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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部门住房保障专题网谈

来源: 作者: 2014-08-19 16:52:31 字号:A- A+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等部门与网民交流 (周琦 摄)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等部门与网民交流 (周琦 摄)

    留言板 青岛保障房是否也适用于非青岛户籍人口?要是适用的话,申请条件是什么@

    王咸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 (聘用)合同;

    3.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留言板 就是5年之后还是之前购房者的名字,只是限价商品房变为商品房

    王咸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关心和支持。我市限价商品住房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满5年后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应当将购房时以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方能取得完全产权。

    netmark 请问像我们这类手里持有经适房证的 以后申请的房源数量和范围是单独给我们这些青岛市手里还持有经适房证的单独划分出来 还是按照新政策四合一的申请人一起统筹申请?如果是统筹申请,对于青岛市剩余持证的一万多申请人不合理。请释疑。谢谢

    王咸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期,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自8月1日起,将目前保障性住房分类申请调整为统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不再区分申请房源类型,统一按照保障性住房进行申请登记。新增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对实行统一申请模式前已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通过开工在建或者进入供地程序待建尚未分配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房源满足其需求。根据以上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房源优先用于满足经济适用住房持证家庭,仍有剩余的可以面向新增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配售。

    留言板 现在每年两次保障房销售都是经适房和限价房,并轨之后,公租房也是一年两次上市吗?

    王咸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市经适房和限价房实行预售,其项目的建设进度达到预售要求,将对外实施公开销售。而公租房应竣工,小区配套设施基本完善,其达到入住条件后,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实施公开配租。目前李沧区上半年已分两个批次配租了海岸华府516套公共租赁住房。

    留言板 请问东城水岸何时能办房产证

    王咸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东城水岸项目因存在规划变更和施工企业变更等问题,暂未取得规划综合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暂不具备办证条件。建议您可就各项手续的具体办理进度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咨询,我们也将继续关注该项目建设手续的完善进度,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枫林公司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早日使该项目具备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的条件,以使您早日取得《房地产权证》。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

    留言板 王局长:您好!我申请了金水龙泽苑限价房,能否办理组合贷款?如能办理,怎样办理?谢谢!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金水龙泽苑保障房项目已签订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如您本人符合我市规定的申贷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该项目是否可以办理组合贷款,您可向开发商咨询。

    留言板 青岛公租房都建在哪些位置?确定具体项目了吗?是不是都在黄岛、城阳那边,这样对我们市区上班族就没有意义了啊,有没有建在市南、市北、李沧的公租房项目?

    王咸宁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按照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各区市均承担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其中由于土地资源等方面的原因,李沧、崂山、城阳和黄岛区域建设的公租房(含廉租房)数量更多一些。

    留言板 我们买的房子飘窗没了,怎么维权?

    青岛市规划局 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图纸实施建设,如存在违法建设行为,可以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予以查处。如果涉及开发商虚假宣传等行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zero1858 领导好,我已经持有《经济适用房准予登记通知书》,今年新政策不在单独申请经济房,如果我的通知书到期,可以正常年审吗,年审后还可以买经济适用房吗?

    嘉宾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支持。近期,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自8月1日,将目前保障性住房分类申请调整为统一申请,对实行统一申请模式后新增的低收入申请家庭,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同时,考虑到新老政策衔接问题,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实行统一申请模式前已经进入申请审核程序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仍按原程序和申请标准进行审核。原持证家庭如仍符合原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可按原规定申请年度复核。

    留言板 青岛市哪些区市可申请人才公寓?目前的规模?政策有哪些?要求是什么?

    王咸宁 网友您好!按照“市级组织、区(市)负责、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我市人才公寓建设任务主要由各区(市)组织建设。目前,人才公寓房源正在建设过程中,通过用人单位自建、科技孵化器园区配建、市场化等方式多渠道建设,项目主要分布在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高新区、蓝色硅谷核心区、胶州市等区域。我市人才公寓的政策主要依据《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试行)》(青政发[2013]17号)《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补充规定(试行)》(青政发[2014]21号)。

    sala008 您好,我需要咨询关于公积金的事情,我老公(已领证)贷公积金后办理了协同还款,他还款的卡已经开始正常扣费了,但是我的公积金账户未扣款(我尚未办理公积金银行卡),请问我需要去公积金中心办理什么手续来协同还款?需要哪些材料呢?谢谢~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您可以申请公积金支取划付业务,具体您可拨打0532-12329客服热线进行详细咨询。

    wap留言板 李沧区枣山路329号枣山家园入住三四年至今未办理房产证,临近308国道的违章房存在了三年之久,不符合规划导致无法验收,请问领导何时能解决?

    王咸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枣山家园项目因存在未按规划批准建设问题,导致项目未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暂不具备办证条件。建议您可就各项手续的具体办理进度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咨询,您也可依据购房合同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感谢您的参与。

    留言板 本地人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条件?

    王咸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我市市区低收入户籍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二)人均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3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均额为2936元);(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四)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留言板 请问市北区同庆路锦源秀邸限价房何时可以上市转让,转让时需上缴政府的费用如何计算?是否按照青岛市原限价房管理办法执行?

    王咸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锦源秀邸项目是2008年《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前已公开销售的项目,其自办理房地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原政策未规定需缴纳土地收益。

    留言板 前几天看新闻报道金华路的保障房用地规划已经或批,有经适房和租赁房,请问什么时间公开销售和配租?

    王咸宁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关注。经了解,日前规划部门已对金华路33号保障性住房的规划方案进行了公示,目前该项目正在办理土地等相关前期手续,待具备配租售条件后,我局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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