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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线下二次答复网友问题 满意度

来源: 2014-09-29 09:40:43 字号:TT

    贴号: 20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南城管不作为

    问题: 大小尧很多居民楼一楼私自改装门头房出租,出租房用来做饭店做理发甚至是按摩店,导致楼道内乌烟瘴气,白天晚上不能开窗,请问城管大爷们你们除了在路边管管小贩,或者开着车在树底下纳凉外,能不能真正为人民服务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大小尧周边的环境秩序问题近期市南区局已进行了专项治理,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下步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保障周边市容整洁有序。您反映的房屋出租及室内无证经营现象不属于城管部门职责范围 ,建议您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20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万科生态城C户型搭建的天井是不是合法了?

    问题: 李沧区万科生态城C户型搭建的天井是不是合法了?A户型是不是也可以搭建?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向李沧区局了解,该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及建设过程中就存在有私自扩建空间,在进行售楼过程中销售人员私自与业主达成某种承诺,致使乱建现象严重,前期,李沧区局已对部分扩建业主下达了法律文书,积极配合辖区街道办事处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也要求物业方加大业主私自向小区内运送建筑材料管理力度。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贴号: 20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南八大湖违章建筑举报5年屹立不倒!

    问题: 市南区八大湖片区内鄱阳湖路2号4号楼一层,房东将民用住宅破窗改门,私自拆掉小区院墙后,同时出租给卖海鲜、面食、修鞋、按摩4家商户,各商户又在院子里搭起了棚子,环境脏乱差,周边居民夏天都不敢开窗。先后向街道、城管反映,得到答复都是“调查解决”,之后再杳无音讯。请问如此明目张胆的违建究竟什么原因多年不能解决?何时能还周边居民一个安宁的居住环境?谢谢!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鄱阳湖路2号违章建筑市南区局已予以立案查处,并责令当事人一周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辖区中队将按照执法程序予以强制拆除。 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20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21中对面圈地养大型犬

    问题: 我反应的21中门口违建养狗问题,刚刚收到网络回复 ,说养犬归公安管理,所以建议我向公安部门反映情况。?这也算是回答?真是可笑。那违建也是公安管吗?他不违建哪来的地方养犬?这种回答纯属避重就轻,我对你们的回答强烈不满意,简直是尸位素餐!!鄙视!!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市北区执法局调查了解,该处住户用犬笼圈养2只大型犬,未发现违章建筑,禁养犬问题建议由公安部门进行清理。如对违法建筑问题有异议,可电话联系市北执法局水清沟中队(84870287),执法人员将到现场一起查看,重新取证。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201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管一下崂山区金岭山吧

    问题: 崂山区金岭山存在破坏树木、乱倒垃圾、乱搭滥建、上山烧纸、乱捕滥猎、耕种返荒等现象。

一是山林山体毁坏严重。毁坏山林,私自收受垃圾、收购废品、开荒种菜、饲养牲畜、违章建筑等。金家岭山的西面和北面有多家采石场、水泥搅拌厂、垃圾场,他们各自伐树开场,甚至毁林圈地对外出租,弄得金家岭山满目创伤,沙石裸露,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环境脏乱差,有碍市容。

二是焚烧垃圾释放毒物。山上非法垃圾场不时的露天焚烧垃圾,金岭山附近经常弥漫着呛人气味,周边居民都不敢开窗。科学研究表明,露天焚烧垃圾向大气排放的有害污染物至少有20多种,包括人们熟知的苯、丙酮、多环芳烃、氯苯、二恶英、呋喃、多氯联苯、PM10、PM2.5、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产生雾霾的主要成分)。焚烧所产生的灰渣中也富含二恶英类污染物及重金属,如铅和铬。

三是噪音扬尘污染严重。采石场、水泥搅拌站的大型运输车辆,不分昼夜运输沉重物品,运输过程中噪音很大,经常洒落石子和水泥,污染路面。水泥搅拌站,生产过程中,散发出灰尘很大。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2012年开始,崂山区政府对金家岭山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开放式金岭山公园,经摸底排查周边存在的存量违章建筑达400余处,大部分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少数为2005年至2010年建设,大多为李家下庄、张家下庄、朱家洼、金家岭等附近八个社区居民因居住、生产经营需要所建。2013年,崂山区政府结合金岭山公园规划建设,分阶段集中对山南侧、西侧进行了违法建筑拆除、垃圾清理、建材占地、菜园清理以及退耕还林等工作。2014年4月,崂山区城管执法局会同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对金家岭山北侧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苯板房进行拆除,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下一步,崂山区城管执法局将结合金岭山公园建设整体推进情况和金家岭山北侧环山道路的修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违法建筑的拆除。同时,执法人员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对金家岭山区域内新生违法占地和违法建筑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以确保金岭山公园建设有一个良好的环境秩序。关于反映该地露天焚烧垃圾一事,根据《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第五条第(七)项的授权以及《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城管执法部门仅对建成区内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露天焚烧行为享有行政执法权。建议当事人向环保部门进行反映。

    贴号: 20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一点建议

    问题: 金局长你好:城管执法者为我市的城市维护和创城工作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成绩,确实很辛苦,不分昼夜忘我劳动。目前在网上看到了许多对城管工作的负面报道,甚至是恶意中伤谩骂侮辱,在这里我可以告诉金局长,这些人大部分是为达到报私愤仇视社会或被城管执法取缔的一些闲聊人员,利用网络问政平台大肆宣泄攻击政府,损坏执法人员形象,有的甚至采取诬陷手段网上宣泄。为此,我认为城管应维护尊严,与公安一起彻查这些人,净化网络。仔细看看新闻网,长期占据网络对城管和政府进行恶意诽谤的就那么几个人。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和理解。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群众支持下,我市城管执法人员立足本职,攻坚克难,执法为民,在市容秩序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目前,部分网民对我们工作的不理解、不认可,说明我们的工作仍有不足之处,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这些负面声音既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也是鞭策我们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履职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动力来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市容秩序管理工作中,为建设幸福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继续做出积极努力。再次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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