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网友:郭
问题:我刚买房不到半年,公司就给投公积金了。当年是商贷。现在有没有政策能让我们这些当年商贷的人,转成公积金贷款呢?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7月16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郭女士进行了电话联系,告知其目前我市不具备开展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条件,并针对目前不能开展此项业务的具体原因向周女士进行了解释。郭女士表示理解,并对答复工作满意。
32.网友:宋
问题:我户口外地,2011我从青岛黄岛某企业辞职,到外地打工,住房公积金随之停缴,随即到黄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公积金取出事宜,答复如下:一、可以转往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满五年后可取出;我想取出,得到工作人员明确答复:不可能!期间,我在黄岛买了房子,再次到黄岛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公积金取出事宜,答复:必须要原来工作单位办理公积金工作人员陪同办理! 你妹!黄岛公积金管理中心!那是我的钱!账号是我的!再说我已辞职,原工作单位有何义务帮我办理? 我已离开黄岛,你们还有什么权力管理我的公积金?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7月16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宋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并告知宋先生,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户籍不在本市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单位经办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宋先生对离开单位,仍由原单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表示不理解,建议我们可以由职工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宋先生对我们的答复表示理解,对我们的工作态度表示满意和感谢。
33.网友:王
问题: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36万,建议恢复到60万,提高个人购房能力,为职工造福。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7月16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王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并告知其由于受“国五条”和职工住房刚性需求增长双重因素的影响,我市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量大幅增长,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压力不断加大。为保证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让更多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惠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充分调研其他城市经验做法,以及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征求缴存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现状和业务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进行了本次贷款政策调整。我市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2014年3月10日新政仅是对贷款额度进行了细化。同时中心将会根据资金归集使用情况,适时提出政策调整建议,报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王先生表示理解,并对答复工作满意。
34.网友:王
问题:您好,我们作为国企劳务员工,我们的公积金十年如一日从来不上调永远是最低的800的基数,我们现在的社评工资都在提高,每年的养老保险基数也在提高,但是公积金永远都不提高永远个人64元标准,这样对我们企业劳务员工是非常不公平的正式员工的基数都是高高的 我们的基数只能贷款差不多10万到头,我们根本没法用公积金买房贷款,无论从业5年或10年还是2-3年的员工公积金都是64元永远不长,以前问过说成本太大所以不给我们涨,所以是否有政策给我们这样的企业员工也有所保障。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7月16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王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王先生向我们反映,自己所在单位多年未调整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我们告知王先生,若单位不按规定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王先生可到单位所在辖区公积金中心进行投诉或拨打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反映。但王先生表示不想实名制举报单位。我们根据近三年未调整过缴存基数的单位,排查到王先生所在的单位,我们已协调崂山管理处,对王先生所在的单位经办人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情况。王先生对我们的答复和工作态度表示满意和感谢。
35.网友:王
问题:您好,王主任,我是一名国企的劳务员工,我们虽然应该称得上世界五百强企业,但是正是员工的公积金是高高在上,我们也不会高攀,但是作为劳务员工是占到国企80%的员工群体,却是统一的64额度标准,每年128的总额度,虽然社保的基数,养老基数都在每年上调,但是作为劳务员工公积金却始终十年如一日的不上调,我们虽然是和正是员工阶级不在同一标准,但是我们的公积金少的可怜,一年下来账户总额度不到1600元,联正式工的一个月额度差不多都赶不上,试问我们是否有保障哪怕不多,每年有点增长,我们的工资标准每年还有增长,但是公积金确实一直不增长,永远是这个额度,能否有政策给我们支撑一下,我们买房子根本没法用公积金贷款,当时买房子问了你们单位缴纳的少,只能贷款10万,最高了,这样青岛买房子哪有这样的额度,我们只希望能将公积金标准提高一些,得到一些保障,哪怕我们自己多交一点都无所谓,希望党能给我们企业劳务工一些保障的基础,因为这是在钻法律的空子。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7月16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王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王先生向我们反映,自己所在单位多年未调整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我们告知王先生,若单位不按规定申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王先生可到单位所在辖区公积金中心进行投诉或拨打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反映。但王先生表示不想实名制举报单位。我们根据近三年未调整过缴存基数的单位,排查到王先生所在的单位,我们已协调崂山管理处,对王先生所在的单位经办人进行电话沟通了解情况。王先生对我们的答复和工作态度表示满意和感谢。
36.网友:赵
问题:你好!请问回迁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7月16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赵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并告知赵先生如果其在市内三区购买的回迁安置房屋能够办理抵押登记,且其本人符合我市规定的申贷条件,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赵先生表示理解,并对本次答复工作满意。
37.网友:程
问题:王主任你好!我是烟台市户籍,现在在即墨市工作生活。我在即墨市已经拥有一套非贷款购买的房子。我工作的单位给个人交有住房公积金,我想请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还能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再购买一套住房。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7月16日,我中心工作人员与程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并告知如果其之前未曾办理公积金贷款,则本次购房贷款应按首次公积金贷款认定。程先生表示理解,并对答复工作满意。
38.网友:高
问题:请问小产权房的装修能不能提取公积金?小产权房虽然没有完整的产权证书等书面证明,但毕竟作为基本的功能之一,小产权也是满足市民居住需求的,因此想问一下能不能凭购房的相关证明来提取公积金?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这位网友,您好!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我中心无法直接与您交流。工作人员于7月18日将书面回复发至其预留的电子邮箱。现将您的问题回复如下:首先,装修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其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谓“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也就是说所购买住房的产权归职工所有。如果您购买的房屋产权不属于个人,是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的。
39.网友:邵
问题:崂山区在青科大辽阳东路南建设的人才公寓可否提取公积金购买?如何办理?
线下落实办理情况回复:这位网友,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建议,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我中心无法直接与您交流,现将您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您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凭相关购房证明材料,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