国华人华侨、有识之士积极参与的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下,近些年才从台湾当局收回其已占据长达50余年之久的国际鸽联成员国的席位。并以宁波市申请承办了历史上首次在中国举办的国际奥林匹克评选大会,以及指定廊坊市为中国的国际信鸽文化交流平台,承办每年的中国国际鸽展。
信鸽比赛是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体育赛事之一,也是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全民健身运动项目之一。赛鸽是唯一没有人驾驭的体育赛事,而独自参加体育运动项目的运动员。鸽舍就是这个运动员的家。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贴号: 19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投诉市北城管不作为!!!!
问题: 广昌路7号3号楼楼顶高达10几米的违章建筑,给我们8号楼的业主严重挡光!!!迫使房子贬值10几万无法卖出!!!3年了啊!!!3年了啊!!!金局长请你为老百姓想想吧!!!市北局承认是违建可就是不拆!!!!为什么????为什么!!!!金局长,为什么啊!!!!?????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了解,你反映的是广昌路7号楼顶业主建违法建筑的问题。经查,2012年2月23日市北区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辖区广昌路路7号3号楼19层业主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进行查处,按程序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文书号为四城法责改字[2012]第1132161号。此后市北区执法局多次督促当事人董鹏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按程序下达了后续法律文书。且于当年4月对楼道内消防通道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但由于现违法建筑位于19层楼高,拆除成本较高。且当事人在自行拆除时造成楼梯裂缝,增加了拆除困难。鉴于上述情况,强拆条件并不具备,区执法局也在积极联系专业拆除人员,寻求技术上的帮助,待条件具备后再行拆除。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9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鄱阳湖路2号违建反映5年至今存在
问题: 市南区八大湖片区内鄱阳湖路2号4号楼一层,房东将民用住宅破窗改门,私自拆掉小区院墙后,同时出租给卖海鲜、面食、修鞋、按摩4家商户,各商户又在院子里搭起了棚子,环境脏乱差,周边居民夏天都不敢开窗。先后向街道、城管反映,得到答复都是“调查解决”,之后再杳无音讯。请问如此明目张胆的违建究竟什么原因多年不能解决?何时能还周边居民一个安宁的居住环境?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鄱阳湖路2号违章建筑市南区局已予以立案查处,并责令当事人一周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辖区中队将按照执法程序予以强制拆除。 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19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岛城信鸽百年历史,传承世纪传统文化!
问题: 岛城信鸽百年历史,传承世纪传统文化!
岛城信鸽经历了民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十年动乱,终得以保留至今。当今是新中国、新社会,是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做主的时代!青岛市政府也是我们伟大的党中央领导的政府,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人民有着海纳百川的胸怀。所以,我们相信青岛市政府领导的胸怀一定会容得下我们的信鸽,并会加以保护我们信鸽运动!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棚屋”;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上述规定对违规擅自搭建鸽舍、棚屋行为进行查处。
贴号: 19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城管体制
问题: 前几天读报,看到报上说,今年城管体制将进行改革,撤销城管执法局,合并到城市管理局,请问这是不是对城管工作的极大削弱。这种改革非常欠妥。还有挽救措施吗?
嘉宾答复: 这位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目前,城管体制改革正在进行中,将城管执法合并到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明确城管执法的职责权限,也有利于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的有效结合,便于我们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具体的合并事宜将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稳妥推进。再次感谢!
贴号: 18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崂山区溪谷美寓南面车码头毁坏绿化带开门
问题: 崂山区溪谷美寓北区南面,有一个车码头汽车美容维修的,毁坏绿化带,开辟道路,硬化路面。
嘉宾答复: 针对崂山区车码头汽车美容中心未办理苗木砍伐、迁移手续,擅自对路口两侧的绿化进行迁移、毁坏,铺设嵌草砖的行为。崂山区城管执法局已于今年7月份按照《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已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贴号: 186
网友: 嘉宾
标题: 市北区邱县路海逸景园
问题: 市北区邱县路海逸景园8号楼1单元3楼,在平台上私搭乱建,多次反映没有效果,请查处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查,海逸景园8号楼1单元301户、303户两户在平台的违法建设行为, 市北区城管执法局已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拍照取证,立案查处。并对两户分别制作《现场勘验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等。下一步将依法对其查处。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