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29日讯 9月18日下午,青岛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金海国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市容环境整治”主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4946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177个,金海国副局长现场答复43个,网谈结束后,青岛市城管执法局对于网谈现场没有回答完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具体问题汇总如下:
贴号: 22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枣山家园违章建筑
问题: 枣山家园2#、4#楼西有一排违章建筑,脏烂差,应该拆除
嘉宾答复: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李沧区枣山家园违法建设网点房,我局已立案查处,案件现正在按照《城乡规划法》和《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进行办理。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贴号: 22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城管人员,知法犯法
问题: 作为居民享用的公共区域,城管人员私自整改车库为门头房对外出租,为了自己出租的便利,圈建公共区域为私用,一起周围居民的强烈不满,身为城管的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无理取闹,投诉无门,希望领导给予解决,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原胶南市)海滨五路大哨头村。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经黄岛区城管执法局调查落实,该处原有对外开设的门、窗各一处,地面已硬化,原门现未改动,调查中未发现圈占土地情况。
贴号: 222
网友: wap留言板
标题: 崂山区同安路人行道乱停车
问题: 崂山区同安路人行道乱停车,请查处
嘉宾答复: 同安路段人行道乱停车现象主要由欢乐大家庭农贸市场经营业户占用人行道装卸货物引起,执法人员已协调该市场管理方共同对该路段人行道乱停车现象进行劝说教育,同时安排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加大对该区域管控力度,及时查处人行道乱停车行为。
贴号: 21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诽谤要追究责任!
问题: 金局长你好:城管执法者为我市的城市维护和创城工作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成绩,确实很辛苦,不分昼夜忘我劳动。目前在网上看到了许多对城管工作的负面报道,甚至是恶意中伤谩骂侮辱,在这里我可以告诉金局长,这些人大部分是为达到报私愤仇视社会或被城管执法取缔的一些闲聊人员,利用网络问政平台大肆宣泄攻击政府,损坏执法人员形象,有的甚至采取诬陷手段网上宣泄。为此,我认为城管应维护尊严,与公安一起彻查这些人,净化网络。仔细看看新闻网,长期占据网络对城管和政府进行恶意诽谤的就那么几个人。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和理解。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广大群众支持下,我市城管执法人员立足本职,攻坚克难,执法为民,在市容秩序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目前,部分网民对我们工作的不理解、不认可,说明我们的工作仍有不足之处,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这些负面声音既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也是鞭策我们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履职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动力来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市容秩序管理工作中,为建设幸福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继续做出积极努力。再次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
贴号: 21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违规建基站
问题: 李沧区金水路伟东幸福之城三期,各项手续都没办理就建了一个基站。居民反映强烈,望拆除!!!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您好反映的问题经向李沧区局了解,李沧区政府正在进行综合处置,相信此问题能得到妥善处理。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贴号: 21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金局长如果你住在昌盛花园你会怎么办???
问题: 金局长如果你住在昌盛花园8号楼,你家每天仅有的那几个小时见阳光的时间被无情的剥夺掉,如果你的房子瞬间被贬值10几万,你会怎么办???来市北昌盛花园看看吧!!!!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经了解,你反映的是广昌路7号楼顶业主建违法建筑的问题。经查,2012年2月23日市北区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辖区广昌路路7号3号楼19层业主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进行查处,按程序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文书号为四城法责改字[2012]第1132161号。此后市北区执法局多次督促当事人董鹏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按程序下达了后续法律文书。且于当年4月对楼道内消防通道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但由于现违法建筑位于19层楼高,拆除成本较高。且当事人在自行拆除时造成楼梯裂缝,增加了拆除困难。鉴于上述情况,强拆条件并不具备,区执法局也在积极联系专业拆除人员,寻求技术上的帮助,待条件具备后再行拆除。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贴号: 21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违章建筑
问题: 在崂山区康城社区桃源山色西北角又一违法建筑买体育彩票的再就是凯旋城北新建市民广场可为啥成菜市场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崂山康城社区桃源山色西北角违法建筑系桃源山色小区建设完工后未按规定拆除的临时建筑,建于2008年前后,属于李家下庄社区居民所有。由于该处违法建筑建设时间较长,辖区执法中队已依法立案查处,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目前,该案件正在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当中。关于凯旋城北侧菜市场系自发形成的摊点群一事,由于周边居民小区较多,入住居民达2万余户,生活需求大,从而吸引周边郊区的农民在此销售所种植蔬菜及农产品。 前期,康城社区居委会牵头将该自发摊点群规范于凯旋城北侧。目前,该摊点群由康城社区居委会进行规范管理。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摊点群周边管控力度,保持道路畅通、广场整洁。
贴号: 20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老百姓还要等几个3年??!!!!!
问题: 广昌路7号3号楼顶的违建还要等几个3年才能拆除!!!请金局长来8号楼看看!!!
嘉宾答复: 网友您好! 经了解,你反映的是广昌路7号楼顶业主建违法建筑的问题。经查,2012年2月23日市北区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本辖区广昌路路7号3号楼19层业主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并进行查处,按程序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文书号为四城法责改字[2012]第1132161号。此后市北区执法局多次督促当事人董鹏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按程序下达了后续法律文书。且于当年4月对楼道内消防通道部分进行了强制拆除。但由于现违法建筑位于19层楼高,拆除成本较高。且当事人在自行拆除时造成楼梯裂缝,增加了拆除困难。鉴于上述情况,强拆条件并不具备,区执法局也在积极联系专业拆除人员,寻求技术上的帮助,待条件具备后再行拆除。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